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接待业绩归属管理细则
接待管理制度及客户归属
项目部业务及接待管理制度1、置业顾问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定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如发生客户提出超出置业顾问权限外的要求时,置业顾问须按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在获得有相应权限的领导同意下,才可按审批意见执行;2、销售经理必须做好销售现场整体协调工作,监督销售团队日常工作;3、销售经理在收到销售政策、措施及相关文件后,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组织置业顾问学习、培训;4、销售经理必须定期与团队进行交流、沟通,增加置业顾问的职业道德教育;5、销售秘书必须做好置业顾问的轮休排班工作;6、销售主管必须及时处理销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天下班前必须向销售经理汇报当天工作;7、置业顾问必须做好当次的《来访客户档案》及资料补充、《客户跟进表》;8、认购书由置业顾问按规定填写、审核之后交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审核;9、非置业顾问原因造成已经签约并交齐房款的客户退房,不扣佣金;由置业顾问个人原因导致签错认购书、合同、卖重楼、卖错房型、房号、栋数、计算错误及未给客户讲明楼盘要点等而导致客户吵闹、退房、赔偿等,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如造成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则承担相应的责任;10、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一经发现,作警告以上处分,成交的客户不计业绩;11、置业顾问不准收取任何款项,否则即行辞退,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代客户垫定金而被罚没的概不退还;12、置业顾问辞工或解聘,业绩有效时限为离开工作岗位之日前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足房款为准;(客户跟进及提成参见薪酬体系)13、置业顾问注意销售保密工作,在合同谈判中应注意销售底价、销售政策的保密;14、销售中心每天将已下单客户名单及电话号码进行公布,以利于界定;15、置业顾问应在接待完客户后立即填写《客户档案》及《客户跟进表》,并在下班前一小时交销售组长处,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处以停止接待新客户一天的处罚或罚款50元.一周内连续2次违法本条规定的,处以停止接待新客户七天的处罚并记过一次;16、置业顾问不准私自“让单(即将成交客户转让给其他置业顾问)”,否则作警告处理;17、置业顾问不得本人或与非本公司人员联合炒楼、炒号,一经查处属实的,立即辞退;18、置业顾问轮休时不参加客户接待轮次,但可在不影响销售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接待老客户(特殊安排除外);19、若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过程中遇到困难,应主动请求销售秘书或主管协助,客户仍归属该置业顾问,销售组长或主管有义务协助;20、每月对小组及个人进行综合考评及业务排名。
客户归属制度实施细则
客户归属制度实施细则为加强和完善销售管理, 使客户归属做到有章可循, 使之秩序化、公正化、制度化,创造一个透明度公正、进取、团结轻松的工作环境, 制定本界定方法实施细则.每个客户都是销售现场大家的客户,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
每个现场人员都必须积极主动、热情协助其他同事,为客户倒水、清理桌面、拿楼书(资料)、照顾客户的小孩等。
学做业务先学做人,同事之间应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积极讨论销售技巧、相关知识,通过共同学习、不断提高、共创销售佳绩。
1、所有客户的接待、管理归销售部,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按客户首次到售楼部的顺序依次轮流接待的方法执行, 即采用单一客户循环制,所有置业顾问均应服从本界定方法的管理。
不论客户登记与否本次接待工作都已完成,轮到下一个接待人员进行接待客户,同时在轮班表上签署接待时间。
2、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的第一时间一定要问:“您好!您是第一次来吗?”从客户进门的第一时间避免客户权属争议。
如已经知道客户曾经来过,则必须通知以前接待过的甲销售人员;如果该甲销售人员不在现场或者休息,由同事帮忙代接待;之后再补客户3、售楼员提出客户归属争议,须以详尽的书面记录为依据。
具体包括:公司的来访客户登记本和个人的接待、回访跟进记录,要求记录无修改、刮涂,否则无效,不作为依据。
因此,销售人员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做好自己的工作记录4、如果轮接销售人员甲因个人私事离开或没法接待,客户已到模型区,下一个轮接销售人员乙可以进行接待,原销售人员甲予以跳过(严禁代接待);若甲销售人员是因为案场公事耽搁,可以随时补接客户5、销售人员利用电话接待客户不作为客户归属的依据, 不得利用电话变通客户归属问题。
6、销售部客户资源和客户接待轮次由销售主管负责管理。
7、公司职员公司关系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归销售, 并由主管按轮次分配到具体销售人员参与接待轮次。
8、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 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参与正常的销售轮次, 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 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或变通。
客户接待及归属管理
客户接待及归属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置业顾问接待客户的管理工作,有所依据的分配成交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置业顾问按照该制度规定接待客户;项目经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本部门置业顾问业绩分配;3.范围:新房部门及二手房部门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后的分配标准。
4.程序:4.1.置业顾问按顺位接待店面客户,顺位按周期轮排。
4.2.销售员因公司事务而耽误接待,待事情办完之后补偿续接(包括带领客户转交其他项目组、主动出去派单等);销售员因个人事务而耽误接待,则视为轮空,不予补偿(包括休息、请假、就餐、带客户去项目看房、上洗手间等)。
4.3.项目组内执行“现场首接制”,客户判定以此为惟一依据。
所有客户接待完毕必须在登记簿登记,否则接待的客户不视为该销售人员的客户。
4.4.新房与二手房之间,新房业务员给二手房业务员提供客户,如若成交4.5.业务额2:8划分,即新房业务员2成,二手房业务员8成,业绩录入二手房;二手房业务员为新房业务员提供客户,如若成交业务额3:7划分,即二手房业务员3成,新房业务员7成,业绩录入新房。
4.6.新房项目组之间客户共享,如若成交业务额5:5划分,即两个项目组业务员各5成,业绩同样平分。
4.7.一般情况下,为使整个案场的销售工作正常公平进行,除特殊情况外,经理不得单独接待。
4.8.老客户带新客户,若该新客户指定接待过老客户的业务员接待,则按照客户意愿执行,如未提出特殊要求,则按序接待。
4.9.推销或者直接表明身份的所谓客户,该销售人员在接待完毕后可以再补接待一组客户。
4.10.电话接听客户不算入有效接待。
4.11.如有纠纷,由销售经理按销售规则协调、判别。
如有明显的抢客户情况,将由销售经理报请公司撤消其在公司的业务员资格。
4.12.如遇到特殊情况,公司开会由大多数人讨论决定处理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组织对于客户业绩的归属进行管理和分配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客户归属原则:确定客户归属的原则,例如按照客户首次接触时间、主要业务交往方、销售人员所在部门等进行归属。
2. 归属责任人:明确销售人员或销售团队的归属责任人,负责对客户的开发、维护和业绩管理。
3. 客户分级: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和潜力,将客户进行分类和分级,以确定在业绩分配中的权重。
4. 业绩分配规则:制定公平公正的业绩分配规则,包括考核指标、权重和计算方法等,确保业绩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业绩记录和统计:建立业绩记录和统计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销售人员或销售团队的业绩,为评估和分配提供依据。
6. 业绩激励机制:设计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提成或其他形式,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努力,促进客户业绩的提升。
7. 业绩评估和反馈:定期对销售人员或销售团队的业绩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8. 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客户归属纠纷处理机制,解决因客户业绩归属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确保客户关系的健康和稳定。
客户接待及归属管理规定
客户接待及归属管理规定一、来访客户接待管理1、来访客户接待,以乙方团队为单位轮流倒台(倒台人员销售、招商各一名)。
2、乙方销售及招商团队轮序先后按照自然日一日一换;未到轮序团队及工作人员,如参与客户接待(倒水、递物等礼节性接待不计入此类)或主动向客户派发名片视为抢客,取消该工作人员归属团队接待轮序一日;3、各团队须确认来访客户归属(来访情况、原接待工作人员),不得故意、无意抢客,违者取消该团队客户接待轮序一日;如客户成交,所属成交业绩等均计入客户原归属团队;4、客户归属鉴定以客户来访登记为准,来电不计入(客户指定接待不在此类,计入团队轮序);5、来访客户属直系亲属且归属于不同团队,如认购前由不同团队接待且客户未表明亲属来访情况,成交业绩由接待团队均分。
(此条适用于已开盘商铺及开盘后产权式酒店);6、来访客户属直系亲属且归属于不同团队,如认筹前由不同团队接待且客户未表明亲属来访情况,后续接待权限及成交业绩归属第一接待登记团队。
(此条适用于未开盘产权式酒店及加推商铺);7、如已来访客户未表明来访情况,该客户原归属团队可报案场经理核对来访登记后申请更换接待置业/招商顾问;如此类客户归属未经当场发现,以第一接待登记为准;8、老带新客户上访,原则上新老客户接待均由原老客户归属置业/招商顾问,计入轮序名额;9、老带新:老客户比新客户晚到,如新客户已由其他团队接待(含接待中及接待完成),新客户归属接待团队;10、同行转介及渠道等,由甲方所开发资源带客来访,按正常轮序接待;乙方所开发资源归属各自团队接待,并计入轮序;11、甲方员工和合作公司来访不计接待名额,由案场经理制定人员接待;二、客户归属管理及期限1、乙方团队各自所登记客户,本规定颁发之日3日内须报备甲方案场经理。
如报备后30日内无进一步跟进记录,则无跟进客户充公并划归另一乙方单位。
2、已开盘部分新来访客户不设有效跟进期限;3、产权酒店及加推商铺部分,新来访客户有效跟进期限为开盘之日起第15日,超过有效跟进期限无新跟进几率,客户划归另一乙方单位。
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细则
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细则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客户接待是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建立一套完善的接待客户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接待客户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接待质量,加强客户关系,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本文将围绕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与优化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建立1. 重视和认识: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接待客户的重要性,将接待客户管理制度视为组织的重要一环来对待。
只有充分重视,并形成一个持续的关注和支持机制,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设立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接待对象、接待程序、接待标准、接待时间等内容,旨在规范接待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二、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执行1. 培训与教育:企业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更好地掌握接待技巧,提高服务质量。
2. 接待流程的规范执行: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指引和规范,确保每个客户的接待流程都是一致的,从而提升整体的接待质量和效率。
3. 客户信息的记录与管理:在接待过程中,企业需要详细记录每个客户的信息,包括接待时间、事由、负责人等,以方便后期的跟进与分析。
三、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优化1. 定期回顾和总结:企业应该定期回顾和总结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不断优化制度,提高接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客户反馈的收集和分析:企业应积极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仔细分析。
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建议,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3. 制度的持续改进:接待客户管理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企业应该持续关注客户的需求变化和市场趋势,及时优化和调整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在执行接待客户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企业要遵循以下原则:高效、公平、透明、服务至上。
通过建立和规范接待客户管理制度,企业不仅能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业绩归属管理办法目的:为规范客户接待行为切实做好营销工作建立标准化的销售及客户管理流程,为了有效地避免员工在接待过程中出现抢客、争客现象及提高团队能量、树立团结互助的团体精神,特制定业绩归属管理办法一、实行客户来记登记制建立《客户来访登记表》附件1、《客户成交登记表》附件21、营销人员接待每一位客户后应及时将客户信息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非营销人员接待个人拓展客户后也要登记《客户来访登记表》,客户登记表是作为员工业绩提成的第一证据,不得涂改和销毁,同时要不定期对个人接待客户进行回访,以保证客户成交率不流失。
当天或于第二日上班后将个人《客户来访登记表》上报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及用于统筹客户资料。
2、需要注意的是,客户确认时间应以登记时间为准,如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人员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归属由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酌情处理。
二、营销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接待到访客户需询问是否曾经到访,如遇到客户较多的时候,次序问题便会显得凌乱,这时候销售经理要担当起维持秩序的职责,公平、合理、系统地进行统筹安排。
三、业绩分配一)业绩判定有关业务成交按照业绩分配制度执行,解决不成由部门主管及上级部门领导分配处理。
二)业绩分配客户进入我中心应询问其之间是否曾经到访,当客户明确后方可接待。
如客户表示之前已经有营销人员或其它部门员工接待过或有过联系、沟通,需帮忙联系接待人员(A),并交由其(A)人员接待。
如A当日不在场无法接待时,建议A自行联系可负责帮忙接待人员,大家应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备注:此管理办法可根据营销中的实际情况做适时地调整)。
公司 客户接待及业绩确认制度
8、销售现场所有营销顾问之间的任何内部谈话绝对禁止在有客户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以避免影响客户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疑问。在洽谈区,各营销顾问谈客户时须注意控制对话声音高度,以免影响周边其他客户。
18、营销顾问在接待完其他同事的客户后,须及时将客户接待情况详细向原营销顾问说明,若为了私利或个人原因未及时通知当事人,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3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19、每位营销顾问必须将每一个来访客户的资料信息尽可能详细准确地登记在电脑营销系统中。每位营销顾问在接待完或者回访完客户之后,须及时将客户接待及回访情况记录在客户跟踪记录表上。
公司 客户接待及业绩确认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各销售案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接待顺序及明确销售人员业绩的界定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c1]所属各项目销售案场。
三、职责:
(一)集团营销中心[c2]:
1、制定案场业务接待原则及销售业绩确认原则,检查、监督各项目案场实际执行情况。
(二)地区销售部:
1、负责销售案场销售人员客户接待顺序的安排,保证现场客户接待流程有序合理进行;
2、负责对案Leabharlann 销售人员完成业绩的界定和统计。四、制度内容:
(一)、客户接待细则:
1、各组营销顾问须根据《客户接待次序表》排定的接待顺序进行接待,第一接待须在指定区域站立等待来访客户。
2、营销顾问接待客户后,同组第二位组员按接待次序表立即补上该空位,已接待完毕的营销顾问自行排到组内的队尾,依次类推轮流接待客户-。若其中有人有事要离开,则必须先安排同组组员代替其接待位,若组内无人则由第二接待组的组员按照接待顺序表轮序代替其接待位,若未做安排擅自离岗,造成前台接待位出现空位,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2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房地产销售部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制度1、销售人员每天按排岗顺序轮流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对于老客户(以客户登记本为准)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客户。
2、现场销售主管把控好销售现场,尽量做到合理安排,保证每个到场顾客都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主动接待。
3、销售人员接待顾客时,必须预先准备,“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并确保20分钟内向客户发送信息。
4、销售人员不得挑客,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如何,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顾客转接其他顾客。
5、回访的顾客若原接待人不能接待(休假、正在接待、其他工作安排等),由站岗同事待为接待,若成交按第一接待者计算。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除非得到邀请;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要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处罚或直接辞退。
7、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他同事促成成交,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接待完毕,必须及时向原销售员交接接待情况,此客户交回原销售员跟进。
8、销售员帮助接待客户时不得擅自递名片给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的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9、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对顾客做出任何超出规定的承诺,销售人员不得收受回扣、物品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辞退或劝其离职。
10、客户归属以《个人登记本》及《来访登记本》为准,以优先登记为原则,必须认真填写。
11、有效跟踪期为一个月(30天),超过期限没有跟进的(以个人登记本记录为准),销售经理有权将其客户充公。
因跟进工作不足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可根据发展情况决定。
12、老客户带新客户到现场的由原销售员跟进,若原销售员不在,则由在岗同事征得原销售员同意并问清情况后代为接待,该新顾客及成交归原销售员。
13、客户分类:父母、夫妻视为一个客户,兄弟、姐妹、朋友则视为不同客户,以销售员各自登记为准,(除非进门时指定某销售员,否则按排岗顺序接待)。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建立平等、团结、协作的销售团队,共同做好销售工作。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销项目所有一线销售人员。
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确定客户接待与轮值的规则、次序。
售楼员负责执行本规定。
营销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客户接待原则为公平、公正;平等、互助;团结、协作。
客户接待工作要求如下:1、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编制“客户接待顺序表”,接待次序排列为循环轮序,周而复始。
若当值售楼员请假、因私事外出,回来后列入末位次序。
其它售楼员按照原次序依次提前一位。
售楼员因公外出办事,回来后可插队补序。
若当值售楼员因小事短时离开,由次位接待的售楼员进行义务接待,回来后应将客户转回给该售楼员。
2、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若对客户归属发生异议,则由销售主管在内部解决,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或者发生抢客、争客、怠慢客户的情况。
否则,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扣罚当事人当日基本工资,情况严重者,将扣罚当月基本工资和当月应发成交佣金的30%。
3、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以此作为计算销售业绩佣金的主要依据。
4、当值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首先应礼貌、巧妙地探询出该客户是否来过,若来过应将该客户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该售楼员不在或正忙于接待其他客户,则可以接待该客户,直到原接待人忙完后回来,再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果在后续接待人手上成交,销售业绩按照三七分成,后续接待人占30%,原始接待人占70%。
5、如属首次来看房的客户,进门后即要求指定某个售楼员接待,则算作该名售楼员的客户,可不按顺序表接待,但若该售楼员恰在轮序,则算轮序;如售楼员认识首次来访的客户,但客户并不声明指定其接待,则按顺序表顺序接待。
6、如甲售楼员接待的客户第一次来时只拿了资料和甲的名片就离开,第二次来时甲不在,由乙售楼员接待,乙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成交,销售业绩按3:7分成,即甲3;乙7.7、售楼员接待夫妻一方时,如果未成功成单,则其配偶再次到来时由另一售楼员接待。
销售客户归属分配细则
销售客户归属分配细则
来电客户分配:
1.来电A接听并登记上报
该来电客户来访A接待并登记上报客户属A,包括业绩。
2.来电A接听并登记上报||该来电客户来访(A因不知来访或其它原因无法接待)由B接待,B接待后须告知A情况并登记上报客户再次来访A自行接待并登记上报,客户属A包括业绩。
3.来电A接听并登记上报,该来电客户来访(A因不知来访或其它原因无法接待)由B接待后告知A情况并登记上报
二;客户再次来访(A因任何理由无法接待或客户指名要求由B接待的)由B接待,事后告知A情况并登记上报:客户属B,包括业绩。
来人客户业绩分配:
1.初次来访A接待并登记上报二再该客户二次来访A接待并登记上报二用客户属A,包括业绩。
2.初次来访A接待并登记上报
■该客户二次来访(A因不知来访或其它原因无法接待)由B接待,B接待后须
告知A情况并登记上报一:●该客户三次来访A自行接待并登记上报i- -●客户属 A,,包括业绩。
3.初次来访A接待并登记上报「一,该客户二次来访(A因不知来访或其它原因无法接待)由B接待,事后告知A情况并登记上报一)该客户三次来访(A因任何理由无法接待或客户指名要求由B接待的)由B接待,事后告知A情况并登记上报二) : 客户属B,包括业绩。
注(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的参照电话客户分配)。
销售部客户登记_回访及业绩归属制度
销售部客户登记、回访及业绩归属制度鉴于营销中心贵阳事业部、地州事业部、外省事业部客户接待现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客户登记客户登记的主要依据是明源系统,首次来访、来电客户、置业顾问外拓客户、“老带新”客户、置业顾问邀约客户均须进行明源登记。
1、置业顾问A位接待客户须于营销中心前台进行登记,并于当日录入明源;2、置业顾问外拓客户(如:展点登记客户、陌生拜访客户等),置业顾问须与客户接触后做好外拓展点客户登记,并在登记台账后即时发送短信至客户手机,且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
台账必须有经理签字于第二天10点之前交于前台,短信时间必须与台账时间匹配,否则不作为判单依据;3、置业顾问地州客户,置业顾问须做好地州展点客户登记,并在登记台账后即时发送短信至客户手机,且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
台账必须有经理签字,于当周日前将《地州展点客户登记表》交至综合部,短信时间必须与台账时间匹配,否则不作为判单依据;短信名片模版:你好,我是花果园置业顾问XXX,很高兴认识你,我的电话号码是:XXXXXXXXXXX,敬请留存。
4、置业顾问外省客户,置业顾问须做好客户登记,且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5、置业顾问若在前台工作人员上班前或下班之后接待的客户,通过短信方式给综合部工作人员进行报备,并于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报备短信内容模版:你好!我是**部置业顾问***,于**时**分接待客户***,客户联系电话*********,特此报备。
6、“老带新”客户,置业顾问获得新客户资料后电话联系新客户或发送短信至客户手机上,并于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并在明源备注栏内标示为XXX“老带新”,不得将新客户姓名添加至老客户明源姓名后方,新客户首次到访销售大厅当日,置业顾问须带新客户于营销中心前台进行登记;7、热线来电客户,置业顾问接电后,须电话回访客户,邀约客户到现场看房,并通过短信方式向客户表明身份,留下自己联系方式后,方可录入明源;短信名片模版:你好,我是花果园置业顾问XXX,很高兴认识你,我的电话号码是:XXXXXXXXXXX,敬请留存。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为明确客户业绩归属,有序的开展部门招商销售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资料划分名单为其归属,同时结合客户追访和来访客户登记有效期期限。
2、分配客户有效期为一个月,如有效期内客户来访,且招商人员对客户进行追访并在客户信息资料表中登记记录的(以每日填写的客户追访记录表为准)有效期限顺延一个月.3、所有来电咨询客户为公共客户资源,以客户来访接待为准,如来访客户系分配客户名单内并处于有效期限内的,属原招商人员。
4、客户多次来访,被不同的招商人员接待,归属第一次接待并有客户信息资料登记的招商人员。
5、家庭成员、朋友、客户公司不同成员与不同的招商员联系,以第一次来访登记为准,结合客户有效期.6、客户曾经来访过(以客户分配时间为起点),本次来访时原招商人员不在现场,由轮值的招商人员义务接待,不论成交与否,轮值招商人员此次接待都视为义务接待,并在客户离开现场前,务必将原招商人员的联系方式留给客户,同时将客户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交与原招商人员,并在登记表上注明。
7、已签约老客户到访时,如原招商人员不在现场有轮值招商人员义务接待(但该次接待不视为正常轮值接待顺序)。
8、所有招商销售人员在值班时均有接听客户电话的义务,在接听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邀请客户到公司面谈,但不得告知或暗示客户你的姓名,并将个人电话留给客户。
9、超出有效期的客户,视该招商人员自动放弃,超出期限后如该客户再次来访,指名找原招商人员的则该客户仍归属该招商人员,如未指名找原招商人员,则归属新接待人员。
10、因招商人员离职或被解雇,其客户由营销部经理秉承公平和对公司负责的原则统一安排归属.11、招商员之间的相互委托帮带,佣金业绩不计分配,双方有私下协议的自行解决.12、老客户带新客户的客户确认处理如下:成交和未成交的老客户亲自带新客户到公司来访的情况:1)新客户从未来访过,且指明找原招商人员的,此新客户归原招商员。
未指明原招商销售人员的此新客户归接待员.2)若此新客户曾经来访过,则此客户归属原接访员(在有效期内)3)若老客户不记得原招商员的姓名时,该新客户归当值接访人员。
业绩归属制度
业绩归属及接待顺序一、新客户来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接待顺序:二、电话咨询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电话接听由当日值日生负责监督登记)不管指名与否均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如跳接,客户、业绩、佣金均归应接客户的置业顾问)三、公司、非现时置业顾问的老客户介绍的客户及其它形式介绍来的客户由现场负责人指派置业顾问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
若有因价格因素、公司规定的其它特殊因素当事置业顾问只享受业绩不享受佣金。
四、若置业顾问已调离本公司,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五、若置业顾问已调本公司其它售楼处工作,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原置业顾问,佣金当事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各50%。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若客户距原置业顾问调离2个月后成交,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六、若置业顾问已调本公司其它部门工作,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成交后业绩归当事置业顾问,佣金当事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各50%。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若客户距原置业顾问调离2个月后成交,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七、老客户回访由原当事置业顾问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若原当事置业顾问当日不当班,可委托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委托当班置业顾问代为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如果未委托:A、老客户来访,说明被接待过及接待者姓名,由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当班置业顾问代为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B、老客户来访,未说明被接待及接待者姓名,当班接待的置业顾问应询问清楚,热情接待,并主动与原当事置业顾问联系,问明情况,不管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原当事置业顾问所有;八、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1、老客户陪同新客户来现场:(a)原当事置业顾问当日当班,有优先接待权,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接待管理制度及客户归属
接待管理制度及客户归属
一、接待管理制度
1.接待岗位职责:明确接待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接待客户,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信息,解答客户疑问等。
2.接待流程:规定接待工作的流程,包括客户预约,接待时的礼仪和服务流程等,确保每位客户都能得到专业的接待。
3.接待标准:制定接待工作的标准,包括接待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服务态度等,确保客户能够感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4.接待培训:为接待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产品知识培训,服务技巧培训等,让接待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5.接待设施:提供良好的接待环境和设施,包括舒适的接待区域,专业的接待设备等,为客户提供舒适和高效的接待体验。
二、客户归属
1.客户分类: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客户需求,将客户进行分类,如重要客户、普通客户、潜在客户等。
2.归属原则:明确客户归属的原则和标准,如按照地域归属、按照业务类型归属等,确保每个客户都有明确的归属责任人。
3.归属责任人:为每个客户指定具体的归属责任人,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协调,维护客户关系,解决客户问题等。
4.归属交接:当客户的归属责任人发生变动时,需要进行归属交接,确保客户关系不受到影响,并适时向客户进行说明和解释。
5.归属监督:建立客户归属的监督机制,确保客户归属责任人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及时跟进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接待管理制度和客户归属的实施可以提升企业的接待服务水平和客户管理效果,确保客户得到及时的响应和满意的服务。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客户的忠诚度,还能提高企业的口碑和竞争力。
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并不断完善接待管理制度和客户归属制度,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业绩归属规定
关于售楼部现场业绩归属规定:1、来客由销售人员轮流接待,接待顺序按照个人接待新客户数量为标准排序;接待非新客户,即老客户或踩盘者后按原轮流顺序排位。
2、销售人员每天做好工作记录,客户的状况须反映在工作日记上。
3、业绩划分的有效期为10天,即客户的再次来访日距接待员与他最后一次的跟踪须在10天内(包括10天),但跟踪必须是有效跟踪,即取得联系,如果电话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均算无效跟踪,来访也必须是接到客户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指与客户是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来访。
4、若客户是一家人分批到访,如果是夫妻双方,第一次男的来访,隔天第二次女的来访,如果第三次为双方,则以来访本上男的到访为第一接待,如果成交由则双方平均分单;如客户是亲戚关系,分别来访,只有一方成交,则业绩归成交方销售人员。
5、若有客户来找原接待人员,而原接待人员不在,则由现接待人员首先电话通知原接待人员。
现接待人员为义务接待,若客户当场成交则业绩提成按双方分单。
如有证据发现、现接待人员刻意隐瞒不通知的,则成交业绩归还原接待人员。
6、若两批客户相约一块来买房,则可由一个业务员接待。
7、原来老客户(已买房的)带来新客户找原业务员买房,则由原业务员接待,若老客户未找原业务员则由当值业务员接待,若老客户找的原业务员不在则由现接待人员首先电话通知原接待人员,现接待人员为义务接待。
若现接待人员未通知原业务员则业绩归原业务员。
8、原来老客户(未买房的)又带来新客户,可由一个业务员接待,如果该业务员未搞定老客户,无暇接待新客户,则该业务员应优先接待老客户,新客户由下一个业务员接待。
若新客户指明要找原业务员则由原业务员接待。
9、若有一圈客户准备集体购买,其中客户王某由销售人员甲接待,林某由销售人员乙接待,而再次来访时林某没来而王某来了,此时由甲上去接待,乙不得上去接待,由王某带来的成交客户归甲;若甲不在则同上述第5条规定办理;如果王某和林某同时来了,则甲乙同去接待,成交客户各半。
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1.售楼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售楼员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3.正常休班、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4.客户登记制度:售楼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于《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接待人员等。
考虑到客户反馈的信息有限可能导致登记不完整,当产生客户冲突时,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主要是客户全名、联系电话、车的品牌和牌照加客户姓(三者有其一即可)。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
如同事正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忙接听,如果电话台数偏少则轮流接听。
6.相关解释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如果派名片则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D 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7.公共客户的处理办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如果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8.对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新客户采用如下接待办法:9.(1)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售楼处,原始接待的售楼员不在,按轮排帮忙接待,事后归还,不占用接待名额.如果当时成交则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办理。
售楼处接待排轮及业绩归属规则
某某售楼部接待排轮及业绩归属规则1、 所有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之前必须问清如下问题:A:有无来过售楼部,原来是谁接待的?B:有无朋友介绍,来找谁?C:有没有打电话咨询过?记得是谁接的电话吗?D:您是帮亲戚或朋友来看房子还是自己看?2、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实行排轮制,排轮顺序即为早上签到的顺序,并严格按照排轮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客,不争抢客户。
3、 排轮时间:冬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为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轮流接待客户;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中午12:00-15:00为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轮流接待客户。
如值班时间内客户比较多,原则上可以安排未值班的置业顾问接待客户。
4、 所有置业顾问排轮时间必须在销售现场,临时有事或带客去工地的情况下不在销售现场,如排轮轮到该置业顾问时该置业顾问还未出现在销售现场,则跳过该置业顾问的排轮,并不补接客户。
如还未轮到该置业顾问,且该置业顾问在排轮时间内到达了销售现场,按排轮顺序排轮,接待客户。
5、 当发生如下情况时置业顾问在第一时间内补接新客户:A:该置业顾问接待的是自己已成交的老客户,可跳过排轮直接接待;B:该置业顾问接待的是其他置业顾问的老客户且已查明;C:公司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的;D:公司领导安排的单纯参观项目的客户;E:单纯拉业务且无购房意向的客户;F:同行来售楼部做市场调查且已亮明身份的。
6、 所有来访客户情况都要详细登记于《来访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氏或姓名、联系方式、现住区域、认知途径、所看物业类型、意向房源,并落款署名为某某置业顾问接待。
所有客户归属以第一次登记时间为准,谁先登记就归属谁。
7、 如遇客户不愿意留下联系方式的情况,应在客户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该客户的基本情况(至少要有客户的姓名或姓氏、所看房源、以及基本体貌特征),此类客户按照如下方式接待:A:如下次该客户来访时指定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则还由原置业顾问接待;B:如该客户未指定原置业顾问,但该置业顾问认出该客户,则由原置业顾问跳过排轮顺序接待,否则则按排轮顺序接待并计入排轮置业顾问业绩;C:如该客户来访时指定由原置业顾问接待,但原置业顾问不在销售现场,则由排轮置业顾问代为接待,但不占用接待名额;8、 来电由当天值班置业顾问接听,并详细登记于《来电客户登记本》上,来电客户由值班置业顾问追踪和接待,如客户来访时未提及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则按排轮顺序接待;如客户提名要求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接待,则由该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接待,并可跳过排轮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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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细则制定细则的目标:1、明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2、规范置业顾问业务行为;3、培养专业、规范的职业操守;4、奖励勤奋简单、惩罚懒惰复杂;5、营造互助互让真诚相待的工作氛围;5、建立相互信任、友爱、和谐、正气的工作气象。
一、轮流接待1、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轮流排序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得争抢客户;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补接只限补接一轮,当天不能完成补接不记入次日轮排:1)、该置业顾问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3)、帮助同事接待;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3、非因(2)原因轮排人员未到指定地点,以轮空处理;4、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5、上班前下班后开始接待的客户不计入接待轮排;6、主动放弃休息、提前到岗参加正常轮排;7、严格筛选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同事与该客户联系过,未进行筛选业务成交归团奖;故意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罚款50元;第二次记过处分、罚款200元,写出检查报告;第三次给予劝退、罚款500元。
(主动询问客户:您是否是第一次来访?是否有同事与您联系过?,其他同事与接待人员形成B角起到监督和作证的作用。
)8、轮流接待置业顾问经过询问,客户能指出具体接待置业顾问名字或姓氏应主动退出,并请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上前接待;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再现场或无暇分身接待(代接置业顾问或非代接置业顾问应第一时间通知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客户上门,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应及时做出是否由其他同事代接的决定,若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或处理重要事务原则授权代接),则请最后轮排置业顾问完成整个接待,当天下定业绩归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佣金各50%;当天未能下定代接置业顾问应在第一时间将当天接待情况和客户资料移交至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完成手头工作后有义务协助代接人员完成代接,但是不改变代接业绩归属和分享佣金);9、轮流接待置业顾问经过询问,客户不能指出具体接待置业顾问名字或姓氏无需继续追问暂列入新客户轮排接待,若在当天接待过程中客户又想起或指定按第8点执行;10、当天来访客户应该亲自带看,若当天无暇亲自带看应列入正常轮排;遇客户当天初次接触仅做来访登记即离开,当天回头再次来访找具体置业顾问认可再次来访,没有找具体置业顾问按正常轮排原来访登记表作废;11、各组人员应于9:00前确认当天轮排顺序,,遇到轮流接待异议不得在案场争吵,应及时处理好当前事务后交由专案经理裁决。
二、业务归属1、置业顾问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指定《来访客户登记表》,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认知途径、区域、接待人员、诚意度等、B级客户须填制指定客户来访登记表、B级客户业务笔记(B级卡);经查未做登记每次罚款20元,若发生业务重叠原则将此客户划归争议的另一方以示惩罚;经我们努力客户依然不肯做登记后续再访原则按新客户执行,置业顾问应将名片主动交给客户,此类情况不予处罚;2、客户来访初始登记表为客户原始记录,作为核实客户归属依据之一(未作登记客户列入新客户不归属此置业顾问);3、规范标准的B级客户业务笔记(B级卡)及跟进记录,作为核实客户归属依据之二(超一个月没有跟进此客户记录归为新客户,发生重叠原则判给争议的另一方以示惩罚);产生异议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是B级卡、客户来访登记表。
4、当再访客户不能清晰记起初访置业顾问时,则由当前置业顾问接待,此客户自然转至当前置业顾问名下,初访置业顾问应主动退出不得再与此客户联系;相关追溯补充:再访客户经询问故意隐瞒未提起具体初访置业顾问(初访置业顾问B级卡和来访登记表完整、有效)7天内(追溯有效期)发现给予追溯超过7天不予追溯,有效期内成交业绩归属划给成交置业顾问佣金各50%;有效期内未能成交客户关系转移至初访置业顾问(备注:在接待时应注意形成AB角起到作证和监督作用);5、在再访客户指定具体置业顾问接待时指定置业顾问方可上前接待,当前置业顾问退下;6、当前置业顾问询问得知此客户为再次来访客户应主动提醒初次接待置业顾问,并主动退出;7、如再访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在场或无暇接待参考第一条第8点执行,代接置业顾问必须提供周到的销售服务,不得推委敷衍,更不得故意放弃定购时机(经客户反映或查实给予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接客户、警告、辞退、开除处分);8、当案场全体置业顾问均无空闲接待来访客户,则由专职行政、经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接待人员业绩归属和分配参考第一条第8点执行;9、如因客户归属产生分歧,置业顾问之间不得在客户面前争议,若给客户造成不良印象者业绩收归公共,罚款200—500元视情节轻重专案经理有权给予停接客户、警告、辞退、开除等处分;10、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初次置业顾问,或经初次置业顾问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否则视为抢客户。
如果置业顾问不在现场、无暇接待或无法联络时,则参考第一条第8点执行;11、展会或公司组织的活动初次接待人员做好登记或客户能主动联系指定置业顾问的,以老客户处理;若涉及合作成交,以成交人员为重业绩和后续跟进自然转至成交人员,佣金各50%;若当天合作不能成交由初次接待人员跟进,代接人员应主动做好移交。
11、抢客户的处理办法:取消该成交客户的佣金归团奖,罚款200—500元视情节轻重专案经理有权给予停接客户、警告、辞退、开除等处分;12、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客户又都表示初次来访也未指定具体置业顾问接待,发生重叠后由置业顾问双方自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专案经理依业务笔记(B级卡)、客户来访登记表裁定(在来访登记表、B级卡制作都正常的情况下业绩按各50%分配,两方都不全归公共所有、一方不全归另一方);13、与开发商或营销部直接联系的团购客户,如需接待则按顺序由当值置业顾问接待,但业绩不完全归其所有,只在分配团购成交奖金时,适度增加比例(具体见分配方案);14、置业顾问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自负。
如果客户有某种需要,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再行解决;15、客户来访登记表、B级卡是判定业务归属的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专案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B级卡的跟进记录须由专案经理签字或专案经理指定人员签字,B级卡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专案经理有权随时检查。
三、电话客户归属1、电话接听严格按照轮流接听顺序执行,最大程度提高接听质量,谁接听谁跟进(执行个人制),已经来访客户再次来电发生重叠,客户原则归初次接待人员,来电接听人员得知后主动退出;2、接听电话必须留下来电客户信息,客户不肯留下基本信息应将接听人基本信息留给客户,并将基本信息登记于《来电登记本》上;3、周六、周日、节假日等第一接待不参加电话接听直接跳过,也不予补接听确保接待与接听有序进行;4、当天来电,并表示当天要来访,置业顾问不得留下个人基本信息,来访按正常轮流接待执行;5、来电客户来电后未表示当天来访,接听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给来点客户发短信欢迎他来访、留下自己基本信息、留下客户感兴趣的楼盘信息等;6、来电客户须将其成功邀约到售楼处,并能让客户找指定置业顾问或最起码提起置业顾问姓氏、性别等可以清晰辨认信息,来电客户若不能清晰记起接听人员按新客户处理,完成接待后来电接听置业顾问主动退出。
四、老客户归属1、老客户超过一个月没有跟进记录此B级卡作废,发生争议不做争议判决依据;2、离职置业顾问的老客户分配给指定置业顾问跟进,指定置业顾问邀约初次来访后(需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及B级卡)方归属为指定置业顾问老客户;3、未分配部分、未邀约部分划归新客户,按初次来访轮流接待;4、老客户来访&介绍新客户指定置业顾问接待业绩归指定置业顾问,指定置业顾问不在或无暇接待参考第一条第8点执行;5、老客户来访&介绍新客户不能清晰记起初次成交置业顾问,则由当前置业顾问接待,此客户暂时转至当前置业顾问名下,初次成交置业顾问超过追溯期不得再与此客户联系;相关追溯补充:再访客户经询问故意隐瞒或确实忘记未提起具体初访置业顾问(初访置业顾问B级卡和来访登记表完整、有效)7天内(未成交追溯有效期)发现给予追溯超过7天不予追溯,有效期内成交业绩归属划给成交置业顾问佣金各50%;有效期内未能成交客户关系转移至初访置业顾问(备注:在接待时应注意形成AB角起到作证和监督作用);6、老客户来访&介绍新客户指定经理接待;(经理原则指定第一接待协助,业绩归指定置业顾问),指定经理接待同时提起初次成交置业顾问,业绩归初次成交置业顾问;7、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新客户单独来访提起具体老客户介绍或提起指定置业顾问由指定置业顾问接待,并不算轮排;8、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新客户单独来访经询问隐瞒老客户介绍也未提起原置业顾问,原老客户接待置业顾问在介绍成交后3天内(有效期)知道具体老客户介绍发生重叠的,新客户由新客户接待置业顾问移交至老客户初次接待置业顾问;超过有效期按新客户处理,原老客户接待置业顾问应主动退出;新客户单独来访故意隐瞒老客户介绍也未提起原置业顾问,成交当天向置业顾问提起自己具体哪位老客户介绍以接待过程中想起认定,业绩归属和佣金分配参照第一条第8点执行;9、新客户来访未提起老客户介绍也未指定置业顾问,后经接触间接认识其他置业顾问老客户,按新客户处理;10、与老客户接触过程中发生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予接待,以客户为重被指定置业顾问主动退出,专案经理指定置业顾问跟进客户归属自然转移至指定置业顾问。
五、大型活动归属1、大型活动原则执行私佣制,并配合合作代接制;展会期间若涉及代接,当天成交客户归属签单人佣金按代接规则办,当天不能成交做好移交。
2、大型活动期间业绩归属原则执行私佣制,跨区域大型活动若执行集体制按以下方法执行:活动期间成交归集体(除老客户外)、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成交亦归集体、超过一周后成交归个人、活动期间产生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也以上述时间为标准确定归属。
(详见每次活动分配方案)相关解释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老客户:已成交客户或再访客户;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非客户:1、问路、拉业务、倒水等不计入轮排;2、市调客户由经理指定接待、经理未指定由轮排倒数第一轮排位接待,第一轮排位客户退下;关系客户:工程抵款、领导带来客户、开发商或营销部直接联系的团购客户划归共有客户,团奖以个人表现团队贡献分配(详见具体批复);大型活动指展会&SP活动等。
以上制度希望得到全体同仁共同维护、共同经营、共同浇灌、共同监督,并严格要求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