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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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68981
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
技术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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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根据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情况,目前急须布置准备接替工作面,但在通风系统中,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相连接,目前还未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为了保证串联通风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要求严格执行。
一、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时,乏风串入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掘工作面的配风要求保证有足够的风量。掘进工作面用风后的回风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期和CO2浓度必须在0.5%以下,其它有害气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减少风门漏风。在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3、保持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回风有4m2以上的断面,保持畅通无阻。
4、测风人员要经常测定风量,如有变化,应查明原则,及时处理。
二、瓦斯管理
1、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瓦期检查,如有瓦斯增加,即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串入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含量不得超过0.5%,如有超限,要立即停止采煤工作面的一切作业,然后查明超限原因,进行处理。
3、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出口煤壁10m处安设瓦斯监测探头,随时掌握串入采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探头或监测主机如有超限报警,要立即通知采面停止作业,汇报矿领导并检查处理。
4、在采面下出口10m处还要设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每次检查结果都要写在牌板上,瓦斯浓度有变化时,要与当班采面作业人员讲清楚,作好防范。
5、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每班进行详细检查,认真维修,严禁出现失爆和漏电。
三、防尘管理
1、掘进时要坚持湿式打眼,减少粉尘飞扬。
2、采掘工作面上下巷要认真执行洗尘制度,至少每月洗尘一次,防止粉尘堆积。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中进行喷雾降尘,净化风流。
3、要坚持打眼前冲洗煤帮,放炮后要必须洒水降尘。
4、转载地点要设喷(洒)水装置,保持正常喷雾洒水。
5、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体防尘。
四、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齐全、完好,严禁一台开关控制多台电气设备使用。
2、使用风机时必须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及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不用综保。
3、严禁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溜子的安全设施、信号、护罩以及远控开关必须齐全可靠。
5、所有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否则应立即更换。
6、严禁维护工带电作业,与机电维护无关人员,不准随
便操作机电设备。
7、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吊挂时必须用电缆钩,严禁用铁丝。整个巷道铺设的电缆,不得经受水淋,严禁在任何电缆上吊挂物体。
8、严禁机电设备附近放油质物品和炸药、雷管。
9、凡是移动机电设备及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有专人看管或挂上“有人检修,不准送电”的牌子。
10、采煤运输巷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机电设备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并全部上架。
12、经常检查开关是否失爆,电缆是否破皮漏电。
13、电缆线破皮应立即更换进行处理;发热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4、开关跳闸时,由机电工查明原因,并恢复送电,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15、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灭失爆现象。
16、不经机电科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井下
设备不经检查不得运转。
五、放炮管理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持证上岗进行,放炮员必须配备口哨,雷管盒,炸药箱。
2、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拨管体,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4、不准无包带炸药,严禁携带雷管和乘坐矿车或用矿车运送雷管盒,班中不得乱丢炸药和雷管,班后多余的雷管炸药退回炸药库。
5、放炮员装配引药必须在无电器设备、无导电线路顶板稳定,支护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和炸药要分开堆放。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电雷管
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7、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线末端。
8、放炮前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设好警戒,并发出放炮信号,五秒钟后方可放炮。
9、放炮母线和动力电缆线必须分开吊挂,装药按爆破图表中规定的药量雷管型号进行,严禁无炮泥放炮。
10、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的积水、粉尘冲洗干净,装药要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送入眼底,不得冲撞;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如放炮未响,必须将炮线从起爆器上摘下来,并互相扭结好,取下钥匙,等15分钟后方可进迎头检查。
12、炮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封实。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在浅眼爆破时,可以小于0.6m,但炮泥必须封满。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