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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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2017〕308号
关于印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构建机制科学、体系完善、奖罚到位的项目绩效考核模式,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项目创效创誉能
力不断提升,根据**公司《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几点意见》(*****财【2015】53号)的精神,结合企业实际,集团公司制定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
*******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构建机制科学、体系完善、奖罚到位的项目绩效考核模式,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项目创效创誉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公司《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几点意见》(*****财【2015】53号)的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是指对**施工生产和管理成果的综合评价。
第二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风险和利益相平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明晰、管理科学的工程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工程项目创效、创誉能力不断提升,实现“做优项目、激励项目、发展企业、富裕员工”的目标。
第三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部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含集团公司直管项目、托管项目和工程公司的自揽项目等。
第四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是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和项目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实现绩效考核目标和奖罚兑现的第一责任人与受益人。项目经理要细化项目管理团队的职责分工,分解落实项目绩效考核目标。
第五条所属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核准后执行。
第二章体系与机制
第六条考核组织体系
1、集团公司是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组织监督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研究制定结合实际、相对统一的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监督工程公司全覆盖开展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负责对直管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2、工程公司是项目绩效考核的实施主体。主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按照本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进行项目全覆盖考核;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过程控制;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项目、直管项目各工区和自揽项目的绩效考核。
3、工程**是被考核对象。负责项目绩效考核责任目标的分解落实;提交年度绩效考核自检报告、终期绩效考核申请和自检报告;做好公司对项目绩效考核的配合工作。
4、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能分工,并确定绩效考核主管部门,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考核机制
1、健全和完善刚性的创效激励机制和考核惩处机制。实现项目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人事任免、员工发展等密切挂钩,真正建立职位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的激励约束机制。该奖励的绝不打折,该处罚的绝不迁就,避免“重奖打折扣、重罚不落实、选择性考核”情况发生,使有能力、有水平的项目经理和管理团队获得较高的阳光收入,有效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创效积极性,形成绩效第一、责任追究的氛围,切实促进项目管理的良性循环。
2、健全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报告制度。通过系统的考核评价报告,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项目管理的成效与亮点,形成经验并予以推广。
3、建立资信记录,完善用人制度。建立项目经理评价制度,完善项目经理选拔任用机制。建立项目经理资信档案,记录项目经理所管辖项目的综合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奖罚处理情况等内容,并根据项目经理工作业绩对其进行分级评
定,作为项目经理晋级、聘用、评先、培训以及淘汰的主要依据。对被评定为优秀的项目经理优先晋升资质等级、聘用、评优、提拔;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在2年内不得晋升项目经理等级,不得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第三章项目绩效考核责任书及考核指标第八条项目绩效考核责任书
1、各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条件情况及时组织签订项目周期绩效考核责任书,必须在项目上场3个月内完成,项目绩效考核责任书应包括终期考核目标和年度考核目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工程项目出现巨大或根本变化外,终期考核目标原则上不得调整;年度考核目标可以结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终期目标。
2、项目总体利润目标一经确定,必须严格履行,不得随意更改;确因国家政策调整、工期重大调整、设计重大变更、施工方案重大变更、施工组织重大变化、责任预算编制出现重大偏差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或公司提出调整方案,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按程序予以调整。
第九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责任书的主要指标
1、创效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收益、上交款(上交款指标必须分为责任预算收益和超额利润上交两项指标)等;
2、创誉指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进度工期、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等。
综合管理包括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二次经营管理、风险防范、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上级管理单位规定;职工工资是否每季度足额发放;社保基金每季度是否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是否每季度足额发放;是否存在群体性事件、舆情或重大诉讼等。
第四章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条为强化项目管理团队的责任意识,建立风险与利益平衡的约束机制,在绩效考核期间,公司对项目管理团队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一条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根据项目的大小和项目管理职位的不同,确定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数额:
1、项目考核对象(即项目管理团队)应缴纳风险抵押金总额起步30万元(含项目合同额1亿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合同额超过1亿元后每增加1亿元对应风险抵押金总额增加2万元,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1亿元计;风险抵押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项目经理、书记本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占项目应缴纳风险抵押金总额的40%。其它考核对象的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重要程度、承担责任大小等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风险抵押金缴纳时间:项目在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后三个月内缴纳,直属**风险抵押金交到集团公司财务部,其他项目交到工程公司财务部。
第十三条考核对象中途发生变化,原任者(项目经理除外)风险抵押金须根据合同额完成情况进行返还,继任者根据项目未完合同额确定缴纳金额。项目经理变更必须进行审计,明确相关经济责任后,继任者补足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风险抵押金的返还
1、直属**:
(1)每年按完成产值比例返还风险抵押金本金;
(2)完成代扣代缴指标100%,按当年考核百分比乘以应返还本金作为风险抵押金奖励;完成代扣代缴款指标85%(含)至100%的,全额返还当年应返还风险抵押金;完成代扣代缴款指标75%(含)至85%的,按未完成代扣代缴款指标的比例扣罚当年应返还风险抵押金;完成代扣代缴款指标75%以下的,全额没收应返还抵押金。
2、托管或自管项目,必须与完成责任预算收益指标挂钩,具体由各工程公司自行制订相关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风险抵押金必须由本人自有资金交纳,必须从自己私人账户通过银行交纳。
第十六条风险抵押金由**统一收取并上缴上级财务部门,专户存放,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