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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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调度管理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过合理的调度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前置和动态管理,实现“规范、科学、高效、便捷”的管理。

第二章调度管理的职责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他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办法,统一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调度管理部门是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工作的部门,属于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调度计划、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生产部门是企业的主要生产主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实施,配合安全生产调度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的规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积极配合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调度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第十条调度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事前设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预防措施。

(二)综合治理原则: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三)前置和动态管理原则:注重事前预判风险、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四)规范、科学、高效、便捷原则:采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高效、便捷地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调度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制定安全生产调度计划: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安全生产调度计划。

(二)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根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

(三)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调度计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调度计划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调度计划的内容和时间表。调度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

(二)安全生产任务:确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

(三)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

(四)安全培训和演练: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的制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安全工艺、安全设备、安全操作等。

(三)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安全管理标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等。

(四)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安全检查标准,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五)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标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第六章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四条组织安全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调度计划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知识的普及: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对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三)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对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第十六条组织安全演练是提高员工应急能力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调度计划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演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演练: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逃生演练:组织逃生演练,检验逃生通道的畅通性和员工的逃生能力。

(三)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

第七章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监督和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培训标准。

(四)安全演练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演练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演练要求。

第二十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安全生产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八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安全生产调度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改正等,并可以提请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做好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的档案和台账工作,保存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由安全生产调度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保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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