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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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GCP(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 7、规定已在国外上市而未曾在本国上市进口
药品,按新药对待
(三)20世纪90年代药品注册管理的 进展
新药审评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建立了ICH(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
将新药的经济学研究列入注册规定范围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SFDA)发 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附件,于 2002年12月1日实施。
中国现行《药品注册管理》总则 适应范围:在中国境内从事药物研究和临床 研究,申请药物临床研究,药物生产或者进 口,以及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检验监督管理。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共18章208条
Ⅳ期临床试验的内容应包括:
①扩大临床试验
②特殊对象临床试验:针对特殊人群 (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及肝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不同情况,设计 临床试验方案
③补充临床试验:重点是适应证的有效 性观察或不良反应考察
药物临床试验场所
申请人应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 中选择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研究用药制备和使用管理
2.对报送材料的要求 • 申请新药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 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 引用文献资料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 及卷、期、页等; • 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 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 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临床研究机构和临床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 要措施,保障受试者安全。密切注意药物 不良反应,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药物不良反应,或 确证临床试验药物有严重质量问题,SFDA 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暂停 或终止临床研究。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与已生产对照药品的生物利用度比较试验。 要求:盲法或开放试验;病例:18-24例
新药审批
一 新药的定义和注册分类
(一)新药的定义 原有定义:1999年《新药审批办法》“我国未生
产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①改变剂型、②改变给 药途径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 亦按新药管理 现行定义:2002年《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新 药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生产 的药品①改变剂型、②改变给药途径的,亦按新 药管理
10
产品介绍 注册
产品监督 Ⅳ 期
1
研究阶段
2-5 5-10
Ⅲ期
临床试验 Ⅱ期
(人 体)
Ⅰ期
10-20 化合物 临 床 前试 验(动 物)
10,000 - 30,000 化合物
合成检验 与筛选
Source:PMA
药物的临床研究
✓ 药物临床研究必须经SFDA批准后实施。 ✓ 药物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实验。 ✓ 临床研究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
“反应停”灾难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
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推出一种新药,据说它能 在妊娠期控制精神紧张,防止孕妇恶心,并且有 安眠作用。这药名叫“反应停”(即酞胺哌啶 酮——译注)。它由美国开发,1957年首次被用处 方,后来在欧洲也可以买到。
反应停的两种手性结构分子
被反应停夺去胳膊的孩子们
制成的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 (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给药途径的制剂。 (9)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剂型的制剂。 (10)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
2、化学药品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
理规范》(GLP)
新药研究开发的竞争与风险
高投入 一个有价值的新药,往往需要花费10-12年
的时间,平均耗资大约在3.5亿美元左右 高风险
成功率低,即使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试 验性新药(IND)也有1/3—1/2要被淘汰出 局
新药(化合物)的开发过程
12 11 10 9 8
年7
6 5 4 3 2 1
(二)药品注册分类(附件)
1、中药、天然药物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 及其制剂。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 制成的制剂。
(3)中药材的代用品。 (4)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
1.对下列新药申请可实行快速审批 (1)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中药或者天然药 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2)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 制剂、生物制品 (3)抗艾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 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的新药。 (4)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5)突发事件应急所必需的药品。
2、药品注册申请人: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 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
3、新药申请: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药 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 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4 、药品注册申请:新药申请、已有国家 标准药品申请、进口药品申请、补充申请 统称药品注册申请
范》。 ✓ 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 期。Ⅰ期试验组人数
为20-30例,Ⅱ期病例数为100例,Ⅲ期病例 数为300例,Ⅳ期病例数为2000例。
我国的新药临床试验分四期
Ⅰ期临床试验 是在人体进行新药研究的起 始期,主要目的是研究人对新药的耐受程 度,了解新药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过程, 提出新药安全有效的给药方案。
“反应停”灾难
到了1960年,医生们 对很多新生儿四肢缩 短和其他畸形的善开 始产生警觉。究其原 因是孕妇服用了“反 应停”。该药在1961 年被禁用,但当时全 世界约有8000名婴儿 已经受害。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法律的上的交锋,开 发“反应停”的医药公司同意赔偿受害者 的损失。“反应停”在出售之前,并未仔 细检验其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Ⅱ期临床试验 为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由药物临床基地组织有条件的医院进行临 床试验。其目的是确定药物的疗效适应证, 了解药物的毒副反应,对该药的有效性安 全性作出初步评价。
Ⅲ期临床试验 是Ⅱ期临床试验的延续,目
的是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新药疗效和安全性 评价。要求在Ⅱ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除增 加临床试验的病例数之外,还应扩大临床 试验单位。多中心临床试验单位应在临床 药理基地中选择,一般不少于3个。每个中 心的病例数据不得少于20例。对此阶段的 各项要求与Ⅱ期基本相似,但一般不要求 双盲法。
新药注册管理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我们主要介绍药 物的临床前研究,药物的临床研究,新 药的申报与审批,新药的技术转让等。
药物的临床前研究
➢ 临床前研究内容:包括药物合成工艺,提取方 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 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 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
➢ 中药制剂还包括原材料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 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 始材料的质量标准,保存条件,遗传稳定性及免 疫学的研究。
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生物制品
(1)治疗用生物制品(14类) (2)预防用生物制品(14类)
有关术语定义
1、药品注册: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 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 等进行系统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进行药物 临床研究、生产药品或者进口药品决定的审 批过程,包括对申请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及其附件中载明内容的审批
“反应停儿童”的事件是一次惨痛的教训。 它提醒人们,任何新药在用于临床之前必 须经过彻底检验,尤其是用于孕妇的药物。
并非每一位服用过“反应停”的母亲生育 的都是残疾婴儿。但由于出现的概率是如 此之高,其后果如此之惨痛,以至这种危 险一旦为人们所知,该药便立即被停止出 售。现在,医药公司对试验新药已倍加小 心。
临床试验药物应当在符合GMP(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条件的车间,严格按照 GMP要求制备、提供。
申请人对临床研究用药的质量负有全部 责任。临床研究药物使用由临床研究者 负责,必须保证按研究方案使用于受试 者;不得把药物交给任何非临床研究者。
临床研究用药物不得销售。
按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资料
临床前研究可概括为三方面
1、综述研究
2、药学研究: 1制备工艺(合成、提取)、2理化性质、3纯
度、4检验方法、5处方筛选、6剂型、7稳定 性、8质量标准
3、药理毒理研究 1)主要药效学研究: 2)一般药理研究:观察主要药效以外的其它
作用 3)毒理学研究 (1)全身性用药的毒性试验(急性、长期) (2)局部用药的毒性试验 (3)特殊毒理研究(致突变、生殖毒性、致癌) (4)药物依赖性试验 4)药代动力学研究 要求:安全性评价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
临床研究方案及相关资料,应按规定在 临床研究实施前报送SFDA和省级药品监 督管理局。
申请人完成每期临床试验后,应提交临 床研究和统计分析报告。
临床研究时间超过1年的,申请人每年都 应提交研究进展报告。
临床研究批文的有效时限
药物临床研究被批准后应当在2年内实施, 逾期作废,应当重新申请。
保障受试者安全
近六十年发生的药物毒性的严重事件
年代 1935~1937 1937 1937~1939 1954~1956 1959~1961
药品中毒事件 用二硝基酚减肥,引发白内障、骨髓抑制,死亡 177人(美) 磺胺醑剂(二甘醇)口服死170人(美) 用孕激素保胎,治先兆流产,女婴600多例生殖器 官男性化(美) 有机锡(Stalinon)制剂治疗疮,死亡100人(法) 反应停(Thalidomide)灾难,畸胎出生2000~10000 人,(德、西欧)
(二)20世纪60年代开始将药品注册纳 入法制化管理
1、定义新药,明确药品注册范围; 2、明确新药注册集中于中央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或有关部门)专门机构负责审批注册;
3、规定申请和审批程序; 4、规定申请者必须提交的研究资料; 5、制定各项试验研究指南; 6、实行GLP(药物非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
(三)药品注册管理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主管全国 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 药品生产和进口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药品注册申 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 核。
二、药品注册管理法制化的发展
(一)20世纪上半叶,基本无药品注册管理 制度
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一)新药申报与审批程序 新药注册申报与审批,分为临床研究申报审批 和生产上市申报审批。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初审 指定的药检所负责样品检验和申报的药品标准
复核 SFDA负责对新药进行技术审批和所有资料的
全面审评
1、新药临床研究的审批程序
百度文库
2、新药生产的审批程序
(二)新药审批有关规定
Ⅳ期临床试验 也称上市后监察
(postmarketing suneillance)
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考查新药的安全有效性, 即在新药上市后,临床广泛使用的最初阶 段,对新药的疗效、适应证、不良反应、 治疗方案可进一步扩大临床试验,以期对 新药的临床应用价值做出进一步评价,进 一步了解的疗效、适应证与不良反应情况, 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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