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考务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系列手册考试管理工作手册
已经定义的考试类别,适应于每个学期,即,已定义过的考试类别,在编制每学期的考试安排时,不需要再对该类别再重新定义,只要对新增加的学生类别通过“增加考试类别”来增加即可。
如果每一个类别的时间安排单独编制,考试类别单独定义,几个类别的考试时间统一编排,几个考试类别需要组合定义,如图5-1所示。
图5-1 考试类别定义界面2.给全部统考课程赋试卷号试卷号是在考试环节中课程的身份证,课程考试管理主要是通过试卷号来完成的,所以,课程考试管理的首要工作就是给所有课程赋试卷号:给新开考的课程赋新试卷号,给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及不同课程使用同一份试卷赋相同的试卷号,给有两种考试方式的课程赋A、B试卷号。
特别要注意的是,很多课程在有的专业规则中是统考课程,在有的专业是省考课程,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很多省级电大会利用统考考试资源,只有中央电大在开考课程有这些相关数据,省级电大才能用,因此,在赋试卷号时,同一门课程,无论是省考,还是中央考,都赋试卷号。
此项工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过“考试课程总表维护”模块来完成,如图5-2所示。
图5-2 考试课程管理界面试卷号使用规则:5000以下(不含5000)为电大系统全国统一考试课程试卷号;5000以上(含5000)为省考课程试卷号,各省级电大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不同课程使用同一份试卷,须经教学管理部门确认。
3.确定全部统考科目名称及相关属性确定考试科目名称,也是试卷名称。
不同专业中设置的同一门课程,无论涉及到几个专业,如使用同一份试卷,为一个考试科目,科目名称采用课程名称。
不同名称的两门课程,共用一套试卷,或者借用试卷,按一个考试科目(一个试卷)安排考试,使用其中一门课程名称作为考试科目名称。
根据考核说明确定新开考科目的相关属性(包括考试方式、考试时间长度、是否有磁带、题签等),同时,对已开考科目的相关属性进行修改。
教务系统操作流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考课程相关属性的确定通过“考试科目维护”模块来完成。
电大教务管理制度汇编下载
电大教务管理制度汇编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电大教务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大所有教务管理人员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教务处、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专业教师等。
第三条电大教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严谨科学的原则,做到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工作程序规范有序。
第四条电大教务管理单位应当对教师进行教育培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推动教务工作创新发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起草,并经电大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施行,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六条电大教务处应当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并按照学校的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教学计划应当包括教学内容、教学安排、教学进度、教学资源等内容,应当经过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教师在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学进度或教学内容,应当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并经过批准。
第九条教务处应当每学期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存在问题的班级或教师进行指导、整改。
第十条教务处应当定期召开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会议,总结教学工作经验和教训,优化教学管理流程。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电大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入学、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环节,应当做到严谨管理,确保学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证明和个人身份信息,经过学校审核合格后可入学。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如需休学、转学或退学,应当填写相关手续并经过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四条学生毕业时,应当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和考核要求,并经过学校验收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及时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六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学生隐私权,严禁将学生个人信息透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四章考务管理第十七条电大考务工作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利益。
考务人员封闭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保障考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封闭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主考官、考官、监考员、巡考员、考务秘书、考场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封闭式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考试过程中考生和考务人员权利的平等,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二)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考试流程和规定执行,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考试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封闭式管理内容第四条考务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期间不得离开考点。
第五条封闭期间,考务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一)入住考点指定的宿舍,不得私自外出。
(二)手机等通讯工具由考点统一保管,封闭期间不得使用。
(三)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四)不得与考生接触,保持距离,防止泄露考试信息。
(五)不得泄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六)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考务工作会议。
(七)服从考点管理,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第六条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按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考场布置和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考试流程组织考生入场、考试、离场。
(三)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考生身份真实。
(四)保持考场秩序,制止考生作弊行为。
(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六)对考生进行保密教育,提高考生对考试保密的认识。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七条考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警告、通报批评;(二)暂停考务工作,取消考试资格;(三)解除劳动合同或予以辞退;(四)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需按照考点要求,对考场进行清理,并归还考点物品。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考点办公室负责解释。
浅谈电大开放教育考务管理
21 0 1年 第 4期
浅谈 电大开放教育考务管理
邹 燕
( 山东广播 电视 大 学 , 济 南 2 0 1 ) 山东 0 4 5
摘
要: 为提 高 电 大 开 放 教 育 考 务 管理 水 平 , 升 开 放 教 育 办 学质 量 , 合 开 放 教 育 考 务 管 理 的特 点 和 提 结
中 图分 类 号 : 7 88 G2. 文 献 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8 3 4 (0 1 0 一 o 2 — 0 10 - 3 0 2 1 )4 0 1 3
教 学 质 量 是 一 个 学 校 赖 以 生 存 的生 命 线 , 务 管 理 是 考 电大 教 学 质 量 保 障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检 查 和 评 定 教 是
试 点 以 来 , 针 对 成 人 学 生 的特 点 , 真 研 究 成 人 学 生 的 便 认
学 习需 要 , 教 学模 式 、 习 资 源 、 习方 法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在 学 学 大 胆 的创 新 , 硕 果 累 累 。相 应 地 , 放 教 育 考核 形 式 也 呈 并 开 现多元化 、 样化的特点。 多 首 先 . 大 开 放 教 育 针 对 学 生 的 实 际 需 要 , 置 了多 电 设 样 化 的考 试 套 餐 。 开放 教 育 专 科 学 生 需 要 参 加 课 程 考 试 、 社 会 实践 和毕 业 论 文 的撰 写 ; 科 学 生 除 了 要 参 加 以 上 考 本 核 , 要 参 加 全 国网 络 统 考 , 申请 学 位 的 学 生 , 需 参 加 还 想 还
央 电 大考 试 精 神 的基 础 上 , 合 自己 的实 际 情 况 , 造 性 结 创 地 细 化 了 各种 管 理 规 定 , 证 了考 试 过 程 的顺 利 进 行 。 保 其 次 ,加 大 开 放 教 育 考 试 的监 管 力 度 。实 行 监 考 、 巡 考 、 考 相 结 合 的 方式 , 证 考试 过 程 井 然 有 序 。各 考 点规 蹲 保 范 考 场 设 置 , 真聘 请 监 考 人 员 , 强 监 考 人 员 的 培 训 ; 认 加 各 省 级 电 大 统 一 调 度 , 级 电 大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 地 市 电 大 省 各 交叉巡 考 、 考 ; 时 , 蹲 同 中央 电大 下 派 检 查 组 , 一 步 加 强 进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一、考务工作职责(一)向考生年在班级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电大关于考试工作的安排。
(二)依据考试文件精神,做好考务工作安排。
(三)及时向电大分校汇报考试报情况;做好试卷预定工作。
(四)配合考试领导机构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防止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并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意见上意见上报分校。
(五)做好试卷的考前和考后保管以及考中的准确发放。
(六)考前,组织各类考务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及规定,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纪律教育。
(七)考后,进行告诫成绩分析,做好考试总结工作。
(八)负责做好考务档案的装订工作。
二、甘肃电大监考人员职责(一)监考教师必须参加考务会议,准确把握当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二)监考教师在领试卷中若发现所领试卷与当日当次试卷不符者,有责任拒领,禁止拆封。
(三)监考人员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领土完整完试卷,开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前五分钟当众拆、分发试卷。
对密封异常的试卷,监考人员有权拒领。
(四)考试开始后,检查督促考生将姓名、学号(学生证号或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位置。
对开考后十分钟仍拒不填写姓名、学员的考生记入考场记录。
(五)开考后,持《考场安排与登分表》(简你登分表)爱个检查核实考生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无证件进入考场,应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同时记入考场记录。
(六)核实参加考试人数,于载考半小时后将实考、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姓名、学中填入考场记录,同时在《登分表》中将缺考考生成绩栏填上“缺考”字样。
(七)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违犯考场规则时,应立即制止,并如实将考生的姓名、学号及违纪情节记入考场记录,同时在《登分表》中将违纪考生的成绩栏填入“违纪”字样。
(八)监考人员不得解释题意呀对试题作任何修改,对试卷印刷错误或模糊不清的地方,经请不确认后再向考生说明。
(九)遵守考试纪律,不与考生攀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醒、暗示考生,更不得默许或参与考违纪。
上海电视大学分校教学教务管理操作规程
上海电视大学分校(站)教学、教务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稿)2000年7月上海电视大学是一所“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发展中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
为确保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电大办学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上海电视大学分校(站)教学、教务管理操作规程,望各分校(站)遵照执行,以达到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之目的。
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教学质量,分校(站)要加强、规范教学、教务管理。
因此参照上海电大的有关制度,分校(站)要建立、健全下列规章制度:1、教学计划管理制度;2、教学大纲管理制度;3、教材管理制度(含音像教材管理制度);4、考试纪律和考务管理制度;5、学籍管理制度;6、教师管理制度(含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7、调课制度;8、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责职及管理制度;9、图书馆、视听阅览室、网上阅览室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二、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体现了国家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总体要求,是指导学校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和任务而规定的课程内容、教学要求、结构体系、知识范围等的基本纲要,是实施教学计划的基本保证,也是进行教学、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性文件。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管理要求:⑴分校(站)应有专人负责教学计划的管理和实施,协调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⑵分校(站)应根据专业要求、学生需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对上海电视大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程进行认定,一旦认定需认真执行,且不能随意变动。
⑶按时将专业教学计划下发到有关任课教师、班主任和该专业学生。
及时把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发送到相关的教师。
⑷分校(站)因特殊情况需更改计划,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应提前一学期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未经市电大批准,仍按原计划执行。
⑸按年级、专业、建立教学计划和相应课程教学大纲的文本档案和电子文档归档。
⑹分管校长、教务科长要经常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的情况。
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务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适用于所有参与考务工作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试管理中心是考试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同时也是考务人员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考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
第五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选拔、培训和管理考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承担考务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考务人员在进行考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作弊、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
第七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考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考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健全考务人员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选聘与培训第八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考务人员,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影响选聘程序,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向考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使其熟悉考务工作的规范和程序,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对考务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专业知识、职业操守等方面。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考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执行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考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服从上级的安排和指挥。
第十三条考务人员有权对违规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有权要求考生配合考务工作。
第十四条考务人员应当保守考试机密,不得泄露考题或者考生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第十五条考务人员对于发现的舞弊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依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要严格自律,不得包庇涉嫌舞弊的考生。
第四章管理第十六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考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考务人员的权限分配、考务流程、考务记录等。
第十七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给予考务人员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待遇,保障其正常工作的条件和环境。
考点考务业务管理制度
考点考务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考务业务管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保证考试工作的安全、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二、考务管理机构1、考务管理机构由考务主任领导,包括考务秘书、考务人员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考试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考务管理机构设立相关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组织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3、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绩效考核等,保证工作的高效和规范。
三、考务工作流程1、考务管理机构应提前制定考试计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人数等,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考务管理机构应及时向考生发布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提供考试准备的必要支持。
3、考务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包括校领导、教师、保卫部门等,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考试监督和考生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控和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考务安全管理1、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考场安全管理机制,包括考场布置、安全通道、安全设施等,保证考生的人身安全。
2、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考务监控系统,对考场、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保证考生的生命安全。
五、考务工作质量管理1、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考务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管理,优化考试工作流程。
2、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考生投诉处理机制,接受考生的合理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保证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考场设施、考试器材等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考试过程的正常进行。
六、考务管理信息化建设1、考务管理机构应建立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建设,包括考试计划、考生信息、考场安排等,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考务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保持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有关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若干意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要点(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电大考试的质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电校考【2010】24号)。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千意见,特制定本实施要点。
一、加强对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1.各级电大成立由学校一把手任主考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全面工作。
2..每次考试前,各级电大要召开考试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对考风考纪真抓实干的合力。
3.制定与当前考试管理形势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及规定。
4.各级电大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考试安全责任,凡出现考风考纪重大事故的,直接追究一把手责任,并通报所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二、建立考风考纪建设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考试安全责任1.中央:电大主考与省级电大主考每2年签订一次《考试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在此期间如学校一把手发生人事变动,需重新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
2.省级电大主考与地市电大及直属分校(学院、教学点)、地市电大与县级电大主考之间参照中央电大与省级电大的协议内容及要求,也要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职责。
3.各考点要与监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责任分解,责任到人。
三、不折不扣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断细化和完善考务工作流程1.各省级电大要制定考试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有检查、有评价,不断完善考务工作流程和相应的考风考纪管理制度,保证考试考务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各省级电大成立考点审查小组,定期考察、清理考点,完善考点“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考点考试工作档案”制度,记录考点申报与审批、考试组织与实施、考风考纪等情况,3.各考点成立保密工作小组,试卷出入保密室必须有记录和交接手续。
4.各考点对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资格要进行一认真审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电大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电大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不断提高我校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1.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负责人参加,并担任主考、副主考。
学校教务科为考试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
2.教务处,是学校设立的考试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考点的设置、考场安排,指导、管理全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考务工作。
期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有关精神、规定与安排,研究部署全省、市电大的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提出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负责向省、市电大考务科报批新考点,组织派遣巡考人员。
预订、接收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课程的试题。
做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
考试结束后派专人将试卷及时下发开放教育考试成绩。
收集、审核、保管学生成绩档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时向省、市电大传送平时成绩。
加强全市电大的考风考纪建设。
全面了解各考区考点考试情况,每次考试结束后,及时作出总结,汇总各考区违纪、舞弊考生人数,并作出相应处理。
总结考务工作经验,研究改革考试制度,不断探索适合我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实际的考试工作新路子,积极向省、市电大反映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
3.试点工作站须设置相应的考试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所属学生按省、市电大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并为考生办理有关手续。
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工作人员和学生传达省、市电大有关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的规定和安排,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考前培训。
按时预订本试点单位考生的试卷。
组织所属学生参加省、市电大安排的统一考试。
按规定为考生办理请假、借考、查卷等考务手续。
负责本试点单位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开放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南京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在线
宁电大[2002]68号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前言考试工作是广播电视大学整个教学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开放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确工作规范,强化考试管理,是确保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也是进行考风建设,促进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使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的组织与宣传1、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考务科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2、开放教学部各部门和各教学辅导中心在考前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有关考试文件,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考前的动员工作,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使其明确工作职责,了解考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考务工作,保证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
3、各教学辅导中心在考前应召开教学班班主任会议,布置考试事宜,督促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班主任应在考试前将该班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有关要求告诉每个学生。
二、考务科工作职责1、根据中央电大的有关规定,制定开放教育考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根据中央电大考试文件的要求,制定、下发本校的考试文件,并组织实施。
3、根据教务科提供的教学计划、学籍科提供的学生名册及其他在学人员的报名情况,及时准确地订购试卷。
4、按照经各专业责任教师审核的市校命题课程的清样卷,在校纪委的监督、协助下,印制试卷。
5、负责考点的设置工作。
根据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统一设置考点。
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对考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周到的服务,严格的监督。
6、负责试卷的验收、分发、回收的保管、保密工作。
做到所有试卷印制、收发必须登记造册,交接有严格的手续,保管有严格的规范。
确保试卷不遗失、不缺损、不泄密。
7、负责市校考点监考人员和校外考点巡考人员的组织与派遣工作。
选聘作风正派、业务熟悉、工作负责的人员担任监考和巡考工作,对其工作职责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其工作情况作出具体的评估。
考试考务管理制度
考试考务管理制度一、考试考务管理的基本要求1. 考试考务管理是指对考试过程中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考试考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权益,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 考试考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严谨、安全、高效。
考试考务管理的宗旨是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考试质量,维护考试秩序,促进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考试考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有效防范作弊行为,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促进考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考试考务管理的职责和权利1. 考试考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和管理考试工作,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考试考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考试考务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考试工作,协调各方合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 考试考务管理部门具有以下权利:(1)组织、实施考试计划,保障考试的质量和顺利进行;(2)对考生进行报名、准考证审核,确认考试资格;(3)组织、管理、监督考试场地、设备、人员和试卷等资源,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秩序;(4)建立、完善考试监督系统,加强考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5)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考试考务管理的制度建设1. 考试考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完善考试规章制度、建立考试管理流程、建设考试信息系统、开展考试人员培训等内容。
考试考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的考试考务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2. 考试规章制度是考试考务管理的基础,包括考生报名规定、考试时间安排、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安全管理、考试违规处理等内容。
考试规章制度应公开透明,便于考生、家长和公众了解,并严格执行,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3. 考试管理流程是考试考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考试计划的制定、考生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考试监督管理、成绩处理等环节。
电大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电大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一、考试时间安排为保证电大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决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 考试时间:考试将于每周末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共计两个时间段。
2. 考试科目: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将科目分为不同的考试时间段,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
3. 考试安排:每个时间段内将安排不同科目的考试,避免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需要参加多门考试,以免造成学生心理和身体上的压力。
二、考试场所准备为了确保考试场所的合理利用和考试秩序的维护,我们将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考场布置:根据学生人数和考试科目的安排,合理布置考场,确保考生之间的距离和视线畅通。
2. 考场设备:检查考场内的桌椅、黑板、投影仪等设备,确保一切设备正常运转,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3. 考场监控:安排专人负责考场监控,确保考试过程中不出现舞弊和作弊行为。
三、考试安全保障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学生的考试安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考试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对考场进行监督,确保考试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2. 考试安全:加强考场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3. 考试保密: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内容不被泄露,保证考试的公平性。
四、考试后勤保障为了保障考试后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做好以下准备:1. 考试场地清理: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理考场,保持考场整洁。
2. 考试材料整理:及时整理考试材料,确保考试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学生服务:为学生提供考试后的咨询和服务,解答他们可能有的疑问和困惑。
五、总结与改进考试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下次考试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和高效地进行。
以上就是电大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大规章制度
电大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电大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和学员。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四条电大全体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二、教学管理第五条电大教学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电大应建立健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评估等制度,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七条电大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严格执行教师选拔、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等制度。
第八条电大应加强课程建设,注重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提高课程质量。
第九条电大应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制度,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学生管理第十条电大学生管理工作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第十一条电大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学生考核、学生奖惩、学生资助、学生社团等制度,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二条电大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三条电大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制度,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四、教职工管理第十四条电大教职工管理工作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教职工全面发展,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电大应建立健全教职工人事、薪酬、培训、考核、激励等制度,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六条电大应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十七条电大应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财务管理第十八条电大财务管理应贯彻“节约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培训班考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班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班所有考试活动,包括入学考试、结业考试、考核等。
三、考务组织与管理1. 考务组织(1)成立考务领导小组,负责培训班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
(2)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2. 考务人员(1)考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考试政策、规则和程序。
(2)考务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由考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考试前,考务办公室负责发布考试通知,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注意事项等。
四、考试实施1. 考试纪律(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2. 考试监考(1)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监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3. 考试试卷(1)试卷由考务办公室负责印制、保管、分发。
(2)试卷在考试前不得泄露,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封存。
五、成绩评定与处理1. 成绩评定(1)考试成绩由考务办公室负责评定。
(2)考试成绩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成绩处理(1)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务办公室提出。
(2)考务办公室应及时对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考生处理结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考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考务人员职责1. 考务人员应熟悉考试政策、规则和程序,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 考务人员应保守考试秘密,不得泄露考试信息。
4. 考务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
考务服务管理制度
考务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考务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考务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考务服务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考务服务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考务服务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考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第四条考务服务管理应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考试安全规定,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第五条考务服务管理应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遵守考试保密规定,确保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的保密。
第六条考务服务管理应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考务服务规章制度,确保考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考务服务管理应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考务服务工作。
第八条考务服务管理应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
第二章考务服务管理机构第九条考务服务管理机构由主管部门设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考务服务工作。
第十条考务服务管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考务服务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细化考务服务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十二条考务服务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确保考务服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考务服务管理规范第十三条考务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考务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考试安全规定,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第十五条考务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考试保密规定,确保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的保密。
第十六条考务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和流程安排,确保考务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考务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考务服务规章制度,确保考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考务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考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考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考务服务管理措施第十九条考务服务管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十条考务服务管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试安全风险的防控。
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朝阳广播电视大学
2004年7月5日
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按省电大下发的考试文件执行。
2、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印制的本人准考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准考证有涂改或毁坏以到地无法辨认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请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考室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四、监考人员要接受有关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印制的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发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做好考试记录,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七、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八、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朝阳广播电视大学2004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认定及处理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电大考试的质量和声誉根据当前考试考务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对考生在考试期间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认定及处罚做如下规定
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1、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电大制定的《关于考务工作管理条例》,坚持原则,一丝不苟地按规定办事。考务人员必须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认真执行考试领导小组有关考试的安排意见,不能擅自改变和自做主张。
8、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9、有《考试工作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除学籍:
1、扰乱考点、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的;
3、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黄冈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考试管理规资料
黄冈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考试管理规定为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分校考务管理工作, 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结合开放教育特点及我校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组织管理机构: 黄冈电大教务处1.凡属我校在籍开放教育学员的各类考试, 均由黄冈电大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
2.每次考试, 各考点均设主考和副主考各一人, 同时成立”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 并根据各次考试的实际情况, 安排巡视员和监考员。
( 二) 各岗位职责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1) 检查和督促主考、副主考的工作情况;( 2) 检查和督促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和考生执行《监考人员职责》、《考场纪律》等有关制度, 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2.主考( 1) 全面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工作: 考试前召开考务会, 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检查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2) 组织试卷的保管、分发、回收和装订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3.巡视员( 1) 负责检查监考员执行考纪的情况。
( 2) 督促监考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 3) 负责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试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监考员的违纪失职、考生的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影响考试的偶发、突发事件等。
( 4) 负责填写《巡视记录表》。
( 5) 巡视人员不认真履职, 造成严重失误的, 要追究其责任。
4.监考员( 1) 领发试卷: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30 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 并在开考前15 分钟进入考场, 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 组织考生签名; 核对试卷标题与应考科目一致后, 按时当众拆封试卷, 向考生发放。
( 2)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标志进行监考。
( 3) 检查证件: 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后, 应提醒考生首先填写好自己的考号、姓名和分校名称, 并逐个检查考生证件( 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 考生与证件照片是否相符。
发现证件不符或无证件者, 应令其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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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莱芜学院考务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是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客观真实地检测教与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随着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考试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使考试管理工作制度化、规化、科学化,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电大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试卷管理(一)试卷的征订1、试卷征订应按照省电大规定的时间,准确上报试卷征订单。
2、征订试卷应遵循“够用、节约”的原则。
3、应确定认真、负责的专职考务工作人员,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补报,考生可参加下一次考试。
(二)试卷的运送试卷必须按绝密件式运送。
1、必须在省校规定的时间,派专人(两人以上)、专车,持介绍信到省校考务科办理领卷手续。
试卷在运送途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守护,做到人不离卷。
不得在途中随意停留,禁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
2、试卷确需邮寄的,必须以机要交通式邮寄。
(三)试卷的领取1、领取试卷应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错乱。
领卷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应领取试卷的科目和袋数,核对无误并经交接双签字后可将试卷从保密室领出。
2、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时,必须当面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
试卷必须于开考时在考场当众启封。
(四)试卷的保管1、设立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试卷保密室(或保密柜)。
保密室须加装防盗门窗,保卫措施密。
2、试卷保密室须保持干燥清洁,禁烟火,并注意检查电源、电器及消防设备情况。
3、试卷存放期间,必须有专人昼夜值守。
试卷保密室铁门及保险柜的钥匙要分别掌管,开启时须两人以上在场。
4、考试结束后,试卷当场装订密封,及时入库。
试卷入库或领用时,必须两人以上格履行交接手续。
5、试卷在考前属绝密级或机密级材料,只能由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在考场当众拆封。
试卷在启用前,任人都无权以任理由启封。
6 —律不准在考前复印试卷。
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复印试卷的,须于考前报经省电大批准后,于开考后指派两人(有上级电大巡考员一人)在本校或持有《秘密载体复制可证》的复印单位复印试卷,并做好保密工作。
未经省电大批准自行复印的试卷不予评阅。
7、如发生试卷丢失或试题泄密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省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8、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电大学习者,不得参加试卷的接送、保管等工作。
二、报考及考场编排1、期未考试考场由省校考务科根据各学校报考数据统一编排、下发,我校必须按照省校下发的考场编排数据组织安排期末考试。
2、期末考试考场编排以课程为单元采取随机式,分考点按每考场30名考生使用计算机进行编排,每考场考生座位号从01号至30号,不足30人为尾数考场。
考生一律按座位号入座考试。
3、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考试考场编排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注册视听生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教育、统招生及注册视听生选修课程考试考场编排使用中央电大下发的《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络版)》。
4、考试前40天将课程报考数据报送省校考务科,省校考务科据此统一编排全省电大期末考试的考场,并于考试前一个月将考场编排数据下发。
5、期末考试考场编排数据是学校组织考试、形成性考核和自开课成绩登录以及省校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的基本依据,一旦形成,任人不得自行更改。
凡在规定时间未进行课程报考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期末考试。
三、考点、考场设置1、考点设置须坚持既相对集中、有效管理,又便考生赴考的原则。
2、县级工作站设立考点需经学校考察、审批,然后向省校提出书面申请。
开放教育、注册视听生、统招生均可在经省校批准的考点组织考试。
补考、补学分考试一律在学校集中进行。
3、考点要具备良好的考试环境和条件,考场集中并与外界相对封闭。
考场的场地、桌椅、照明等基本条件要符合考试要求;考点要有符合条件的保密室(柜);计算机考试(网络考试)考场要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条件。
4、考点应有相应的考试管理制度,对于考风不正、考纪不、管理混乱的县级考点,经查实后,取消其考点资格。
未经批准擅自设点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5、各学校要与考点签订有关考风考纪责任状,以保证考点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6考点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一至二人,负责整个考点的考试工作。
每个考场设监考员二至三人。
每个考点设考场外流动巡考若干人。
正、副主考和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佩证上岗。
7、考点布置:(1)装点校门:考点要有醒目标志。
(2)校贴:考点贴标语。
在醒目位置贴“考场示意图”、“考生守则”、“监考员职责”、“考试日程表”、“考场规则”、“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3)警戒区(线):考试期间应有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考点必须设定警戒区(线),禁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线);(4)设备检查:所有服务于考试的工具,如广播、电视、计算机、语音设备、、电铃、电灯、车辆等,在考试前要逐一进行检查,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8、考场布置:(1)考场须有良好的环境,应安全、安静、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清洁。
(2)每个考场考生一般不超过3 0人,考生座位应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考桌反向摆设(翻盖课桌应加封条),间距8 0公分以上。
(3)考桌右上角粘贴座位号,考生对号入座。
(4)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以及课桌的废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地面须打扫干净。
9、考点要有专人负责司铃。
考试必须按统一时间进行,任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提前、推后、延长、缩短考试时间(按规定留考的除外)。
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者, 考试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设置考点办公室。
11、学校要在考试前一天对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格的全面检查,条件和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改正或另选考场,否则不准考试。
四、成绩登录(一)职责分工省电大负责全省电大统设课程和省开课程试卷的登分,采用按考场不拆封登分式;学校负责本学校及所属考点形成性考核成绩、自开课考试成绩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的登分。
(二)登分前准备阶段1、学校依据省校下发的期末考试数据和考场编排数据,录入形成性考核成绩及自开课考试成绩,并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册报省校教学处审核。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修改成绩盘,然后按期末考试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形成性考核和自开课考试成绩盘报省校考务科。
2•省校考务科将学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和自开课考试成绩数据接收到教务管理系统软件中的登分系统。
(三)统一登分阶段1•登分期间省电大成立期末登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登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登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确保登分工作顺利完成。
2•登分采取按考场不拆封的式,每本试卷登录两遍,登分人员不得拆封试卷。
3•登分准备(1)确定登分场所及用于登分的计算机,专人专机,并做好登分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2)做好登分人员的岗前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登分工作;(3)将学校上报的成绩数据接收到登分系统中;(4)进行试登分,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登分程序(1)登分工作人员到试卷保管组领取试卷,开启机器,进入登分系统;(2)按考场保密号进入每本试卷的登分界面,按考生座位号录入每位考生的成绩。
录入前,必须认真核对试卷上的科目名称和登分界面上显示的科目名称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立即送交登分领导小组处理;录入后,登分人员须在试卷封面相应位置上签全名;(3)每本试卷必须交叉登录两遍,未按要求登录的试卷必须重新登录,并对有关登分人员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确定试卷已全部登录完毕且无误后将试卷返还试卷库;(4)登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已登试卷进行抽查;(5)省校考务科统一处理作弊学生的考试成绩;(6)全部试卷成绩录入结束后,考务科进行期末考试成绩与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合成与统计。
(四)成绩校验及更正阶段1、省电大考务科以电子或提供网上下载等式向各学校发送期末考试成绩数据。
2、学校接收数据并向所属工作站(教学点)和学生公布期末考试成绩。
3、学校校验成绩,受理学生查分申请。
4、省电大考务科于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受理学校查分,更正登分中的差错。
5、查分结束后,考务科重新汇总、统计成绩数据,打印成绩册,由省校学籍管理部门和考务科分别存档,同时下发各学校,并向中央电大上报本次期末考试成绩数据。
6省校考务科备份此次考试全部数据存档。
五、考试成绩管理考试成绩是学校进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重要凭证,它直接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教务管理的工作质量,为切实做好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试成绩的构成:学生考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而成。
凡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期末考试成绩无效。
(二)学生考试成绩档案分为文字档案(成绩册)和电子档案(保存在广播电视大学网络版教务管理系统中)两种形式。
(三)省电大考务科负责全省电大考试成绩的认定、更正、发布,成绩数据的上报、下发及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四)省电大考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考试成绩数据的管理与维护,成绩管理员在“网络版教务管理软件”中使用单一的管理权限。
(五)考试成绩的认定:1、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考务科负责接收学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自开课考试等成绩数据,并导入省电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期末登分系统2、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后,考务科负责接收各登分小组录入的成绩数据。
3、考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成绩数据的合成、统计。
(六)考试成绩发布:期末登分结束后,考务科以电子或提供网上下载等形式将成绩(含形成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发送各学校,同时通过“电大在线”向学生提供网上成绩查询。
(七)学校下载成绩数据,并导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考试成绩通知工作站(教学点)和学生。
(八)考试成绩的复查与更正:1、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异,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所在学校提出查分申请。
2、学校须对学生的个人查分申请进行审核,统一填写《电大查分登记表》,于新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携带学生个人查分申请(包括查分课程的考场号、座位号)到省校考务科集中办理查分手续。
3、须查阅考生试卷时,只核对卷面累分是否有误,对涉及评卷标准掌握上的宽之差不予更动。
形成性考核成绩不予复查。
4、经复查成绩确需更动,由省校考务科负责在省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成绩的更正工作,同时向学校下发《电大查分通知单》。
各学校根据考务科下发的《电大查分通知单》通知考生,并完成考试成绩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更正工(九)考试成绩数据的上报: 查分工作结束后,确认本次考试成绩处理结束,经有关领导同意,考务科重新完成本次考试成绩数据的合成、统计,生成上报数据,在中央电大规定的时间,将期末考试成绩数据上报中央电大。
学生成绩上报后一律不予更动。
(十)数据上报结束后,考务科根据系统提供的功能,及时打印出各种统计报表,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