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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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县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核推荐
量化评分细则
(试行)
“量化评分”分基本素质、教学常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业绩评价五个方面13项内容;另设特别加分和扣分6项内容。
一、基本素质
1.资历
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按虚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
1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
2.学历(4分)
合格学历计2分,现有学历高于相应合格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计1分,取得学士学位加计1分,硕士学位加计2分。(不
超过4分)
任职分)
任职必须是现任职务并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为准;任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任职不满2年者,折半计分。
4.班主任工作(5分)
近5年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每年1分计(总分不超过5
分);
二、教学常规(18分)
1.教学工作量(10分)
近三年内教师周工作量达到标准(或平均)工作量计7分,超多少标准工作量加多少分,少多少标准工作量减多少分,最高计10分。
2.教学常规(3分)
由设岗单位根据常规检查记录制定相应的量化评分方案。
3.继续教育(5分)
近五年(20XX-20XX)继续教育学分达到360分记4分;参加培训获得优秀
学员的:县、市级加0∙5分,省、国家级加1分。
继续教育是指近5年参加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含职称评审所必须的公需科目、普通话、计算机等培训项目。凭培训结业证进行计分,同一年度参加多次培训的取最高一项计分。(以教师发展网上已登记的为准)。
三、教学水平(共48分)
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不含校本部)、高中学校校长或支书关于教学竞赛和辅导竞赛的计分:计学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
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8分)
各类教学业务比赛、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一师一优课”"网络备课大赛(含视频课)”按优质课评比一等奖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送教下乡每年只计一次最高等级的分,教案、案例设计等公开发表按同级单项类比赛一等奖计分
指导学生获奖(个人三等奖以上,其中体育类限个人前3名,团体前6
名)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辅导教师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非教育系统和非本学科不计分(德育类、文艺类内容可计算,小学教师不受学科专业限制)。同一学生在同一类不同级别竞赛中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分。学生作品(文章、书画作品等)在各类正规的报刊杂志发表,按其不同级别一等奖计分。同一竞赛活动中多人获奖的取其中最高的一次计分。(学生竞赛团体奖,二人以上的辅导教师按其分值折半计算)。
辅导教师获奖限于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竞赛上所获奖
励,以辅导证书或文件为准。
教学业务荣誉称号分)
教学业务荣誉称号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被评的,多项多次被评的取最高档次计分。
5.成绩效果(30分)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细则,经教师大会
3/4的人员(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大会由中心学校本部、中心小学全体教师、其他学校各派2名教师代表组成)通过后报教育局职改办备案后方可实施(如果沿用已报方案就不需要再报)。
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不含校本部)的教学质量计分:按照近三年乡镇在全县的教学质量排名计分,具体计分方式如下:全县排名『5名的比照学校第一名计分,6-10名的按第二名计分,以此类推。
高中学校的校长或支书(不含其他管理人员的教学质量计分:按照学校在全县高中学校的教学质量排名进行,全县第一名比照学校第一名计分,全县第二名比照学校第二名的计分,以此类推。
四、学术水平(共12分)
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且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评奖或有刊号的教育类杂志发表及论著出版的;必须是属于申报学科或关于德育内容的(小学教师不受学科专业限制)。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研训班、研修班等)论文评奖的,降一级计分;在有刊号的教育类报纸上发表(要求不少于2000个字),原则上以相应级别杂志发表折半计分。教育系统通过出资出版的、或在有刊号的教育类刊物增刊、副刊、论文集发表的均不计分;
同一篇论文获多项奖的,只取其最高分计入,同一年度有多篇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者,取其中最高分一篇计分;编写教材且公开发表的,按同级论文折半计分(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按1、0.6、0.3的比例计分)。
教育科研课题指任现职以来(须所在单位和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有各级行政部门及教育有关科研部门审批的立项计划书、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立项部门颁发的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课题所涉及的研究内容要与教育教学有关。子课题、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课题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参评课题),课题组的组长或主持人(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按实计分,其余成员根据署名次序分三段(排名『3名为第一段,4-6名为第二段,后面的为第三段)分别按0.8、0.6、0.4的比例计分。
五、业绩评价(共10分)
1.年度考核(5分)
近5年年度考核,5个合格为3分,其中有1个优岗合计4分、2个优岗合计5分。(不超过5分)
2
先进称号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教育
及相关行政部门相应降一个档次计分。单项先进按相应级别计一半分。同一年度有多项先进者,取其中最高分一项计分。
(注:先进称号指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楷模或标兵。单项先进指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最美乡村教师、优秀团干部及教育行政单位部门工作优秀个人先进称号。)
六、特别加分和扣分
(一)特别加分:
1•任现职期内城镇教师到农村地区全职支教、乡镇派到边远学校全职支教的教师,凭依据每年加2分,最高4分。
2.现在农村教学点工作的教师每年加0.4分,最高不超过8分。(教学点指:全校四个班以下(含四个班)且学生数100人以下的农村4学)。
3.任现职期间,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含下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取得省级一等奖以上,除前“三-1”计分外,省级一等奖加4分,国家级三、二、一等奖分别加5、6、7分(同一项只取最高级加分)。
4、任现职期间,高中学生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赛取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其辅导教师(凭辅导教师证书)除前"三-2"加分外,省级一等奖以上加4分,国家级三、二、一等奖分别加
5、
6、7分(学生多人、多项获奖不累加)。
(二)特别扣分:
1.近八年来教师在各级各类检查中被书面通报,每通报一次,县局以上的扣1分,乡镇中心学校的扣0∙5分,学校本部(凭学校会议记录)的扣0∙2分,多次通报的重复扣分,同一事件多级通报的只扣最高分。
2.近八年来教师本人受处分的:履职约谈(局级)扣1分,(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