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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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有所值评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一、总体概述 (1)
(一)项目概述 (1)
(二)评价依据 (4)
(三)评价目的 (5)
(四)评价范围 (5)
(五)评价原则 (5)
(六)评价主体 (5)
(七)主要评价结论 (6)
二、物有所值论证 (6)
(一)物有所值定性论证 (7)
(二)物有所值定量评价 (13)
三、结论 (19)
一、总体概述
(一)项目概述
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福溪功能区、庆符功能区、贾村工业园区三个功能区),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庆符镇、四烈乡。本项目通过建设园区的基础设施,可促进园区的开发与发展,促进园区加快产业链的构建与进一步延伸,进而远期可发挥集聚效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项目名称: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实施机构: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建设地点:高县月江镇、庆符镇、四烈乡。
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12.27亩。
建设内容:
1、征地拆迁:本项目共需新征地797.51亩,均为农用地,其中20亩用于庆符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建设,19.42亩用于贾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110.23亩用于庆符园区物流中心建设,37.16亩用于贾村工业园区进出口道路建设,51.85亩用于县政协至黄桷村道路建设,558.85亩用于贾村园区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农户95户,共计361人;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9400㎡。
2、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m3/d,配套建设相应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污水管网共计14380m。
3、本次新建道路5924m及道路管网管线31975m,并完善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4、建设福溪水厂日产水6000m³,供水管道6450m(DN200PE 管3250m,DN160PE管3200m)。
5、新建小微企业孵化园标准厂房40000m2。
6、新建物流中心总用地面积76129m2,总建筑面积116970m2,
包含农产品交易中心37000 m2,孵化中心楼及科技创业楼27000m2,仓储中心52970m2,绿地面积16494.95m2。
7、贾村园区新征土地558.85亩,对500亩土地进行平整。
8、新建贾村园区安臵房建筑面积285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000m2,商铺建筑面积2500m2,绿化面积8550m2,绿地率35%;新建贾村园区活动房600m2。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15亿元(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额未包括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包括征地拆迁费、工程建设费、设备及工具购臵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土地费用(详见附表 1)。
建设期:2年(24个月)。
资金来源:社会资本与高县国有资产公司共同出资18000.00万元(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43500.00万元。
股权情况:本项目SPV公司注册资金为18000.00万元,由社会资本和政府共同出资,社会资本占股99%,政府占股1%,社会资本出资17820.00万元,政府平台公司出资180万元。
本项目可研批复已经取得,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的相关批复正在办理中。
本项目是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工程项目,肩负着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任。作为政府的增量资产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投资规模较大,运营的专业技术、处理标准等要求高。经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并经过高县政府批准,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即
引入社会资本,通过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操作,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项目资产仍属政府所有。
高县人民政府授予社会资本设立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经营期满后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经营权范围:三个污水处理厂、园区道路、福溪水厂、小微企业孵化园、庆符园区物流中心运营和维护,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新增资产,减少政府投资,提高管理运营效率。
(二)评价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国家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
2、项目前期相关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等;
3、相关规划:《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个规划建议》、《宜宾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宜宾市工
业集中区布局规划》、《宜宾高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高县贾村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5—2030)》(三)评价目的
对拟建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展开物有所值论证,从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和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确保“物有所值”,为项目识别阶段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四)评价范围
物有所值评价范围,主要从直观上的性价比是否最高、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是否最优、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是否最高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五)评价原则
坚持全面调查与重点审核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经验借鉴和专业分析相结合,做到内容全面、方法科学、信息真实、重点突出、客观公正、措施可行、结论可信。
(六)评价主体
高县财政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高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编制小组,评价报告编制由工程管理、工程经济、技术经济、投资咨询等领域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各专家主要对项目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