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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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体现和提升教师绩效为导向,遵循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逐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2.考核对象:全校在编教职工。
3.考核原则:
(1)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中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实绩和贡献。
(2)民主决策、公平公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
(3)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绩效考核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适当拉开档次。
4.绩效考核内容:
学校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应。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四个项目组成。其中生活性补贴与教(工)龄津贴按市核定统一标准发放,岗位津贴与班主任津贴由学校根
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月度和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考核结果同时作为聘任、聘用、晋升、培养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5.绩效考核办法:
(1)基础性绩效考核。
基础性绩效考核由学校每月通过考核教职工师德、岗位工作量、履行岗位职责、考勤和班主任工作等情况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任中工作量不足学校满量3/4以上的、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酌情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
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违反信访政策法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教学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奖,情节严重的扣除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或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人员(除新录用见习期人员外),扣除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婚丧嫁娶产事病等假期按《浦阳第二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规定执行。
(2)奖励性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学校通过考核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专业发展等确定,不与职称、教(工)龄挂钩。
①考核基本内容
工作量考核:教师工作量分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管理工作量和业务学习工作量三方面。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量和出勤,体现多劳多得,努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教学考核: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以教师参与德育管理、实施学科德育、落实教学常规、课堂教学质量、实现轻负高质、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履职情况和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体现优质优酬,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指导新教师和年轻教师发展提高等方面的情况。
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工作量以及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②考核实施
月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对教师每月出勤情况、师德风尚、教育常规、教学常规、管理岗位、超课时等情况进行考核,原则上按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作为月度考核经费。根据我校实际,设定以下月度考核项目:每月出勤考核。实施办法参照《浦阳第二小学教师月考核方案》。常规工作考核。含考德、考岗、考教三个方面。实施办法参照《浦阳第二小学月考核方案》。
管理岗位考核。包括对中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科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副班主任管理岗位,以及晨间管理、困难班、午餐等管理工作的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管理岗位津贴按教育局核定标准,由教育局下拨学校,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月岗位津贴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备课组长每月岗位津贴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班主任、副班主任按月进行管理岗位考核,年度集中发放考核津贴,实施办法参照《浦阳第二小学月考核方案》。
专项工作考核。卫生教师、图书教师、财务教师、安全教师、校产管理员、网管员、电教员等专项岗位教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月给予相应的课时工作量。未认真履职的,扣除一定工作量。午餐、困难班由正副班主任分工管理,根据到岗及管理质量进行考核。
超(代)课津贴。超(代)课情况按月累计,学期集中发放。经学校批准的加班,按相应的超课时津贴额度发放。
年度考核:学校根据相关方案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坚持优进并重、落实常规和特色发展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有效地考核评价本年度教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分为考核和奖励两部分,分别占年度考核,总金额的80%和20%。
年度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
年度综合考核。即对教师全年出勤、教育教学等工作综合评价,包括考勤、考德、考岗、考教四部分。按教师月考核累计数据(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如有代课记录,累计数据可加上其代课数据,每节课时为10分),乘以系数。
年度单项考核。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设置年度单项考核,单项考核项目根据每年工作重点进行微调,主要项目为:学科质量,对所有学科的学科质量进行考核,包括三部测查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