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社会面临的5个主要的公共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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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而来的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一养老模式的推行出现困局。如何健全养老服务政策成为公共管理的一项难题。数据显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面临的养老压力空前沉重。然而与之相对的是,我国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此外,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成为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瓶颈。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00年的8811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1) 有选择性的以房养老
(2)交了养老保险金,为什么还要以房养老?
(3)其他配套设施跟不上
(4)农村没有房子的如何应对
首先,“以房养老”尚需相关制度支撑。“以房养老”能够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主要因为这些国家以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以房养老”交易行为,保障金融机构与养老主体的合法利益,激发了市场的信心和活力。
而中国尚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因此这种市场交易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无论金融机构还是老人都不敢轻易参与进来。
其次,“以房养老”还需完善资源配置。“以房养老”的一个前提是,养老主体将住房抵押给银行后,可以凭借交易资金享受到较好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配置还不完善,养老院的数量、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养老院集中养老的承接力有限。
从世界范围来看,“以房养老”的确是个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途径,中国是一个养老问题凸出的国家,应该在这方面做一些尝试和探索。但是,中国的养老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最终还要靠深化二次分配改革来破解。
政府应在完善养老制度上着力,而不应先将目标盯在房子上面。在“以房养老”推行过程中,政府也不应“袖手旁观”,须在贷款担保、确保房价预期稳定、明晰房屋产权等方面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
国家政策普惠高端和普通的养老项目,是为了多种养老模式互为补充,但实际操作中却可能变生寻租风险。在“未富先老”的警报早已鸣响、养老资源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内部价拿地、市场价卖房的行为极大地透支了政策红利,使养老资源的分配变得更加不公平、养老市场的发展变得更加不均衡,必须引起政策设计者和监管者的注意。(即国家应加大在具体执行上的监管力度)
2、公务员道德失范、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社会寻租问题严重。
由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案,刘志军和雷富政性贿赂案件,这些案件不仅损害了政府公务人员的形象,同时也让公众对政府失去信心。
美色开道加上巨额金钱贿赂,是涉案人赢得刘志军欢心,得到一系列铁路项目、获取铁路车皮计划的重要原因。而雷政富同样涉嫌多次接受性贿赂后发包工程。虽然上述案件中性贿赂确实存在,且在刘志军、雷政富腐败案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由于我国刑法并无性贿赂的相关规定,检方根本无法就此提出指控。
所以,有必要尽快修改刑法,将性贿赂纳入受贿罪中。性贿赂的确难以量化为具体的受贿金额,但除了可作为从重情节,还可按接受性贿赂的次数处罚。除了性贿赂,接受奢华宴请或其他高价值的服务,也应以受贿论处。比如现在很多企业都会请官员去高档会所消费,即使没有提供色情服务,其消费金额也令人咋舌。这么大手笔的投资怎么可能没有回报?有些官员也许不敢明目张胆的受贿,但接受这样的宴请却是心安理得。如果受贿行为只限于“收受财物”,却将高价值的服务排除在外,怎么能防止行贿者和腐败官员钻法律漏洞?要遏制腐败就更难了。
政府公信力是“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不少人在谈及软实力的时候,往往把软实力单纯理解为文化的力量,并且经常以“文化软实力”等同于“软实力”。实际上,最早提出“软实力”概念的约瑟夫·奈把政治价值观和政治制度也作为软实力的重要内容甚至是关键内容。在我国,包括现代政府建设在内的“制度软实力”尚有待进一步加强。有鉴于此,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和公信政府的打造,对于我国软实力建设具有核心的、关键的意义。
3、近两年地震、台风、旱涝等自然灾害频发,虽然政府在这方面如何应对此类公共危机事件,减少人财物的损害问题,但多是事后救援,前期预警工作较差。
4、公益组织发展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善款去向披露较差。
“捐你妹”曾经一度风行,在一些慈善组织丑闻不断、无法自证清白的当下,“无公开,不捐款”无疑是年度捐赠总额连续第二年下降最有力的“话外音”。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广大捐赠人对知情权、参与权、问责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慈善机构的公开性、透明度严重匮乏,当然制约了公民的捐赠积极性。《中国基金会透明度发展研究报告》蓝皮书显示,目前基金会全行业的透明度仍偏低,行业平均得分55.58分,仅占总分129.4的43%。这几年,很多爱心人士绕开慈善组织,自己不远千里去灾区定向捐赠,用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放心形式去帮助灾民,足以说明很多问题。
基金会透明度整体不合格,善款账目不清,去向不明,显然是慈善捐赠总额下降的关键原因之一,无法回避的现实尴尬是,大多数慈善组织都面临公众对其透明度、执行力、工作效率的质疑。整个公益慈善行业,特别是一些传统的慈善机构,公信力跌入谷底,因为不信任政府和慈善机构,一些公众和一些重要捐赠人、捐赠机构,开始减少捐赠行为,直接影响了当年的捐赠量。而如今各地慈善组织“政出多门”,竞相接受捐赠,也让民众感觉慈善变了味。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取决于它的透明度和严格、专业的财务审计。如果“我捐的钱物用哪去了”的问题还是不能有效解决,善款继续下降恐怕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如果你到香港红十字会的官网查询,可以看到香港红会近十年的年报,每一
份年报均列出筹款报告和财务收支。而且,每份年报均附有“核数报告”,即长达50页左右的全英文专业报表,每个市民都可以通过网页或电话查询善款流向。澳门红十字会在前往灾区援建项目时,工作人员的住宿是由红会统一管理支付费用,但餐费、水电费等都是自掏腰包。所有这些透明化措施的唯一目的就是让民众清楚他们的捐赠都花在了什么地方。这些组织都能做到的事情,为何内地很多慈善机构却做不到,忍心放任公信力流失?
在问责制度不断发力的今天,慈善组织更需要问责的“火力”来确保其透明度,主动公开慈善捐助信息甚至是每一笔善款的去向,理应是慈善组织必须尽到的义务。对那些说不清、道不明善款去向的慈善组织,有关监管机构应勒令其及时公开账目,并视情节暂停其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直至取缔,倒逼慈善组织提高透明度。刘佑平表示,透明是全行业面临的挑战,仅仅专注自身建设,期待行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