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积金是员工按规定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相关政策,对员工公积金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积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公积金事务,维护员工权益,保证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

第二章缴存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参加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为员工工资的10%,公司也将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缴存相应比例的公积金。

第六条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计算,不包括绩效工资、补贴等其他津贴。

第七条员工在享受公积金待遇时,如有违规或不当操作,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也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缴存和提取第八条公积金缴存以工资结算为周期,公司将在每个月工资结算之后,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到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

第九条员工如需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书,经过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提取。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购买首套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其他特殊用途,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

第四章公积金管理第十一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公积金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员工的公积金信息,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员工公布公积金管理制度和最新的政策规定,确保员工了解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公积金的及时缴存和安全运作。

第五章公积金监督第十四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公积金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公积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和安全。

第十六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保证公积金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下面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缴纳对象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包括所有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将职工的工资、奖金等个人所得的一定比例缴存进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缴存比例和基数按照国家规定,在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至12%之间。

缴存基数一般是职工的月工资和福利津贴等。

三、缴存期限和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期限一般为职工开始工作的时候起至退休、解聘或辞职的时候止。

缴存的方式一般为按月缴存,用人单位在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前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划拨到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财务部门申办,职工也可自愿将其它银行账户转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查询和管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住房贷款、租房补贴、住房改造、购买住房等。

职工在购房、购房贷款还款、租房、住房改造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相应的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的继承和转移职工在退休或者辞职的时候,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继续保留,也可以选择进行转移。

如果选择继续保留,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利息。

如果选择转移,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

总之,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和提高职工的住房条件而制定的。

通过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存比例与基数、缴存期限和计算方式、账户管理和使用、继承和转移等方面,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和公平使用。

同时,合理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也可以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公积金缴纳1.公司将每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作为法定福利项目,并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

2.公司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三、公积金提取1.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建房、大病医疗、支付教育费用等。

2.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四、公积金账户管理1.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公司代册,每位员工拥有独立的账户,具有独立的账户号码。

2.公司将定期向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月度缴纳和提取情况,员工应仔细核对账户信息并反馈错误。

3.员工持有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得外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账户操作密码,因账户遗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五、处罚与追究责任1.如发现员工违反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追究违规员工的法律责任。

2.员工如果有违规操作或滥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将立即停止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1.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全体员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

2.公司将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

3.员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法使用。

结论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公司员工提供了合法权益的保障,也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

只有员工落实好相应的规定,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才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的最大效益。

公司将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共同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社保和公积金的种类(一)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四、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一)缴纳基数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新入职员工的缴纳基数按照其首月工资确定。

若员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下限,则按照下限缴纳;若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缴纳。

(二)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3、失业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4、工伤保险:公司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员工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公司和员工的缴纳比例均为____%。

五、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一)新员工入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收集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等。

2、填写社保和公积金新增人员申请表,提交给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二)员工离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2、为离职员工开具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证明。

六、社保和公积金的待遇享受(一)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

(三)失业保险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第三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遵循以下原则:1. 按时缴纳:公司应按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拖欠或克扣。

2. 足额缴纳: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足额缴纳。

3. 合规操作:公司应确保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执行,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第五条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 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租房自住且租金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

4. 离休、退休。

5. 出境定居。

6.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第三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遵循以下原则:1. 按时缴纳:公司应按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拖欠或克扣。

2. 足额缴纳: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足额缴纳。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全职/兼职就职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等。

二、社会保险2.1 参保范围所有员工都应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2 缴费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和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比例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通知。

2.3 参保手续新员工入职后需于入职15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4 社保费用发放公司将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核对缴费记录。

三、住房公积金3.1 参加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员工,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3.2 缴费比例员工和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住房公积金缴费,具体比例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和通知。

3.3 公积金账户公司将为每位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及时向员工告知账户信息。

3.4 公积金提取员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根据特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房、装修、还贷等情况。

员工需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提取。

附件:附件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保申请表附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保险: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医疗保险:国家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实施的医疗费用报销制度。

3.工伤保险:国家为保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补助、工伤津贴等制度。

4.失业保险:国家为保障失去工作的员工提供一定时间的生活补贴和再就业服务的制度。

5.生育保险: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权益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仅供参考,具体解释和适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社保公积金缴纳第三条本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缴纳比例根据员工工资水平确定。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

第三章社保公积金管理第六条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社保公积金的参保、停保、转移等手续的办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和缴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第四章社保公积金使用第九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享受以下社保公积金待遇:1.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员工患病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

3. 工伤保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等待遇。

4. 失业保险: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5. 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1.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装修房屋: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

3. 租房: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租金。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可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凡在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均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二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和个人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为按月缴纳,员工每月工资发放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支付房租、修缮自住住房等。

具体提取和使用方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和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员工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第六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和变更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提取和使用方式等,如需调整和变更,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争议处理如员工与公司因住房公积金缴纳、提取、使用等问题发生争议,应通过公司内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九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权益保障公司应确保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发现任何侵害员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公司应定期向员工公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情况,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住房公积金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第十二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4.8公积金用途:公积金目前还没达到全国统一规划使用,原则上在东莞市购买的公积金只可在东莞市内用于买房、装修、房屋租赁等,但办理此手续的应符合政府或银行要求的规范资料。
五、附则:本办法自XXXX年3月1日起生效执行,之前与本管理规定有冲突的文件部分一律作废。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制订/日期
版 次: A/0 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XXXX
4.2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公积金缴费基数可参考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具体缴费金额按个人申请意愿为主,但原则上都不能高于实际工资收入,缴费比例为申请金额的5%-10%;公司和个人所缴部分基数和比例一年同步调整一次,以目前政府规定公司缴费部分不可调低。
4.3公积金所缴费用于每月18日划扣,办理划扣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支付金额为90元/月/人,超出部分均由当事人负责支付,采用从当月工资扣除的方法。如:1月份申报公积金,即在2月份的发放1月份工资中扣除公积金费用。
4.6公积金取现:2015年3月之前购买的公积金可无条件全额取出;2015年3月之后购买的公积金,如在东莞市内买房或装修可按政府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全额取出;否则当事人只能从建设银行领取65%的缴费总金额。
4.7公积金迁出:当事人到异地工作或生活时,如需把原公积金账户迁入现工作和生活地时,应先在当地机构(即现供职企业或公积金扣费银行)咨询接收的条件和流程,如接收单位无异议,即可在当地购买的。
XXXX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XXXX
编制日期
XXXX
文件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页源自次1/1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申购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工作,帮助员工提升居住环境并减少成本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及以上人员。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范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涉及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

1. 社会保险管理规定1.1 养老保险1.1.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1.1.2 员工入职后,应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养老保险的登记和缴纳手续。

1.1.3 员工应向公司提供真实的工作履历,保证养老保险的连续缴纳。

1.1.4 员工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或进行退保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2 医疗保险1.2.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

1.2.2 员工应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并提供真实的家庭成员信息。

1.2.3 员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就医凭证和报销材料。

1.2.4 员工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个人医疗保险或进行退保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3 失业保险1.3.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1.3.2 员工入职后,应办理失业保险的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3 员工离职后,若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4 工伤保险1.4.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1.4.2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事故调查材料。

1.4.3 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假治疗,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公积金管理规定2.1 个人缴存2.1.1 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将个人工资中规定比例的金额缴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1.2 员工入职后,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股份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XX股份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住房建设步伐,逐步形成国家、单位、个人三结合筹资建设住宅的机制,提高员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XX股份有限公司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以下称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

实行公积金办法的员工个人按月交纳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亦按月提供占员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员工个人所有。

第三条公积金由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

第四条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银行管理部(以下简称“XX银行管理部”)为公积金的主管单位。

公司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受XX银行管理部委托,代表公司负责归集、管理、使用和偿还公积金。

第二章对象和范围第五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在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实行公积金办法。

离退休员工、子女顶替后返乡的退养员工不实行公积金法。

临时工和借用外单位的职工不实行公积金办法。

第三章公积金的缴交第六条公积金的缴交额等于员工上年十二月份工资总额乘以公积金缴交率。

缴交额每年元月核定,年内不变。

第七条员工个人和公司的缴交率,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12%。

以后随着公司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变化,可以分别进行调整。

第八条公积金的利息按照银行公布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结算。

第九条公积金中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公司提供部分,在住房折旧费、大修理基金和管理费中列支。

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条公积金一律实行由公司统一缴交的办法。

个人交纳的公积金由员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为扣缴后汇交计财部,计财部连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部分,次月10日前一并交至XX银行管理部在银行开设的“公积金专户”,并计入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第十一条公积金从到账之日起开始计息。

公积金本息作为个人收入,无论缴交、提取、继承或受遗赠,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第四章公积金的管理第十二条XX银行管理部负责公积金的归集、支取、核算和信贷等工作。

公司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制度

公司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公积金管理,规范公积金提取和使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积金的缴纳1. 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 职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3.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公司应按时足额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充足。

三、公积金的提取1.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其他情形。

2.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公司应在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及时办理提取手续,并确保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取到住房公积金。

四、公积金的使用1. 公司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确保资金安全。

2.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其他情形。

3. 公司使用住房公积金,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2)公开透明;(3)安全可靠;(4)效益优先。

五、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建立健全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应定期对公积金缴纳、提取、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 公司应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版)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完整版)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完整版)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宗旨
1.1为建立健全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障企业职工缴存账户安全,有效调动职工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对象
2.1具有劳动关系的各类职工,包括:计时工、计件工、绩效工、月结工等依法实行计算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所有职工,以及依法实行定期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职工。

三、缴存依据
3.1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依据,是指职工及其雇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共同缴存企业住房公积金的依据。

四、缴存比例
4.1对于职工,企业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缴存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
职工缴存比例:5%-10%;企业缴存比例:15%-20%。

具体比例以国家、行业、企业约定为准,企业应按照规定确定和执行缴存比例。

五、账户管理
5.1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报送职工的企业住房公积金账号及缴存情况。

5.2企业可以设立集中缴存的账户,全体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都放在一个账户中,由企业管理。

5.3企业住房公积金不得挪用以外的用途。

公司公积金社保管理制度

公司公积金社保管理制度

公司公积金社保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公积金社保管理部门,负责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2. 办理员工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登记、变更、缴纳等手续;3. 定期审核员工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4. 解答员工关于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咨询;5. 处理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相关争议。

三、公积金管理1.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2. 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使用公积金进行住房消费,如购房、租房、还贷等。

3. 公司定期向员工提供公积金账户的明细查询服务。

四、社会保险管理1.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 员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3. 公司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五、权益保障1. 公司保证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2. 员工有权监督公司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对不合规的行为有权提出质疑和投诉。

六、信息公开与透明1. 公司将通过内部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定期公布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2. 员工可以随时查询个人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信息,了解自身权益状况。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企业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企业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企业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意义1.1 促进住房需求的平衡发展。

住房是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是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城市住房供需的平衡发展。

1.2 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积累的金融资产,可以促进社会资金的流动,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房地产领域,促进城市经济的良性发展。

1.3 促进员工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住房公积金是员工的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可以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保障员工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1.4 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优势。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员工福利政策,可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质量,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优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2.1 公平公正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员工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和权益。

2.2 安全稳健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员工的一项经济福利,应当遵循安全稳健原则,保障员工的权益和资金的安全稳健。

2.3 长期稳定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积累的金融资产,应当遵循长期稳定原则,确保员工的长期利益和福利。

2.4 法律法规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政府规定的社会政策,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3.1 缴存比例。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按时足额缴存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3.2 缴存基数。

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确定缴存基数,确保员工的缴存基数合理合法。

3.3 缴存期限。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期限,定期向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公积金,确保员工的缴存期限符合规定。

3.4 提取条件。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企业应当依法处理员工的提取申请。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确实保障员工利益,加强对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员工。

三、缴费原则:XX公司实行全员参保、应保尽保的原则。

四、社会保险本地化管理原则1、原则上在员工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2、YY地区:在YY地区工作的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由YY市外派到的人员在YY地区参保。

3、XX公司当地聘用人员,符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条件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接洽,根据当地社会保障管理条例及征缴办法,参照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四、职责:1、人事行政部:(1)负责XX公司本部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2)指导、监督各车间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负责协调各车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配合事业部接受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5)组织XX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2、各车间职责(1)各车间负责当地招聘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所有相关业务;(2)落实完成本车间在YY地区参加各项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统计汇总及其他相关管理事宜,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相关报表;(3)负责办理与事业部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员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代缴户籍在各分(子)公司所在地而调往其它地区工作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各项事宜。

(5)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6)组织本车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五、管控说明:(一)缴费管理:缴费标准按照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部门所确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

1、在YY地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的缴费统计及汇总:(1)每年年初,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根据本年度确定的缴费基数制定《缴费基数花名册》(见附表一)报人力资源部,以后每月填报《××年××月社会保险缴费变化一览表》。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公积金是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二章公积金对象第四条公司全部员工均为公积金缴纳对象,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公积金申请表,确保能及时享受公司公积金福利。

第六条在职员工转岗、调岗或晋升时,其公积金缴纳比例应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缴存标准第七条公司公积金的缴存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缴存比例为员工月工资的10%,公司与员工共同缴存。

第八条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至相关的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向员工告知其公积金缴存情况,并保证按时足额缴存。

第四章公积金提取第十条员工发生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公司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但需满足相关条件:(一)购买首套住房;(二)子女上学;(三)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四)离职或退休。

第十一条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和方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应按照规定确保材料齐全,办理提取手续。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公积金相关操作,确保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公积金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公积金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公积金的核对和监督,确保公司的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的合规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公积金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故意违反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对于遵守公积金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司工作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并树立典范。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完善、强化公司本规定涉及的社会保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第三条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四条本规定中涉及的“正式在册员工”为已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的员工。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条公司为正式在册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

第三条员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2000年度按缴费工资基数6%缴纳,2001、2002年度按7%缴纳,2003年度以后按8%缴纳,公司按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条公司每月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9%缴纳。

第五条公新调入员工在原单位已上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且连续缴费的,司按个人账户转移单为其续上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工资基数按个人账户转移单记载的工资基数确定。

若原单位缴费截止时间超过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公司将退还原单位该部分款项。

第六条以前上过养老保险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员工,经社保中心核定缴费记录后,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第七条以前上过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但中断缴费的员工,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续上养老保险。

第八条从机关事业等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调入的员工,经社保中心核定工龄后,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不能确定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员工,调入当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十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公司从劳动合同确定的起始月份起为其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转正当月工资(基础工资)确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4月至次年3月。

个人缴费基数每年1月由社保中心核定,一经确定缴费年度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及有关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3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的住房储蓄资金。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性原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应当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

(二)互助性原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应当体现职工之间的互助合作。

(三)规范性原则: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四)效率性原则: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应当是:(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企业。

(三)其他有条件的单位。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

第九条单位应当于每月的十五日前,将职工当月应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职工个人应当于每月的十五日前,将当月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第十二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福润达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

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如下: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2%,缴费缴费=投保基数×12%;
第四条缴费基数
管理人员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53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分(上限为5300元,下线为1318元)
一线员工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1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门(上限为2100元,下线为1318元)
第五条管理部门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专员负责集团及子公司公司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六条
员工公积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第七条
集团行政部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转移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
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集团或者子公司人事专员为其办理公积金的停缴手续。

《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

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
员工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

人事部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条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由公司人事专员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

当事人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提取证明材料
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5.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6.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7.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8.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9.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13.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提取程序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5.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6.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三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密切关注政府有关政策动态,并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做出及时调整。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集团人力资源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