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档案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气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气象资料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气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气象资料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库保管、专柜存放。
(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确保气象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为气象业务、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科学、规范、高效原则:建立健全气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熟悉气象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工作;(三)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工作;(四)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气象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气象观测资料;(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三)气象科研、学术交流资料;(四)气象业务、管理、服务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清晰;(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及时补充缺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二)档案存放应按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排列;(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查阅需凭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二)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三)档案管理人员应热情、耐心地为查阅者提供档案服务。
气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气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档案管理的范围气象局档案管理范围包括: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科研、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档案。
2. 档案管理的内容(1)气象观测档案:包括气象观测记录、报表、资料、仪器设备档案等。
(2)气象预报档案:包括预报方案、预报产品、预报服务档案等。
(3)气象服务档案:包括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气象信息服务档案等。
(4)气象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论文、专利、成果档案等。
(5)气象管理档案:包括气象政策法规、行政事务、党建工作档案等。
(6)气象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7)气象人事档案:包括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培训考核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档案。
(2)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
2. 档案归档与保管(1)档案归档: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定期将档案归档到档案室。
(2)档案保管:档案室应确保档案的整洁、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3. 档案利用与借阅(1)档案利用:档案室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
(2)档案借阅:借阅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遵守借阅规定。
4. 档案鉴定与销毁(1)档案鉴定: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档案销毁:销毁档案应办理销毁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5. 档案信息化管理(1)档案信息化建设:气象局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档案电子化:将符合条件的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方便查阅、利用。
6. 档案安全与保密(1)档案安全:档案室应加强档案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2)档案保密:档案室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气象
一、引言气象档案是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
为了确保气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气象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气象档案的完整性,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环节。
2. 准确性原则:保证气象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气象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4. 可用性原则:提高气象档案的利用率,为气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 规范化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气象档案管理制度。
三、管理职责1. 气象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2. 气象局各业务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气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气象局全体职工应积极参与气象档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收集1. 收集范围: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收集要求: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气象档案。
3. 收集方式:采取主动收集和被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整理1. 分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气象档案进行分类。
2. 编号: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方便检索和查询。
3. 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
4. 档案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档案,确保档案整洁、美观。
六、档案归档1. 归档时间:档案形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2. 归档手续:档案归档时,应办理归档手续,包括填写归档登记表、签收等。
3. 归档地点:档案归档后,应按照规定存放于档案室。
七、档案保管1. 安全措施: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2. 信息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气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记录档案的管理,确保气象记录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气象记录档案在气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气象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及其所属气象台站、气象科研单位、气象技术服务机构等涉及气象记录档案的单位。
第三条气象记录档案是指气象部门在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科研、管理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记录。
第四条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科学规范管理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高效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气象观测记录;(二)气象预报服务产品;(三)气象科研资料;(四)气象管理工作文件;(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气象资料。
第七条气象记录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清晰,便于检索;(二)编号规范,便于归档;(三)资料齐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四)装订整齐,便于保管。
第八条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由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九条气象记录档案的保管应做到安全、保密、整洁、有序。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库房温度、湿度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三)库房内设置消防设施和报警系统;(四)库房钥匙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点,确保档案安全;(二)对破损、霉变、虫蛀等档案及时进行修复、消毒;(三)对档案进行定期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保护措施;(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二条气象记录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三)及时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记录档案管理,确保气象记录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气象科研院所、气象院校、气象服务单位及其他从事气象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工作。
三、气象记录档案的定义气象记录档案是指在气象工作中形成的,反映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科研、教育、管理等方面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气象记录档案的分类气象记录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气象观测记录档案;2. 气象预报记录档案;3. 气象服务记录档案;4. 气象科研记录档案;5. 气象教育记录档案;6. 气象管理记录档案;7. 其他气象记录档案。
五、气象记录档案的管理原则1. 全面性原则: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应覆盖气象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真实性原则:气象记录档案应真实反映气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3. 保密性原则:气象记录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保密;4. 有效性原则:气象记录档案应保证档案的可用性,便于查询、利用;5. 安全性原则:气象记录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气象记录档案的管理职责1.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档案管理职责;3.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气象记录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4.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气象记录档案的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5.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气象记录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保管条件符合要求。
七、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原则;2. 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气象观测记录、气象预报记录、气象服务记录、气象科研记录、气象教育记录、气象管理记录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气象记录;3. 气象记录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4. 气象记录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收集整理: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对收集到的气象记录档案进行整理;(2)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3)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编号顺序存放于档案柜中。
气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气象局及其下属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种类和不同载体的文件信息材料。
2. 气象业务资料、科技档案、历史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目、归档、开发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归档。
2.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
3. 档案装订应规范,使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确保档案整齐、美观。
五、档案保管与鉴定1. 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实体安全,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火灾、水灾等灾害。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尘、防潮、防盗、防火、防电磁干扰等条件。
3. 档案鉴定应根据档案价值、保存状况和利用需求,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六、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3. 涉密档案的借阅、复制、摘抄等,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七、档案信息化建设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档案信息资源应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便利用。
3.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安全防护功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八、监督检查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记录档案的管理,确保气象记录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2. 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2)负责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3)组织开展气象记录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4)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气象记录档案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气象记录档案的检索体系,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气象记录档案的收集范围:(1)气象观测记录、气象灾害报告、气象预报、气候分析报告等。
(2)气象科研、气象业务、气象服务、气象教育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气象仪器设备、气象观测方法、气象业务流程等资料。
2. 气象记录档案的整理要求:(1)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装订、归档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2)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3)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装订、归档等工作。
四、档案保管与安全1. 气象记录档案的保管:(1)实行专人、专室、专柜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根据档案的性质和保管要求,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如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
(3)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档案安全:(1)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2)加强档案的保密管理,防止档案泄露。
(3)加强档案利用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被滥用。
五、档案利用与销毁1. 档案利用:(1)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利用规定,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2)对档案利用者进行身份验证,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
(3)加强对档案利用的监督,防止档案被滥用。
2. 档案销毁:(1)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和指导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其安全、完整和有效地保存、管理和利用。
2. 定义气象成果:指通过气象观测研究、数据分析和模型计算等手段获得的气象科学研究成果,如预报模型、数值模拟结果、观测数据分析报告等。
资料档案:指气象成果的电子和纸质文档、数据文件、图纸、录音和视频等形式,并包括相关的元数据、文档描述和使用说明等。
3. 档案管理责任气象局负责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并任命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相关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 档案管理流程4.1 档案采集:对新产生的气象成果和资料进行采集,并确保准确记录其来源、时间和有关信息。
4.2 档案整理:对采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建立起各类别档案的组织结构。
4.3 档案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备份,采用合适的存储介质和技术手段,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4.4 档案检索:建立便于检索的档案索引和查询系统,确保用户能够方便地获取所需档案和信息。
4.5 档案利用:根据需要,提供档案的复制、转交和共享服务,保证档案的有效利用和传播。
4.6 档案审查: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档案保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气象成果和资料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6. 档案销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对不再需要保存的气象成果和资料进行销毁,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确保档案不被恶意利用和泄露。
7. 监督和评估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评估和审查,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改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8.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气象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为《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气象成果和资料的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并及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气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气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气象档案在气象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气象业务、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一)气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档案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
(二)各级气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一)档案收集1. 气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气候研究、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二)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
2. 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删减、添加内容。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一)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的原则。
2. 档案保管设施应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
(二)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便民的原则。
2. 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内容分类,明确查阅权限。
3. 档案利用应做好登记、统计、反馈等工作。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一)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鉴定标准和程序进行。
2. 档案鉴定应充分考虑档案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等。
(二)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销毁标准和程序进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七、监督检查(一)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气象项目档案在气象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及气象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气象项目实施、管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象项目档案是气象事业的重要基础资料,是气象工作的重要历史记录,对气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气象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气象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气象项目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气象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文件材料;(二)项目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实验报告、观测数据等;(三)项目经费、设备、人员等管理文件;(四)项目宣传、培训、科普等资料。
第八条气象项目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完整性;(二)系统性、连续性;(三)便于保管、查询和利用。
第九条气象项目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归档材料的鉴定;(二)分类、编号;(三)编制档案目录;(四)装订、装盒;(五)编制归档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气象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三)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气象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提供利用,保障档案信息安全;(二)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三)严格审批,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气象项目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利用活动,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三条气象项目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本规定是为了加强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维护气象成果及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促进气象科研和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气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加工、利用、保管、共享、开放和销毁等活动,以有效支撑我国气象现代化和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
本规定适用于气象成果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利用、保管、共享、开放和销毁等活动。
第二章气象成果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加工第一节气象成果的收集1. 气象成果的收集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和及时的原则,应当在成果制作单位出具的成果说明书、报告和其他同级成果文件的基础上进行;2. 气象行业科技成果的收集应当规范有序,尽可能避免重复支出,避免气象科研成果被挤占,被忽视或被滥用。
第二节气象资料的整理和加工1. 气象资料的整理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和及时的原则,应当明确文件的来源单位和归档原则,并进行规范整理;2. 气象资料的加工应当充分发挥决策咨询和科技服务功能,必要时应当与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用户充分沟通,确保积极服务气象业务和相关领域的开发需要。
第三章气象成果及资料的利用和共享第一节气象成果的利用1. 气象行业中的各单位应当优先使用所拥有的成果,必要时允许有关单位共享,对于已经公开的成果也应当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提供;2. 气象成果的利用应当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以及尊重成果制作者的贡献和协调各方的权益。
第二节气象资料的共享和开放1. 气象行业中的资料共享管理应当遵循“一网两平台一中心”的原则,即建立统一的气象资料共享平台、气象数据共享平台和气象科研成果共享服务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气象资料的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服务;2. 气象资料的共享和开放应当考虑国家安全和商业保密等因素,遵循共享原则和责任分明的原则,实现成果推广和应用增值的目标。
第四章气象成果及资料的保管和销毁第一节气象成果资料的保管1. 气象行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象成果资料的管理机制,确定各类成果、资料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措施等管理制度;2. 气象成果和资料的保管应当保证其安全、完整和有效性,做到分类保管、等级管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落实职责。
气象_应急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气象应急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气象应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气象应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气象应急档案管理工作由气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2. 各级气象部门应建立健全气象应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气象应急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包括以下内容:(1)气象应急工作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2)气象应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3)气象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保障等文件资料;(4)气象应急工作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等文件资料;(5)气象应急工作的应急处置、救援、恢复等文件资料;(6)其他与气象应急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2. 气象应急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保管、利用等程序进行;(2)档案的整理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删改、篡改;(3)档案的整理应便于检索、查询和利用。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气象应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鼠咬等;(2)档案的存放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3)档案的借阅、复制、摘录等利用活动,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 气象应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服务;(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1. 气象应急档案的鉴定应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由档案管理机构组织鉴定工作。
2. 气象应急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销毁规定执行,由档案管理机构负责销毁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气象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推动气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真实性: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 保密性: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确保档案的保密性,禁止泄露档案内容。
4. 利用性: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档案的利用价值,促进档案资源的充分利用。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办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并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3.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项目档案的安全和准确。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归档: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档案管理员交接项目档案,档案管理员进行登记、整理和归档工作。
2. 档案的保管: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的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存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3. 档案的借阅:凡有借阅档案需求的人员,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档案。
4. 档案的销毁: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将无用的、过期的档案进行销毁。
六、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得随意私自处理档案。
2. 档案管理员要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3. 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规范。
4. 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档案资源的利用,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和便捷。
七、档案管理监督1. 组织内部:对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2. 外部部门:依法定期接受上级单位和相关机构的档案管理督导和审核。
八、档案管理奖惩对档案管理工作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违反档案管理规定,影响档案利用和安全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气象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档案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三)科学管理: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加强档案保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负责气象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指导、监督、检查气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四)组织开展气象项目档案的利用、编研、展示等工作;(五)负责气象项目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气象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气象项目立项、申报、审批、验收等文件材料;(二)气象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文件材料;(三)气象项目设备、仪器、材料等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等文件材料;(四)气象项目运行、维护、改造等文件材料;(五)气象项目验收、评审、鉴定等文件材料;(六)气象项目有关会议、培训、研讨等文件材料;(七)气象项目产生的各种报表、数据、图表等文件材料。
第七条气象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收集齐全,分类清楚;(二)整理规范,编目有序;(三)归档及时,手续完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八条气象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档案安全;(二)满足需要,合理利用;(三)保护隐私,尊重权利。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等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xx县气象局文件材料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xx县气象局文件材料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气象部门从事相关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有依法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逐步推进档案的电子化工作。
第五条各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科室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局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
第二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第八条本制度中的单位文件材料是指单位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九条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工作、国家建设、事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单位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单位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单位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单位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单位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单位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单位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气象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气象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气象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气象部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管理和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级保管;(三)科学分类,便于利用;(四)依法治档,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气象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声像档案;(四)实物档案;(五)电子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法,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要素进行编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二)及时收集,保证档案资料时效性;(三)科学分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七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要素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资料的内容、形式、数量等进行整理;(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便于查阅。
第八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应予以协助。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二)科学保管,保证档案资料整洁、有序;(三)严格保密,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第十条档案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保障档案资料合法、合规;(二)便民利民,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三)保护档案,防止档案资料损坏。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复制、借用等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二条档案鉴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鉴定,确保档案资料鉴定结果合法、合规;(二)客观公正,保证档案资料鉴定过程的公正性;(三)科学合理,确保档案资料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气象资料管理制度
气象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气象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气象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气象资料的采集、存储、管理和利用,保障气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提高气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气象部门和气象服务机构的气象资料管理工作。
三、气象资料的采集和存储1. 气象资料的采集(1)气象资料的采集包括自动气象站、手动气象站、雷达站、卫星站等各类气象观测站的定时观测和数据收集。
(2)气象资料的采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气象资料的采集要求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对气象观测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气象资料的存储(1)气象资料的存储包括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气象产品等,必须根据不同的存储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2)气象资料的存储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3)气象资料的存储要求对于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多备份,确保数据不会因为硬件故障或人为错误而丢失。
四、气象资料的管理1. 气象资料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2. 气象资料的管理要求建立定期维护和更新的制度,对于设备和数据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气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3. 气象资料的管理要求建立规范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流程,对于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五、气象资料的利用1. 气象资料的利用要求建立多级别的气象预报和服务体系,为公众和各行业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气象服务。
2. 气象资料的利用要求建立规范的气象资料共享机制,促进各级气象部门和气象服务机构之间数据的互通互用,提高气象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3. 气象资料的利用要求建立气象资料开放政策,为社会公众和各行业提供便捷的气象资料查询和获取渠道。
六、气象资料安全保障1. 气象资料的安全保障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气象资料的存储和传输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管,确保数据不受到非法侵入和篡改。
气象_应急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应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气象应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气象应急档案在气象应急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和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气象应急工作计划、预案、方案;2.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评估、应急处置等相关资料;3. 气象应急演练、培训、总结等资料;4. 气象应急设备、物资、车辆等管理资料;5. 气象应急信息系统、数据库等资料;6. 气象应急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等资料;7. 其他与气象应急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气象应急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气象应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 气象应急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遵守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3. 气象应急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4. 气象应急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气象应急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2. 气象应急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3. 气象应急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将档案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气象应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2. 气象应急档案的保管设施应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3. 气象应急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复制、摘抄等行为;4. 气象应急档案的查阅、复制等行为,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遵守档案保密规定。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气象应急档案的鉴定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2. 气象应急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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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气象局气象记录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气象记录档案和原始气象记录资料是气象台站长年积累起来的历史数据,是国家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宝贵财富,是日常气象业务和科研不可缺少的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气象记录档案的汇交工作,确保移交过程中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气象记录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二、气象档案移交、各负其责。
三、移交的档案必须按规定进行整理组成案卷并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1式3份,移交方案经局长批准后报盟气象局业务科,盟气象局业务科批准后方可移交。
阿左旗气象局气象档案保管环境要求和防护措施一、档案库周边的基本要求
档案库要远离有易燃、易暴物的场所和有害气体污染源的地方。
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畅通、空气流通的地方。
交通方便,便于档案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
二、档案库安全要求
库房门窗应紧密、牢固、防火、并有防盗门窗等防护措施。
档案库外应设水消防系统,配备3-5个灭火器。
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档案库。
档案库电源开关应设于库外,并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档案库应设有防雷设施。
三、档案库防护基本要求
档案库温湿度要求为: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
温湿度昼夜波动幅度为:温度±2℃,相对湿度±5%。
“六防”设施
防潮:档案库周围应有通畅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
夏季应控制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可采用空调、机械通风。
阿左旗气象局气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一、外单位需要使用气象科技档案资料时,须持本单位有效公函,方可借阅。
二、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向档案管理员详列所借档案资料名称和年代,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在阅览室指定位置使用,不得带出室外。
三、(室)内原始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如档案信息化等),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四、借阅者要爱护所借阅的档案资料,维护其安全,不得在上面圈点、划线、涂改、折叠、抽页、丢失,如有违犯,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查阅或赔偿损失,并根据《档案法》、《气象法》及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借阅者在使用所借阅的档案资料时,如若发现有疑问或错误时,不得擅自改动,应向档案管理员说明,由档案管理员按审核程序予以澄清或更正。
六、借阅者使用完所借档案资料后,应及时清理归还,交由档案管理员当面核对、销帐、入库。
七、阅览室内应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大声喧哗,维护室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维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阿左旗气象局档案室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接待办理馆藏档案、资料的借还登记和出入库手续。
二、监督和协助借阅者正确使用所借的档案、资料;帮助解答借阅者在档案、资料使用时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虚心听取借阅者的意见和建议,注意收集借阅者使用档案、资料的反馈信息,以利改进服务工作。
四、负责维护阅览室正常的工作秩序,管好室内设备和物品。
五、负责维护借还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室内严禁吸烟,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七、下班前检查档案库,关好灯和窗,锁好门方可离开岗位。
阿左旗气象局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气象科技档案库房,是安全存放气象科技档案的重要场所。
为维护馆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切实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是档案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应定期分析和研究库存档案的保管状况,改进和完善防护手段和措施。
二、凡送交归档进库的各类档案,进库前要认真核对报送(汇交)目录与实物无误后,档案内容完整齐全,分类编目和标引正确规范,案卷质量符合现行标准,方可入库。
三、借阅者所借档案用完需要归还进库时,档案管理员当即核准注销后进库纳架,纳架时必须放回原存位置,排放整齐。
四、库存档案,要按类目和排序依次纳架,排放整齐,对库存档案保管状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改进。
五、各类档案出入库房时,手续必须完备,
六、库房内温湿度应力求保持相对稳定,温度稳定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注意维护库内温湿库等仪器的正常运转。
七、库房防潮、防火、防光、防尘、防虫、防盗及加湿、通风等设施齐全,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加强档案库房的防护工作。
八、保持库内清洁整齐,定期除尘,检查和整理库容,库内不得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与保存档案无关的物品。
九、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十、库内无人时,不要敞门、开灯,不能随使开窗,下班前要检查关好窗和灯,锁好门。
阿拉善左旗气象局
档案交接制度
一、各股(室)应按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将各自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分门别类,移交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归还借阅档案,要认真检查档案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有无缺页或损坏。
三、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签字手续、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面销号,严格实行销号签字手续。
四、档案员因病因事,库房钥匙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在此期间,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借阅,急需者,分管领导指定二人进库,按相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五、档案管理员调离工作时,有档案损坏、遗漏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收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六、凡本局人员外出开会、学习或培训回单位时,必须向档案室移交资料,经档案管理员整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送交分管领导处理。
阿拉善左旗气象局
档案交接工作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文件的清理、保管和移交工作;在未办完档案材料移交工作之前,不随意变动其工作岗位。
二、各股(室)的档案材料,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不得分散和个人保存,不得随意销毁、处理,如工作需要,可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对尚未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可移交给档案室继续办理,并作为办理股(室)的文件归档、保存。
三、移交档案材料时,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以及历史考证、大事记、文件汇编等有关资料都应一起移交;存放档案、资料的柜架一般也应随档案、资料一起移交。
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相关人员须签字,以备查考。
四、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
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
五、除归档、移交外需要销毁的文字材料,必须造册登记,报送本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销毁。
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六、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并将档案全部清点给接管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