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高级国家职业认证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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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高级证书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高级证书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高级证书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高级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专业要求
和报考条件。

一般来说,报考人力资源高级证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报考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
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相关专业。

2. 工作经验,一般要求报考者具有一定年限的人力资源管理或
相关工作经验,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的考试机构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一般要求在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领域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

3. 培训要求,有些考试机构可能对报考者参加过相关的人力资
源管理培训课程有要求,需要提供培训证明或者相关的学习证书。

4. 其他要求,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照片等基本信息,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总的来说,人力资源高级证书的报考条件是比较严格的,需要
报考者具备一定的学历、工作经验和培训背景,同时也需要符合国
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具体的报考条件还需根据当地的招生公告和考试机构的要求来确定。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你。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近期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的证书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甚至出现个别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私自办理证书的违法行为。

有的地方还发生伪造、贩卖假证书的恶劣案件。

这些违法行为和案件虽然已受到应有的查处,但却损害了人事(职改)部门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给证书管理工作造成了混乱。

为维护职称改革工作的严肃性,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对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放证书和管理证书,是一项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十分严肃的工作。

对此,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安定团结和廉政建设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证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发放程序。

二、对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要认真贯彻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程序问题的通知》(人职司函〔1995〕7号)精神,按职责分工,严格验收考试结果,严格核定发放范围,认真细致地做好证书发放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严格按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有关规定执行。

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核发。

四、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发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每年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数额,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核准。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1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2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附件4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5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 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存一份。

请按各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申报,若审核不符合条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权对该名考生降级。

附件7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市鉴定中心(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注:1.合计份数=级别实际报名人数×110%2.表中光盘、磁带数量为实际需要数量负责人:试卷接收人:工作电话:移动电话:单位地址:邮编:附件8制表人:审核人:日期:附件9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报名机构(盖章):1.表内信息为参考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填报结果务求完整、真实、准确。

个人申报,个人负责自查;机构集体申报,机构负责自查。

2.申报条件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填报,并据此提供证明材料信息。

3.个人申报提交电子版即可。

机构集体申报需提交电子和纸质各一份,并在自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上加盖查验单位印章。

4.申报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1、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不予受理;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附件10 智能化考场信息表附件11 XXX市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填报人:时间:附件12 论文选题范围附件13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考区(市):附件14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附件15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市鉴定中心(盖章):附件16附件17附件18职业指导师论文申报标准申报一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申报二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二篇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人社厅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3月11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拟定本地区考务制度、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格考试,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考、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按照权限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等。

人力资源法务师考试培训

人力资源法务师考试培训

一、《中国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变化与企业应对策略》1、当前劳动关系的热点问题及变化趋势:收入分配;社会保险法;就业问题;劳动争议等;2、典型企业案例:1、富士康员工“十三连跳”案…2、南海本田员工罢工要求加薪案…3、某知名企业裁员引起员工集体罢工案…4、某知名企业人事劳资纠纷处理案…3、企业管理应对策略:1、工会的性质、权利范围、组建及与人事管理工作的关系2、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及管理策略3、薪酬制度的建设、工资架构、工资支付管理与风险控制4、恶性事件和集体纠纷的预防与应对二.《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释疑及2010年典型劳动争议处理1、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2、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年休假管理、加班管理的风险控制3、工伤问题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4、企业裁员规范操作和风险预防5、涉密法律问题解析及对策6、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策略及风险控制3、劳动合同法条件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挑战(招聘、合同、薪酬、绩效、社保、人事管理)1、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思路2、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和生效执行3、招聘与录用、离职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4、新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实务5、劳动报酬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6、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是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监察制度)7、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五险的法律制度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争议防控)8、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提升(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制度、促进就业的各种措施)9、人力资源法务管理(人力资源法制化管理概述、人力资源计划、员工招聘与选拔录用、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4、企业人力资源或工会人员处理内部劳动争议的技巧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对2、《劳动争议调解法》主要内容的解析3、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4、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与诉讼技巧5、主要劳动争议案件请求与抗辩6、企业HR处理内部劳动纠纷的技巧:员工申诉处理、劳动争议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一、《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的含金量和权威性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在国家相关部门都有备案,持证者的相关信息在人保部有专门备案,所有信息都可以在中国职业鉴定官方网站以及人保部认证的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

国家认可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的42种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完整清单一、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经理、市场工程师、电子商务工程师、物流工程师、物业经理、业务经理、策划师、营养师、秘书、项目经理、心理顾问、公关、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人、财务规划师、园艺师、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师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投资建设项目经理、环评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会计师职称、企业法律顾问。

三、建设部证书:造价文员、建设概算文员、建筑质检员、建材文员、施工文员、建筑安全员、5大建筑员年审及跟踪教育、装修预算员、装修施工人员、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四、旅游局证书:导游资格,中级导游。

五、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

六、教育部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七、认证:ISO9000 内审员、外审员、ISO14000。

八、保险凭证: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

九、报关员:报关员。

十、在线教学: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设备主管、造价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量资质、投资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估师、经济学家、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职称、报关员、检验报告员、出口业务员、跟单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证书、统计师、审计师、公司法务顾问、国际商务工程师、BEC、公共英语、自学英语、CET-4、日语水平、在职申请英语、掌握英语、零起点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职称英语、日语、执业药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口腔执业药师,中医国家认可的物业管理证书国家认可的物业管理证书,卫生职称。

十大一、国家人才培养认证:国际商务文件文员、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货运代理、营销工程师、物流经理、信用经理、展览经理、房地产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汽车营销师、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经理、项目经理、营养(健康)专家和心理咨询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简介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一种技术性职业,在人力资源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士。

他们负责处理公司内部的法律事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为公司的雇员和管理层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职责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的主要职责如下:1.进行法律研究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和劳动法的要求。

2.解答员工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监督和管理公司的劳动合同和政策,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4.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和诉讼事务,代表公司参与法律程序。

5.制定和执行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法律政策。

6.处理员工离职和解雇事宜,确保遵守法律程序和劳动法的规定。

7.跟踪和监督劳动法的变化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的法律政策。

技能要求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需要具备以下技能和能力:1.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地向员工和管理层解释法律问题和建议。

3.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快速定位和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

4.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发现并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5.熟悉劳动合同和政策的起草和审查,能够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定制。

6.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各种法律数据库和工具,能够快速获取和整理法律信息。

职业发展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有着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

根据个人的能力和经验积累,他们可以晋升为公司的法务主管或高级顾问,负责全面的法律事务管理和战略规划。

他们还可以选择独立执业,成为自己的法律事务所的合伙人或主管。

在职业发展过程中,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可以通过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和工作坊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

他们也可以通过参与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与其他法务专业人士交流和合作,拓宽自己的人脉和资源。

总结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一种在人力资源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法律背景的高级职业。

他们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雇员和管理层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人力资源法务师

人力资源法务师

⼈⼒资源法务师⾼级⼈⼒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举办⾼级《⼈⼒资源法务师》国家专业能⼒认证暨国际注册职业资格双认证报考通知---企业最紧缺的⼈才,企业最实效的岗位各企事业单位随着国家⼈⼒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益增多,给⼈事管理者带来颇多⿇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企业的管理层和⼈⼒资源部门迫切想了解和加强处理相关劳动法律事务的能⼒和技巧。

在国外众多⼤型知名企业中、有近90%的⼈⼒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事法务,国情和市场决定了对⼈⼒资源法务⽅⾯的专业⼈才需求迅速倍增。

⽬前中国⼈⼒资源法务⼈才的市场缺⼝达到100万⼈以上,为此国家⼈⼒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培训项⽬管理办公室、ACI 美国认证协会推出了《⼈⼒资源法务师》取证培训项⽬。

⾼级《⼈⼒资源法务师》课程是运⽤和结合⼈⼒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于⼈⼒资源管理过程,使⼈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

破解企业⼈⼒资源管理难题,培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级复合型⼈才⽽专门开展的职业认证考试。

⾼级⼈⼒资源法务师将最新最合适法律法规应⽤到⼈⼒资源管理⼯作中,创造出新的⼈⼒资源管理模式和⼯作⽅法,从⽽加强⼈⼒资源⼯作者在市场经济压⼒下的法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铸就⾼级法律与⼈⼒资源双向复合型⼈才。

为学员⽇后职业⽣涯带来新的提升和保障!助HR更上层楼,⾝价倍增。

报考学员可获得《⼈⼒资源法务师》国家⼈保部和国际ACI双证书。

证书可作为从事⾼级管理岗位与⾼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证明,全球通⽤、政府官⽅⽹站可查、终⾝有效。

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员报名参加。

具体事宜如下:⼀、《⼈⼒资源法务师》培训课程内容:第⼀部分最新法规政策解读及当前劳动⽤⼯形式分析第⼆部分企业⽤⼯制度设计及体系框架构建(⼀)规章制度内容编制(⼆)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民主性(三)制度建⽴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劳动⽤⼯⼗⼤风险与应对⽅略风险⼀:求职欺诈与就业歧视风险风险⼆:劳动合同签订及存续风险风险三:试⽤期运⽤不当风险风险四:考勤管理不善风险风险五:劳动合同变更风险风险六:“三期”⼥职⼯管理风险七:假期运⽤不当风险风险⼋:劳动合同解除、终⽌不当风险风险九:员⼯流动⾃由风险风险⼗:经济补偿⾦⽀付风险第四部分劳动关系处理中其他难点问题及风险防范(⼀)培训服务期及竞业限制期管理(⼆)企业职⼯档案管理风险提⽰及应对(三)劳务关系运⽤不当风险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何在?2、劳务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3、如何判定单位与职⼯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4、劳务关系使⽤中的常见风险;5、退休返聘、在校学⽣⼯作当中受伤应如何处理?6、使⽤内退、停薪留职、待岗员⼯会产⽣哪些风险?7、订⽴劳务协议应注意的事项。

北京人力资源管理证报名时间(详情)

北京人力资源管理证报名时间(详情)

北京人力资源管理证报名时间(详情)北京人力资源管理证报名时间2023年北京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5月2日。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先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并上传照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填报相应事项。

北京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费北京人力资源法务师的报名费用为800元,具体缴费方式由当地考试机构确定。

北京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时间北京人力资源法务师的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1月,考试时间一般分别为每年的7月和12月。

请注意,具体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查看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北京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难考吗北京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考试难度相对较低。

该考试主要涉及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职称英语,其中,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的是从事管理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包括推理能力、语文理解能力、数量关系能力、判断能力等,而职称英语则是针对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的英语水平测试。

考生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资源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每个级别的考试难度和考试科目都有所不同。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考试的信息,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

北京人力资源报名条件要求北京人力资源报名条件如下: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及以上。

3.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履行公民义务。

4.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应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取得中、高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取得相应职业中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应工作满5年。

人力资源法务证书

人力资源法务证书

人力资源法务证书?
答: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是一种表明持证者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务工作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该证书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是企事业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年度考评、组织考核、职称晋级、加薪、法律公证、职业能力鉴定的有效证件。

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学员,完成规定内容培训,经鉴定、评审合格者,均可获得此证书。

该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报考条件包括学历要求、专业知识要求和工作经验要求。

持有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可以证明自己在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务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经验和知识,提高求职竞争力,同时也是企业年审或招标时的重要证书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标准和认证机构,因此具体的证书名称、等级和认证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您对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求,请咨询当地的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

司法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司法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司法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6.11•【文号】司法部公告第4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高级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

高级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

高级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
高级人力资源师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是我国人社部颁发的最高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之一,享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后才能报考);
2.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学位,如人力资源管理、劳资关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
3.具有三年以上与此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4.到报名截止前在人社部认可的专业院校学习五个月以上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或者拥有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5.注册高级人力资源师考试,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考试中级职称。

除以上五条报考条件外,报考者还需要了解以下报名及考试事项:
6.考生须通过二级职称评审方可报考高级职称;
7.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要进行复审,复审的要求为:累计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均至少参加40学时以上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习或者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岗位任职,或者拥有人社部认定的其他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各级职称;
8.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具体费用以人社部要求为准;
9.考试试卷的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客观题占60分,主观题占40分,且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
10.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合格人数990人。

总之,想要成为一名高级人力资源师,需要拥有专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通过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时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报名及考试事项。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hr应该考的证书

hr应该考的证书

hr应该考的证书
HR(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可以考取的证书有很多,以下是一些比较常见的:
1.人力资源管理师证:这是最常见的HR证书之一,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2.心理咨询师证:对于HR专业人员来说,了解心理学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可以考虑考取心理咨询师证书。

3.培训师资格证:培训是HR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拥有培训师证书可以让HR人员更好地设计和实施培训计划。

4.组织行为学证书:组织行为学是HR的重要学科,拥有相关的证书可以让HR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组织行为学的原理和应用。

5.劳动法务师证:对于HR专业人员来说,了解劳动法务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而考取劳动法务师证书可以让HR人员更加专业地处理相关问题。

除了以上这些证书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证书,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人才中介师资格证、职业规划师证书等等。

具体考取哪些证书还要根据HR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职业规划来选择。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具有深厚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士。

他们负责解决与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问题,并为企业提供合规和风险管理建议。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通常具有以下职责和技能:
1. 监督和解决与劳动法、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和纠纷。

2. 制定和审查企业的雇佣合同、劳动政策和程序。

3. 提供法律培训和咨询,确保企业在劳动法规定下合规运营。

4. 参与劳动争议解决和调解,与劳动监察机构和工会进行协商。

5. 跟踪和研究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

6. 协助企业制定和执行重组、裁员和解雇等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确保合规和规范操作。

7. 与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执行员工培训和绩效评估计划,确保员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工作。

8. 管理和维护与劳动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需要具备深入的劳动法律知识、优秀
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扎实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他们还需要了解企业的运作和业务需求,以便为企业
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豫人社办〔2020〕 80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职称改革和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建设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订了《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四章附则河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人才观,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省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专业人才队伍,积极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等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第四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具体考试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执行。

第五条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可直接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认定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成都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招生简章

成都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招生简章

成都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招生简章突破人力资源管理的障碍,弥补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的空白-----原有的人力资源法律标准及市场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慢慢脱节,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新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新的个人所得税提高颁布以后,好多企业因法务知识储备不全,遇到了非常多的问题,包括一些知名的国际企业及国内大型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人社部教培,根据新时代新环境,开设的新培训认证,符合现在市场及企业的用人需要,补充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的不足;人力资源实务操作课程系列人社部国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独家授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中级培训班新社会保险法XX年x月x日通过,XX年x月x日起正式实施! ( )——企业内劳动争议的“法务裁判” ★ XX年十大热门考证之一★全面掌握劳动法律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快速提升自我职业发展能力★ 外企和大型企业优质就业机会的保障★ 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省市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36号文件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不断,劳动争议处理尺度把握不准、劳动法律法规繁杂难记,总搞不清楚,劳动关系双方不是一拍两散,就是永无休止的口舌之辩,或以“告、诉”终结…… 你是否被人力资源法务工作伤透了脑筋?为了让这一状况将会得到彻底的改善,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推出人力资源法务实战公开课暨“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核心课程,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第- 1 –页共1页法务知识,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最权威的专业教师团队,最专业的的培训课程和最贴心的课程服务,旨在将你打造成最具实力的人力资源法务精英!一、培训对象:★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并希望掌握劳动法律和处理争议相关知识人员;★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高校人力资源专业、法律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文秘专业等学生;★经济师人力资源方向从业人员;致力于从事人力资源法务咨询的人员二、项目介绍: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是人力资源与法律事务相结合的新兴职业,随着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每一个在职的人力资源经理所涉及的工作范围与职能将扩大,且要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在职人力资源经理与人力资源专业大学生所必备的趋势 1、人力资源法务运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必备知识和技能在“依法治国”的中国发展大环境下,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企业管理和维权将成为主流,法律事务部也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管理部门越来越多人力资源相关岗位的企业招聘启事中,明确要求精通并会熟练运用劳动法务知识可以预测,一个合格的HR,必将通晓本国的人力资源法务实务2、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的需求量将成倍递增随着中国经济的多元化,工作岗位专业化、精细化趋势的发展,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也初现雏形,部分大型企业已设立专职劳动法务岗位同时随着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制定和完善,过去混乱的企业为所欲为形势已经发生改变,雇员的自我维权意识增强,劳动关系双方地位逐步平等,规避、处理劳动争议是摆在用人单位的难题,由此可见,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必会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职位3、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是新兴稀缺型职业据统计,目前中国专职人力资源法务咨询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30万人以上,兼职人才缺口达万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但无资格认证,有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但对法务咨询工作不熟悉者,无计其数,持证上岗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越早进行系统的劳动法务学习和获得权威的国家资格认证,就越能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抢占先机,为职业生涯带来有力的保障三、课程模块:★ 模块一:劳动关系 1、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就业促进法;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工伤保险条例;7、民事诉讼法; 8、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劳动监察等;★ 模块二:五险一金1、社会保险:XX年制定的“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其中的“五缓四减”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内容;2、养老保险:核心提示:经过四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x月x日下午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法律就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亮点1、养老医保“异地漫游”;亮点2、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亮点3、社保保费将强化征收;亮点4、监管“盯牢”保命钱3、医疗保险: XX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修订后与职业职工相关的内容;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过程中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老工伤”人员的问题如何解决;5、失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中的“三补贴”与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问题;6、住房公积金★ 模块三: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1、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的主要内容;2、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3、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 模块四:人力资源战略及监管体系建构1、人力资源的目标与策略;2、HR系统的建立与战术;3、建立适应企业战略的组织支持系统;4、人力资源评鉴系统;5、人力资源合规性监管;6、人力资本换算;四、课程特色和学员收益:※1、度全景式法务案例参考,提供日常处理人力资源劳动纠纷的参考模板※2、系统全面的劳动法律法规学习,掌握我国劳动保障法律的全局构架与具体内容第- 2 –页共1页※3、合法规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杜绝因不必要的劳动争议而造成的企业名誉、经济损失※4、依法维护个人劳动权益,保护劳动者个人利益※5、劳动争议的处理技巧,圆满地解决劳动争议理解合法保障员工和企业利益的方法:明确企业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在企业的能力范围内,尽量为员工提供有保障的劳动关系,使员工感到稳订和公平!营造激励员工、发挥潜能的文化环境:员工关系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如何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使员工增强对企业的认同,在精神和心理上与企业达成契约,进而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通过培训,使学员理解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员工心理需求的分析与心理帮助计划:企业应致力于对员工的心理需求的不断研目,及时地为员工提供心理帮助计划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为员工提供解决心理困扰的方案,有效地减少管理层对职工的惩戒和员工的抱怨,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五、1、本培训班结束颁发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并管理的合格证书;。

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法务师是指具备熟知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相
关法律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专业人才。

想要成为一名人力资源法务师,需要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考虑;
2. 工作经验:拥有2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从事法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3. 考试要求:需要通过人力资源法务师考试,考试包含笔试和口试两个环节;
4. 知识储备:掌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和法规;
5. 业务水平:具有一定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人力资源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总之,想要成为一名人力资源法务师需要具备法律知识储备、工作经验丰富和业务水平过硬等条件。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够胜任这个
职业,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证书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北京人力资源证书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北京人力资源证书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北京人力资源证书考试是成为人力资源行业专业从业者的必备资格之一。

对于考生来说,了解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非常重要。

以下是北京人力资源证书的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的详细信息。

考试项目北京人力资源证书包括以下几个级别的考试项目:1.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简称“初级”)2.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简称“中级”)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简称“高级”)报名时间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份至4月份之间。

具体的报名时间会根据当年考试计划而有所调整。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5月份至6月份之间。

具体的报名时间会根据当年考试计划而有所调整。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7月份至8月份之间。

具体的报名时间会根据当年考试计划而有所调整。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6月份或7月份举行。

具体的考试时间会根据当年考试计划而有所调整。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得最新的考试时间。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或10月份举行。

具体的考试时间会根据当年考试计划而有所调整。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得最新的考试时间。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1月份或12月份举行。

具体的考试时间会根据当年考试计划而有所调整。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得最新的考试时间。

请注意:考试时间可能会受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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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举办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报考通知---企业最紧缺的人才,企业最实效的岗位各企、事业单位随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日益增多,给人事管理者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企业的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迫切想了解和加强处理相关劳动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技巧。

在国外众多大型知名企业中、有近90%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人事法务,国情和市场决定了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倍增。

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为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紧缺人才办公室推出了《人力资源法务师》取证核心课程项目。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是运用和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用于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

破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培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高级复合型人才而专门开展的职业认证考试。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将最新最合适法律法规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创造出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从而加强人力资源工作者在市场经济压力下的法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

为学员日后职业生涯带来新的提升和保障!使HR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更加专业,助HR更上层楼,身价倍增。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可作为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全国通用、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终身有效!一、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授课大纲:第一部分劳动就业制度第二部分劳动管理制度第三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第四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第五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六部分劳动立法的趋势与展望第七部分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等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具体事宜如下: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劳动就业制度第一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三章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劳动管理制度第一章劳动合同制度概述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试用期制度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六章企业裁员第七章劳动合同续延与终止第八章经济补偿及赔偿制度第九章劳动报酬制度第十章工作时间制度第十一章休假制度第十二章特殊员工的劳动管理第十三章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第十四章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第十五章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第十六章特殊情况下的用工形式第三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第一章社会保险制度第二章住房公积金制度第四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第一章劳动监察概述第二章其他部门劳动监督检查第五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章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第二章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第三章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审理第四章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审理第六部分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第七部分劳动立法的趋势与展望二、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对象: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劳资部、行政部、招聘主管、培训部、企管部、社保主管、总监/经理及相关从事人事工作专员;企事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办公室、综合部、企业法律顾问等。

法律、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或相关专业人员。

劳务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人才服务公司等。

政府部门、机关组织、事业单位人事部法务从业人员。

并希望掌握劳动法律和处理争议相关知识的人员;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官员;致力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所需材料: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后传真至。

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2寸蓝底证件照4张、提前邮寄到我中心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颁发机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颁发高、中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岗位能力证书;该证书国家统一印制,编号,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是从业人员升职、加薪、求职、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出国可作为专业能力凭证。

国家人保部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全国各地劳动部门所认可,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全国性。

中国职业技能鉴定官网:五、培训时间、地点2012年04月19日至22日北京市 (19日全天报到)2012年04月26日至29日重庆市 (26日全天报到)2012年06月07日至10日杭州市 (07日全天报到)详细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在开班前一周前发放通知六、收费标准全国统一费用:高级3200元/人、中级2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专家串讲费、考试费、考核鉴定费、证书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相关费用请汇至我中心账户。

七、单位全称: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中心帐号:0开户行:工行北京洋桥支行工行北京玉林支行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联系人:韩飞老师报名传真:E - mail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授课现场国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北京班------授课现场1、中国《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变化与企业应对策略》1、当前劳动关系的热点问题及变化趋势:收入分配;社会保险法;就业问题;劳动争议等;2、典型企业案例:1、富士康员工“十三连跳”案…2、南海本田员工罢工要求加薪案…3、某知名企业裁员引起员工集体罢工案…4、某知名企业人事劳资纠纷处理案…3、企业管理应对策略:1、工会的性质、权利范围、组建及与人事管理工作的关系2、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及管理策略3、薪酬制度的建设、工资架构、工资支付管理与风险控制4、恶性事件和集体纠纷的预防与应对2.《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的释疑及2010年典型劳动争议处理1、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2、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年休假管理、加班管理的风险控制3、工伤问题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4、企业裁员规范操作和风险预防5、涉密法律问题解析及对策6、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策略及风险控制3、劳动合同法条件下人力资源管理挑战(招聘、合同、薪酬、绩效、劳资、社保、人事管理) 1、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思路 2、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和生效执行3、招聘与录用、离职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4、新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实务5、劳动报酬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6、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是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监察制度)7、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五险的法律制度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争议防控)8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提升(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制度、促进就业的各种措施)9、人力资源法务管理(人力资源法制化管理概述、人力资源计划、员工招聘与选拔录用、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背景: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企事业打造高级复合型人才而专门开发设置的职业岗位认证。

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强调的是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整体规划,以提升人力资源工作者将人力资源法律运用到企业管理中的能力,帮助企业构筑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务防线。

将邀请人保部人力资源法律实务的专家进行全面授课,运用HR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讲解,使HR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更专业,助HR更上层楼,身价倍增。

成为一个经验丰富极具潜力的人力资源职场达人,成就新时代企业HR法务专家。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结构:秉承“全景剖析现状、聚焦经典案例、关注热点难题、预防和解决之道”之理念,以企业人才经营战略与实践为主题,让HR从业者切实收获人事精细化管理之道。

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模块来划分章节,涵盖了从现代企业管理、新劳动法深度解析、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员工入职、合同设计与签订、合同终止、企业裁员、企业变革中合同处理、制度设计与完善程序、假期与员工休假、工作时间与工时制度、工资与福利制度、劳务派遣用工、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等。

在每一模块下面以满足实际操作为目的设立若干子项,在每一子项下面展开重点阐述。

一、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的含金量和权威性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在国家相关部门都有备案,持证者的相关信息在人保部有专门备案,所有信息都可以在中国职业鉴定官方网站以及人保部认证的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

全国各地劳动部门所认可,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全国性。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05月16日专门发文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文件规定: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学员,完成规定内容培训,经鉴定、评审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

证书是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是企事业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年度考评、组织考核、职称晋级、加薪、法律公证、职业能力鉴定的有效证件。

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出国可作为专业能力凭证。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是表明持证者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务工作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是持证者求职、任职的重要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以及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参加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担心学不会,考不过怎么办首先,以案例分析、技术应用、实际操作等和知识运用为主,区别于一般人力资源培训程式化、教条化、书本化的教学模式,强调学员工作能力的真正提升,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最实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务知识和实操经验!,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

帮助学员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而且法务师课程设置是按照HR 熟悉的劳动管理模块设计,其次人力资源法务师也是一门管理课程,老师会运用HR 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讲解。

认真学习,经过自己的努力取证肯定没问题的。

三、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区别首先,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适应的主要是原有的人力资源法律标准及市场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慢慢脱节,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后,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新时代新环境,为和谐企事业劳动关系,破解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开设的新培训认证,符合现在市场及企事业的需要,补充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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