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可能性理论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58136a73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03.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又称为期望值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在1963年提出的一种心理学理论。
它指出人们的期待可以影响他们的行为和成绩,即人们期待什么,就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在工作、教育、健康等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本文将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状况,并对其未来在中国的发展进行展望。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需要从理论的适用性和实践的有效性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理论的适用性来看,期待可能性理论强调人们的期待对行为和成绩产生影响,这一观点在我国的社会现实中同样适用。
家长对孩子的期望会影响孩子的学业表现,领导对员工的期待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表现。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是存在的。
从实践的有效性来看,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一些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一些教育机构通过提高学生的期待值,积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提升。
在企业管理中,领导通过赋予员工更高的期待值和更多的自主权,促使员工更积极地投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这些实践表明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实际应用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我国的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可能与西方国家存在差异,导致一些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应用效果不尽如人意。
在现实中,一些教育、管理者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局限性,甚至滥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来施加压力,导致了一些不良后果。
想要使期待可能性理论更好地在中国发挥作用,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国情,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调整。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发展还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创新。
通过学习国外成功经验,吸取国内实践成果,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将更加深入和广泛。
也有必要加强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提高理论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促进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探讨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
虽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前景仍是值得期待的。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d8860ac0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60.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引言人类是具备预期行为的智慧动物,我们时常面对各种各样的选择、决策和行动。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通常会基于对未来的期待来做出决策。
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决策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探讨了人们是如何对可能性进行评估和决策的。
本文将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特征以及影响因素进行梳理,以期进一步了解人们在决策行为中期待可能性的作用。
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及背景期待可能性理论,也被称为概率加权理论,是由Daniel Kahneman和Amos Tversky等人于1979年提出的。
该理论试图解释人们是如何评估和决策可能性的,以及在不确定性环境下,为什么人们有时会偏好选择低概率但高可能性的选项。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传统的期望效用理论进行了扩展和修正,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人们的决策行为。
二、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特征1. 加权函数: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人们在评估和决策可能性时,会对不同的概率赋予不同的权重。
人们更倾向于过于乐观地看待低概率事件的发生概率,同时过于悲观地看待高概率事件的发生概率。
这种非线性的加权函数反映了人们对概率的错误判断和加权处理。
2. 风险规避: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人们在决策时是风险规避的,即更倾向于选择具有确定性的选项,而不是具有不确定性的选项。
这种规避风险的表现可能是由于人们对低概率事件的过于悲观估计以及对高概率事件的过于乐观估计。
3. 碎片化决策:期待可能性理论指出,人们在评估和决策可能性时通常会将决策拆分成多个碎片,而不是综合考虑整体的可能性。
这种碎片化决策可能导致人们对可能性的评估出现偏差。
三、影响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因素1. 情感因素:人们的情感状态可以影响对可能性的评估和决策。
例如,积极的情感状态可能导致人们过于乐观地看待低概率事件的可能性,从而偏向于选择具有较高风险的选项。
2. 个体差异:不同的个体在评估和决策可能性时可能存在差异。
个体的风险偏好、认知方式以及个人经验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对可能性的判断和决策。
浅析我国刑法研究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
![浅析我国刑法研究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https://img.taocdn.com/s3/m/7291b406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1c.png)
浅析我国刑法研究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发展,刑法研究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刑法研究中的重要理论之一,也逐渐成为了当今研究热点。
本文将会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我国刑法研究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浅析:定义、特点及未来展望。
一、定义期待可能性理论,又称机会教育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康托尔提出,是指在人的行为选择中,除了考虑自身的意愿、喜好和动机外,还应当考虑到行为的结果所可能带来的后果。
具体而言,即每种行为在不同环境中带来结果的可能性不同,因此在制定行为策略时要量化环境中不同情形下的可能性杠杆,考虑到这些因素以后,才能对行为产生最佳的指导。
期待可能性理论主张,人们在做出行为决定时,会根据行为的预期结果和期望来选择最好的行为方案。
同时,这个理论强调“期望”作用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在行动的后果相对确定的时候,人们才会做出决策。
期待可能性理论同时也应用于刑法研究,即在制定刑法政策时,应该通过分析刑罚是否具有吓阻效应,从而达到控制犯罪的目的。
二、特点1. 从宏观上看期待可能性理论强调,犯罪的发生与社会给予惩罚的期待度密不可分,并主张设置不同的刑罚程度,以达到对于不同行为的惩罚程度的不同处理。
这是因为在案发前,犯罪嫌疑人会根据行为的结果来考古是否犯罪。
而当他们认为社会对于这种行为的制裁力度不足时,便容易做出犯罪行为。
2. 从微观上看期待可能性理论强调个人行为对于结果的预期,即人们在选择行为时,会从每个选择带来的结果的可能性和可能性大小来做一个比较来进行选择。
三、未来展望1. 加强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在当前国家加强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加强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成为了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
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人们对于行为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和影响,和人们对于制裁的期望密不可分。
在这一点上提供了可靠的刑罚取向。
因此,在今后的刑罚政策制定中应当重视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司法体系。
期待可能性研究文
![期待可能性研究文](https://img.taocdn.com/s3/m/73215abc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bb.png)
期待可能性研究文一、期待可能性理论概述期待可能性思想萌芽于霍布斯的名著《利维坦》,产生于1897年德意志帝国法院对“癖马案”的判决。
被告是一马车夫,受雇驾驭一双架马车,一马有用尾绕缰之恶癖,极其危险,马车夫曾多次要求换马,雇主不允且以解雇相威胁,马车夫迫于生计不得不继续驾驭该马车。
一日,该马癖性发作,马车夫制御无效,该马失控将行人撞伤。
检察官对马车夫起诉。
一审法院判马车夫无罪,检察官抗诉,但德意志帝国法院维持了原判。
理由是:要认定被告具有过失责任,仅凭其认识到该马有以尾绕缰的恶癖并可能伤人的后果还不够,还必须以马车夫基于此认识而向雇主多次提出拒绝驾驭该马为必要条件。
但事实上无法期待马车夫不顾丢失工作的危险而向雇主提出拒绝驾驭此马,故马车夫不应负过失责任。
该判决引起关注,其原因与当时通行的心理责任论有关。
该理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责任理论中具有支配地位,它以道义责任论为基础,认为责任的实体存在于行为者对自己行为的心理关系之中,刑事责任的实质就在于行为人自己的心理关系或故意、过失的心理态度,责任就是确定行为者对待行为的心理态度。
它把行为者的这种心理态度分为对结果的认识与认识的可能性,前者称之为故意,后者称之为过失,进而又把从心理角度把握的故意与过失看成是责任的两个种类,将责任解释为故意和过失的总和。
因此,如果责任能力者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则行为人即有责任。
就本案来说,马车夫显然有过失,因为他已知癖马存在危险,只因雇主拒绝更换且以解雇相威胁,才不得不继续驾驭该马,故对于癖马伤人,他已具有认识的可能性,负有过失责任,而依当时的心理责任论,他承担刑事责任是理所当然的,而法院判被告无罪的结果出乎人们的意料,遂引起关注。
迈耶、弗兰克、戈登施密特等先后对该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修密特大体完成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经过上述学者的研究与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德国逐渐取得通说地位。
二、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积极意义1.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相对意志自由,为刑事责任提供了哲学依据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那么行为人在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行为时就有一个有没有选择自由的问题。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168d8d52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5f.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引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期待是我们经常经历的一种心理状态。
当我们期待某种情境或者结果时,我们会产生对未来可能性的一种预期。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指通过对期待和预期过程的研究,来了解人类决策和行为选择的一种理论。
本文将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梳理和探讨,从理论的起源、核心概念和主要应用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理论的起源1.概念来源期待可能性理论最早起源于概率论的研究。
概率论是研究随机事件发生概率的学科,而期待可能性理论则是将概率论的基础上延伸而来的心理学理论。
期待可能性理论将人类决策和行为选择中与概率相关的因素加以考虑,以更准确地描述人类对未来可能性的期待和预期。
2.理论发展期待可能性理论最早由经济学家Daniel Kahneman和Amos Tversky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并于1979年发表于《经济学杂志》上。
他们的研究表明,人类在做出决策时,并不是根据严格的概率计算来选择,而是根据主观预期来作出决策。
他们发现,人类对不同可能性的预期并不按照客观概率计算,而是受到心理因素和偏见的影响。
这一发现引发了行为经济学和心理学领域的广泛关注,也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核心概念1.期望值在期待可能性理论中,期望值是指人们对于不同可能性的预期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期望值时,人们会给予不同可能性的概率以不同的权重。
通过计算期望值,可以使人们在面对复杂的决策和选择时,更准确地评估不同可能性的预期结果。
2.参照点参照点是指人们对于实际结果与其期望结果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
根据参照点的不同,人们可能会感到满意、失望或满足等不同的情绪状态。
参照点的选择受到人们的主观判断和个人经验的影响,它会对人们的决策和行为选择产生重要影响。
三、主要应用1.决策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决策分析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通过对不同可能性的预期结果进行量化和分析,可以帮助人们进行决策评估和选择。
在面对复杂的决策问题时,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不同选择的风险和收益,进而进行合理的决策。
刑法理论之一——期待可能性理论
![刑法理论之一——期待可能性理论](https://img.taocdn.com/s3/m/70aa7891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c5.png)
刑法理论之一——期待可能性理论刑法理论之一——期待可能性理论(2009-08-24 09:54:47)转载▼标签:杂谈分类:司法解释刑事方面及浙江省的规期待可能性理论一、概念所谓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适法行为。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适法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非难,因而就不存在刑法上的责任。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与规范责任论是一种表里关系。
(责任的基础是意志自由,现代科学对于意思自由,故不能证明其存在,亦不能证明其不存在。
一切生理、心理、社会的环境条件,对于人格发展之关系,只能说明某一人格者在某一环境中所可能产生之态度与行为模式而已,而实际上人格主体与环境之间,恒存有机动的、推移的、交互作用关系)。
规范责任论否定了心里责任论把单纯的心理事实理解为责任的观念(将责任理解为犯罪行为与行为者之间的心理关系),而将责任的重点放在行为者的心理事实在规范上值得非难的可能性上。
规范责任论认为,即使行为人实施某种危害行为时其主观上具有故意、过失的心理态度,但由于行为人在行为当时不具有实施适法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就不能对此进行非难。
认为,规范的要素是独立于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的责任的本质要素。
二、期待可能性的法律性质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如果不可能期待行为人实施适法行为时,就理当阻却责任。
但是缺乏期待可能性,究竟是属于一般的超法规的责任阻却事由,还是只限于法律规定的责任阻却事由。
德国通说认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只限于法律规定的责任阻却事由,如果无限制的适用该理论,就可能导致刑法的弹性过大。
日本通说认为,缺乏期待可能性是一般的超法规的责任阻却事由。
其理由是,既然在实定法的背后,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思想,那么在缺乏期待可能性时,应解释为阻却责任。
期待可能性不仅存在着有无的问题(是否阻却责任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程度问题(是否减轻责任)。
即如果认定期待可能性低或小,则是减轻责任的事由。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d72bd448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24.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1. 引言1.1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期待可能性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提出的一种心理学理论,它认为人们的期望和信念会直接影响他们的行为和结果。
根据该理论,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能够实现某种目标,那么他们就更有可能真的实现这个目标。
相反,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无法达到某个目标,那么他们将很难取得成功。
期待可能性理论强调了人们的信念和期望在决定个体行为和结果方面的重要性,它对于理解个体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这个理论的框架下,人们的信念和期望被视为一种影响力,能够直接影响他们的行为和结果。
这种理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在动机和行为模式,从而更好地应对挑战和实现目标。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提出为心理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个体的发展和成长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框架。
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和应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行为背后的驱动力,也可以更好地指导个体的成长和发展。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心理学理论,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和理解个体行为和结果的途径。
通过对其理论的深入探讨和应用,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我,理解他人,指导实践,促进社会和个体的发展。
1.2 研究背景目前,我国面临着诸多社会问题,如经济结构调整、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去解决。
在这种背景下,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应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人们的期望和需求,从而提出更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研究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应用领域,可以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正文2.1 我国社会发展需求我国社会发展需求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课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环境等各个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5533cb92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5e.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一种人类决策理论,旨在帮助个体在决策过程中评估不确定性的情况下,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情,并根据这些可能性来进行决策。
这种理论包括了决策树、概率、收益和成本、期望值等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以及风险评估等领域。
本文将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情况,并对其在决策过程中的应用进行分析。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与西方国家存在着很大差异,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进。
在西方国家,决策者往往可以通过收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来评估可能性,从而进行决策。
在我国,由于信息不对称、数据的不完备性等问题,决策者无法准确地评估可能性。
我们需要在应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过程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修正和改进。
我国的决策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考虑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环境的影响。
在我国,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策的变化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进行决策时,需要考虑政策风险,并将政府的宏观调控纳入到决策模型中。
市场环境的不稳定性也是我国决策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在决策过程中,需要对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波动等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以准确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
我国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对决策者的决策行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我国,人们往往更加注重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不仅仅是个体利益。
在应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时,需要考虑到这种文化特点,并将其纳入到决策模型中。
我国的价值观念也对决策行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人们可能更加关注道德、社会责任等因素,在进行决策时会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在应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时,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从而更好地指导决策行为。
我国的决策者往往面临着复杂和多样化的决策问题,需要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
在应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决策问题的多样性,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析。
可以使用决策树和概率模型来评估不同决策的可能性和结果。
浅议期待可能性
![浅议期待可能性](https://img.taocdn.com/s3/m/ed2726d80066f5335b8121f2.png)
浅议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对人性弱点倾注同情之泪的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有着非常广泛的影响力。
但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很多的争议和质疑。
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做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然而,我国刑事犯罪构成理论采取平面四要件学说,与大陆法系的递进式三阶层说存在很大不同,这也是一些学者反对我国刑法体系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理由之一。
本文主要对其价值内涵、法律归属、判断标准及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我国引入期待可能性的立法及司法思考。
标签:期待可能性价值内涵;法律归属;判断标准;适用范围一、期待可能性理论概述(一)期待可能性的定义期待可能性,是期待行为人实行适法行为的可能性的简称。
从概念的外延也即其征表上来看,期待可能性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现今,狭义之期待可能性概念为了多数学者所认可,即期待可能性是指自行为人行为时外部之客观事实观察,可期待行为人不为犯罪行为,而为其他的适法行为。
二、关于期待可能性争议问题之初探讨(一)期待可能性的法律归属期待可能性的法律归属质言就是期待可能性在犯罪构成要件中处于何种法律地位的问题。
期待可能性的法律归属涉及两个阶位:一是期待可能性应归属于构成要件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哪个犯罪成立要件,二是第一阶位确定后,期待可能性在该犯罪成立要件中居于何种法律地位。
现今理论界对期待可能性第二阶位的法律地位即其在有责性中如何定位问题众说纷纭。
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如下主张:一是例外说。
依据这一主张,故意和过失是衡量任何犯罪是否成立的必备要素,只要具有故意或过失,就可以推定责任的存在。
二是包含说。
该说认为,期待可能性在有责性中不是与故意或过失相并列的要素,而是包含在故意或过失中的要素,或者说是故意或过失的构成要素,从犯罪成立的角度上看,属于第三阶位的要素。
三是并列说。
该说认为,期待可能性属于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相并列的第三个责任要素,之所以把期待可能性上升为第二阶位的责任要素,在于责任故意或责任过失是主观的责任要素,而期待可能性是客观的责任要素,是独立于故意、过失之外的第三种要素。
期待可能性理关于研究
![期待可能性理关于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b2a34ecaaaea998fcd220e62.png)
期待可能性理关于研究
一、西方期待可能性理论概说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20世纪初由提倡标准责任论的学者提出的研究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责性)的理论。
该理论在德、日等国刑法犯法论中占有极为重腹地位,不特为学界所研究,且为司法实践所渐渐采纳,其阻碍日见普遍。
但是该理论在我国研究尚未深切。
行为人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无可奈何被迫实施了违法行为,其刑事责任如何,这确实是期待可能性问题。
期待可能性是指依照行为时的具体情形,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若是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够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行为人违背此期待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产生责任;若是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只能实施严峻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其实施合法行为,此为阻却责任事由,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期待可能性思想最先可追溯到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霍布斯(thomas hobbes)那儿。
霍布斯以为,。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识及实践应用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识及实践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9037cd38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35.png)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识及实践应用引言:期待可能性是指对未来潜在发生的事情或结果抱有一定预期和希望的心态或态度。
在学术界和实践应用中,期待可能性被广泛探索和研究,并得出了一系列的理论认识和实践应用。
本文将介绍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识,探讨其在不同领域的实践应用,并展望未来对期待可能性研究的发展前景。
一、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认识1.1 期望理论期望理论是最早对期待可能性进行研究的理论之一,由心理学家Daniel Kahneman和Amos Tversky于1979年提出。
该理论认为,人们对于可能性的期待是由期望值和价值函数共同决定的。
当人们对某个结果的期望值较高且赋予较高的价值时,他们更倾向于期待该结果可能发生。
期望理论为我们理解人们对于未来的期待和选择行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1.2 心理学视角心理学领域也对期待可能性进行了深入研究,揭示了人们期待可能性的心理机制。
心理学家发现,人们在做出判断和决策时,常常会基于其所期待的结果,而非事实的真实情况。
这种心理现象被称为“期望偏差”,即人们对于某一特定结果的期待往往会超过或低于该结果的真实概率。
了解人们对于可能性的期待心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和决策。
1.3 社会心理学视角除了个体心理层面,社会心理学也对期待可能性进行了研究,并强调了社会环境对人们期待的影响。
从社会认知角度来看,人们的期待可能性不仅来源于个体内部的期望,还受到他人期待和社会期待的影响。
例如,当一个人周围的人普遍对某个结果抱有期待时,他也会受到这种社会期待的影响而对该结果产生期待。
因此,了解社会因素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塑造和影响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人们的期待行为和社会互动。
二、期待可能性的实践应用2.1 教育领域在教育领域,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应用得到了广泛探索。
教师对学生的期待被发现与学生的表现和成就密切相关。
一项研究表明,受到教师高期望的学生通常表现出更好的学业成绩和更高的学习动机。
因此,教师通过正确引导和塑造学生的积极期待,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对于学生的发展和学业成就具有重要的影响。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讨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38a00d15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7e.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讨在法律的广袤领域中,“期待可能性理论”宛如一颗璀璨的星辰,虽然并非处于最耀眼的核心位置,却以其独特的光芒吸引着众多学者的目光,并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这一理论,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的情境下,考量行为人是否具有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和期待性。
要深入理解期待可能性理论,首先得从其产生的背景入手。
这一理论起源于德国,19 世纪末的德国社会正经历着剧烈的变革,工业化进程加快,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看似违法的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行为人无奈的抉择。
比如,一位贫困交加的母亲为了让孩子不挨饿而去偷窃食物,从道德情感上来说,人们很难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严厉的谴责。
于是,期待可能性理论应运而生,它试图在法律的刚性与人性的温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概念在于“期待可能性”。
所谓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如果这种可能性较高,那么行为人就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这种可能性极低甚至不存在,那么对行为人进行过重的处罚可能就有失公允。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存在期待可能性呢?这并非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要考察行为时的客观环境。
比如,在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人们为了生存而采取的某些紧急行为,可能就不能以平常的标准来衡量其期待可能性。
其次,行为人的个人情况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者,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对他们的期待可能性也应当相应降低。
此外,社会的普遍观念和价值取向也会对期待可能性的判断产生影响。
如果某种行为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被广泛认为是情有可原的,那么在判断期待可能性时就需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刑法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实现刑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如果不考虑期待可能性,一味地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定罪量刑,可能会导致刑罚过重,违背了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期待可能性理论
![期待可能性理论](https://img.taocdn.com/s3/m/67d5c098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6b.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
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
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不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行为人即使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也无罪。
因此,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便成为主观阻却事由。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19世纪末(1896年)由倡导规范责任论的学者提出的研究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责性)的理论。
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具有科学的根据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法学根据:法律规范。
格尔德施米特认为,法律除要求人们遵守外部态度的“法律规范”外,更有命令人们必须决定采取遵守法律规范所必要的内心态度的“义务规范”。
违反义务规范便产生责任。
正是基于义务规范,才能期待人们去遵守外部态度的法律规范实施合法行为。
因此,义务规范是期待可能性的根据。
期待可能性理论之适用
![期待可能性理论之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4ad00ca9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84.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之适用在法律的广袤领域中,期待可能性理论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这一理论不仅为法律的适用注入了人性的关怀,更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法律的刚性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
那么,究竟什么是期待可能性理论?它又在何种情况下得以适用呢?期待可能性,简单来说,指的是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能够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而实施适法行为的可能性。
通俗地讲,就是在特定的情境下,要求一个人做出合法行为是否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如果在当时的极端情况下,一个普通人都难以做出合法的选择,那么就不应过分苛责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理论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根源。
在十九世纪末的德国,社会动荡,经济衰退,人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
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原本守法的公民为了生存不得不做出违法的行为。
如果仅仅依据法律的条文对这些人进行严厉的惩罚,显然有失公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期待可能性理论应运而生,为那些身处困境、无法选择合法行为的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救济。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并非毫无限制,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异常的客观情况。
这种情况通常是超出了普通人的预见能力和承受能力,如自然灾害、战争、严重的经济危机等。
例如,在地震后的混乱中,一个人为了给饥饿的家人寻找食物而盗窃了他人的财物,此时,由于地震这一异常的客观情况,使得行为人难以做出合法的选择。
其次,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意志状态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且主动追求违法结果的发生,那么就不能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
相反,如果行为人是在受到胁迫、恐惧或者错误认识的情况下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这种胁迫、恐惧或错误认识达到了足以影响其自由意志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
再次,期待可能性的程度也需要进行衡量。
并非只要存在一定的困难或压力就可以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这种困难或压力是否达到了使一个普通人无法做出合法选择的程度。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21f0fb79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e4.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Expectancy-Value Theory)是心理学中的一种理论,它主要用于解释个体在做出决策时,如何对不同结果进行期待和评估价值。
这一理论在国际上已经有着广泛的应用,但在中国的研究和实践中并不常见。
本文将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并分析其在中国的潜在应用价值。
期待可能性理论强调个体如何在做出决策时考虑不同结果的期待和价值。
根据该理论,个体在做出决策时会考虑到自己的期待结果以及这些结果的价值,然后加权考虑这两个因素来进行决策。
这一理论既包含了认知方面的期待,也包括了情感和价值观念的影响,因此能够全面地解释个体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
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期待可能性理论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和社会的关系,个体在做出决策时往往会考虑到社会和家庭的期待。
在家庭和社会关系中,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个体在决策中考虑到他人期待的情况。
中国人在决策时也会考虑到未来的可能性和价值,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这一特点也符合了中国人在决策中的考虑方式。
除了社会和文化背景外,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的实际应用中也具有较大的潜在价值。
该理论可以用于解释中国消费者在购买行为中的期待和价值评估。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期待和评估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以帮助市场营销人员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行为和需求,从而更好地制定营销策略。
期待可能性理论也可以用于解释中国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中国的企业管理中往往会面临员工激励和管理的问题,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员工的期待和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制定更有效的激励和管理策略。
期待可能性理论还可以用于解释中国教育领域的问题。
当前中国教育中存在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师教学效果不佳等问题,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学生对学习的期待和价值评估,教师对教学的期待和价值评估,从而帮助学校更好地进行教学管理和改进教学质量。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fb0192fa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1b.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是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于1968年提出的一种理论,用于解释人们对别人的期待和预期对其行为影响的现象。
该理论认为,当人们对别人有高期待时,会对其有更高的期望,进而影响到他们的表现和结果。
在适用于我国的探讨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教育领域的适用。
教育是培养人才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角色。
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当学生对教师有高期待时,教师往往会表现出更高的期望,以满足学生的期待。
在我国的教育领域,可以通过培养学生对教师的高期待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动力,从而提升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和效益。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就业领域的适用。
就业是人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入的重要途径,而招聘者在选择候选人时往往会受到候选人的期待和预期的影响。
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当招聘者对候选人有高期待时,往往会对其有更高的评价和机会。
在我国的就业领域,可以通过培养求职者对用人单位的高期待,提高求职者的自信和表现,从而增加他们被录用的可能性。
第四,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企业管理领域的适用。
企业是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主体,而员工对领导者和组织的期待和预期往往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当员工对领导者和组织有高期待时,领导者往往会对员工有更高的期望,以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
在我国的企业管理中,可以通过建立正向的员工期待和领导者期望,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中可以涵盖教育、就业、政治和企业管理领域。
通过培养人们对他人的高期待,可以促使他们表现出更好的能力和结果,提升整个社会的质量和效益。
这也需要各个领域的参与者和决策者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发挥其在我国的应用价值。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及限定性适用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及限定性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c5a08818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70.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及限定性适用一、概述期待可能性理论,源自德国刑法学者耶林于1897年提出的“期待可能性”概念,后经弗兰克、施密特、贝林格等学者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逐步成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该理论主张,在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考虑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外,还应考量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所处的具体情境以及能否期待其在该情境下作出合法选择。
换言之,即使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如果其面临的情境使得合法行为成为不可能或极为困难的选择,那么其行为可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被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为刑事责任的判定提供了一种更加人性化、情境化的视角,有助于避免因过于机械地适用法律而导致的冤假错案。
这一理论的适用也具有一定的限定性。
一方面,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具有主观性和模糊性,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滥用和误用。
另一方面,期待可能性理论并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而只能作为其中的一种补充和辅助。
在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同时,也需要对其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定,以确保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
1. 简述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
期待可能性理论,源于德国刑法学者耶赛克的犯罪构成理论,其核心在于判断行为人在特定情境下,是否有能力或可能性期待其作出合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
这一理论强调,在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不能仅仅看其行为本身是否违法,还需要考虑行为人在行为时所处的具体环境,以及他在此环境下是否有可能选择合法行为。
在法律体系中,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丰富了刑法的评价层次,使得法律评价更加全面和深入。
传统的刑法理论往往只关注行为本身的违法性,而期待可能性理论则引入了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使得法律评价更加人性化。
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助于实现刑法的公正和公平。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为人可能由于无法抗拒的外部压力或无法选择的困境而不得不作出违法行为。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讨及我国理论与实务界的引用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讨及我国理论与实务界的引用](https://img.taocdn.com/s3/m/c50fb30c16fc700abb68fc41.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讨及我国理论与实务界的引用[摘要]期待可能性理论是我国目前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文章主要通过介绍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起源及发展,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综合论述期待可能性理论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期待可能性;起源;发展;判断标准;借鉴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含义期待可能性是指在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能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这里的合法行为,通常也称为适法行为。
当然,更确切地说,也可以表述为期待行为人不实施一定的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换言之,期待适法行为的可能性也就是不期待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二、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起源及发展(一)起源期待可能性的理论, 通常认为源于德意志帝国法院1897 年3 月27 日对“癖马案”的判例。
后来规范的责任论兴起, 此一案例遂成为“期待不可能”而阻却责任的有力论据。
因而学者称此案例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起源。
(二)演进1901 年德国学者迈耶发表《有责行为与其种类》的论文,主张责任要素除心理的要素外, 还要有非难可能性的存在, 最早将责任列入规范要素, 首倡“规范责任论”。
1907 年弗兰克发表《责任概念的构成》的论文, 认为责任的本质在于非难可能性, 其根据不是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如何,而在于行为之际的“附随情况”;该情况属正常性责任重, 属异常性则责任轻。
所以,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 附随情况的正常性, 被认为是第三责任要素。
1922 年,B.F reuden thal 发表《责任与非难》一文, 主张因生活贫困,为求生存出于不得已的犯罪,应当没有责任,而将期待可能性适用的范围扩大;并主张责任的实质, 在于“行为人虽应采取其他态度且能采取其他态度, 但不为之, 竟违反此期待而敢然实施其违法行为”这一点, 亦即必须求之于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
(三)完成大体上完成“期待可能性”的理论的, 是Eberhard Schm idt。
他认为“责任是违法行为的非难可能性”, 而基于“实行违法行为的心理过程中的缺陷”。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268ea96c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1b.png)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首先,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原理是人们在做决策时将根据期望值和可能性对不同选项进行评估。
期望值是指人们对可能结果的预期价值,可能性是指发生该结果的概率。
当人们面临不同的选择时,会对每个选择计算其期望值,然后综合考虑可能性,选出期望值最高的选项。
其次,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实际应用中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在商业决策中,企业会根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消费者需求等因素评估不同战略的期望值和可能性,从而选择最有利的发展路径。
在个人投资中,投资者会根据行业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评估不同投资标的的期望值和可能性,以寻找回报最大化的投资组合。
此外,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应用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个体在面对风险时的心理反应。
根据该理论,人们对可能性的感知不仅取决于实际概率,还取决于对结果的主观期望。
例如,当一个人有50%的几率赢得100元和50%的几率输掉100元时,他可能会对这个赌博抱有不同的态度。
如果他期望着获胜并享受100元的收益,那么他可能愿意冒险;反之,如果他担心失去100元的风险,他可能会回避这个赌博。
然而,影响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因素是多样的。
首先,个体的风险偏好和乐观程度会影响其对可能性的感知。
乐观的人可能会高估好结果的概率,而悲观的人可能会高估坏结果的概率。
其次,时限和经验也会对个体的选择产生影响。
人们对短期结果通常更加重视,而对长期结果往往不那么在意。
此外,个体的经验越丰富,对可能性的估计就越准确。
综上所述,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一种用于解释人们在决策中考虑期望值和可能性的理论。
它在商业决策、个人投资以及心理学领域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个体的风险偏好、乐观程度、时限和经验都会影响其对可能性的感知。
在实际决策中,我们应当综合考虑这些影响因素,并根据期望值和可能性进行决策,以达到最优的选择结果综上所述,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一种重要的理论框架,用于解释个体在面对风险时的心理反应和决策行为。
该理论指出,人们对可能性的感知不仅取决于实际概率,还取决于对结果的主观期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期待可能性理论
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自德国法院1897年对“癖马案”所作的判决:行为人多年以来受雇驾驶双匹马车,其中一匹马具有以其尾绕住缰绳并用力压低马车的癖性。
行为人多次要求换一匹马,但是,雇主没有答应他的要求。
某日该马劣性发作,车夫采取了所有紧急措施,但马仍然撞伤他人。
法院判决行为人无罪,理由是很难期待被告人坚决违抗雇主的命令,不惜失去职业而履行避免其已预见的伤害行为的结果发生的义务。
这样,法院根据被告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否定了期待可能性的存在,从而否定了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上行为人的应受谴责性。
该判决发表之后,麦耶尔于1901年首先提及期待可能性问题;1907年弗兰克将“癖马案”判例在其论文“论责任概念的构成”中加以采纳,成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的开端
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直接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减免其罪责的判决还没有见过。
但是,法官在处理很多案件时,都考虑了日常生活上的“情理” 对司法结论的影响,尽量保持刑罚的谦抑性,在被告人的行为可以适度地被从宽处理时,“不强人所难”,使判决尽可能地获得公众的认同。
这就是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间接运用。
例如,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但因自然灾害而流落外地,为生活所迫与他人重婚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本人有配偶,具有事实性认识;明知重婚违法,具有违法性认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结婚,具有心理性意志。
但由于是为生活所迫而与他人重婚,缺乏期待可能性,因而没有责任。
对此,不能以重婚罪论处。
又如,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的历次司法解释都指出,亲属间相互盗窃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实在有追究必要的,也应与社会上的盗窃相区别。
这也考虑了期待可能性问题。
再如,亲属间对他人犯罪的包庇,也是欠缺期待可能性。
此外,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减轻处罚,也是考虑行为人期待可能性较低;大量、恶意购买假币而使用,犯罪人的责任重,量刑相对重;而误收假币后,为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使用,因为期待可能性较低,所以处罚相对较轻。
●比如70年代一个已婚妇女被拐骗到外地,没有钱、流浪街头,也没有办法
与家里人取得联系,后来和当地男人结婚了。
这种情况下法律无法期待她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做出一个合法的选择,故不追究她重婚罪。
●主要意思是说,不要求别人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大夏天的望天等着下雪就缺乏期待可能性
●比如说,一个人杀了人之后,把杀人凶器扔到河里,把血衣烧了,在对该犯
罪人定罪处罚的时候只能定他的杀人罪,而不能对他毁灭证据的行为进行处罚,因为犯罪人杀人之后,毁灭证据逃避侦查是他的正常反应,我们不能期待犯罪人犯罪之后保存好证据然后主动投案,尽管现实中也存在犯罪人犯罪后投案自首的情形,但那只是极少数的情况,法律不可能期待所有犯罪的人犯罪后都不毁灭证据或者逃跑,所以我国刑法分则没有规定对犯罪人犯罪后毁灭证据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却规定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也就是说,犯罪人以外的其他人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要受处罚,因为对犯罪人以外的人不去为犯罪人毁灭、伪造证据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至于那个“癖马案”,赶马人在事故发生以前就早已预见到可能因为马的怪癖而造成危害结果,而最后也终于造成了危害结果,法官之所以判决赶马人无罪,是因为赶马人之前已建议雇主换马,而雇主却没有同意,此时赶马人有两种选择:1、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冒着被解雇的危险换掉马匹;2、执行雇主的命令不换掉马匹以保证自己工作的稳定。
赶马人选择了第二种,这是一种“人之常情”,虽然最后危害结果发生了,但是法律不能期待赶马人以丢掉自己工作的代价去违抗雇主的命令,否则就是强人所难,所以不能对赶马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