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管理办法
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申报指南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申报指南(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意事项一、请认真阅读《公示承诺书》中的相关责任及公示的内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测评统计年度内的经营数据信息。
三、《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1、企业经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受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可通过省工商局门户网站首页面上的“网上办事大厅”频道中“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栏目完成系统注册与登录操作,在线进行企业申报资格申请和《信用数据申报表》的网上直报。
2、企业在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时,允许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也可以通过注册完成登录操作。
3、企业填报的《申报资格申请表》只有经过受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入《信用数据申报表》的网上报送流程,并要求同步上传各类相关附件电子文档。
4、禁止修改审核后的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
5、测评依据是企业报送的《信用数据申报表》,企业需对自己填报的数据负责。
6、申报表中所有金额栏均填写本位币,金额单位为“元”,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四、合同履约数据填报时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中的合同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符合统计条件的各类经济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2、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合同总数+以前年度签订需要转入测评年度内履行的合同);3、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4、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到期未履行合同)。
五、请在注册或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之前,认真阅读《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浙工商同〔2016〕2号)六、请在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之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公示机关)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将其合同信用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
第三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激励原则,非行政救济原则。
第四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辖区受理、分级公示与分级管理制度。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示浙江省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市级公示机关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委托县(市、区)级公示机关公示管理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应当加强帮扶和指导。
第五条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第六条企业申报参加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应当依法登记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在全市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的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商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商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浙商务发〔2018〕146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商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务发〔2018〕146号各市商务局(委),厅机关各处(室):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商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商务厅2018年12月21日浙江省商务领域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第一条为健全商务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加强商务领域行业企业主体管理,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营造诚信兴商氛围,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守信“红名单”管理,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各类诚实守信经营主体,依法采取措施激励的制度和办法;失信“黑名单”管理,是指对行业领域各类经营主体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采取公开披露、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的制度和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行业领域各类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商务领域展会主办、承办或执行企业、内外贸展会参展企业、商业特许经营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拍卖行业企业、汽车流通行业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贸易摩擦案件应对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以及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经营者、申请浙江出口名牌企业、参与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企业、重大招商活动参与企业等。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推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 [2014]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包括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和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两类。
本办法所称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是指企业对信用管理有内在需求,能严格执行《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增长,信用形象良好,并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或其委托单位认定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是指已获认定的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或符合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认定条件的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且能严格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 23794-2015),信用管理效益明显、社会信用形象优良、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第四条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和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坚持企业自愿、严格规范、服务引导的原则。
第五条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向社会推荐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和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争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
第六条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和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应当积极推广信用管理成功经验,传播诚信经营理念,参加相关公益活动,切实起到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二章信用管理企业的培育认定第七条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由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及委托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当地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组织实施。
第八条浙江省信用管理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包括企业申请、培育实施和评审认定三个环节。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守合同重信用,是一种商业道德,也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
在当今社会,守合同重信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普遍要求。
守合同重信用的意思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只有诚信守约,才能建立稳定的商业关系,实现共赢的局面。
首先,守合同重信用是促使市场经济有序运转的重要基础。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约定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是保障经济交流的基本手段。
只有当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守合同重信用,市场才能实现高效运转,各方才能保证自身的利益。
否则,如果有一方违约或者不诚实,将会破坏市场秩序,使经济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其次,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形象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的信用记录直接关系到其声誉和信誉。
如果企业在合作中屡屡违约或者不诚实,就会形成企业的不良形象,降低其他合作方对该企业的信任度,导致客户的流失和合作的终止。
相反,如果企业能够守合同重信用,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将会获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再次,守合同重信用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信任。
社会信任是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基础,而合同则是建立社会信任的关键工具。
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人们能够相互信任,增进彼此间的合作。
这种信任不仅体现在商业合作中,也会遍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
只有当社会中的个体都能够守合同重信用,才能形成诚信共享社会。
最后,守合同重信用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十分重要的。
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只有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才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而当消费者发现企业存在违约行为时,也有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
促使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和忠诚度,提升企业的销售额及品牌形象。
总之,守合同重信用不仅是商业道德,也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
只有守合同重信用,才能建立稳定的商业关系,促进市场有序运转,保障企业形象和发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任,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守合同重信用申报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守合同重信用申报第一篇:浙江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一、信用标准体系(一)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
(三)合同行为规范。
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合同履约状况好。
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五)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六)社会信誉好。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
二、信用信息项目(一)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1.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2.质量和相关认证3.知识产权4.经营资质(二)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5.合同信用管理制度6.合同信用管理机构7.合同信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三)合同行为规范 8.书面合同签约率 9.合同示范文本使用10.合同格式条款制订或使用 11.合同签订授权委托 12.合同签订审批13.合同档案和台账管理14.合同争议解决处理15.客户资信商账管理(四)合同履约状况好16.收入性合同履约率17.支出性合同履约率18.期末应收款占收入性合同总额比例19.期末应付款占支出性合同总额比例 20.合同变更率 21.合同解除率 22.合同争议率 23.争议解决率 24.合同撤销率 25.合同未履行率(五)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26.营业收入增长率27.主营业务利润率 28.净资产收益率 29.资产负债率 30.速动比率 31.应收账款周转率32.逾期账款占应收账款比例 33.逾期账款占应付账款比例(六)社会信誉好 34.社会责任 35.荣誉记录 36.举报投诉第二篇:守合同重信用****公司二○一○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总结二○一○年,我公司的“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公司职能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企业前两个年度内的合同履约信息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公示期二年。
第三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公平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激励引导原则,动态管理原则,非行政救济原则。
第四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逐级推荐、分级公示制度。
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局受理企业公示申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公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县级市场监管局公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各级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应当加强帮扶和指导。
第二章申报对象第五条浙江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企业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需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二)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三)达到一定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四)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五)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六)经营效益好,没有因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
第七条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
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在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公示满二年;2.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3.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
浙江省 守合同重信用 基本知识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基本知识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a. 明确合同的基本目的和目标①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② 通过明确约定,提升合作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③ 促进双方的长久合作关系,为未来的项目奠定基础。
b. 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① 通过本合同,双方希望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② 共同开发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③ 通过合作,分享市场风险,提升竞争力。
c. 确保合作的合规性① 本合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② 定期审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规操作。
③ 及时修订合同条款,以应对法律政策的变化。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a.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
② 甲方需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确保资金链稳定。
③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与资源,协助乙方顺利完成项目。
b.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质量。
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支持,便于项目推进。
③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c. 双方的共同责任①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合作共赢。
② 及时沟通,妥善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纠纷。
③ 遵守合同约定,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与利益。
第三条保密条款a. 保密信息的定义① 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市场信息等均为保密信息。
②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除非法律要求或双方书面同意。
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知识问答
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知识问答As an AAA-level enterprise in Zhejiang Province, it is crucial to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upholding contracts and maintaining credibility in business dealings. In today's global economy, trust and integrity are key factors that can make or break a company's success.作为浙江省的AAA级企业,理解在商业交易中遵守合同和保持信誉的重要性至关重要。
在当今全球经济中,信任和诚信是决定公司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Not only does being a trustworthy and contract-abiding enterprise help to establish a positive reputation within the industry, but it also fosters long-lasting relationships with partners, suppliers, and customers. When stakeholders know they can rely on your word and commitments, they are more likely to engage in mutually beneficial collaborations.守信守合同的企业不仅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声誉,还能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建立持久的关系。
当利益相关者知道他们可以依赖你的承诺时,他们更有可能参与互惠互利的合作。
Furthermore, being recognized as an AAA-level enterprise signifies a high level of integrity and responsibility in conducting business operations. It shows that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honoring its agreements, delivering quality products or services, and prioritizing customer satisfaction. This not only attracts new opportunities for growth and expansion but also enhances the overall competitiveness of the business in the market.此外,被认定为AAA级企业意味着在开展业务运营时具有高度的诚信和责任感。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总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总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2.19•【字号】浙工商同[2013]7号•【施行日期】2013.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总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浙工商同〔2013〕7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的诚信制度建设,扩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影响,建立社会公众对诚信企业的主动监督,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1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范围凡2013年11月30日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2010~2011年度总局已公示企业自愿继续申报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应向当地县级工商局提出申报的申请。
二、企业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须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中要求的条件;(二)申报企业自2011年以来,无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方法和要求总局开展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是对传统守重工作的重大改变,是今后工商部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守重工作的趋势。
省局将借鉴总局守重工作的机制和模式改进、完善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工作。
2013年,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首批浙江省163家企业在总局的网站上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的公示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引领效应。
浙江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强,社会认同度高。
对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组织和宣传动员工作,力所能及地向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传达公示内容,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及时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管理办法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促进企业加强合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三条企业申请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实行自愿原则。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行省、市、县三级认定,省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工商局委托市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委托县(市、区)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时,应运用专业测评软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认定的主要依据.测评工作也可以委托企业信用促进会等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进行。
认定机关对已获得各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应定期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续展或申报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主要依据。
具体测评办法及标准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信用意识.1、企业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等相关人员熟知合同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依法签订、履行合同;2、企业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3、企业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合同(信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良好,没有失信记录。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办法第17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办法第17条甲方(出租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信用记录,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办法》第17条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名称及内容:合同名称:__________(具体描述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__________(详细描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详细描述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详细描述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详细描述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详细描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详细描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详细描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为__________(具体地点)。
五、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申请仲裁或诉诸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的附件。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8篇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8篇篇1一、总则1.1 为了推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企业信誉度,根据《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申报协议。
1.2 本申报协议旨在规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申报流程,明确申报要求,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申报条件2.1 申报企业需为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企业需连续三年及以上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3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履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4 企业需在重信用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履行合同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
三、申报材料3.1 企业需提交《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详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合同管理情况、重信用表现等。
3.2 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来的合同履行情况说明,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情况。
3.3 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管理制度、信用记录、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等。
四、申报流程4.1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4.2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4.3 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将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一个月。
4.4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
4.5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调查核实后不成立的,企业将被认定为“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予以公示。
五、监督管理5.1 已认定为“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需继续保持和提升守合同重信用水平,如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将取消其称号。
5.2 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机制,对企业的合同履行情况和信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5.3 企业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六、附则6.1 本申报协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6.2 凡违反本申报协议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9.24•【字号】浙工商同[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浙工商同〔2009〕5号)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经营风尚,经企业自愿申报,省工商局考核,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决定认定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52家企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继续加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提高合同信用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依法经营,诚信守约,为全面推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附件: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杭州兴发弹簧有限公司杭州永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威尔蒙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群力电气有限公司杭州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浙江秋梅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锦程实业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顺峰链业有限公司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德谦杭重锻造有限公司富阳市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顺帆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兴南链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洁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萧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爱梦妮亚服饰(杭州)有限公司淳安宏通建筑有限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信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方巨星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元成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市大方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浙江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景泰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蓝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园林有限公司宁波东洲电力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浙江宇盛建设有限公司象山南方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市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发电设备附件厂帅康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东润建设有限公司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天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萧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海歌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宁波世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亚德拍卖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宁波科鑫腐蚀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宁波乡亲浓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奇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慈溪市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飞龙空间结构有限公司宁波亿泰控股有限公司大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实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新邦建设有限公司温州金帝鞋业有限公司浙江经纬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正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黎明液压有限公司申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温州市顶丰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金属材料公司温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红光电气有限公司方大控股有限公司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夏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长城换向器有限公司浙江景发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百好乳业有限公司浙江云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立天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乡妹子食品有限公司温州市夏龙交通标牌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步森集团有限公司露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洁丽雅毛巾有限公司永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峰集团有限公司诸暨菲达宏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东伟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双马禽蛋有限公司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皇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柱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诚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浙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嘉华装饰有限公司绍兴鉴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大明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立洲线缆有限公司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禾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善金泰工程塑业有限公司浙江嘉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爱美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平湖市中天箱包有限公司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娃动漫文化有限公司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阳阳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永发机电有限公司浙江恒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桐乡申宏照明灯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佳佳童车厂嘉兴恒锋工具有限公司海宁市天屹织造有限公司桐乡市雪球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嘉兴市奇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长兴昌盛电气有限公司湖州丰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吉宋茗白茶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湖州乾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兴县物资燃料有限公司长兴县宏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兴金陵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湖州联信房地产评估所有限公司浙江三志纺织有限公司湖州市东艺广告有限公司湖州练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家私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安吉县盛丰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湖州华电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州金洁实业有限公司德清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德清县三星塑料化工有限公司湖州埭溪振华工贸有限公司浙江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双安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浙江绣锦服饰有限公司浙江恒道建设有限公司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东阳市东艺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沪江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恒昌集团有限公司磐安县恒佳工艺礼品厂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开尔实业有限公司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雄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博爱家纺有限公司浦江宏泰工艺有限公司浙江巨龙箱包有限公司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百汇包装有限公司义乌市蝶妃化妆品有限公司兰溪市山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佳友塑胶有限公司浙江艾恋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隆达园艺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花溪食品有限公司浦江宏方纺织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力印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府都建设有限公司衢州柯化防腐仪表有限公司浙江海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常山虎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铁实业有限公司古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扬戈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宇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东海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台州佳迪泵业有限公司台州信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隆胜特艺有限公司浙江联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温岭市市政工程公司台州中昌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环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力新邦德拍卖有限公司浙江长宏机电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天塑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元泵业有限公司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浙江京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捷环洲钢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青田县万基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顺风鸟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龙威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浙江万地房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三禾竹木有限公司舟山市海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舟山合源酒业有限公司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浙江弘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用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2月目录第一章系统概述 (1)1.1引言 (1)1.1.1手册目标 (1)1.1.2阅读对象 (1)1.1.3运行条件 (1)1.1.4注意事项 (1)1.2系统概述 (2)1.2.1系统简介 (2)1.2.2申报流程 (2)1.2.3表格填报 (3)第二章操作指南 (3)2.1注册与登录 (3)2.1.1用户注册 (4)2.1.2登录方式 (6)2.2系统主页面 (8)2.2.1菜单栏功能 (9)2.2.2快捷按钮功能 (10)2.3信用申报 (11)2.3.1基础知识答题 (11)2.3.2申报资格申请 (11)2.3.3信用数据申报 (14)2.4通知公告 (17)2.5系统管理 (18)2.5.1注册信息变更 (18)2.5.2密码设置 (20)第三章常见问题 (21)3.1系统超时问题 (21)3.2同名用户登录问题 (21)3.3注册信息变更问题 (22)3.4申报数据完整性问题 (22)3.5申报指南下载问题 (22)3.6用户手册下载问题 (22)第一章系统概述1.1引言尊敬的用户,非常感谢您使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为了使您更好地使用本软件,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的内容,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1.1.1手册目标本手册是《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的企业端用户操作说明书。
手册按照申报流程的先后顺序详细介绍了该系统的操作规程。
对于熟悉计算机的一般操作的人员来说,阅读本手册应能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
1.1.2阅读对象本手册是为使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的企业编写的。
使用者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在使用该系统之前,应该首先阅读本手册,以避免误操作。
1.1.3运行条件本系统客户端只需浏览器即可操作,不需要额外安装软件。
本系统在谷歌Chrome、搜狗高速浏览器等版本上测试通过,适应屏幕最低分辨率为1024*768,也能支持其他以Chrome为内核的浏览器,如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360极速浏览器(360chrome)等。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甲方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提高合同履行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守合同重信用的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 协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1.2 协助甲方进行合同信用评估;1.3 提供合同法律咨询;1.4 协助甲方处理合同纠纷;1.5 协助甲方进行信用等级评定;1.6 提供其他与守合同重信用相关的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4.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5.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未付服务费用的____%。
6.2 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已收服务费用的____%。
浙江省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五)拒 绝 、阻 碍 统 计 调 查 、统
第十条 统计严重失信单位信
用 及 其 管 理 活 动 ,适 用 本 办 法 。
计 检 查 ,情 节 严 重 的 ;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包 括 单 位 名 称 、地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另 有 规 定 的 ,
(六)有 履 行 能 力 而 拒 不 履 行 址 、社 会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法 定 代
浙江省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统计诚信体系
(三)转 移 、隐 匿 、篡 改 、毁 弃 或
第九条 设区市、县(市、区)统
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中 者 拒 绝 提 供 原 始 记 录 和 凭 证 、统 计 计 局 按 季 对 认 定 的 统 计 严 重 失 信
(四)被 媒 体 批 评 监 督 或 者 被 的信息应当客观、准确、公正,避免
本办法。
实 名 举 报 ,在 社 会 上 产 生 较 大 负 面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第二条 本省区域内的统计严 影响并经查实予以行政处罚的; 隐私。
重 失 信 单 位 的 认 定 、披 露 、移 出 、使
透明、及时准确、惩戒教育的原则。 列入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的。
第十一条 统计严重失信单位
第四条 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的
第六条 认定机关决定将统计 披 露 期 限 为 1 年 ,自 披 露 之 日 起 计
认定实行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 调 查 对 象 认 定 为 统 计 严 重 失 信 单 算 。 披 露 期 限 届 满 ,省 统 计 局 将 其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开 展的统计执法检查。
对 人 口 普 查 、经 济 普 查 、农 业 普 查 、1% 人 口 抽 样 调 查 、投 入 产 出 调 查 、科 学 研 究 与 试 验 发 展(R&D) 资源清查等重大国家统计调查以 及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随机抽查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
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工商同[2008]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4.30
【实施日期】2008.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
(浙工商同〔2008〕3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开展合同帮农、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深入开展合同帮农、推进订单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水平,现就在订单农户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订单农户诚信意识
在广大农户中开展诚信教育和“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我省工商部门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信用浙江”和新农村建设的创新举措。
通过开展诚信活动,有助于提高农户的诚信意识,提高守信者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守信
者的社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诚信农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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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促进企业加强合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三条企业申请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实行自愿原则。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行省、市、县三级认定,省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工商局委托市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委托县(市、区)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时,应运用专业测评软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测评工作也可以委托企业信用促进会等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进行。
认定机关对已获得各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应定期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续展或申报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主要依据。
具体测评办法及标准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信用意识。
1、企业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等相关人员熟知合同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依法签订、履行合同;2、企业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3、企业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合同(信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良好,没有失信记录。
(二)企业订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2、企业订立的合同做到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没有无效合同;3、企业使用格式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备案条件的格式条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4、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登记、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登记、备案;5、非法定代表人订立合同,全部使用授权委托书。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1、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2、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3、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履行合同,企业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件承担违约责任;4、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5、兑现通过商业广告等途径公开作出的承诺。
(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
1、企业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三年内没有违反工商、物价、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有关管理部门没有不良行为记录;3、企业在银行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4、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或虽有投诉但经查证企业没有过错。
(五)能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履约、合同纠纷处理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第七条企业连续五年以上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一)企业获得过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过表彰的;(二)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8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企业在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后连续两年在合同信用状况测评中达到AA级“守合同重信用”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合同(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当地重点骨干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可不受年度条件限制,直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八条企业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在合同管理或信用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后连续两年在合同信用状况测评中达到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一)企业获得过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过表彰的;(二)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利润300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万元以上。
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合同(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知名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可不受年度条件限制,直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九条企业已实现合同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予以认定。
第十条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填写《“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表》,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后,统一送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业务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并征求当地银行、税务、质监、法院、海关、环保、消协等部门意见,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提出意见,经局长批准后,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颁发证书。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县(市、区)工商局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符合条件的,由局长签署意见后,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授予证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向所在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五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测评,测评结果符合条件的,由局长签署意见,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授予证书。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与测评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认定。
第十六条“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应在企业提出认定申请年度的次年一季度内完成。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前,可以将拟认定的单位名单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拟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提出异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进行核实,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并将理由告知申请企业;异议不成立的,予以认定,并将理由反馈异议人。
第十八条“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企业应向认定机关提出有效期续展申请,由认定机关重新确认;符合条件的,其有效期续展三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
第十九条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应按要求定期向认定机关提供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资料。
AA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合同信用信息资料应以电子形式提供。
第二十条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年检免检等优惠措施。
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可以在交易、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出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证明其信用状况,也可以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字样或标识,但应注明认定机关、认定时间及有效期。
第二十一条对已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机关可视情况开展回访、培训工作。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回访、培训工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
第二十二条已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机关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整改:(一)非法定代表人订立合同不使用授权委托书的;(二)订立的合同条款不规范,或使用格式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合同应当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四)不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的;(五)其他与“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不符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已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关撤销认定,予以公告,记载于该企业信用记录档案,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一)企业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并经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三)因自身原因严重违约,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判(裁)决、裁定的;(四)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提供虚假的信用信息资料的;(五)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经两次书面通知仍未改正的;(六)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