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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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人民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2015年12月1日)
一、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2次行政查房,原则上查房时间定于每月第1周、第3周周五上午进行,由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党办、院感科、质控科、医患办、防保科、后勤总务科、药械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院领导行政查房采用轮班的办法进行,每次由1位值周领导主持,具体安排见每月初由院办作出行政值班安排表。
三、每次行政查房重点检查3-5个科室,内容包括医疗、护理、教学、科研、行风建设、服务质量、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四、为保证查房效果,对科室提出的问题能当天解决的即不拖延,不能解决的限时回复。对科室存在问题应提出改进要求并进行追踪。
五、院办提前1天通知参加查房的职能科室和被查科室做好准备,每次查房要尽量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六、院领导如遇会议、出差等事宜不能按时查房,应提前告知院办,以便延后或调班。
七、查房形式:通过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汇报及现场查看、访谈等方式。
八、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相关科室限期解决。
九、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以书面材料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十、院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十一、行政查房的记录等文字性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