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的妇女观与家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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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的妇女观与家庭观

戴震的妇女观与家庭观
戴震 的妇女观 与家庭 观
。王江 媛
戴震 ( 1 7 2 4 — 1 7 7 7 ) , 字东原 , 安徽 休宁 隆阜村 ( 今黄 山市 屯溪 区) 人。 清代著名学
者、 思想家 、 考据学派创立人 。 治学涉及哲
是西戎 羌部族 的一 支 , 属于炎 帝部族 。 在 说 : “ 此 诗异 说纷 然 , 秦汉 间儒 已莫 能 征
凝 聚人 才
精神 生活 的需求 ; 倡 导企业精 神 , 发挥精
神激励机制 的作用 , 激发他们 的事业 心和
考核 、 评价体系 和机制 , 大力度吸引人才 , 大气 魄使 用人才 , 破 除论资 排辈 、 求全 责
备等 观念 , 为 青年 科技 人 才提 供更 多 机 会, 为他们 提供施展 才华 的平台 , 在社 会
5 、 建立人 才考核评价体 系, 要 放开视
野 选人 才
国有企业 必须 改变 目前的人事体制 , 由“ 管人机 制” 转 变为 “ 用人 机制 ” , 由“ 人 事管理 ” 变 为“ 人 力资 源开发 ” , 不断完 善
气魄、 爱才的感情 、 聚才 的方法 。
2 、 创新 政策 、 完善 体 制 , 用 良好 环境
部族战争 中, 炎帝部族与黄帝部族逐渐融 考 。 ” 他根据《 周礼》 与《 诗经》 进行综合对
合, 形成后人所称 的华夏 民族 , 炎黄子孙 。 母系社 会 , 那 时的孩子 知母而 不知父 。 她 照研 究 , 指 出“ 周立太庙事后稷 , 别 为姜螈
学、 天文历算 , 历史地理 、 农 田水利 、 典章
到 了西周 , 周人 开始为姜 螈 、 后稷 立庙供 奉, 尊为始祖 。 “ 厥初生 民, 时维姜螈” , “ 载 才生 下周家第 一代祖 , 他 就是 后稷 。 戴震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戴震(1737年-1805年)是中国清代思想家、教育家、文化名人,他是中国古代归于纯粹的“理学家”之一,以其对于“性”的研究和女性教育的关注而闻名。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围绕着“性”和“德”这两个核心概念展开,他强调性别平等、女性素质的提升,并主张男女双向的道德约束和道德修养。

本文将从戴震的性别平等观、女性教育观和道德约束观三个方面来阐述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戴震主张性别平等。

他认为男女并不是天生的优劣之分,性别不应影响个体的权利、责任及社会地位。

他提出“天地之间,性能无别,各自要好”。

在他的眼中,男性和女性的生理机能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有着与生俱来的“良知”,都有追求德行和完善自身的能力。

他强调男女平等地追求德行,不应局限于传统的男性封建观念。

这种性别平等观在当时是极为前卫的,对于中国传统社会中妇女长期以来受到的种种压制和歧视提供了有力的反击。

戴震关注女性教育。

在他的观点中,女性教育不应仅是技能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培养女性德行和道德修养。

戴震主张女性接受与男性同等的教育机会,以便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自主发展的意识。

他主张女子教育要使女性具备对传统思想进行批判和反思的能力,使女性能够秉持道德原则来判断和处理事物。

他主张女性应以德性来取得地位和尊重,而非依赖于男性的身份和地位。

他对女性的教育要求远远超越了当时传统社会对女性教育的限制,提出了女子教育独特的理论。

戴震强调男女双向的道德约束和道德修养。

他认为,男性和女性在道德修养上都应相互约束、相互尊重。

“男子应与女子有礼,女子也应与男子尽礼。

”他的观点并非一味地强调男性对女性的尊重,而是主张男女双方都要相互尊重,相互追求高尚的品德。

他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和宽容,共同追求道德修养和德行的提升。

这种双向的道德约束对于改变当时中国传统男权社会中,男女角色明确划分、男性优位地位的局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具有鲜明的性别平等观、女性教育观和双向的道德约束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戴震(1724-1777年),字鼎孙,号学伯,江苏镇江丹徒(今属扬州市)人,清代著名学者,散文家,思想家。

他提倡大众教育,倡导道德伦理,被誉为“论戴(美品)迈西伯”。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可以从他的散文作品中得知。

他倡导的女性伦理观分为三个方面:妇女的角色、妇女的教育与修养以及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

戴震认为妇女有自己独特的角色和责任。

他认为:“妇女者,天之所覃养者也。

”他主张妇女应当以贤良之德为基础,才能真正履行好她们的角色。

他认为妇女应当具备勤劳、持家、俭朴、忍让等美德,以此来维护家庭的和谐。

他说:“贤良者足以悦人,抚子者足以诱人,又足以规戒儿女,治房内,辅治天下也。

”从戴震所倡导的妇女角色来看,他没有将妇女局限在家庭生活的方面,而是认为妇女有着更深层次的责任和使命。

戴震强调妇女的教育与修养也是十分重要的。

他说:“母者,使子者也。

教母者,理子者也,外坚内直。

”他主张妇女应当注重自身的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德素养,以此来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子女。

他认为,妇女的修养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提升,更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影响和塑造子女的品性。

他主张妇女应当具备文学、音乐、绘画等多方面的素养,以便能够用优秀的文化修养来感染和教育子女。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将妇女定位为家庭教育的重要一环,强调妇女的教育和修养对于整个家庭的健康和和谐至关重要。

戴震在夫妻相处之道方面也有独到的见解。

他认为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互相包容。

他说:“夫妇相宜,唯和而已。

能行和而不相侵犯者,其家道则回复。

”他主张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权益和需求,不要干涉对方的自由与独立。

他同时也强调妇女要善于沟通和化解矛盾,以保持夫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他说:“然夫妇之处亦有伏藏巧妙之法,自知即能无事无障,即知偶或有所忍,尚宽大过日。

”从戴震的观点来看,夫妻之间应当相互迁就、互相理解,并通过善于沟通的方式来排解矛盾和解决问题。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强调妇女的角色和责任、妇女的教育与修养以及夫妻相处之道。

戴震理想人格的诠释、特征与启示

戴震理想人格的诠释、特征与启示

《戴震理想人格的诠释、特征与启示》摘要:基于学界对此议题涉猎不多,本文就戴震理想人格的诠释、特征与启示进行思考,以期探寻戴氏人格理想和精神追求,助益当前公民理想人格塑造,在戴氏看来,凡天地、人物、事为等“实体实事”(“自然”)之中都有“理”的存在,这个“理”实为它们本身存在的“必然”之“则”(规律、制度或准则等),戴震人格理想既有对孔孟儒学理想人格的吸收与继承,也有对宋明理学与老庄释家理想人格的批判反思,体现了戴震人格理想的传承性、创新性、批判性与超越性等特征陶武摘要:人格问题一直为古今中外哲学家所关注。

乾嘉汉学主将戴震从三个方面诠释儒家理想人格内涵:士者以究心学术、心系民生为本,君子以仁欲兼得、闻道教化为要,圣人以仁智中和、自然无失为归。

戴震理想人格思想呈现了传承与创新、批判与反思、超越与局限等特征,并在理想人格培养的基本原则、有效途径和信心源泉等方面表现出诸多独到之处。

对此论题的研究于探寻戴氏人格理想和精神追求,促进当前公民理想人格塑造应当有所助益。

关键词:戴震;理想人格;诠释;特征;启示中图分类号:B2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3-0100-006人格问题一直为古今中外哲学家所关注。

理想人格是人们追求的蕴含于内、形诸于外的理想人生境界。

儒家哲学认为:“人是群体的人,个人应服从家庭和国家,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途径达到人格的完善。

”[1]身为乾嘉汉学翘楚,戴震更为关注义理之学,他秉承“正人心之要”的夙愿,致力儒家理想人格的诠释与践履。

基于学界对此议题涉猎不多,本文就戴震理想人格的诠释、特征与启示进行思考,以期探寻戴氏人格理想和精神追求,助益当前公民理想人格塑造。

一、戴震理想人格的诠释“理想人格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文化中人们最推崇的人格范型,这种人格范型最典型地体现了该社会文化的基本特征和价值标准。

”[2]在中国传统社会,儒家最为推崇理想人格构建。

戴震政治伦理思想研究

戴震政治伦理思想研究

戴震政治伦理思想研究戴震(1780-1826),清朝末年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深刻地反思了儒家传统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的缺陷并提出了自己的新思路。

他的重要政治伦理思想对中国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我们现今的社会发展也具有启示意义。

戴震强调人的本质是自由平等的精神灵魂,这一观点激发了人们关注自由和平等的思考。

他主张自由,反对专制的家长式统治;主张平等,反对士权和贵族的优越。

戴震认为,“学者自谓风骨,则又是陋习,自欺者也。

”(《戴氏家训》)他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学者必须首先恪守道德原则,坚持正确的伦理和道德。

因此,他的政治伦理思想不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而且在今天仍然持续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

在戴震的思想中,尊重个人权利、公正平等、合理法律等重点凸显。

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举出五个例子,来证明戴震的政治伦理思想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一、尊重个人权利在戴震的思想中,尊重个人权利是其核心。

他主张,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自由,而自由是天赋的神圣权利。

在戴震看来,自由是人生的基本条件,自由的尊重是人类发展的前提条件。

1. 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戴震的思想提供了一个关键思路:我们应当尊重每个人的信息和隐私,并采取适当的对策保护。

信息泄漏和侵犯隐私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侵害,是戴震所反对的家长式专制的非常现代的表现。

2. 个人创造价值的权利戴震的思想中,每个人都有权利创造自己的价值,如果行动受到限制或受到歧视,就是剥夺了这个人进行完全自由发展的权利。

例如,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自己想尝试的不同职业和领域的平等机会,在不影响社会其他人的前提下,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公正平等公正和平等是戴震思想的核心,他认为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应该公正、平等,而不是支持某些强势的团体。

这样的确保命运公正平等的方式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例子。

1. 公正的劳动法在现代社会,有许多关于劳工权利的法律和规定,用于保护工人权益,例如:标准化的工作时间,合理的工资支付,安全的工作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公正平等的基本权利。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是中国清代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伦理思想对于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人性的本善
戴震的伦理思想从根源上否定了儒家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善。

据他的观点,“心性本善”是人的天然属性,只有遵循道德规范才能实现本善的状态。

因此,戴震的伦理思想追究的是行为规范,对于个人并没有提出强制性的观念。

二、追求正义与公正
戴震强调人们应该追求正义与公正,他认为,道德规范应该经过人类的理性和智慧来创造,而不是简单地靠传统和规矩。

在他看来,公正只有依靠人的理性才能达到,因此,要让人们在行为中体现公正,必须让大家接受普遍的道德规范。

三、尊重个人权利
戴震的伦理思想也特别强调个人权利的尊重。

他认为,个人的权利来自于他或她的本性,并且是不可剥夺的。

因此在行为中,个人权利应该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戴震伦理思想对中国的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戴震的伦理思想创新地提出了人性本善的观点,打破了之前的“性恶论”,对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否定。

其次,他张扬了正义和公正,从而带动了中国近代的维新运动。

最后,借助于戴震的伦理性强大的个人权利思想,为中国社会的法制化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可以说,戴震的伦理思想不仅为中国社会提供了创建社会和谐的目标,同时也替中国近现代文化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意义。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戴震是清代思想家、文学家,被誉为“戏曲之父”和“文学大师”。

他的女性伦理观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主张男女平等,倡导尊重自然,反对任何形式的压制和剥削。

在《春闺梦》一书中,戴震以女性视角来探讨女性的命运与自由。

他认为,女性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和追求,不应该被限制在传统的婚姻和家庭中。

他批判了封建社会对女性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度和遗弃女婴等行为,呼吁重视女性的权利和地位。

戴震还提出了“男能当女,女能当男”的思想,反对对男女的刻板印象和性别歧视。

他认为,男女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性别而有所区别。

他强调人的内在世界的重要性,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被社会角色所定义。

尽管戴震的女性观点超越了当时的社会,但他并不认为女性应该在婚姻和家庭中完全自由。

他仍然认为,女性应该遵守传统的家庭观念和道德标准。

他主张尊重自然规律,认为人的性别差异是不可逆转的,男女之间应该各司其职,共同建设家庭。

总的来说,戴震的女性伦理观是以崇尚自然和平等为主要特点的。

他认为,男女之间应该平等相待,在家庭和社会中都应该享有自由和权利。

他对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批判和对女性权利的呼吁,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当今社会的性别平等运动也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戴震(1641年-1717年),清初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化名流,虽然他曾是一位儒家学者,但在他的一生中,他经历了完全不同于传统儒家思想的哲学、伦理和文化观念的转变。

他的书籍《女诫》也展示了他不同寻常的女性伦理观,那是在当时非常前卫和激进的。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坚信男女平等,崇尚女性道德归根到底,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归结于男女平权的基础上,即女性和男性应该享有相同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在他看来,性别不应该成为限制其自由和智力发展的因素。

他认为,社会应当为男女平等提供条件和机会。

他说:“才识和德行,并不分男女。

”此外,戴震对女性道德的崇尚也是他女性伦理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认为女性和男性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因此,女性和男性都应该同样受到道德约束。

他在《女诫》中写道:“人生何求?不就是为了修德吗?”强调婚姻家庭的平等和和谐另一个戴震女性伦理观中的重要方面是婚姻家庭的平等和和谐。

他认为,婚姻应该是建立在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

在《女诫》中,戴震写道:“男女婚姻之道,都要相互美满”的观点。

他认为,夫妻之间应该坚持和谐、相互关心、信任和支持。

他还强调,婚姻关系的成功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努力和精神支持。

反对男性的专制和性暴力戴震的女性伦理观还包括反对男性的专制和性暴力。

他认为,男人以权力进行压迫和剥削女性,是对人类道德的破坏。

他强烈反对性暴力,支持女性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他在《女诫》中指出:“男子凡是对于妻子小妾的乱搞说白了就是姦淫,这是违反天理和道德规范的。

”总之,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可以说是非常有前瞻性和思想先进的。

他坚信男女平等、强调婚姻家庭的平等和和谐、反对男性的专制和性暴力,这些观点在当时可以说是相当前卫的。

即使在如今的现代社会,它们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戴震伦理学对乾嘉新义理学的引领

论戴震伦理学对乾嘉新义理学的引领

论戴震伦理学对乾嘉新义理学的引领
徐玲英
【期刊名称】《伦理学研究》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戴震改变了清代汉学家重考据、轻义理的研究学风,他以考据为手段,发掘儒学经典中圣贤立言之意,体贴出一整套有别于宋明理学的重视情欲的伦理学.在戴震由实而虚的伦理学研究理路的引领下,乾嘉时期涌现出大量的义理学专著,显示了清儒建立新义理学的努力.戴震循着“人道本于性,而性源于天道”的哲学思路,认为“理”指事物的条理,而社会中的“理”存在于礼仪制度之中.戴震“理存于礼”的思想直接启迪凌廷堪“以礼代理”思想的提出.戴震以“血气心知”言性,坚持人性一元论,并认为人之情欲是人性的基本内容,可以节,不可灭.戴震重视人之情欲的观点得到程瑶田、焦循、凌廷堪、阮元等人的认同和发挥,最终形成了一个有别于宋明理学的乾嘉新义理学派.
【总页数】7页(P16-22)
【作者】徐玲英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学报》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经世、考证与义理——乾嘉新义理学宏观特征的再检讨 [J], 吴通福
2.清代"乾嘉新义理学"探究 [J], 陈居渊
3.戴震新义理学的发生与建构——兼论其与荀学的关涉 [J], 王国明
4.戴震的善恶观及其伦理学贡献 [J], 关健英;陆亚平
5.论戴震新义理学思想的启蒙理性 [J], 唐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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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戴震是中国明末清初思想家、哲学家,他的伦理思想对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变革和道德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戴震的伦理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传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化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伦理观。

本文将对戴震的伦理思想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中国社会和思想的影响。

戴震的伦理思想的特点:1. 以仁爱为核心戴震将仁爱作为伦理思想的核心,认为仁者爱人,爱人则尽善尽美。

他强调人们应该发扬仁爱之心,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达到和谐共处的境界。

这种以仁爱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传统,也是戴震伦理思想的重要特点之一。

2. 倡导敬畏天命戴震在伦理思想中强调了对天命的敬畏和顺从。

他认为人应该顺应天命,顺应自然规律,不违背自然法则。

戴震将天命作为伦理行为的准则,强调了人们应该遵循天命,顺从自然规律,遵循天道,不可超越。

3. 强调道德修养戴震认为,人们应该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培养自己的品德和修养,做一个有德之人。

他强调人的修养和德行要比物质财富更加重要,提倡人们要以德立身,以德养德,从而实现个人的境界提升和社会的和谐共处。

4. 提倡节俭和勤俭持家在戴震的伦理思想中,他提倡了节俭和勤俭持家的生活态度。

他认为人们应该节俭,勤劳,勤俭持家,以良好的生活方式,来实现个人修养和社会的和谐。

以上就是戴震伦理思想的主要特点,其伦理思想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是在儒家传统思想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发展,特别是在注重天命,追求道德修养和强调节俭勤俭持家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

1. 对中国社会和思想的影响戴震的伦理思想对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变革和道德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伦理思想注重了个人的德行修养和社会的和谐共处,强调了人们应该尊重天命,追求道德境界的提升,以及节俭勤俭持家的生活态度。

这些思想对于中国社会和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社会稳定和道德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

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及影响探讨摘要:戴震是清代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其伦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戴震的伦理思想中,肯定了人的重要性,对人欲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对程朱理学中“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从自己的角度提出了新的观点。

戴震伦理思想具有唯物主义特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戴震伦理思想中的近代伦理观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对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和影响进行研究,对了解戴震伦理观的内容和推动伦理观发展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戴震;伦理思想;特点;影响戴震作为清代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对后世最大的贡献在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伦理思想,对当时社会的发展和中国的伦理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戴震伦理思想的内容来看,戴震伦理思想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倡导尊重人的个性。

尊重人的欲望,将人欲作为伦理的常态化存在,将理作为人类社会中的规则,而不是高悬于天空的对人性压制的“天理”。

这种提法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研究戴震的伦理思想,不但能够丰富和完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发展脉络,还能加深个人对现实生活中一些重要人生课题的深层理解。

一、戴震伦理思想的主要内涵(一)万事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和价值戴震认为人与自然是共存关系。

人的个体特性应当被尊重,自然界的规律也要被尊重。

人的生活与社会和自然并不冲突,不需要为了追求纯粹的天理而消灭人本来的欲望。

宋明理学是中国儒家思想发展的非常重要的阶段,程朱理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时代根源。

但由于时代的复杂性、当时社会发展的制约以及程朱理学自身力图恢复儒家正统地位的需要,而突出强调了“理”的重要性,相对忽视了个体人的地位。

戴震在伦理思想中,认识到了人自身的重要性,以及人性欲望客观存在的事实,通过强调人的价值、社会的价值以及自然界的价值,倡导万事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和价值。

在社会生活中,人与理共存,不需要为了人而灭理,同时也不需要为了理而灭人。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

论戴震的女性伦理观戴震是清代思想家、政治家,他对于女性伦理观的观点有着较为独特的见解。

在戴震的理论中,女性与男性在德行上没有本质的区别,拥有相同的智慧和权利。

戴震认为女性与男性一样拥有自主意识和自我价值。

他强调女性的主体性,认为女性并不是一种被动的存在,而是有自己的理性思考和决策能力。

他曾经写道:“天下岂有一人之利而无二人之害者哉,既平则人力之所能效也,天性美女何以必有差哉?”可见,戴震认为女性与男性一样,都是天性的产物,具有一样的美和价值。

戴震主张婚姻是男女之间平等合作的关系,而不是一种男权支配女性的关系。

他曾经提出了“男女归宅、客主和亲”这一观点,认为夫妻之间应该是平等和谐的共同居住,而非一种依附和受制于丈夫的关系。

他也主张丈夫应该尊重妻子的权益,给予她们相应的地位和自由。

戴震还强调女性应该接受教育并发挥自己的才能。

他认为女性与男性一样,也应该有知识的追求和发展的机会。

他写道:“人之所以为人者,以其有志于千载之后,不但寿嗣可保藏于流芳,亦可庸人可秀、贫人可富也。

”可见,戴震认为女性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传宗接代,更重要的是她们作为人类的一员所能够做出的贡献和成就。

戴震的观点并非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当时的社会仍然存在着较严重的性别歧视和压迫,女性的地位和权益仍然被限制。

戴震的观点对于改变这一现状起到了一定的启示作用,但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和接受。

戴震的女性伦理观呼吁对女性给予更多的尊重和平等的待遇。

他认为女性与男性一样拥有自身的意识和主体性,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他主张婚姻是平等和谐的合作关系,丈夫应该尊重妻子的权益。

他还强调女性应该接受教育,发挥其才能和智慧。

戴震的这些观点体现了他对于女性解放和平等的追求,对于当时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戴震性善说中的“礼”与“理”

戴震性善说中的“礼”与“理”

戴震性善说中的“礼”与“理”戴震是清朝中期思想家和教育家,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讲究礼教的代表人物。

他所提出的“戴震性善说”是他一生研究礼教、经学、哲学等领域后的重要思想。

在“戴震性善说”中,他将人性视为本善的,认为人性善良是天然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界因素的干扰,人性会受到污染和侵蚀,从而失去其善良的本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提出了“礼”和“理”的概念。

在戴震看来,“礼”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习俗和社交礼仪。

而且,他认为“礼”是对人性本善的一种保护和培养。

在“礼”中,人们遵循着尊重长辈、尊敬老师、勇敢守信、忠诚守义等价值观,并将这些价值观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通过这些文化习俗的传承和培育,人们能够潜移默化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持其道德和品质。

此外,他还认为“礼”也是一种教育手段,可以对人进行道德、文化上的熏陶和启蒙。

而“理”则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智慧和道德准则。

在“理”中,人们要根据自己的五行八作和天命,来遵从“天道”,以找到一个人与自然、社会和自身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从礼教角度来看,“理”也是“礼”的内涵之一,即将所学的道理和智慧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以准确地判断事物的真实情况和做出正确的决策。

戴震性善说中的“礼”和“理”两个概念密不可分,它们融合在一起,成为人们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准则。

在传统社会,礼教是维护社会秩序、划清阶级界限、宣传道德风俗的媒介,是统治者维护其统治地位和社会稳定的有力工具。

同时,“理”也是传统文化先贤们推崇的一种精神境界,具有很高的道德性和人文性,也是中华文化的理论基础之一。

在现代社会,礼教已经逐渐淡化,人们和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在不断改变。

而“理”则成为一种现代人们追求个人价值和意义的精神寄托,它不仅包括了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而且还有理性、科学与知识、人类主义和反歧视等现代价值观。

从这方面来说,戴震的“礼”和“理”思想通过转化和改造也得到了现代的继承与发扬,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

气质一元论——浅析戴震的人性论

气质一元论——浅析戴震的人性论
荀子之后重视 人 性 论 探 讨 的 则 是 以 二 程、朱 熹 为 代 表的宋代 学 者。 他 们 将 人 性 论 一 分 为 二,分 为“气 质 之 性”与“天命之性”。认为天命之性即是天理在人身上的 体现,而气分清浊,浊 气 会 掩 盖 原 本 的 天 命 之 性,所 以 要 通过“格物致知”修养身心以革除气质之性,使人性回归 本始的纯净状 态。戴 震 与 程 朱 的 思 想 关 系 密 切,他 在 二 十岁前接受江永 学 派 的 教 育,而 入 京 后 受 颜 李 学 派 的 影 响对宋儒开始了 批 判,而 人 性 论 正 是 戴 震 批 判 宋 儒 的 着 眼之处。如胡适先生所说: “戴氏认清宋儒的根本错误在 于分性为理气二元,一面仇视气质形体,一面误认理性为 ‘天与我完全自足’的东西”( 《胡适文集》第 7 册,第 261
13
·思想文化·
页) 。戴震也在《孟子字义疏证》中写道“程子朱子其出 所讲求者,老、庄、释也”( 《孟子字义疏证·性》) ,指出宋 儒多受佛、道影 响,故 其 人 性 论 重 精 神 轻 形 体 有 情 可 原。 在继承与批判的基础上,戴震捡起了宋儒不屑的“气质之 性”,建立起了自己的气质一元论。
二、戴震人性论的具体内容 ( 一) 戴震对“性”及“性的实体”的定义 戴震对于人性 论 的 具 体 表 述 多 集 中 于《孟 子 字 义 疏 证》卷中。从以下这段论述中,我们不仅可以清楚地看到 戴震对“性”及其实体的定义,还可明白地读懂其人性论 的性质与根据。 性者,分于阴阳 五 行 以 为 血 气、心 知、品 物,区 以 别 焉,举凡既生以后所有之事,所具之能,所全之德,咸以是 为其本,故《易》曰: “成之者性也。”气化生人生物以后, 各以类滋生久矣; 然类之区别,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 矣……天道,阴阳五行而已矣; 人物之性,咸分于道,成其 各殊者而已矣。( 《孟子字义疏证·性》) 戴震结合《易》、《大戴礼记》、《中庸》的论述对“性” 下了一个定义———“性者,分于阴阳五行以为血气、心知、 品物,区以别焉”。也就是说“性”是由气化为阴阳、五行 之后经两者相互 杂 糅 而 形 成 的,阴 阳 五 行 变 化 形 成 了 多 种类的人与 物,由 于 种 类 之 间 的 血 气、心 知“有 偏 全、厚 薄、清浊、昏明之 不 齐,各 随 所 分 而 形 于 一,各 成 其 性 也 ” ( 《孟子字义疏证·性》) ,“性”的种类虽然有所不同,但 大致还是以类作为取去的标准。 “性”的实体也就是“血气心知”,实际上就是指内在 的思想和外在血气的融合,即宋儒所排斥的“气质之性”。 不同于宋代儒学家所倡导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 谓之器”( 《易·系辞上》) ,即将形而上的理与形而下的 气对立起来、带有明显唯心色彩的理气二元人性论,戴震

清代判牍中的妇女权益保护理念

清代判牍中的妇女权益保护理念

清代判牍中的妇女权益保护理念清代是中国历史上以男性至上的社会制度为主导的一个时期,妇女在这个时期的社会地位和权益处于非常低下和不平等的状态。

然而,尽管如此,清代官方文书中也存在一些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制度和思想理念。

本文将以清代判牍为例,探讨清代对妇女权益保护理念的体现和演变。

清代判牍是清代官方颁布和执行的刑事和民事文书,它们记录了清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历史信息。

从这些判牍中,我们可以看到清代官方对待妇女权益的态度和政策变化。

首先,清代对妇女权益保护的主要依据是《大清律》和《大清鸿例》,这些法典规定了严格的妇女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和判决标准。

例如,《大清律》规定,对于强奸、猥亵、诈骗、盗窃、杀人等妇女犯罪的案件,将给予更严厉的惩罚和处置。

在民事案件中,如家庭纠纷、婚姻离婚等案件,清代法律也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例如确立男女财产共有制、提高妇女财产继承权等等。

这些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妇女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不被侵害,保证其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应有的地位和权益。

其次,从具体的判决案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清代官方对于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视和努力。

例如,清朝乾隆年间,某富商的妻子被老爷骗卖到别人家里当妾,她的丈夫以诈骗罪起诉了老爷,并要求追回妻子。

经过一审、二审、终审等多个程序,最终法院通过诉讼,裁定老爷犯罪,追回了妻子,并对老爷进行了绳之以法的处罚。

这个案例表明清代法律不能容忍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即使施害者是国家权力机构和富有势力的人也不能干预司法判决和制约法律程序。

再者,清朝官员和学者对于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的思考和倡导也逐渐形成了一些内容丰富的理论和观点。

例如,清代学者戴震在他的《女则》中写道:“妇人虽弱,有时能制夫之不顺。

非夫绝意而自造,乃无情无心之应事也。

故凡女人有事于夫,则宜容其言而身先宽厚。

”戴震认为妇女即使处在弱势地位,但也有权利和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间应相互尊重和谦让,不能简单粗暴地将权力操纵在一方手中。

姚鼐的妇女观和他笔下的妇女形象

姚鼐的妇女观和他笔下的妇女形象

Yao Nai's views on women and female images in his
writings
作者: 周中明
作者机构: 安徽大学中文系,安徽合肥230039
出版物刊名: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94-101页
主题词: 姚鼐;妇女观;妇女形象
摘要:本文以确凿的事实说明,姚鼐的妇女观和他笔下的妇女形象不只有受程朱理学的影响,
宣扬守节、尽孝等封建的妇女观的一面,还有受戴震等人的进步思潮的影响,反映出某些新思想、新观念的一面.如他从不歌颂烈女,在对节妇的褒扬之中又揭示她们的艰难与痛苦,歌颂母亲在治家教子中的杰出作用,宣扬'唯贤者为尊,其于男女一也,'反对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等等.因此笔
者认为,在批判其封建性糟粕的同时,不应忽视其民主性精华.。

戴震韵书之语音观

戴震韵书之语音观

戴震韵书之语音观
储一鸣
【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戴震有关音韵的著作中蕴涵着现代意义的一些语音观念,我们在此聚焦了其四部韵书《声类表》、《方言疏证》、《声韵考》、《转语二十章》,再结合其
他部分训诂文献,如《尔雅文字考》、《孟子字义疏证》、《诗经补注》、《尚书
今文古文考》等,对其语音观进行了离析,得出戴氏韵书中包含着四种重要的有关语
言的语音的认知:语音承担词义训释的功能观;语音历时变化观;语音空间转换观;语音的生理、物理特性观.
【总页数】3页(P99-101)
【作者】储一鸣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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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西启蒙“平等”观在价值源头上的同与异——以卢梭的“平等观”与戴震的“理欲之辨”为范本 [J], 胡建;汪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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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与和生成的双重维度解读戴震的人性论

从所与和生成的双重维度解读戴震的人性论

从所与和生成的双重维度解读戴震的人性论
周慧
【期刊名称】《人文天下》
【年(卷),期】2022()1
【摘要】戴震对人性的论述是从所与和生成两个维度展开的。

从所与的角度,通过气化限定成性不仅揭示了气质之性是唯一的人性,人性的实体、内容仅为血气心知、知情欲,而且严格区分万物性与人性的差别,展开人禽之辨,阐明人之优越性就在于人的认识能力远超于万物,人之为人在于其能明于必然。

从生成的角度,以所与为基础,在肯定自然之血气心知、知情欲的基础上,要求自然所与的认识能力经学习从自然
状态中脱离出来,不断扩而充之,充分发挥其能力以获取理义,从而指导自然之情、欲,使情、欲从先天所与的状态转化为后天的合乎规范的必然状态。

戴震的人性论以所与为生成的基础,以生成为所与的内在要求和实现方式,两者共同组成人性论的内容。

【总页数】9页(P14-22)
【作者】周慧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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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的妇女观与家庭观-新闻学
戴震的妇女观与家庭观
王江媛
戴震(1724-1777),字东原,安徽休宁隆阜村(今黄山市屯溪区)人。

清代著名学者、思想家、考据学派创立人。

治学涉及哲学、天文历算,历史地理、农田水利、典章制度、文字音韵、方志研究等领域,多有创获,是一位百科全书式学者。

他对妇女问题的研究,至今很少有人关注,有必要做点介绍。

戴震在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享有崇高的历史地位,他注意到妇女为社会进步作出的巨大贡献。

《诗经·生民》这首诗,就是歌颂华夏民族始祖姜嫄的,姜嫄姓姜,是西戎羌部族的一支,属于炎帝部族。

在部族战争中,炎帝部族与黄帝部族逐渐融合,形成后人所称的华夏民族,炎黄子孙。

姜嫄是原始公社社会中的一位女性,处于母系社会,那时的孩子知母而不知父。

她的儿子后稷小时曾经历种种磨练,长大后,热爱农事,播种五谷,并传授给很多人,为人们生存提供了保障,被奉为谷神。

到了西周,周人开始为姜嫄、后稷立庙供奉,尊为始祖。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①意思是说,到了姜嫄才生下周家第一代祖,他就是后稷。

戴震说:“此诗异说纷然,秦汉间儒已莫能征考。

”②他根据《周礼》与《诗经》进行综合对照研究,指出“周立太庙事后稷,别为姜嫄立庙,鲁候承祀,见于《诗》曰:‘皇皇后帝,皇皇后稷’。

③见于《礼》曰:‘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閟宫’。

是由以言,周祖后稷,于上更无所推。

后稷非无母之子,故姜嫄不可无庙。

”④诗中“后帝”“上帝”是指天上的神灵,古人往往把自然界中不可解释的自然现象归结为神灵所为。

閟宫,是鲁僖公为姜嫄立
的新庙。

戴震设问“《诗》美姜嫄曰:“‘克礼克祀,以弗无子’”是什么意思呢?戴震解释:“礼祀并事,天之名德,可以当神明,然后能事天。

”“凡言德行,至于能事天,皆纯粹无疵之极词。

”戴震论列人物,注重其德行行事,对姜嫄、后稷的肯定,正是基于此。

“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

百工之中,“治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

”⑤意思是说,养蚕、种麻,又将蚕丝、麻线织成生活用品,是妇女的功劳。

由此说明,妇女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戴震作为思想家,对这一问题十分关注。

“饮食男女,生养之道也,天地之所以生生也”。

⑥意思是说,吃饭与男女结合,是人类生育繁殖必须尊从的规律,也是自然界与社会不断发展产生新的事物的原因。

戴震说:“《周官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亦以顺民之性,而民自远于犯礼之行也。

”⑦奔者不禁,是说贫穷人家男女,只要两人愿意,不用拘泥于聘礼就允许结婚。

这是周代社会相承已久的法令,它尊从的就是民生,民性生养之道。

至于如何建设一个家庭,戴震说:“一家之内,夫妇,判也。

”“夫妇之论,恩若父子,洽若昆弟,敬若君臣,谊若朋友。

”⑧男女两相结合,组成家庭,夫与妻之间是如何相处呢?要像父亲与儿子那样相互恩爱,要像对待各人的自家兄弟那样融洽亲和,要像国君与臣子那样互相敬重,要像对待朋友那样真诚信义。

从戴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主张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要共同当担责任,和谐合作,共同建好这个家庭。

妇女在家庭中也有着独特作用,康熙时,李长芳娶曹氏女为妻,当时李长
芳还没功名,靠教书维持生活,曹氏就做女工补助家用。

后来李长芳做了官,所到察民疾苦,实心办事。

曹氏一如既往,操持家务,孝敬上人。

常与人说:“见已是而人非,此家庭不亲睦之端,端多起于妇人。

”⑨李长芳晚年曾写下家训数则,曹氏常常以此训导子及孙,子孙都能成才。

明朝末年,宛平查氏女嫁于黄孟春为妻,黄孟春家族中有一人在朝庭做官,此人持权弄势,结党营私,查氏女常对丈夫说:“这促种人不会有好结果,你要疏远他。

”果然,这个人被杀掉了,黄孟春一家没有受到株连。


乾隆时,曾任安徽布政使的裴宗锡是戴震的朋友,他的母亲,戴震称赞为:通书史、识大体、俭朴持家、遇俭不惊、训育子女、以公忘私、是一位贤德女性。

⑾宗锡受母教,为官爱民,在安徽兴水利、造林。

事见《清史稿》。

“列女本非尽属节烈,而贤妇往往鲜及之,非贤妇之难也,闺门以内,庸德之行,虽美弗彰也;又是富贵之家,犹有文饰其辞为传为记者,穷巷下里实行,其谁知之?即以节烈言,其得旌表者,非素饶之家,则子孙犹能扬其幽芳者也;彼甘受冻饿,老死屋下,子孙无闻知,无论力不能请旌,即纂志时加意勤访,而莫举以为言,且历年稍远,松柏与榛楚共泯没,是可悲也。

遗者盖多,书其所知而已。

”这段话是戴震在《汾州府志例言》⑿中写下的。

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列女”是指所有妇女。

在封建社会,非常注重宣扬妇女的贞节,地方志里专门列有烈女传,其实是为封建礼教服务的,用来掩盖对妇女的摧残,“列女”本非尽属节烈,表明戴震对这种现象不满意,甚至反感,这是一。

戴震看重贤妇,如上文讲到的曹氏,查氏女以及裴夫人,他们在家庭建设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当时社会并未予以重视,这是二。

三,在封建社会里,能为妇女立传的,只能是“富贵之家”,他们凭借手里的权势,文过饰非,所谓“传”,所谓“记”,多
是不可信之作。

四,就拿“节烈”来说,那些得以竖立牌坊,加以旌表的节烈之妇女,都是家庭富有,穷人家庭哪有钱财请求旌表?所以戴震大声呼吁:“彼甘守冻饿,老死屋下,子孙无闻知,无论力不能请旌,即纂志时加意勤访”。

表达了戴震对处于“穷巷下里”底层妇女的深切关注,这与他“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政治理想互为表里。

戴震生长在朱熹礼教深重的徽州,有着深切感受,他说:“吾郡少平原旷野,依山为居,商贾东西行营于外,以就口食,然山民得山之气质,重矜气节,虽为贾者,咸近土风。

且至穷巷里曲之妇人女子,其节操比于丈夫。

以余所闻睹,或冻饿以死而不悔,或更数十年之艰辛极然后得安,或上受国恩光旌其闾,或老死屋下,力不克扬请,终泯没莫知之。

”⒀这里,戴震描述了徽州妇人女子的四种状况,不管哪种状况,都寄予关注同情,称赞她们“节操比于丈夫(男子)”。

文中记述了许氏妇的身世行实,她丈夫戴春如,歙县人,本想走科举之路,因家贫只得放弃,带着妻儿去江苏震泽经商,又不幸死去,妻许氏孤儿寡母,其间有人不知许之志节,托人说媒,被许氏严辞拒绝,许氏便带幼儿回家乡,日夜做女红,养育教导儿子,经过十多年艰苦努力,儿子长大成人,尽心孝养母亲,四十年后,又申朝庭恩准,为母亲建立牌坊。

“余独惜节操能是,或竟以不口于人,数十载后,谁复能举以为言者。

”戴震叹惜,还有许多命同许氏妇的女人,没有人来替她们说话,几十年后,还有谁能记住她们的事迹,字里行间,流露出戴震对妇人女子的殷殷同情。

在封建礼教横行的社会,唯有戴震能洞察民情,以大无畏的胆识,揭露弊端,为冻饿致死的底层妇女请命。


参考文献
①《诗经·生民》[M].中国书店,1982
②④《诗生民解》《, 戴震全集第二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1245
③《诗经·閟宫》[M].中国书店,1982
⑤《考工记图》,《戴震全集第二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
⑥⑧《原善》,《戴震全集第一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
⑦《诗标有梅解》,《戴震全集第一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
⑨《戴震集·四川布政使司布政使李公墓志铭》[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⑩《戴震集·查氏七烈女墓志铭》[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⑾《祭裴太夫人文》,《戴震全集第五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 ⑿《戴震全集第一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490
⒀《戴震集·戴节妇家传》.[M].中华书局,1980
(作者单位:黄山市戴震纪念馆)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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