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实验室认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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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ISO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ISO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第一是为进行检测工作所规定的技术依据和程序,实验室的基本职责是使用具有适当准确度和符合标准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活动应满足用户对检测的要求。

ISO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要求是:ISO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第二是将执行的技术依据为国家法律和法规所承认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实验室相应的检测标准方法(或规程)做为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应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具体执行《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ISO17025实验室检测标准是: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实验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负责。

对检测方法的管理执行《检测工作控制管理程序》。

标准方法的使用对于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的进行检测时,一定要书面征求委托方的同意。

技术负责人应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方法”的执行契约。

这些“协议方法”的制定应尽量引用一些公认的标准:a 其他企业公开的标准或方法b 国际组织标准c 著名技术组织推荐的方法人d 科学权威杂志推荐的方法ISO17025 - 认可机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我国唯一的实验室认可机构,承担全国所有实验室的ISO17025标准认可。

所有的校准和检测实验室均可采用和实施ISO17025标准,按照国际惯例,凡是通过ISO17025标准的实验室提供的数据均具备法律效应,得到国际认可。

截止2011年4月,国内已有五千余家实验室通过了ISO17025标准认证,通过标准的贯彻,提高了实验数据和结果的精确性,扩大了实验室的知名度,从而大大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机构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

主要职能:实验室是指进行校准或检测的实体。

如果某实验室是一个除了进行校准和检测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的组织中的一部分,则"实验室仅指该组织为从事和检测工作的那一部分。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第一是为进行检测工作所规定的技术依据和程序,实验室的基本职责是使用具有适当准确度和符合标准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活动应满足用户对检测的要求。

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要求是:17025实验室检测方法第二是将执行的技术依据为国家法律和法规所承认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实验室相应的检测标准方法(或规程)做为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应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具体执行《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17025实验室检测标准是: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实验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负责。

对检测方法的管理执行《检测工作控制管理程序》。

标准方法的使用对于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的进行检测时,一定要书面征求委托方的同意。

技术负责人应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方法”的执行契约。

这些“协议方法”的制定应尽量引用一些公认的标准:其他企业公开的标准或方法国际组织标准著名技术组织推荐的方法人科学权威杂志推荐的方法17025 - 认可机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我国唯一的实验室认可机构,承担全国所有实验室的17025标准认可。

所有的校准和检测实验室均可采用和实施17025标准,按照国际惯例,凡是通过17025标准的实验室提供的数据均具备法律效应,得到国际认可。

截止2011年4月,国内已有五千余家实验室通过了17025标准认证,通过标准的贯彻,提高了实验数据和结果的精确性,扩大了实验室的知名度,从而大大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机构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

主要职能:实验室是指进行校准或检测的实体。

如果某实验室是一个除了进行校准和检测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的组织中的一部分,则"实验室仅指该组织为从事和检测工作的那一部分。

"在实验室认可活动中,"实验室"一词指的是从事校准或检测的机构,该机构可以处于下列情形:在一个固定地点;在一个临时场所,在一个移动的设施中。

ISOIEC17025:1999 与 ISOIEC指南25:1990.

ISOIEC17025:1999 与 ISOIEC指南25: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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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员



注2:对检测报告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责的人员 (化验室主任或质检部长),通常应满足以下 我天天开会,没时间做检验! 条件: --具有相应的资格、培训、经验、和所进行检 测的令人满意的知识; --所检测样品的生产技术的有关知识; --所检测样品等的使用或预期使用方法的有关 知识。 --所检测样品等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 问题;
如何进行实验室管理, 才能出具准确、可靠的数据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 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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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L/AC01: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05)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
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安
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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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简介
6.如果检测/校准实验室符合本准则 要求,当它们从事新方法的设计/结合标 准的和非标准的检测/校准方法制定试验 方案时,其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体 系也符合ISO9001:1994的要求;在实验 室仅使用标准方法时,则符合ISO9002: 199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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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员

人:化验室主任、化验员、在培人员 有资格 对在培人员监督 培训:有针对性 对关键人员授权: 有个人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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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仪器设备
7403是否有与药品 生产规模、品种、检 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 仪器、设备。


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包括抽 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 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当实 验室需要使用永久控制之外的设备时, 应确保满足相应的要求。 熔点测定仪: 测黏度的恒温水浴

实验室认可ISO17025标准条文

实验室认可ISO17025标准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标准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1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

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

当实验室不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1.3 文中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

它产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标准的主体部分。

1.4 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并控制其动作。

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也可使用本标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1.5 本标准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1.6 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当它们从事新方法的设计(制定)和(或)结合标准的和非标准的检测和校准方法制定工作计划时,其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体系也符合GB/T19001(idt ISO 9001)要求;在实验室仅使用标准方法时,则符合GB/T19002(idt ISO 9002)的要求。

本标准包含了GB/T 19001(idt ISO 9001)和GB/T 19002(idt ISO 9002)中未包含的一些技术能力要求。

附录A提供了ISO/IEC 17025与ISO 9001和ISO 9002的条款对照。

注1:为确保这些要求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标准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

附录B给出了制定特殊领域应用细则的指南,尤其适用于认可机构(见GB/T15486—1996 (idtISO/IEC指南58:1993,4.1.3)。

最新ISO17025:2017质量手册(实验室认可服务)

最新ISO17025:2017质量手册(实验室认可服务)

ISO17025:2017质量手册(实验室认可服务)最新模板XXX实验室(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公正声明(此声明适用于实验室主任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我作为XXX实验室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实验室制定并贯彻为维护检测工作公正性和诚实性的行为准则,按照认可准则要求建立和维护管理体系,贯彻管理方针和服务目标。

我保证实验室完全独立自主的开展检测业务,坚持公正、诚实的服务宗旨,杜绝单位内外领导和部门不恰当地干预检测活动,不给员工施加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

我要求人事、后勤和物资管理部门对检测工作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在人力资源,能源保证,物资采购,设施修缮,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

我承诺在检测活动中尊重和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和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委托书我作为X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XXX为XXX实验室主任(最高管理者),代理行使我对实验室的管理职权,负责建立实验室的管理体系,配置检验活动的资源,维护实验室的检验能力,按照认可准则的要求建设实验室。

在检测活动中,可以独立与客户签立检测合同,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我承诺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定)日期:年月日质量手册修改记录表修订页公正性声明、实验室员工守则第一章前言第二章质量方针、服务目标和承诺第三章质量手册的管理第四章管理要求4.1组织4.2管理体系4.3文件控制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5检测或校准的分包4.6服务和供应品采购4.7服务客户4.8投诉4.9不符合的检测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4.10改进4.11纠正措施4.12预防措施4.13记录的控制4.14内部审核4.15管理评审第五章技术要求5.1总则5.2人员5.3设施和环境条件5.4检测或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5设备5.6测量溯源性5.7抽样5.8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理5.9检测或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5.10结果报告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公正性声明为维护实验室的公正性,保持检测活动的独立性,本实验室声明: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认可机构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2.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保持和发展认可的检测能力;3.坚持公开、公平、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的检测服务原则;4.不从事与客户送检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等活动。

ISO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ISO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第1版参考了ISO 9001:1994和ISO 9002:1994 这些标准已被ISO 9001:2000取代,因此有必要修订 17025。在第2版17025中,依据ISO 9001:2000,对 必要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或增补 认可机构应将本国际标准作为对测试和校准实验室 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条款4—质量管理要求、条款 5—技术能力要求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 • 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体系 * 人或一组人 • 规定质量方针和目标(ISO9000 *** 3.2.7)
• 质量方针声明至少应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 质量手册应包括或引用支持性程序,并 概述文件结构* 1.良好职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的承诺; • 质量手册中应规定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 2.服务标准的声明; 管的责任 3.质量体系的目的;(第一版:目标)
• 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 实验室的工作应符合本准则、客户、法定管理机 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要求** •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固定设施、临时设施和 移动设施中的工作 • 鉴别潜在利益冲突,明确关键人员职责 (大组织的一部分;第三方实验室) • 管理和技术人员及其权力和资源 • 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不正当压力的影响*
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的完整性维护设备提供保护数据完整所需环境和操作条件wwwisoyescom55设备31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进行唯一性标识保存对检测或校准有重要意义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wwwisoyescom55设备32有测量设备的安全处置运输储存使用和计划维护程序设备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显示出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停止使用隔离或标识该设备已经停用并检查对以前结果的影响实施不合格工作控制程序须有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wwwisoyescom55设备33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的设备恢复使用前进行检查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维持对设备校准状态的信心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有程序确保校准产生的校正因子的正确使用和备份得到及时更新保护设备的硬件和软件避免使结果失效的调整评审要点设备控制要求及程序是否符合设备清单校准计划设备适用性确认现场设备标识设备档案设备期间核查校正因子使用wwwisoyescom56测量溯源性31校准实验室?须确保其校准和测量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通过证实对适当的测量标准的溯源性来提供测量可信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使用有关各方接受的规定方法和或协议标准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wwwisoyescom56测量溯源性31校准不具法制性自愿行为确定示值误差依据校准规范通常不判定合格与否发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检定有法制性计量执法行为对计量特性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全面评定依据检定规程必须判定合格与否发合格证书不合格通知书wwwisoyescom56测量溯源性32检测实验室?使用其测量功能的设备应满足与校准实验室同样的要求?对si单位的溯源性不可行和或不相关时则要求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各方接受的方法和或协议标准wwwisoyescom56测量溯源性33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标准校准计划和程序?标准物质应尽可能溯源至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尽可能对内部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按照规定程序和日程进行校准状态的期间核查以保持对校准状态的信心?有安全处置运输储存和使用程序评审要点?校准计划和程序?有影响的设备是否确保溯源?自校准的控制?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的控制?校准状态标识wwwisoyescom57抽样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程序的偏离增补或删改要求并通知有关人员有抽样记录程序?抽样程序?抽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若有关?标明抽样地点的图表等必要时?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适用时?抽样时间例如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标准 (3)3 术语和定义 (4)4 管理要求 (4)4.1 组织 (4)4.2 管理体系 (5)4.3 文件控制 (6)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7)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8)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9)4.7 服务客户 (9)4.8 投诉 (9)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10)4.10 改进 (10)4.11 纠正措施 (10)4.12 预防措施 (11)4.13 记录的控制 (11)4.14 内部审核 (12)4.15 管理评审 (13)5 技术要求 (13)5.1 总则 (13)5.2 人员 (14)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15)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16)5.5 设备 (19)5.6 测量溯源性 (21)5.7 抽样 (23)5.8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24)5.9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25)5.10 结果报告 (25)附录 ISO/IEC 17025 与 ISO9001:2000 的条款对照 (30)参考文献 (32)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本准则包含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管理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

同时,本准则已包含了ISO 9001 中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检测和校准服务有关的所有要求,因此,符合本准则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也是依据ISO 9001 运作的。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 9001 的要求,并不证明实验室具有出具技术上有效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也不意味其运作符合ISO 9001 的所有要求。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机构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主要职能编辑实验室是指进行校准或检测的实体。

如果某实验室是一个除了进行校准和检测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的组织中的一部分,则"实验室仅指该组织为从事和检测工作的那一部分。

"在实验室认可活动中,"实验室"一词指的是从事校准或检测的机构,该机构可以处于下列情形:①在一个固定地点;②在一个临时场所,③在一个移动的设施中。

实验室按其工作性质又可分:为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是指从事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校准实验室是指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实验室认可认可对象任何愿意获得中国国家认可的从事校准和/或检测工作的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认可。

实验室认可认可目的①向社会各界证明获准认可实验室(主要是提供校准、检验和测试服务的实验室)的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实验室用户的需要;②促进实验室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使其能公正、科学和准确地为社会提供高信誉的服务;③减少和消除实验室用户(第二方)对实验室进行的重复评审或认可;④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订相互承认协议(双边或多边互认)来达到对认可的实验室出具证书或报告的相互承认,以此减少重复检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

实验室认可实施原则实验室自愿申请认可,认可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满足要求的实验室将获得国家认可。

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b) 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c) 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d)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验室认可认可依据CNAS开展实验室认可活动主要依据以下基本准则:⒈CNAS-CL01: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⒉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15189:2007)⒊CNAS-CL03:2010《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LAC G13:2000)⒋CNAS-CL04:2010《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34:2000和ISO/IEC 25:2005)以及在以上基本认可准则的基础上,还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应用指南和应用说明。

ISO17025实验室认可指南

ISO17025实验室认可指南

1 前言本指南旨在介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有关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便于CNAST作人员、申请和获准认可实验室从事相关认可活动时参考,也可供对实验室认可工作感兴趣的人员参阅。

2CNASW介2.1法律地位CNAS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K、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中心作为CNAS勺法律依托单位,承担CNAS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2.2宗旨CNAS勺宗旨是推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按照国际规范要求加强建设,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更有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统一负责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评价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和贸易发展的需要。

2.3任务经政府授权,CNAS勺任务为:2.3.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2.3.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2.3.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2.3.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2.3.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2.3.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2.3.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2.3.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2.3.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2.4组织机构CNAS勺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根据需要还可增设其他专门委员会。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ISO17025是实验室认bai可服务的国际标du准,目前最新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zhi称是ISO/IEC17025:2005-5-15《检测dao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前身是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

国际上对实验室认可进行管理的组织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由包括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参加。

目录英文名称实验室ISO17025实验室认可的意义ISO17025实验室认可的作用ISO17025标准我国实验室认可状况标准由来标准定义认可机构认可状况英文名称实验室ISO17025实验室认可的意义ISO17025实验室认可的作用ISO17025标准我国实验室认可状况标准由来标准定义认可机构认可状况展开编辑本段英文名称General Requirement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 and Calibration Lab.编辑本段实验室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在全球的58个组织都是可以认可的。

远诚实验室认可交流中心提供如下的专业服务和同行交流iso17025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ISO17025咨询服务UKAS实验室认可ISO17025英国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DAtech实验室认可ISO17025德国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CNAS-CL01:2006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ISO17025咨询服务CNAS-CI01:2006检查机构认可服务ISO17020 CNAS-CL02:2007医疗机构认可ISO15189医院检验科认可咨询服务CNAS-CL01:2006校准机构认可ISO17025校准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CNLA-ISO17025中国台湾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ISO10012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管理体系培训服务(培训计划)检验科/实验室认可标准培训发证服务(培训计划)实验室认可内审员提高班培训考核发证服务(培训计划)实验室分析测试不确定度GUM计算能力培训考核发证服务(培训计划)CNAL非标方法及方法确认培训服务(培训计划)iso17025检测机构基础知识培训服务检测能力验证PT评价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服务实验室一般管理咨询服务实验室筹建及设备选型服务实验室第三方调试验收服务检测技术标准服务实验室LIMS信息系统建设检测基础技术及技能培训服务认可实验室VIP会员服务实验室新方法确认内部培训服务实验室内部审核务实培训服务实验室管理评审新要求培训服务编辑本段ISO17025实验室认可的意义1.实验室自身发展的需要检查报告和(或)检查证书是实验室最终成果的体现,能否向社会出具高质量(准确、可靠、及时)的报告和(或)证书,并得到社会各界的依赖和认可,已成为实验室能否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核心问题,而实验室认可恰为人们在对检测数据的信任上提供了信心。

ISOIEC170252005实验室认可标准

ISOIEC170252005实验室认可标准
Biblioteka 4.1 组织(续)



注1:如果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应当使其有利益冲 突的部分, 如生产、商业营销或财务部门,不对实验室满足本准则的 要求产生不良影响。 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作为第三方实验室得到承认,应能证明其公正性, 并且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 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第三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不应当参与任何可能 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或校准诚信度的活动。 注:实验室认可关注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
4.2 管理体系(续)


注:1质量管理工作是指领导和控制实验室进行工作质 量有关的相互协调的活动,它是各级管理者所进行的 活动。它可分为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 量改进。它的基本职能可以划分为决策(包括策划、 计划)组织(包括用人)、协调(包括指挥、领导、 沟通、指导、激励)、控制(监督、检查)和改进 (创新)。 2质量管理体系是技术规范的补充而不是代替。 3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预期目标;管理的本质是协调; 协调必定产生在社会组织中;协调的中心是人;协调 的方式是多样的,需要定型道德理论和经验,也需要 定量的专门技术。
4.3 文件控制(续)
4.2 管理体系(续)


4.2.3 最高管理者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 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与4.10联系 ) 4.2.4 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 达到组织。 (与4.1.6联系 ) 4.2.5 质量手册应包括或指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 并概述管理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
和工作量)



b) 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 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法人和实验室主任都要书面承诺,实验室要有规定) c) 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电子 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 (第一个程序可见重要性) d) 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在能力、公正性、判 断力或运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 (对个人的要求,c.d 可结合考虑)。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实施的一种质量管理体系,专为实验室试验和测量服务的组织制定的。

它要求实验室拥有完善的组织管理结构、可持
续的技术支持、严格的技术流程、定期的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的实验室环境。

ISO/IEC 17025的准则可以帮助实验室提高实验室质量,从而提高实验室数据的可信度,保证实验
室对用户和客户提供的试验和测量服务质量。

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规定了实验室必须具备的基本准备。

首先,实验室应
建立一种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的技术支持、技术流程和实验室环境得到维持。

其次,实验室应针对每个实验项目建立正确的技术方法,并为质量管理体系中采用的技术
方法提供合理的可靠性保证。

此外,实验室还应雇用有适当培训和经验的实验室人员,并
开展定期的实验室培训活动。

最后,实验室应在实验室环境中实施管理措施,以确保实验
室安全。

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准则定义了实验室的评估范围。

它要求实验室的测量可靠
性必须经系统识别和控制,以确保实验室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此外,实验室还应建立
一种持续的质量控制机制,以保证其给出的技术检测数据能够被政府或客户认可,确保实
验室技术测量数据的准备工作也必须充分被控制,以保证实验结果可靠。

最后,实验室应
建立一种偏差控制机制,以确定实验数据的可靠性,确保符合预期的性能水平。

ISO17025 CNAS CL01认可准则word版

ISO17025 CNAS CL01认可准则word版

4.1 组织4.1.1 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4.1.2 实验室有责任确保所从事检测和校准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4.1.3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4.1.4 如果实验室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测和/或校准以外的活动,为识别潜在利益冲突,应规定该组织中涉及检测和/或校准、或对检测和/或校准有影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

注1:如果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应当使其有利益冲突的部分,如生产、商业营销或财务部门,不对实验室满足本准则的要求产生不良影响。

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作为第三方实验室得到承认,实验室应能证明其公正性,并能证明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

第三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不应当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或校准诚信度的活动。

4.1.5 实验室应:a) 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预防或减少这些偏离的措施(见5.2);b) 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c) 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d) 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e)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f) 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g) 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h) 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i) 指定一名员工作为质量主管(不论如何称谓),不论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

最新ISO17025一整套程序文件试验室认可服务

最新ISO17025一整套程序文件试验室认可服务

ISO17025:2017 实验室认可服务一整套程序文件模板目录0401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0501文件控制程序0502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程序0503 质量体系评审程序0504纠正措施及跟踪管理程序0505例外许可管理程序0506开展新工作项目评审程序0507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程序0601人员培训与考核程序0701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0801设备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0901检测设备量值溯源管理程序1001检测控制程序1101样品管理程序1201记录管理程序1301证书管理程序1401分包管理程序1501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控制程序1601抱怨处理程序0401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1目的为维护委托方利益,切实保护委托方所有权,对委托方的技术、数据和商业机密保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展校准/检测服务时涉及到的委托方所有权和各种机密的保护。

3职责3.1业务负责与校准/检测有关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管理工作;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具体工作。

4工作程序4.1保护所有权4.1.1当委托方提供的校准/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等需要保密时由XXXXXX 随同仪器一起接收。

转交检测人员时需要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校准/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有关资料归还XXXXXX ,任何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复印;4.1.2校准/检测用样品所有权属委托方,校准/检测后由委托方取回,任何人不得占用;4.1.3检测人员不得利用委托方技术从事技术服务或产品开发。

4.2保密4.2.1样品接收时若附有资料和图纸,经办人应咨询委托方是否需特别保密,并做好标识;4.2.2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若需保存的由XXXXXX 统一存档,因工作需要借阅需经XXXXXX 主任批准;4.2.3校准/检测的原始记录及结果应妥善保管,校准/检测原始记录由各室存档,采用计算机进行校准/检测或数据处理的应加密;4.2.4证书的发放按《证书管理程序》执行;4.2.5所有需保密的资料,非资料保管人员未经批准办理手续不得查阅,也不得询问其内容;4.2.6委托方要求电话、电传、传真或者其它电子、电磁方式传递校准/检测结果时,按《证书管理程序》执行;4.2.7对委托方的样品应妥善保管,以防泄露委托方的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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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本指南旨在介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有关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便于CNAS工作人员、申请和获准认可实验室从事相关认可活动时参考,也可供对实验室认可工作感兴趣的人员参阅。

2 CNAS简介2.1法律地位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中心作为CNAS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CNAS 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2.2宗旨CNAS的宗旨是推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按照国际规范要求加强建设,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更有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统一负责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评价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和贸易发展的需要。

2.3任务经政府授权,CNAS的任务为:2.3.1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2.3.2 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2.3.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2.3.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2.3.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2.3.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2.3.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2.3.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2.3.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2.4 组织机构CNAS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根据需要还可增设其他专门委员会。

全体委员会由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相关的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方面代表组成。

全体委员会的构成应符合利益均衡的原则,任何一方均不占支配地位。

执行委员会由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组成。

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和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是由全体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正性原则,主要由相关的利益方代表组成。

评定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是由全体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相关人员组成。

2.5工作原则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自愿性认可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

CNAS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建立、保持质量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2.6 经费CNAS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认可委员会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2.7 认可准则CNAS采用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基本准则。

在此基础上,CNAS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与此同时,CNAS也要求实验室符合APLAC、ILAC 有关应用指南的规定。

2.8 认可领域CNAS实验室认可领域如下:01 生物;02 化学;03 机械;04 电气;05 CCC认证产品;06 动植物检疫;07 医学;08 法医;09 兽医;10 建材与建筑;11无损检测;12 电磁兼容;13 计量;14 声学和振动;15 热学和温度;16 光学和辐射;17 其他。

3.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适用引用的版本;未注明日期的,适用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3.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3.2 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3.3 CNAS/R 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3.4 CNAS/R 02 《公正性与保密规则》3.5 CNAS/RL 03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3.6 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3.7 CNAS/RL03 《认可收费管理规则》3.8 CNAS/RL04 《港澳台及国外机构受理政策》3.9 CNAS/CL06 《量值溯源要求》3.10 CNAS/CL07 《测量不确定度评估和报告通用要求》4.术语和定义本指南引用ISO/IEC指南2和ISO/IEC 17000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4.1 认可:正式表明获准认可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4.2 认可条件:申请人为获得认可资格必须满足的全部要求。

4.3 申请人:正在寻求认可的机构。

4.4 获准认可机构:已获得认可资格的机构。

4.5 实验室:从事校准和/或检测工作的机构。

4.6 认可范围:获准认可机构获得CNAS正式承认的特定能力范围。

4.7 暂停认可:使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暂时无效的过程。

4.8 撤销认可:取消全部认可的过程。

4.9 恢复认可: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机构,在CNAS规定的期限内已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经CNAS确认后,恢复认可资格的活动。

4.10 授权签字人:经CNAS认可,可以签发带认可标志的报告或证书的人员。

4.11 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测能力或检查机构的检测能力。

4.12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校准/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4.13测量审核:实验室对被测物品(材料或制品)进行实际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的活动。

4.14 评审:CNAS依据特定标准和(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确定的认可范围内,对申请人和获准认可机构的能力进行评价的过程4.15 监督评审:CNAS为验证获准认可机构是否持续地符合认可条件而在认可有效期内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

4.16 复评审:CNAS在认可有效期结束前对获准认可机构实施的全面评审,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并将认可延续到下一个有效期。

4.17 认可评定:CNAS根据认可条件对在文件评审、现场评审或认可规则允许的其他来源得到的客观证据进行符合性审查,以作出认可或维持认可与否的决定。

4.18 评审员:经CNAS指派的,单独或作为评审组成员对申请人和获准认可机构实施评审的人员4.19 技术专家:CNAS指派的,就被评审的认可范围提供专门知识与技能的人员4.20 观察员:CNAS为特定目的派出的人员,不参与评审工作。

4.21 咨询:参与申请人与获准认可机构以获得认可为目的的任何活动,包括:——为实验室或检查机构准备或编制手册或程序;——参与实验室或检查机构体系的运行或管理;——就某个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和(或)能力的开发与运用提供特定的建议或培训;——为某个实验室或检查机构运作程序的制订与实施提供特定的建议或培训。

5.实验室认可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认可是自愿的,CNAS仅对申请人申请的认可范围,依据有关认可准则等要求,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

但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b) 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c) 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d)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实验室认可流程6.1 初次认可6.1.1 意向申请申请人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S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

CNAS秘书处应向申请人提供最新版本的认可规则和其他有关文件。

6.1.2 正式申请6.1.2.1 申请人应按CNAS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6.1.2.2 CNAS秘书处审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活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聘用的工作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则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申请人造成延误除外);否则,应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时,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进行初访(费用由申请人负担),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的条件。

如申请人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

6.1.2.3 在资料审查、走访过程中CNAS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不做咨询。

6.1.2.4 当申请人申请进行检测、校准或其他能力的认可,必须提供参加了至少一项适宜的能力验证计划、比对计划或测量审核的证明。

只有在申请人证明参加了能力验证活动且表现满意,CNAS方予以受理。

6.1.3评审准备6.1.3.1 CNAS秘书处以公正性和非歧视性的原则指定评审组,并征得申请人同意,如申请人基于公正性理由对评审组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秘书处经核实后应给予调整。

6.1.3.2 评审组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当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时,秘书处或评审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采取纠正措施。

秘书处根据评审组长的提议,认为需要时,可与申请人协商进行预评审。

预评审只对资料审查中发现的需要澄清的问题进行核实或做进一步了解,不做咨询,但须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的预评审报告。

在申请人采取有效纠正措施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后,评审组长方可进行现场评审。

6.1.3.3文件审查通过后,评审组长与申请人商定现场评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评审计划,报CNAS秘书处批准后实施。

6.1.3.4需要时,CNAS可在评审组中委派观察员。

6.1.4 现场评审6.1.4.1评审组依据CNAS的认可准则、规则和要求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时,要评审申请机构申请范围覆盖的、开展一项或多项关键活动的所有其他场所。

6.1.4.2 在对申请人的检测、校准、检查或其他能力进行现场评审时,应参考、利用申请人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结果,必要时安排测量审核。

CNAS将把申请人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作为是否给予认可的重要依据。

对参加了CNAS及其承认的能力验证和比对计划且结果满意的机构,在CNAS的各类评审中可适当地考虑简化相关项目的能力确认,但在国家有明确规定、专业上有特定要求、客户有投诉、发生了质量事故或人员、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除外。

6.1.4.3评审组还要对申请人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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