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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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科研信息录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根据学校有关科研管理政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科研管理系统的登录与权限:
1.登录系统的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2.登录方式:从广西大学主页或科技处、社科处首页点击“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
登录帐号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可以修改个人密码。
3.管理权限:分为超级用户、科技处管理员、学院管理员、普通用户,教职工登录系统后默认为相应级别的管理角色界面,享有不同级别的权限。
如有人员调整,请及时向科技处、社科处提出申请变更管理权限。
第三条录入内容:科研管理系统需要录入的信息分为项目管理、成果管理、学术交流、文件管理、系统应用五大版块。
第四条科研信息的录入必须做到有据可依、信息完整和录入及时。
1.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必须以原始证明材料为准,并留存相关复印件或电子版材料归档备查。
2.科研管理系统中带*标记的选项为必填内容,必须完整输入,否则系统将无法保存。
3.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录入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的通知要求,在指定截止日期之前及时录入数据,否则将影响本单位年度科研信息统计及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费的计提标准:
1.纵向项目:学校依据国家、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其中的10%由学校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在二层单位管理使用。
2.横向项目:学校按照合同总经费4%的标准收取管理费(如果项目经费中含有为合同委托方代购专用仪器设备的经费,学校按1.5%收取代购仪器设备经费的管理费),其中的10%由学校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在二层单位管理使用。
3.合同中已明确需要外转合作单位的经费,我校不计提外转经费的管理费。
第六条保密原则:所有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秘书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漏我校教职工的有关科研信息,非经批准和允许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我校教职工有关科研信息。
第二章项目管理信息录入规范
第七条项目管理信息由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相关部门负责录入。
各项目管理者必须在收到项目合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将项目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同时必须扫描合同书的
首页、项目成员页、经费预算页、签字盖章页做为电子文档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以便电子存档及备查。
项目管理费按照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提取。
第八条项目管理信息录入中的重点字段解释:
一、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由录入时间的年份+4位顺序数字组成。
二、项目批准号:即纵向项目下达的批准号或横向项目的合同号。
三、纵横向类别:包括科研纵向、校学术基金纵向、B类纵向、计划内横向、计划外横向五大类。
(一)科研纵向项目包括:
1.由国家或地方党、政、军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经费来源于各级政府本级财政预算拨款的科研项目,含我校为正式参加单位(或承担单位)的、经费到我校科研专用帐户的合作项目。
2.我国与外国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含我校为正式参加单位(或承担单位)的、经费到我校科研专用帐户的合作项目。
3.由学校科研基金、人才引进基金等学校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
4.由学校各学院、中心、所、部、处科研基金资助且经费列入学校科研专用帐户的科研项目。
(二)校学术基金纵向项目:即广西大学用于资助主办/承办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和君武大讲坛学术报告的学术活动专项基金,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汇总全年资助情况打包为一个校学术基金纵向项目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三)B类纵向项目:(一)、(二)项之外的,不属于科技处、社科处管理的其他纵向项目。
(四)计划内横向项目包括:
1.以学校名义与各类企事业单位、民间社团基金会或个人签订的科研项目。
2.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境外(含港、澳、台)基金会和非基金类组织资助的科研项目。
(五)计划外横向项目:资助经费不到我校科研专用帐户的横向科研项目。
四、项目级别:根据项目的纵横向类别所指向的项目来源单位的行政级别归类定义。
包括:国家级、部级、省级、厅级、局级、校级、计划内横向、计划外横向。
五、项目研究类别: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五大类。
1.基础研究: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
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
2.应用研究: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
它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
应用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方法(原理性)或途径。
* 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标志:具有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的研究属于后者。
3.试验与发展:利用从研究或实际经验获得的知识,为产生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以及对已产生或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 区分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和试验与发展的主要标志:前者主要是为了增加科学技术知识,后者则是为了开辟新的应用(如新材料或新技术)。
* 区分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和试验与发展以及其他有关活动的主要标志:具有创新成份的活动归于科学研究。
4.试验与发展成果应用(即R&D成果应用):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系统和服务等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中应用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
它不具有创新成份。
此类活动包括为达到生产目的而进行的定型设计和试制以及为扩大新产品的生产规模和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应用领域而进行的适应性试验。
5.科技服务: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有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包括:为扩大科技成果的使用范围而进行的示范性推广工作;为用户提供科技信息和文献服务的系统性工作;为用户提供可行性报告、技术方案、建议及进行技术论证等技术咨询工作;自然、生物现象的日常观测、监测,资源的考察和勘探;有关社会、人文、经济现象的通用资料的收集,如统计、市场调查等,以及这些资料的常规分析与整理;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计算、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不包括工商企业为进行正常生产和商业目的而开展的上述活动。
六、文理科:分为文科、理科、软科学。
软科学的涵义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经济、科技、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而进行的一种跨学科、多层次的科研活动。
软科学从事的研究是为支撑政府决策,或者是从政府角度,运用不同领域的现代方法和知识,研究如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性、系统性问题。
七、资助经费:合同中约定给广西大学的经费。
八、设备代购费:合同中约定由广西大学代购设备的经费。
九、转出经费:合同中约定转到合作单位的经费。
十、匹配费:相关部门明确给予匹配的经费。
匹配费需经相应支付经费的经费卡管理领导签字认可。
十一、下达日期:纵向项目合同签定或下文时间,横向项目的生效时间。
十二、所属学科:选择项目研究领域所属一级学科。
十三、项目成员:项目成员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录入。
项目成员在10人以上的则只需录入排名第一者和我校教职工、学生的信息,同时必须把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排名修改为项目成员署名中的实际排名。
第三章成果管理信息录入规范
第九条成果管理版块中著作管理、论文管理、音像制品管理、论文索引情况、奖励成果管理信息由作者本人负责录入,各二层机构、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秘书负责审核,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科技处、社科处归档备查。
第十条著作管理信息录入中的重要字段解释:
一、著作类别:包括学术专著,编著、教材(含编著、译著、科普著作、工具书、参考书、教材),文学作品(含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艺术作品(含个人画册/画集、音像作品专集)四大类。
二、作者总人数、总字数、总页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以著作版权页的信息为准。
三、所属学科:为著作研究范畴所属的一级学科。
四、作者:必须完整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分工、完成字数(没有明确个人完成字数的按作者署名总人数取平均值)。
五、完成单位:按照著作署名作者所属单位顺序录入。
如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只需录入我校排名第一作者所属单位;如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则可以只录入第一完成单位和我校排名最靠前作者所属单位。
第十一条论文管理信息录入中的重要字段解释:
一、论文名翻译:为了便于查找论文索引情况,论文“文理科”选择了理科的必须填写论文标题的英文翻译才能提交。
二、论文类型:包括期刊论文、论文集、期刊增刊、专刊。
三、发表刊物名称:中文期刊、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信息录入时可以从系统期刊数据库里选择,外文期刊、论文集信息由作者本人录入。
四、核心期刊:包括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北图中文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数据库根据发布单位公布的数据进行即时调整。
五、论文发表情况:即论文发表所属刊物情况,分为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根据刊物实际情况选择。
六、论文发表时间、开始页码、结束页码、页数、作者总人数以论文发表刊物原件或复印件的信息为准。
七、所属学科:选择论文研究领域所属一级学科。
第十二条音像制品管理信息录入中的重要字段解释:
作品类别:包括演唱、作曲、作词、舞蹈、编蹈、电影。
音像制品名称、作者总人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信息以音像制品包装上的版权信
息为准。
第十三条论文索引情况信息录入中的重要字段解释:
索引类别:包括EI、SCI、ISTP、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摘要收录)、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摘要收录)、ISSHP、A&HCI、国家级美术馆收藏、省级美术馆收藏。
ISSN号:即“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英文首字母缩写,该编号是以ISSN为前缀,由8位数字组成,分为前后两段各4位,中间用连接号相连。
CN号:即国内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
它是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由字母CN和6位数字及分类号组成。
*实例:《教育研究》,CN11-1281/G4,ISSN1002-5731。
国内合法刊物一般都有CN号和ISSN号,对于只有ISSN而没有CN号的刊物或者编号不规范的刊物,请注意辨别。
第十四条奖励成果管理信息录入中的重要字段解释:
一、成果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五类,参照第八条第五款项目研究类别界定。
二、奖励名称、获奖等级:按照奖励证书上所写奖励名称、奖励等级全名输入。
三、获奖级别、获奖类别:按照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选择相应的级别和获奖类别。
第十五条专利管理信息录入中的重要字段解释:
一、专利类别: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包括以下三种专利形式:
1.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二、专利性质:分为职务专利和非职务专利。
1.职务专利:是指为完成单位所交给的任务所作的或者利用单位的物资技术条件所完
成的专利。
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专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以及获得单位奖励的权利。
2.非职务专利:指不是为了完成单位所交给的任务所作的或者利用单位的物资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专利。
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专利发明人所有。
第十六条科研管理系统中其他成果: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品种审定/鉴定、鉴定成果、艺术创作类成果,由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相关部门负责录入,以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新品种权证书、品种审定、鉴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上的信息为准,同时扫描电子文档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除著作成果外,其他成果的作者和单位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录入,排名在第10名之后的可以选择不录;如我校教职工署名在第10名之后,则只需录入成果排名第一者和我校教职工的信息,同时必须把我校教职工的排名修改为成果署名中的实际排名。
成果署名在我校署名最靠前的教职工之后的,且署名为我校的研究生不计排名。
否则,应计入排名。
第四章学术交流信息录入规范
第十八条学术交流包括主办/承办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校内学术报告等模块。
其中校内学术报告(包括君武大讲坛)由主办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或科研秘书负责录入。
必须提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由科技处综合信息科审核后在广西大学主页发布通知。
第十九条主办/承办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特别是获得学术活动专项基金资助的,主办/承办单位及参会人必须及时填写会议相关信息,会议结束后必须及时提交会议照片、决算清单、会议总结等材料到科技处综合信息科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其他模块及信息录入的负责部门和个人,详见科技处《关于广西大学学术交流规范化管理及校内学术报告信息发布的通知》(处科字[2011]55号文)。
第五章文件管理信息录入规范
第二十一条文件管理模块是用于发布重要通知及最新消息到科技处、社会科学处主页上。
重要通知由科技处、社科处办公室负责发布,最新消息由科技处、社会科学相应科室负责发布。
第二十二条文件管理模块发布的通知和最新消息,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同时须经过校科技处、社科处领导签字同意才能发布。
第六章系统应用信息录入规范
第二十三条系统应用模块用于管理整个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最基础的数据。
只有超级用户才有权限查看及修改其中的内容。
其中的部门资料管理、角色资料管理、用户资料管理、应用字段管理、期刊信息管理由科研系统的超级用户负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二层机构、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秘书必须尽快了解、熟悉科研管理系统的各项操作,如有疑问或发现系统漏洞及时向科技处、社科处提出。
如有人员变动,需做好工作交接和相应培训工作。
第二十五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我校教职工的实际科研工作量今后将参照《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要求由科研管理系统自动统计生成,如未按本规范录入信息造成的损失由相应信息录入者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广西大学科技处、社科处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