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城镇报复合天气现象生成、表述及编码总体技术流程、生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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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网格城镇报复合天气现象生成、表述及编码总体技术流程图A.1中给出了网格城镇报复合天气现象生成、表述及编码的总体技术流程,顺序包括3个步骤:复合天气现象择选、逻辑类型诊断及表述和综合电码编码,也给出了每个步骤中的具体技术流程。
图 A.1 网格城镇报复合天气现象生成总体技术流程示意图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网格城镇报中各类天气现象的生成规则
表B.1至表B.3给出了12小时内22类天气现象出现与否生成规则,以及3小时并不限于3小时时间间隔的22类天气现象出现与否生成规则,3小时出现与否信息用于12小时复合天气逻辑关系诊断中的辅助判断依据,因此表中称为“3h(不限于3h)辅助天气现象”,不宜用于3小时间隔或者更加精细时间分辨率天气现象预报的生成规则。
表B.1降水现象中的12小时降雨量和降雪量等级划分参照GB/T 28592—2012中4的12h降雨量规定和5的12h降雪量规定,以及GB/T 35663—2017中2.3.2至2.3.7、2.3.15至2.3.18的规定。
表B.3天空状况中晴、多云和阴的生成规则,参照了GB/T 35663—2017中2.1.1、2.1.3、2.1.4中的规定并且进行了调整。
为了与预报服务业务中习惯分类相对应,本文件去掉了“少云”天气现象,调整了晴和多云的总云量范围。
表B.1 降水现象
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附件5和附件6,与天气现象电码编码不同。
表B.2 视程障碍现象
注:表B.2中沙尘、雾、霾的网格预报编码为各类预报的标识数值,参照中国气象局《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附件5和附件6,与天气现象电码编码不同。
表B.3 天空状况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天气现象优先级排序
表C.1 天气现象优先级排序表
注:优先级数字从小到大代表其优先级从高到低,数字越小,优先级越高。
参照中国气象局《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中附件6“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城镇天气现象、风速风向生成规范”2018年修订版。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互斥天气现象
表D.1 互斥天气现象列表
注:本文件中的互斥天气现象包括降雨类、降雪类和沙尘类等3类互斥天气现象,它们各自内部只选择1种“出现”的最高优先级天气现象,作为备选复合天气现象,其它同类现象设置为互斥不再作为备选对象。
(规范性附录)
天气现象间逻辑关系连接语表述电码
表E.1天气现象间逻辑关系连接语表述电码表
(规范性附录)
天气现象电码表
表F.1 天气现象电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