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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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 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的最低劳动报酬。
• 支付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 含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三)劳务派遣
•
派遣单位(义务)
• 三方主体 用工单位(义务)
•
劳动者(权利)
• 三方主体之----派遣单位 • 义务: • --按公司法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 • --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 --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
付报酬,无工作派出期间支付最低工资
•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 --不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的报酬,不向劳
健全制度 开发公益性岗位
2.援助措施: 加强就业援助服务
特殊群体特别扶助 产业结构调整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规定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四、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劳动 •合同的 •原则
•诚实信用 •协商一致 •平等自愿 •合法公平
动者收取报酬。
• 三方主体之----用工单位 • 义务: •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 • --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 --支付相关费用和福利待遇 • --提供培训 • --连续用工的,实行工资调整机制
•
• 三方主体之----被派遣的劳动者的 权利
• --同工同酬 • --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享受用工单位所在地工资标准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利的。
•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无效合同的处理:
•确认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源自文库
无效合同的处理 • 全部无效--------撤销合同 • 部分无效---------修改合同 • 造成一方损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劳动合同 •的种类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
• 2.劳动合同的内容 •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9项) • 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
•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与专项培训费 • 保守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补偿
•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
• 时间:以小时计酬
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 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
可订立口头协议、可随时解除 无试用期 计酬标准符合规定标准 计酬结算时间不超过15日
第三节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一、工资 (一)工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二)工资支付 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 (三)最低工资保障
•协商 •劳动者 •用人单位 •经济 •解除 •解除 •解除 •补偿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 终止情形 • 手续办理
四、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 (一)集体合同
订立主体: 工会----用人单位
类别: 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
同
(二)集体合同的效力
效力: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一)劳动合同履行:
履行原则:实行、全面、合作履行原则
履行规定:
(1)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安全劳动环境保护 (4)不因单位变更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 (二)劳动合同变更
• 协商一致 • 书面形式 • 不违法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 •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 (1)试用期 • (2)培训 • (3)保守秘密 •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 试用期条款的限制: • (1)试用期期限 •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 (1)试用期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 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不满三个月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政策支持
•失业保险制度
•金融政策
•优惠政策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
• (一)就业服务与管理 公共就业服务------政府责任 职业中介机构------市场促进 失业预警制度------制度设立 劳动力调查、登记制度------制度设立
(二)就业援助
1.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身体状况差
职业技能水平低 家庭困难 失去土地
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 策
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第一节 促进就业法规与政策
• 一、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
一、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禁用童工
•国家促进就业
•原则
•照顾特殊与 •困难群体
•平等就业与 •自主择业
• (二)政策支持
•就业服务
•产业政策
•财政政策
•统筹兼顾
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三年以上 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得超过六个月
•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 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 工资标准。
•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3)劳动合同期限。 •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6)劳动报酬。 • (7)社会保险。 •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
项。
• 支付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 含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三)劳务派遣
•
派遣单位(义务)
• 三方主体 用工单位(义务)
•
劳动者(权利)
• 三方主体之----派遣单位 • 义务: • --按公司法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 • --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 --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
付报酬,无工作派出期间支付最低工资
•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 --不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的报酬,不向劳
健全制度 开发公益性岗位
2.援助措施: 加强就业援助服务
特殊群体特别扶助 产业结构调整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规定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四、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劳动 •合同的 •原则
•诚实信用 •协商一致 •平等自愿 •合法公平
动者收取报酬。
• 三方主体之----用工单位 • 义务: •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 • --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 --支付相关费用和福利待遇 • --提供培训 • --连续用工的,实行工资调整机制
•
• 三方主体之----被派遣的劳动者的 权利
• --同工同酬 • --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享受用工单位所在地工资标准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利的。
•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无效合同的处理:
•确认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源自文库
无效合同的处理 • 全部无效--------撤销合同 • 部分无效---------修改合同 • 造成一方损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劳动合同 •的种类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
• 2.劳动合同的内容 •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9项) • 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
•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与专项培训费 • 保守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补偿
•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
• 时间:以小时计酬
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 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
可订立口头协议、可随时解除 无试用期 计酬标准符合规定标准 计酬结算时间不超过15日
第三节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一、工资 (一)工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二)工资支付 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 (三)最低工资保障
•协商 •劳动者 •用人单位 •经济 •解除 •解除 •解除 •补偿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 终止情形 • 手续办理
四、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 (一)集体合同
订立主体: 工会----用人单位
类别: 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
同
(二)集体合同的效力
效力: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一)劳动合同履行:
履行原则:实行、全面、合作履行原则
履行规定:
(1)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安全劳动环境保护 (4)不因单位变更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 (二)劳动合同变更
• 协商一致 • 书面形式 • 不违法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 •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 (1)试用期 • (2)培训 • (3)保守秘密 •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 试用期条款的限制: • (1)试用期期限 •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 (1)试用期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 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不满三个月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政策支持
•失业保险制度
•金融政策
•优惠政策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
• (一)就业服务与管理 公共就业服务------政府责任 职业中介机构------市场促进 失业预警制度------制度设立 劳动力调查、登记制度------制度设立
(二)就业援助
1.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身体状况差
职业技能水平低 家庭困难 失去土地
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 策
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第一节 促进就业法规与政策
• 一、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
一、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禁用童工
•国家促进就业
•原则
•照顾特殊与 •困难群体
•平等就业与 •自主择业
• (二)政策支持
•就业服务
•产业政策
•财政政策
•统筹兼顾
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三年以上 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得超过六个月
•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 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 工资标准。
•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3)劳动合同期限。 •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6)劳动报酬。 • (7)社会保险。 •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