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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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保证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成效,根据《退耕还林条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及有关技术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

第三条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年度任务;
(二)国家和省级有关营造林及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库);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农民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统一组织有专门资质的机构,以乡镇(林场、农场)为单位、以村为林班、以相似地类为小班,编制造林任务落实到户的退耕还林作业设计。

第五条作业设计主要包括外业调查、内业设计和设计审批。

第二章外业调查
第六条小班区划
以造林地类别、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和立地条件为主要因子区划小班,尽量利用明显的地形、地物等自然界线和行政界作为小班界线,最小片状小班现地面积应在0.5亩以上,最小线状小班现地长度应在100m以上。

小班编号以村(林班)为单位,在图面上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从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

第七条按照附表2的内容,以村(林班)为单位,调查填写小班位置、面积、地类、权属、地形地貌、土壤侵蚀及沙化等基本情况。

小班面积为小班内各农户实测的水平面积总和,以亩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地类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土地经营权属分个人和流转填写;调查日期具体到年月日,调查者个人签名。

第三章内业设计
第八条小班面积求算
实测小班以实测水平面积为准,勾绘小班采用求积仪、方格纸或网点板量算面积,电子图以ArcGIS等软件生成面积。

小班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第九条营造林设计
应当参照《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按照附表2的内容,填写营造林作业设计表。

树(草)种设计应当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本着多林种、多树(草)种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林种、树(草)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设计适宜的林种和适生树(草)种,优先发展当地特色林果产业;
植被配置应当包括混交方式、混交比例、造林密度、株行距等。

推广混交林营造模式,提倡林草结合,林草配置可按“两行一带”式林草复合模式设计。

造林密度应当达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2006)、《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及其他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的退耕还林工程各林种及其树种最低初植密度。

整地应当根据气候、立地条件、造林树种特性、农时等情况,在尽量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确定适宜的整地时间、整地方式和整地规格。

第十条种苗组织及其他设计
按照营造林设计和年度任务,分别测算各树(草)种种苗需要量。

根据当地种苗余缺状况,提出种苗组织供应方案。

应当根据管护需求提出管理设计意见,同时根据季节、种苗、劳力、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对施工组织提出设计安排。

第十一条投资测算
主要包括国家补助投资、营造林投资和其他投资,按照当地近年来平均物价、用工等指标,以林班为单位进行测算。

国家补助投资按现行国家新一轮补助政策标准计算,新一轮补助政策为: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投资测算中,除国家规定补助部分由国家承担外,其余投资由地方配套、群众投资投劳等渠道解决。

第十二条作业设计图
营造林作业设计图以电子版为主,根据外业调绘和内业设计资料,以乡镇为单位、以1∶10000的地形图为底图进行绘制,比例尺最小不能小于1∶25000。

作业设计图主要包括图题、图例、图签、比例尺、指北针等图件,工程区位置示意图,各级政府驻地与相邻行政区名,乡镇、村、林班或村民小组、小班界,村名,林班号或村民组号或村民组名,道路,水系,附近居民点,独立地物,山脊、山峰等地貌,小班注记等。

新一轮退耕还林小班注记采用分子式标注,样式为:
其中,造林地类用英文字母表示,25度以上坡耕地用PG表示,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用ZG表示,严重沙化耕地用SG表示。

第四章设计审批
第十三条作业设计由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和作业(施工)设计图三部分构成。

作业设计说明书包括基本情况(概要说明作业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情况、农户的退耕意愿及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状况等)、设计依据、范围和布局、营造林施工设计、种苗组织及其他设计、投资预算等;作业设计表详见附表1-5;作业设计图以乡镇为单位绘制。

作业设计说明书统一使用A4纸张;正文宋体四号字,每页28
行左右,每行32字左右;页边距文字上下左2.5cm、右2.0cm、左装订线0.5cm,附表左右1.9cm、上下2.5cm、水平垂直均居中。

说明书各级标题:×章(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节(二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三级标题黑体四号、四级及以下标题标题为宋体四号。

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内封皮、设计资质证书、设计人员名单、上级单位批复意见、前言、目录、设计说明书正文、附表、附图。

作业设计封面统一使用以下样式:
第十四条作业设计及其相关文件是建档的主要资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分别建档,纳入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作业设计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实施,批复文件报送省退耕办备案。

没有作业设计或作业设计尚未被批准的不得施工。

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因故需要变更的,须由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原因说明,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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