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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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的通知》和州改局、州林业局、州农业局《关于转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调查统计基础数据,为保证2014年我县退耕还林建设任务,现将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设计相关情况通汇报如下: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政策

2014年12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厅长作相关工作安排,市朝天区人民政府作交流发言。会议肯定了前一轮退耕还林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原则: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紧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坚持突出重点、规模实施,坚持落实责任、依法管理的原则。

退耕对象: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补助标准:与前一轮退耕还林比较,新一轮补助政策有较大改变,不再限定退耕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5年共计1500元。,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中央每亩补助3年共计800元;分2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检查验收标准

县级人民政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分别在工程实施后第一、第三、第五年开展县级全面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政策兑现依据。省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分别在第二、第四年开展省级监测验收,其结果作为调控建设任务、兑现补助资金、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重要依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设计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权登记,将退耕还林还草统一纳入林地、草原资源管理。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和政策兑现

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政策兑现要严格遵循“先验收、再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工程种苗费兑现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方式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四、工作安排

根据省、州要求,在2015年3月底之前完成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任务并上报州主管部门,我局建议在2015年3月开展我县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7000亩的规划设计。建设面积安排在呷尔镇、三岩龙乡、上团乡、八窝龙乡、子耳乡、三垭乡、俄尔乡、小金乡、朵洛等9个因地质灾害严重和生态移民乡镇。

由县政府召集各乡镇和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并协调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规划设计。

我县退耕对象: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安排在符合以下条件地区。1、地质灾害较严重地区。2、生态移民搬迁地区。3、集中成片种植经济林地区。4、在前一轮退耕还林中的林间不能耕作的耕地。

工作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4日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新一轮退耕还林设计工作。

2、2015年3月5日组织相关规划设计人员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业务、政策学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准备外业设计所需器具及材料。

3、2015年3月6日至3月16日分组入乡,对核定规划的乡、村、组进行新一轮退耕

还林的政策进行宣传、讲解,现场定位、丈量退耕还林地面积。

4、2015年3月17日至3月20日进行内业统计,制表和图。

5、2015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完成内业设计,成果报州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6、2015年4月1日至4月15日进行林权登记和档案归档。

五、人员安排

1、项目负责人:马文才

2、设计负责人:毛元林、蒲智

3、设计人员: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设计要求严格,工程设计人员由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人民府组共同组成工作。设计人员分成两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成员:县国土局技术人员。第二组:组长:成员县国土局技术人员。

4、各乡镇形成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工作组,负责协调退耕还林过程中相关事项。

六、存再的问题

技术人员缺乏。近几年由于我局未进专业技术人员,造成各个方面技术人员短缺,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请求县委和县政府调配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工作经费不足。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涉及多个环节,虽然国家财政按每亩退耕地元的标准,省财政按每亩6元的标准划拨了工作经费,但依然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请求县政府解决短缺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新一轮退耕还林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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