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K3采购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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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采购价格维护
无论供应链系统处于初始化阶段还是正常阶段,用户都可以在系统主界面上单击【系统设置】→【基础资料】→【采购管理】→【采购价格管理】来进行采购价格资料的设置、维护和查询工作。操作界面如图 3-1所示:
图3-1
如图3-1所示:在操作界面左边是现有供应商或物料的分级列表显示,在基础系统每增加一个供应商或物料,就可以在此即时显示,并可使用左上方的【供应商】或【物料】,就可以将该分级列示在供应商资料和物料资料之间转换;界面右边显示的是针对某一确定供应商或物料的供应价格和限价信息。在这个界面,用户就可以使用相关的按钮和菜单条进行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增、删、改等一系列操作了。
✓增加采购价格
在初次进入上述操作界面时,采购价格是空白的,因此首要工作就是增加采购价格。录入方法是针对不同供应商、不同物料、不同数量段、不同币别确定供应商供货报价信息。
在操作界面上新增采购价格的方法有三种,即首先将光标移至某个具体供应商或物料条目上,然后(1)单击工具栏上的【新增】;(2)选择【编辑】→【增加采购价格】;(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N;都可以调出“采购价格新增”界面。
采购价格管理既可以按供应商显示的采购价格新增界面,也可以按物料显示的采购价格新增界面,两种录入方法的效果都是一样的,用户可以选择任一种方式录入。如表 3-1以按选择供应商新增采购价格的方式为例介绍录入内容和方法:
表3-1
注意:
1、这个报价的性质是根据【供应链】→【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参
数设置】中<采购价格管理资料含税>的选项决定的:如果选中该选项,则采购价格管理
中的价格、采购最高限价、物料中的采购价格都定义为含税单价;否则都为不含税单价。
2、在“采购价格管理”界面分别使用【供应商】或【物料】,就会发现在按供应商、按
物料选择的界面上显示了同一条新增的采购价格。这样,系统中就保存了详细的供货价
格信息,这种信息针对不同供应商、不同物料、不同数量段、不同币别唯一确定的报价
信息。
✓修改采购价格
对已保存的采购价格进行修改,可以使用下列方法:先在“采购价格管理”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的某一条采购价格,然后(1)单击工具栏上的【修改】;(2)选择【编辑】→【修改】;(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M;(4)直接双击该条记录;都可以调出“采购价格管理修改”界面。
在该界面上,<供应商代码>、<供应商名称>、<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属性全部锁定,用户只能就<单位>、<订货量(从)>、<订货量(到)>、<单价类型>、<报价>、<币别>、<折扣率>、<订货提前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备注>等项进行修改。录入完毕,使用【保存】后退出“采购价格管理”修改界面。
✓删除采购价格
由于资料废弃或其它原因,需要删除存在的采购价格,可以使用下列方法:先在“采购价格管理”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的某一条采购价格,然后(1)单击工具栏上的【删除】;(2)选择【编辑】→【删除】;(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D,系统会提示“您确信要删除所选的采购价
格吗?”,如果确定,则单击【是】,则该条采购价格被删除;否则单击【否】,则删除指令取消,回到原操作界面。
✓审核、反审核采购价格
需要审核采购价格时,先在“采购价格管理”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的某一条采购价格,然后(1)使用工具栏上的【审核】按钮;(2)选择【编辑】→【审核】,如果该记录未审核,则系统会将该条采购价格审核并提示“审核成功”;如果该条记录已被审核。则系统会提示“该条记录已经审核!”
需要反审核采购价格时,先在“采购价格管理”界面左边选中某个供应商,再在界面右边选择其中的某一条采购价格,然后(1)使用工具栏上的【反审】按钮;(2)选择【编辑】→【反审】,如果该记录已审核,则系统会将该条采购价格审核并提示“反审核成功”;如果该条记录还未被审核。则系统会提示“该条记录还未被审核!”
注意:
(1)由于只有已审核的记录才能在单据查询并携带出单价,如果用户希望录入的资料马
上生效,请及时进行审核。(2)系统提供了“采购价格管理批量新增后自动审核”的选
项,用户如果需要批量新增的记录能马上生效,则可以选中该选项,则批量新增后,只
要批量新增的操作员有审核的权限,系统会自动审核刚才所新增的价格资料。
✓批量增加采购价格
批量增加采购价格管理是为了减轻用户新增采购价格的工作量,而提供的一个方便性功能,进行批量处理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供应商组批量新增,一种是按物料组新增。下面逐一介绍:➢按供应商组新增
首先需将光标移到供应商组(根目录组及明细组都可以,但不能是明细供应商)的位置上,然后(1)选择【编辑】→【批量处理】→【批量新增】菜单;(2)点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批量新增】。
批量新增的界面与单个新增基本一致,只是供应商代码及名称栏显示的是用户光标所在供应商组的代码及名称,如图 3-2:
图3-2
批量新增的规则与单个新增基本一致,主要涉及到以下两方面:(1)如果有物料的采购价格中已存在供应商、计量单位、单价类型、币别、数量段(包括从和到)、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与所需新增的采购价格和其计量单位完全一致的记录,则不再重新对该物料的采购价格进行重复追加,直接跳过该物料即可;(2)如果已有采购价格中物料、币别、数量段(包括从和到)、报价时间、是否有效与所需新增的采购价格只是部分相同,则直接追加在该供应商现有采购价格的后面;(3)如果启用最高限价预警,批量新增时对于高于限价的记录会逐一提示。批量新增完后,系统会针对有效操作,弹出提示框,给予用户“本次操作共新增多少条记录!”的提示信息。(4)如果选中“采购价格管理批量新增后自动审核”选项,则批量新增后,如果批量新增人有审核权限,则会对刚才新增的记录进行自动审核。
➢按物料组批量新增
按物料组批量新增是对所选中的物料组中的所有物料都新增同一供应商的价格资料,方法如下:首先需将光标移到物料组(根目录组及明细组都可以,但不能是明细物料)的位置上,然后(1)选择【编辑】→【批量处理】→【批量新增】菜单;(2)点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批量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