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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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实用参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单位工会的权力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要定期听取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即为3或5年,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相同。

第三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结合的,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

会员根据工会章程规定,有随时撤换其所选的代表之权利。

第二章会员代表的产生第四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六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公司、工区、部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分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八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九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育工会是由小学教师自愿结成的、由工会法律地位,以保卫教师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发展为目标的专业组织。

为了加强工会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会活动的民主、透明和专业化,小学教育工会通常会设立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制度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是小学教育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工会的政策、计划和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会的各项工作。

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一般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几个部门主任等。

委员会的成员通常是工会中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任期为两年。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和修改工会章程,确保工会的组织和运行符合法律法规;2.制定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和管理工会的日常活动;3.组织和协调工会的各项工作,如教师培训、教育研究、职称评审等;4.代表工会与学校、政府和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教师的权益;5.组织工会会员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活动,增强工会的社会影响力。

二、小学教育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育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会员的最高集会,是决定工会重大决策和选举工会领导的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每个会员单位通常选举一名代表参加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对工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决策。

小学教育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审议和批准工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预算方案;2.选举和决定工会的领导机构和人员,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3.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大事项,如政治动员、罢工和示威等;4.提出和讨论工会会员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5.代表工会会员表达意见和诉求,与学校、政府和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协商和沟通。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加强工会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会工作的民主性和专业性。

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组织和决策核心,负责制定工会的政策和计划,并协调和指导工会的各项工作。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工会委员必须经过会员代表表决决定;
(三)审议机关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常务理事会对会员入(退)会的提议;
(五)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上级工会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工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明会议议题。

第六条会员大会出席会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

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本办法经XXXXX机关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章会员代表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四)保持与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各项工会工作献计献策;(五)积极宣传贯彻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大会筹备第十五条成立大会筹备组,下设会务组、文件资料组、宣传组、保卫组,为大会召开提供必要的服务。

会务组负责会议用品的采购,会场的布置等工作,文件资料组负责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宣传组负责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工作,保卫组负责会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

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预。

2.会议内容:(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商议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商议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 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

每次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暂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需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商议、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暂时代表大会商议通过。

5.会议内容:(1)听取商议院常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商议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安排改革的原则、方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商议决定。

2.依据泛博会员的意愿、要求,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加、教育职能。

3.承当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按照法律规定参预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扬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2020年医院工会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2020年医院工会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

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讨论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会议内容:(1)听取讨论院长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与、教育职能。

3.承担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传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重庆市工会制度

重庆市工会制度

重庆市工会制度一、工会组织制度1. 重庆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是重庆市工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 各级工会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3. 工会组织的建立、变更和撤销,应当报上级工会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1. 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选举和罢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其他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会选举制度1. 工会选举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

2. 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三年。

3.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当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

5. 选举结果应当报上级工会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告。

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制度1. 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独立自主地管理和使用。

2. 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会费、拨款、赞助等。

3.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预算安排,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支出。

4. 工会经费的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的监督检查。

5. 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的,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职工福利制度1. 工会应当为会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福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节日慰问、生日祝福、结婚生育祝福、帮困救助等。

2. 工会应当关注会员的生活困难和特殊需求,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会员排忧解难。

工会有哪些工作制度

工会有哪些工作制度

工会有哪些工作制度工会是职工群众的基本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会工作制度是指工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工会工作制度对于确保工会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中国工会的工作制度出发,介绍工会的基本工作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会员行使权力。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应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工会财务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会员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

二、工会委员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工会主席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会其他成员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民主集中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工会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工会工作中既要实行民主,又要实行集中。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组织应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开展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和工会评优工作。

工会委员会会议应定期召开,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四、组织机构制度工会组织机构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工会工作制度要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应设立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以上工会干部应经常性组织学习、培训。

工会应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学校工会应定期召开教代会,讨论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教代会实行任期制,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

工会规章规章制度总汇编

工会规章规章制度总汇编

工会制度汇编一、议事制度1、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主席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工会委员会报告。

2、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委员会里,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坚持大局观念,一旦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共同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3、分工负责原则:工会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4、保密原则:工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委员会内部讨论的问题,并明确保密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纪律。

二、民主选举制度1、工会各级领导机构,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2、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

3、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⑴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⑵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⑶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4、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

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5、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6、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同级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为全体会员的 20% ,结构和人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三、会员代表的条件为: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代表选举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名额和代表条件,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主席、副主席被提名为下一届会员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正式选举。

代表产生后名单提交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校党委会报告。

五、大会主席团由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党委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

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议程和有关文件。

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

六、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七、工会主席、副主席如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工会主席空缺,应及时根据民主程序进行补选。

八、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以下职权:(1)听取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

(2)听取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4)工会干部述职。

(5)会员代表民主评议。

(6)安排部署工会工作。

(7)选举(换届)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度1、由全体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称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的会议称会员大会。

2、大会主要内容: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和修改工会主席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邀请总经理作生产经营报告;大会有权对企业作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提出建议并进行协商,行使法律所给予的民-主权利。

3、大会时间:一般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

每届任期3-5年。

4、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热爱祖国;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受到会员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工会委员会议事制度1、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

2、年初的会议作好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打算;年底的会议作好总结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3、对会员大会员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并经大会通过的,委员会要贯彻执行。

4、年初的会议对工会经费的全年使用情况要作好预算,涉及员工福利的开支要规范化、制度化。

年终的会议作好经费决算,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5、委员会工作民-主集中,主席行使合法权利。

工会与行政沟通的协商制度1、工会依法行使《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利,是员工与行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3、工会每季或半年主动向行政提出约见,约见时可以沟通工会近期工作、会员的具体建议和要求;听取行政对工会的希望和建议。

建立和睦、良好的沟通氛围。

4、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

重大问题、重大信息报告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1、建立重大问题(事件)请示汇报制度。

企业工会如需召开工会全体会员、企业全体职工大会或其他重大活动,其内容涉及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工资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且工会与行政意见不一致时,企业工会必须请示上级工会。

请示时须采用书面形式,时限原则上应为召开会议或行动一周前上报。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小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育工会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育改革、保障教师权益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加强教育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代表权益的实现,我们建议制定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下面将详细阐述制度模版。

二、制度目的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会委员和会员代表的选举、参与、监督等机制,促进教育工会的组织发展和会员权益的维护。

三、工会委员选举制度1.工会委员的条件:持有小学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关心教师权益,且在校服务满五年以上。

2.工会委员的选举程序:每届工会委员由全体会员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选举产生。

选举之前,应提前公布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名单和资料。

3.工会委员的任职期限:工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四、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制度1.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决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员代表的选举程序:会员代表的选举应实行代表地区、教龄等因素合理均衡的原则。

选举之前,应提前公布会员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和资料。

3.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会员代表大会是教育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工会的工作方向、政策和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可以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委员的权责和职责1.工会委员的权责:工会委员有权参与工会的各项决策、提案和投票。

工会委员有义务保护会员权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营造良好的教育工作氛围。

2.工会委员的职责:工会委员应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工会事务和活动,代表会员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的呼声和需求。

工会委员应及时向会员通报工会工作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批评。

六、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公示1.选举结果的公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束后,应及时公示选举结果和当选会员代表的名单。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当选会员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单位工会的权力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要定期听取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即为3或5年,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相同。

第三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结合的,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

会员根据工会章程规定,有随时撤换其所选的代表之权利。

第二章会员代表的产生第四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 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 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六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公司、工区、部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分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八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九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工会各项制度

工会各项制度

工会各项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一、工会基层委员会要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的组织形式通常为平等协商委员会。

该委员会成员由劳动关系双方代表对等组成,双方代表各?3 至?10?名。

一、协商双方代表就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所有重大事宜进展筹划和组织施行。

二、严格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一是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二是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文本,须由双方协商首席代表签字和盖章。

三是应将通过后的集体合同及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进展审核备案。

四是集体合同一经生效应及时公布。

三、加强集体合同的监视检查。

可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派专人监视检查企业落实集体合同确定的各项劳动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四、及时对集体合同争议进展处理。

要按照重在头、重在调解、重在程序、重在执行的原那么,及时对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进展处理。

同时,要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职工个人发生的不满情绪及时进展处理。

工会基层委员会制度一、工会基层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上级要求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在工会委员会会议上,各委员一律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重点解决工会自身建立有关问题,委员之间要围绕委员会议上,积极开展互相帮助活动。

各委员均有向其他各委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和自我批评的权利。

四、每年组织工会会员代表对工会干部进展民主评议。

五、虚心承受工会会员的批评,热情接待会员的来访,认真改正自己的缺点,不断改正工作方法。

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一、?凡本单位的职工,成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参加中国工会组织。

二、?要求参加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一、会员代表的选举和资格1.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工会会员资格;(2)关心工会工作,热心为会员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4)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议政能力。

2.会员代表的选举(1)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五年到期改选;(2)会员代表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3)会员代表名额分配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不少于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4)会员代表要保持密切联系,反映和表达会员的合理意愿和要求。

二、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利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报告;3讨论和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4.修改和通过工会章程;5选举和罢免工会委员会成员;6.组织会员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

三、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和频率1.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初召开;2.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3.代表大会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由主席主持。

四、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1.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2.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和表决;3.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重要事项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会员代表提案制度1,会员代表提案是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必须认真对待;2.会员代表提案应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征集整理并通报给代表;3会员代表提案应围绕工会工作提出,内容要切实可行;4工会委员会应认真研究处理会员代表提案,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处理情况。

六、会员代表的监督和罢免1.会员代表受会员监督,对不称职的代表会员有权向工会委员会提出罢免建议;2.工会委员会应及时受理罢免建议,并组织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3.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罢免大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七、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记录1.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在代表大会闭会后一周内作出,并予以公告;2.代表大会的记录由工会委员会负责保存,并作为工会档案的一部分进行管理。

工会各项制度流程

工会各项制度流程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一、工会基层委员会要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四是集体合同一经生效应及时公布。

三、加强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可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派专人监督检查企业落实集体合同确定的各项劳动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四、及时对集体合同争议进行处理。

要按照重在源头、重在调解、重在程序、重在执行的原则,及时对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进行处理。

同时,要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职工个人发生的不满情绪及时进一、凡本单位的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国工会组织。

二、要求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三、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四、会员退回自由。

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并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足额交纳工会会费。

二、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

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贴补等不计在内,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三、工会会员一般每月交纳一次,以增加会员的组织观念。

四、保留会籍人员不缴纳会费。

一、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二、听取和审议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包括年度发展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和解散等)的报告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议通过企业集体合同方案、工资调整方案、???? 三、按照国家的有关财务制度及预算管理规定,审查经费各种开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预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2篇)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2篇)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尊敬的会员代表:大家好!感谢各位代表能够参加我们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探讨和决策与小学教育工会相关的重要事务。

这也是我们每个会员行使权利、表达意见的宝贵机会。

我们都知道,小学教育对于儿童成长发展至关重要。

作为小学教育工会的一员,我们有责任为小学教育的改善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而会员代表大会正是为了促进我们共同努力的核心平台。

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些关键事项。

首先,我向大家汇报我们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过去一年,我们委员会致力于推动小学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

我们积极倡导教师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机会的提升,促进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接下来,我将介绍我们未来的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

我们将积极开展调研和宣传工作,推动小学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

我们还将倡导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其他工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我们相信通过联合合作,我们可以更有效地为小学教育事业服务,增加我们的发声权和影响力。

我们将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为小学教育发展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目标是为广大小学教师争取更好的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机会,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小学教育事业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大家!敬上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二)一、引言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的代表组织,承担着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责任。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阐述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和具体操作流程,旨在为小学教育工会的机构运行提供参考。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小学教育领域中,建立起的一种由教育工会委员和会员代表参与决策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探讨。

首先,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教师权益的保障。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为学生付出了很多努力,承担了很多责任。

然而,由于教师处于劳动者弱势地位,他们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因此,建立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可以让教师聚集起来,共同讨论、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大会的民主决策,教师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争取更好的待遇和工作环境,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大事业,而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

只有教师的专业素质得到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才能更上一层楼。

通过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教师可以相互交流学习,共同研讨教育问题。

同时,教育工会还可以组织各种培训活动,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帮助教师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另外,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是国家的重要支柱,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可以成为教育界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通过大会的参与和监督,教师可以主动反映教育领域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总之,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教师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一制度的实施需要广大教师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同时也需要政府和教育部门给予必要的关注和支持。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小学教育事业的繁荣做出贡献。

煤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煤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望云煤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会员代表第一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三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职工代表的组成,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工人代表应为代表总数的45%左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一般为代表总数的20%;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代表总数为35%,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第四条会员代表应由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分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分工会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产生。

第六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

第七条工会会员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为正式代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八条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该级工会代表或会员。

第九条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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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会员(职工)代表
第一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三条公司工会会员(职工)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与代表性。

工人会员(职工)代表,一般应占会员(职工)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与青年职工会员(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会员(职工)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按照公司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与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公司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分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五条工会会员(职工)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第七条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八条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公司工会
代表或会员。

第九条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公司工会代表大会不设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补选的公司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条代表的任期与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

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代表以分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团长由分工会主席担任。

代表团长根据大会的议程与工会委员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团的日常活动。

第十二条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有权对公司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与建议,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会员(职工)代表的职责就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与公司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与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与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负责的提出审议意见与建议;
(三)认真履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四)积极参加对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

(五)经常保持与所在分工会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六)积极宣传贯彻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与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会员与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与严重失职的会员(职工)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公司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会员(职工)代表因公司内工作调动,代表资格仍然有效,调出公司外,代表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章会员(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每届公司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应将会议日期与建议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10天通知代表。

第十七条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均由本届委员会召集。

第十八条每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应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与秘书长,通过本次大会的议程与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

第十九条代表大会的职权就是:
(一)审议与批准工会委员会与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计划工作报告;
(四)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五)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七)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十条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工会领导人缺额时,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时予以补选。

第二十一条每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与大会各项议案交由各代表团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团长或代表团长可推选代表,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表意见。

第二十二条在规定时限内,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大会
主席团或工会委员会决定就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提案审查委员会可以成为常设机构,其届期至下届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产生时为止。

第二十三条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代表大会表决前,如提案人要求撤回时,对该议案的审议即可终止。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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