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集下载

油气回收环保验收办法

油气回收环保验收办法

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1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进行环保验收。

为做好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4、《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5、《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16号)11、《河南省2015年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方案》(豫气联办【2015】5号)二、工作要求(一)验收范围全省范围内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

(二)环保检测验收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必须分别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和《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的要求。

(三)验收方式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式。

(四)验收条件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工、调试正常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名录由河南省环保厅公布)。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在获得检测合格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保验收申请,申请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验收。

(五)验收程序1、验收申请:储油库和加油站、油罐车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交验收申请书,申请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并环发〔2017〕118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并环发〔2017〕118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各开发区环保局,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各储油库、加油站: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法律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一百零八条第(四)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3、《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4、《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二、管理权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尾气中心)负责全市储油库和中石油、中石化、延长壳牌所属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各开发区环保局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监督管理(一)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新(改、扩)建加油站和储油库,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符合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二)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各开发区环保局、市尾气中心应将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列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范围;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制度,建立管理台帐,确保油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要点见附件1)。

各监管责任单位根据管理权限,要加强现场巡查监管,每年对其负责监管的加油站或储油库巡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覆盖率达到100%。

关于油库汽油储罐是否设置油气回收的探讨

关于油库汽油储罐是否设置油气回收的探讨

关于油库汽油储罐是否设置油气回收的探讨发布时间:2021-12-03T08:09:33.431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19期作者:陈辉[导读] 文章从国家标准、规范、环保要求陈辉(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油工艺设计室)摘要:文章从国家标准、规范、环保要求,以及目前成品油库汽油储罐罐型、浮盘及密封形式的选择等方面入手,针对油库汽油储罐是否需要设置油气回收的问题展开讨论。

主题词:成品油库汽油储罐内浮顶罐油气回收1前言随着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国家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苛刻、力度空前。

随着国家对VOCs治理的日益严格,作为油品在收发储运过程的关键设备,储罐已成为石油储库VOCs治理的重点对象。

对储罐油气挥发的治理,是VOCs综合治理的关键。

同时,油品在储运过程中,轻质组分的挥发不仅造成油品质量下降,而且使得油品损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储罐的VOCs治理不仅有安全及环保意义,同时也是增加经济效益的手段之一。

近来,一些油库管理者提出油库中汽油储罐是否需要设置油气回收的疑问。

本文以陕西某新建成品油库汽油储罐为例,从储罐选型、浮盘及密封形式方面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及环保要求来阐述并得出结论。

该油库汽油储罐采用钢制单盘式浮顶(全液面接触式浮顶、抗爆耐火浮顶),密封装置采用浸液式密封,储存介质汽油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B类。

2国家规范要求2.1 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要求。

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6.1.4条:储存甲B、乙A类原油和成品油,应采用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和卧式储罐。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局部意见修订稿)第2.0.15A条:全液面接触式浮顶:浮顶密封盘板下表面全部与液体接触的浮顶。

第2.0.19A条:抗爆耐火浮顶:包括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有关规定的钢制单盘式或双盘式浮顶,以及其他经抗爆和耐火试验合格的全液面接触式浮顶。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重点内容解读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重点内容解读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重点内容解读为帮助⼤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的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相关技术专家对本标准进⾏重点内容解读。

规范适⽤范围本标准适⽤于国民经济⾏业分类(GB/T 4754)中的G 5941油⽓仓储,F 5265机动车燃油销售。

适⽤于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品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可参照执⾏。

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中执⾏《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产设施和排放⼝适⽤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 953)。

废⽓产排污环节储油库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性有机物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污⽔处理设施和企业边界。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性有机物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污⽔处理设施和企业边界。

加油站汽油储罐、汽油加油枪和企业边界。

废⽔产排污环节储油库⽣产废⽔、污染⾬⽔和⽣活污⽔。

执⾏标准储油库汽油油⽓回收设施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按照GB 20950确定;其他物料油⽓回收设施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浓度或处理效率按照GB 37822确定。

污⽔处理设施的有机废⽓收集处理装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浓度或处理效率按照GB 37822确定。

汽油油⽓密闭收集系统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体积分数浓度和底部装油结束并断开快接头时汽油泄漏量按照GB 20950确定。

重点地区的排污单位执⾏⽆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执⾏的地域范围和时间由国务院⽣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民政府规定。

企业边界⽆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许可排放浓度分别按照GB 16297和GB 14554确定。

⽔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按照GB 8978确定。

gb20950-2020排放标准

gb20950-2020排放标准

gb20950-2020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现批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批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含标准修改单)名称、编号如下:一、《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 2020)依据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含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28日(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9日印发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储油库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配套的动力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代替GB 20950—2007)。

学习解读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学习解读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学习解读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日前,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

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GB 20950—2007)2007年《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了汽油储油库油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该标准不仅为削减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安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发展。

但随着能源政策变化和标准深入实施,标准呈现出一系列问题。

一是油品类型不全。

现行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仅是汽油储油库。

储油库除了储存汽油,还储存原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这些油品挥发性较强,也是VOCs 的重要排放源,欧洲和美国均将它们纳入管控范围。

另外,含醇汽油在储油库发油前进行调配,含醇汽油的发油控制也应纳入管控范围。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储油库作为石化化工行业重要的配套设施,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制药、食品等领域。

储油库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以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概述目前储油库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x、VOCs、PM10等。

其中,SO2和NOx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化学式,是颗粒物和酸雨的重要成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VOCs则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缩写,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主要是臭氧生成,促进二次污染;PM10则是指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呼吸健康有害。

储油库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由贮罐、输送管路、泵站等直接排放;二是由生产车间产生的尾气、废气等排放。

无论哪种排放方式,都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国现行的标准是《储罐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其中规定了储油库排放SO2、NOx、VOCs、PM10等大气污染物的标准限值。

一、SO2:储油库的排放限值为200mg/m³。

二、NOx:储油库的排放限值为100mg/m³。

三、VOCs:储油库的排放限值为50mg/m³。

四、PM10:储油库的排放限值为50mg/m³。

三、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储油库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技术性治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发节能环保新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一、管理和监督通过管理和监督环节,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污染物排放。

具体实施方法包括:1、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审查储油库企业应该定期检查自身的清洁、排污以及设备维护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造成的污染源。

浅析成品油内浮顶储油罐浮盘发展趋势及选型应用

浅析成品油内浮顶储油罐浮盘发展趋势及选型应用

浅析成品油内浮顶储油罐浮盘发展趋势及选型应用摘要:本文简述了国内外浮盘发展历程,对目前存在浮盘的形式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5年之内浮盘选型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成品油;内浮顶罐;浮盘。

内浮顶储油罐是立式圆筒形金属油罐的一种,也是成品油销售企业储存油品的重要容器之一。

鉴于内浮顶储油罐在提高防火安全性、降低损耗和大气污染方面的优势,随着国家、地方和行业日益严苛的安全、环保要求,在今后大有逐步替代固定顶储油罐的趋势。

内浮顶储油罐浮盘是漂浮在油罐液面上随油品液面上下升降的浮动顶盖,作为将罐内介质和大气有效隔绝的主要附件,赋予了内浮顶罐的重要意义和使用价值。

1.国内外浮盘发展历程第一个平盘式钢制浮盘于1923年在美国诞生。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美国、法国、前苏联等发明了非钢制浮盘,材料包括玻璃钢、聚氯乙烯塑料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

玻璃钢、塑料不导静电且耐温性能差,所以国外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研制了铝制浮盘,比如铝合金制作的组装式浮盘在当时因为造价、安装工期、降耗和安全优势,得到快速推广。

至1972年,美国己建造了600多个内浮顶油罐。

我国的第一个浮盘据悉在1978 年诞生于东方炼油厂,北京石油设计院采用浅盘式设计,将该厂一座3000 m3汽油拱顶罐改造成为内浮顶储罐。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从原西德引进了井字形铝制内浮盘。

钢制焊接浮盘由于安装工期长、动火量大、质量大、有效储存量占用高等不利因素,曾一度发展趋势下降。

近年来国内已掌握全接液蜂窝浮盘等技术,且全接液浮盘得到了全面发展。

2.浮盘分类按照材质分类,一般浮盘分为金属浮盘和非金属浮盘。

按照结构分类,一般可分为:(1)单盘式浮顶:浮顶周圈设环形密封舱,中间为单层盘板;(2)双盘式浮顶:整个浮顶均由隔舱构成;(3)敞口隔舱式浮顶:浮顶周圈设环形敞口隔舱,中间仅为单层盘板;(4)浮筒式浮顶:盘板与液面不接触,由浮筒提供浮力;(5)蜂窝式浮顶:由蜂巢式浮力单元组成。

简析烟气超低排放行业标准及相关文件

简析烟气超低排放行业标准及相关文件

简析烟气超低排放行业标准及相关文件超低排放是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和落实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举措。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措施部署,钢铁烧结和球团工业、无机化学工业、轧钢工业、农药制造企业、化肥工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为超低排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政策支撑和行业规范。

超低排放推动传统制造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解决产能过剩、实现绿色化转型,通过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真正把“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到实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法律文件。

政策支撑。

行业标准。

2019年,《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2020年,山东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钢铁工业两项强制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燃煤电厂、钢铁、焦化、水泥、陶瓷、石灰、玻璃等重点污染型行业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同年,河北省出台多项行业标准重点支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水泥、平板玻璃、陶瓷重点行业和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

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401万吨、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焦炭220.6万吨,关闭退出煤矿20处、退出产能783万吨,淘汰关停小火电机组16台、55.1万千瓦。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2021年,河北省计划加快对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改造升级。

专家建议,对落后传统工业工艺改造、技术升级迫在眉睫,使用氨法脱硫脱硝等先进工艺进行烟气超低排放势在必行。

据了解,河北省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煤炭、铁矿资源储备分别是228.48、95.82亿吨,居全国第十二位和第二位,工业产值11545.9亿元。

据2021年第一季度最新数据显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医药制造业企业数量分别是126、880、223、510、107、211、854和316,其中亏损企业数量分别为29、198、42、129、41、134和69,企业亏损总额分别是0.7、11.5、0.9、13.4、1.3、5.8、2.2和0.3。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延政办函〔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延安市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7日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为深入打好我市2022年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按照中、省蓝天保卫战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2年,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省上下达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目标任务,将大气污染治理模式从应急性管理向全程精细管控转变,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一)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

坚持“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则,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精细化管理。

围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不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加快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

进一步加强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治理。

加快推进石化、煤化、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产业集群整治,全面提升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

国内外码头油气回收对比分析

国内外码头油气回收对比分析

前言码头油气回收是利用油气回收设备设施在油船进行油品装船时对挥发的油气 (以下简称 “VOCs ”)进行回收的过程 。

码头油气排放过程示意图见图 1。

图 1 码头油气排放过程示意图码头油气回收具有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双重作用。

根据我国近年来原油、成品油装船量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 43. 4 万~50. 0 万 t ;SO2 排放 46. 5 万~58. 2 万 t ;碳排放 117 万~136 万 t 。

回收油气可实现资源再利用,在丹麦、比利时等国家,码头油气回收项目建设可在 4 年左右回收建设成本,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码头油气范围可包括雷氏蒸气压大于 15 kPa 的原油及成品油(汽油、溶剂 汽油、石脑油、航空燃 料等) 、蒸气压大于10 kPa 的单体烃(如丁烷、戊 烷、己烷、各种烯烃、各种芳烃等) 以及其他各种相似的化工产品 。

油船和油码头油气回收工程组成 见图 2。

图 2 油船和油码头油气回收工程组成船舶油气收集系统气相输送设备安全控制系统码头引风输送界面安全设油气挥发海外油船一、我国码头油气回收建设现状我国沿海、内河从2010 年前后开始,根据各地环保相关要求,陆续有 30 多个码头开展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目前正在建设的码头油气回收设施主要位于舟山、大连、天津、青岛、南京、上海、泉州等各大港口。

但到目前为止,已建设施超过80%未投入使用,原因包括未强制监控是否排放达标、到港船舶设施不配套、技术安全性有待论证、回收后再利用或经济利益回收困难等,但同时也有建成后运行良好的码头,包括中化兴中原油装船油气回收项目等。

中化兴中原油装船油气回收项目由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 有限公司建设于宁波舟山港定海港区岙山作业区,在 2015 年成为交通行业首批原油油气回收试点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为 9 000 多万元,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对 # 1 、# 2 码头的原油装船货油蒸气进行回收处理,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能力为 5 000 m3/h,排放指标10 g/m3,2017年8月开始生产试运行,目前环保、经济效益良好。

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应用与常见问题浅析

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应用与常见问题浅析

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应用与常见问题浅析发布时间:2022-10-19T02:12:08.528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9期作者:赵修浩[导读] 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的迅猛进步,带动着油气回收系统的飞速发展,从而能够将原本进行直接排放的油气进行收集处理赵修浩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石家庄 050000摘要: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的迅猛进步,带动着油气回收系统的飞速发展,从而能够将原本进行直接排放的油气进行收集处理。

本文对油气回收系统的检测及其相应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问题前言油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与大气中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毒性更大的光化学烟雾。

光化学烟雾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种难以治理的大气污染,其中包含有臭氧、氧化氮、醛类、过氧乙酰基硝酸脂等多种有毒的氧化剂物质。

日光辐射强度是形成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条件。

在一年中,夏季是最容易发生光化学烟雾的季节,而在一天中,14时左右光化学烟雾的发生一般达到峰值。

光化学烟雾会对城市气候产生不良的影响,如降低能见度,削弱太阳对地面的辐射等。

一、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与相关情况分析1、油气回收的意义汽油存储装置储存了一定量的汽油,而汽油本身就会产生较强的挥发性,尤其在处于气温较高的环境条件下时,汽油会挥发产生大量的油气。

所以汽油的运输、销售、转移以及存储过程中,均会伴随着汽油挥发现象的出现,进而对安全环保等带来风险。

做好油气回收处理,既能够注重其安全性,又可以做到减少损失,同时还可以保护环境。

2、油气蒸发会导致环境污染情况加剧和安全威胁无论是汽油还是柴油在向各地运输以及在加油站加油至汽车的过程中都会造成挥发等损耗情况,而这些挥发会造成恶劣的气味造成对空气的污染且容易造成安全威胁。

同时,由于在装卸过程中油罐要被卸埋到埋地式的油罐中,进而出现严重的油气排放情况,油罐中存储的部分有害油气就会进入到空气中。

储油罐排放标准

储油罐排放标准

储油罐排放标准
储油罐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这个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在油品储存、运输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控制要求。

新修订的标准增加了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和管道收油的控制要求,以及油品储存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

2.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这个标准规定了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以减少油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这项标准针对油罐车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排放制定了控制要求和限值,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4.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这项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加油、储油过程中油气排放的控制要求和限值,旨在降低VOCs排放。

5.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标准针对油品运输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了控制要求和限值,包括油罐车的年检、日常监督检测等。

这些标准旨在减少储油罐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大气质量和人类健康。

各项标准均有具体的实施日期和适用范围,部分地区还制定了地方性标准,如北京市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和《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7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20年6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标准修订必要性 (3)2.1加强大气PM2.5和O3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需要 (3)2.2现有标准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3)2.3提高VOCs排放控制水平 (4)3加油站行业概况 (5)3.1加油站数量及油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情况 (5)3.2加油站油品销售情况 (6)4加油站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8)4.1加油站油气排放来源 (8)4.2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技术 (9)4.3国六轻型汽油车载油气回收系统 (14)5国内外标准现状调研 (17)5.1国内相关标准 (17)5.2国外相关标准 (19)6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27)6.1标准制定的原则 (27)6.2技术路线 (27)7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9)7.1适用范围 (29)7.2油气排放控制要求 (29)7.3排放限值 (32)7.4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32)7.5标准实施与监督 (33)7.6附录内容 (34)8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对比和分析 (35)8.1本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对比 (35)8.2本标准与国外相关标准的对比 (35)9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35)9.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35)9.2实施本标准的成本分析 (36)10标准实施建议 (37)10.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 (37)10.2配套相应的实施规范和最佳可行技术 (37)10.3强化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作用 (37)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加强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落实部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的研究工作,并拟以签报的形式通过绿色通道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正式立项。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
为接收成品油管道来油而设置的计量设施等。
2.0.15 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 controlled by the system of manual operation of remote
火灾被确认后,消防人员在控制室内启动控制按钮,使消防系统按设定的程序动作。
3 主要执行标准、规范及条例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
新修订的2010版《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和《加油站建设标准》,较好地贯彻了顶层设计的要求,融入了高效快捷、安全环保、节能节地和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集中体现工程建设“一好三高两少”的国际水准,即:综合效益好,设计和建设水平高、自动化程度高、劳动效率高,土地占用少、用工少。是今后一段时期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这一标准,高水平地建设油库和加油站,全面提升销售企业工程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国际水准销售企业。
一、本标准对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备材料选型、标识标牌、视觉形象进行了统一,是实现工程建设“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依据,体现了科学、先进、可靠、适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和信息化的管理理念。
二、本标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库建设的指导性标准,是所属资产型成品油库新建、改扩建、检修及包装改造工程编制可研、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应严格执行。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T 3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2010]105号

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完整版】

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完整版】

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完整版】案例分析题(从一至八题中任选六题作答,每题20分,共120分)第一题某牧业集团拟在南方某县新建一座年出栏6万头仔猪的繁育场。

繁育场分生产区、辅助区、管理区、隔离区和粪污处理区等5个功能区。

其中生产区建设配种舍、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公猪舍、后备舍等猪舍;辅助区建设供水、供电、维修、饲料加工和贮存等设施;管理区建设办公技术用房、职工生活用房、食堂、人员车辆消毒设施等;隔离区建设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暂存冷库、危废暂存库等;粪污处理区建设有机肥加工车间、黑膜沼气池、沼液暂存池、沼气柜等设施。

繁育场采用“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仔猪保育”四阶段流水作业,以“周”为节律滚动平衡生产,每年按52周计。

空怀母猪在配种舍群养4周,完成配种和孕验;确认妊娠的母猪转入妊娠舍限位饲养12.5周后,在产前1周转入分娩舍;母猪分娩后,在分娩舍哺乳4周,仔猪断奶;断奶仔猪转入保育舍,培育6周后出栏。

繁育场处于正常繁殖周期的基础母猪3000头,生产指标为基础母猪年均产仔2.2窝、每窝活仔10.5头、哺乳仔猪成活率92%、保育仔猪成活率95%。

繁育场包括种公猪、后备猪在内的年存栏总数16308头,全年出栏仔猪60632头,转入牧业集团的商品猪育肥场继续饲养。

繁育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方法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量。

粪污经猪舍地缝落入地坑后利用重力进行固液分离,液体粪污与冲洗废水一并通过管道送往粪污处理区,经格栅过滤后进入黑膜沼气池厌氧消化产沼气、沼液、沼渣;沼气经气水分离、干法脱硫后送沼气柜贮存,再经管道送有机肥加工车间烘干工序和管理区食堂作为燃料利用,多余沼气火炬排空;沼液进入大容量暂存池,施肥季通过自建管道送附近的协议果园作为液体肥利用;沼渣与固体粪污、格栅渣、饲料残渣等一并送有机肥加工车间,掺入在该车间粉碎后的秸秆等辅料并引入菌种混合后,在堆肥区采用条垛堆积、定期机械翻动方式完成一次好氧堆肥,再经过静态陈化完成二次堆肥,两次堆肥后已完全腐熟的产物先圆筒造粒再通入沼气燃烧热风烘干,产出合格的固体有机肥外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储油库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涉及储油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新的排放标准实施后,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与新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在新标准规定生效的时限前变更排污许可证。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企业内罐区的油气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0951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
GB/T 11059 原油蒸气压的测定膨胀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04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11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储油库bulk petroleum terminal
用于开展GB/T 4754—2017中G5941类的原油、成品油仓储服务,由油品储罐组成并通过汽车
罐车、铁路罐车、油船或管道等方式收发油品的场所,生产企业内罐区除外。

3.2
油品petroleum
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的统称。

注:也包括储油库内储存的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

3.3
含醇汽油ethanol or methanol gasoline
含有10%及以下乙醇燃料的汽油(E10)或含有30%及以下甲醇燃料的汽油(M30、M15等)。

3.4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5
油气vapor
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产生的VOCs,本标准采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油气排放控制项目。

3.6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7
真实蒸气压true vapor pressure
油品工作(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绝对压力),或者油品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气压,又称泡点蒸气压,可根据GB/T 8017、GB/T 11059等相应测定方法换算得到。

注:在常温下工作(储存)的油品,其工作(储存)温度按常年的月平均气温最大值计算。

3.8
密闭closed/close
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9
收油liquid receiving
向储油库储罐灌注油品。

3.10
发油liquid loading
从储油库把油品装入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或管道。

底部发油bottom loading
灌装鹤管与油罐车底部接口密闭连接的发油方式。

3.12
自动通气阀automatic bleeder vent
浮盘浮起或恢复支撑状态时,可自行启闭的通气装置。

3.13
边缘呼吸阀rim breathing valve
排放浮盘下累积于浮盘边缘气相空间内油气的通气装置。

3.14
通气孔circulation vent
环向通气孔和罐顶通气孔的统称。

环向通气孔指设置在内浮顶罐罐壁上或固定顶上,沿环向分布的通气装置。

3.15
油气处理装置vapor recovery device
采用吸收、吸附、冷凝、膜法等工艺或其组合工艺的方法,对油气进行回收处理的装置。

3.16
排放浓度emission concentration
标准状态下(温度273.15 K,压力101.325 kPa),排气筒中每m3干排气中所含污染物的质量,单位g/m3。

3.17
处理效率recovery efficiency
油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量削减百分比,根据同步检测油气处理装置进口和出口油气排放量进行计算,油气排放量是废气排气流量和油气排放浓度的乘积。

3.18
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sealing point of vapor collection system
与发油设施配套的油气收集系统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特指油罐车底部发油油气回收快速接头、铁路罐车顶部浸没式发油密封罩、油船油气回收管线法兰。

3.19
泄漏检测值leakage detection value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的VOCs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的摩尔分数表示。

现有企业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储油库企业或生产设施。

3.21
新建企业new 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建设项目。

4控制要求
4.1收油控制要求
4.1.1 通过汽车罐车收油,应采用密闭泵送或自流式管道系统,收油时从卧式储罐内置换出的油气应密闭回收到汽车罐车内。

4.1.2 通过铁路罐车收油,除拆装灌装鹤管之外的时段,收油鹤管与铁路罐车灌装口(人孔)应密闭。

从泵站扫仓罐中产生的油气应密闭收集,并送入油气处理装置进行回收处理。

4.1.3 通过油船收油,输油臂应与油船输油管线法兰密闭连接,油船油仓保持密闭。

4.1.4通过管道收油,管道应保持密闭。

4.2 储油控制要求
4.2.1 油品储存方式
4.2.1.1 储存真实蒸气压<76.6 kPa的油品应采用内浮顶罐、外浮顶罐或其他等效措施。

4.2.1.2 储存真实蒸气压≥76.6 kPa的油品应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

4.2.2 浮顶罐运行要求
4.2.2.1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

4.2.2.2外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

4.2.2.3 浮顶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通气孔除外)和裂隙。

4.2.2.4 浮盘附件的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它正常活动外,应密闭;浮盘边缘密封不应有破损。

4.2.2.5 支柱、导向装置等储罐附件穿过浮盘时,其套筒底端应插入油品中并采取密封措施。

4.2.2.6 除储罐排空作业外,浮盘应始终漂浮于油品的表面。

4.2.2.7 自动通气阀在浮盘处于漂浮状态时应关闭且密封良好,仅在浮盘处于支座支撑状态时可开启。

4.2.2.8 边缘呼吸阀在浮盘处于漂浮状态时应密封良好,并定期检查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