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教案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72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罪的并罚——第69条中的三个原
则 (吸收、限制加重、并科)
2、刑罚执行期间 “发现漏罪”的并罚——第70条,
简称:“先并后减”——与判决宣告前的并罚并无本质差别
例如:张三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7年后, 主动交代了过去还犯有一个入室抢劫罪,对于后罪,张三属于 自首,从轻判处13年。先并:10+13=23;总和刑未超过35年, 故,法官应在20-13年间选择执行刑,比如18年;后减:18- 7=还有11年等待着张三
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或 立功表现的,适当
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前提条件,其二是实 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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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 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 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 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 执行C罪的刑罚。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A、B、C、D四个罪,但法院 只判决A罪8年、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 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发现C罪和D罪,法院判 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 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当是18年,而不是12年
期徒刑的执行
三、刑罚执行的对象 是指生效判决所指向之人,也即被判处刑罚之人(也 称被判刑人、受刑人)
四、刑罚执行的内容 刑罚执行的基本内容,是将生效的刑事判决所决定 的内容付诸实施,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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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试题】 关于刑罚执行机关,以下说啊正确的是: A.死刑立即执行、没收财产、罚金的执行机关是人
民法院 B.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 C.管制和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D.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总论课件-教案(1)
以内,包括本数”,但是,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
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这里的“以下”就不能再理解为93条意义上的“包括 本数”了,而应当解释为“不包括本数”
6.历史解释—— 根据刑法的创制动因、制定背景、 发展源流等因素所作的解释。
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的 经验科学
犯罪学与刑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
刑法和犯罪学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两个各自独 立的学科领域
刑法和犯罪学都研究犯罪,但研究的侧重点不同, 二者关于犯罪的概念也完全不一样
4、刑法学与刑罚学
刑罚学是一门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各种措施,包括刑 罚制度、刑罚结构、刑罚效果的学问
由于刑罚学包含了刑法学和犯罪学领域的一些重要问 题,国外的学者们一般是将刑罚学与犯罪学放在一起 研究,而且,有些学者甚至将刑罚学放在犯罪学中研 究,将刑罚学作为犯罪学的一个章节来阐述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金融机构 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 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 于类推解释
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C
结语 综上,刑法解释的对象应当是成文法的刑法规范; 刑法解释的目的在于正确适用法律;刑法解释的方 法是多元的;刑法解释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
资产阶级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心理强制、 民主主义说 与 自由主义说
心理强制说,由德国刑事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冯·费 尔巴哈提出。
该理论从人和动物的本性出发,认为人不但能够 区分善恶利弊,而且在权衡善恶利弊后,有选择的本 能。
刑罚学与刑法学的联系不如它与犯罪学的联系那么紧 密
●以上刑法学与相关学科的联系,知道一下即可
教案格式安调珍(刑法总论)
教师姓名安调珍授课对象授课形式课堂讲授授课科目刑法学1 授课周次第 1 周课时章节名称刑法概述教学目的主要是通过教材学习,让同学们了解关于犯罪论的内容,了解刑事责任论的基本体系,掌握刑罚论的中心内容。
同时结合对我国《刑法》条文的学习,在掌握刑法学主要基础理论的前提下,能具备基本的应用能力,并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使我们能够认识到:法律是伸张正义和治国安邦的武器。
教学重点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体系的介绍2、重点掌握刑法的相关概念,如概念、性质、制定根据以及体系3、刑法的解释,主要掌握论理解释的两种类型教学难点1、刑法的性质,(通过与其他部门法的比较),明确其是一门工具法,其划分的标准是什么2、根据对刑法的解释的理解,会熟练判断是扩张解释还是限制解释。
教学方法实战教学法,在讲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节选历年司法考试中相关的题目,主要是选择题,来确保学生对该知识点的掌握教学内容第一章绪论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1)刑法学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学科。
(2)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原理、原则与共性制度,研究具体犯罪的罪责刑规范。
(3)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犯罪学:研究的是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科学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于犯罪如何侦查、起诉、审理、判决等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科学。
2、刑法学研究方法:(1)、分析的方法:阶级的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等等(2)、比较的方法:与外国刑法的比较(3)、历史的方法:纵向的学习(4)、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应该以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为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5)、综合研究方法3、刑法学的体系(1)理论体系:包括刑法学总论与刑法学分论刑法学总论:刑法的原则、原理与共性制度问题,主要包括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发展、刑法的目的等等刑法分论:概述以及各类罪的具体内容。
刑法总论教案范文
刑法总论教案范文一、教学目标:1.了解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内容;2.掌握刑法总论的理论体系和基本原则;3.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刑事责任原则和适用范围;4.能够运用刑法总论的理论和原则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重点:1.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内容;2.刑法总论的理论体系和基本原则;3.刑法总论的基本刑事责任原则和适用范围。
三、教学难点:1.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原则的理解和运用;2.刑法总论的基本刑事责任原则的理解和运用。
四、教学过程:1.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内容(20分钟)a.刑法总论的定义:刑法总论是刑法学的基础部分,是研究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概念和分类的学科。
b.刑法总论的内容:刑法总论包括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概念和分类等内容。
2.刑法总论的理论体系和基本原则(40分钟)a.刑法总论的理论体系:刑法总论是由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构成的体系。
b.刑法总论的基本原则:包括法益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无罪无刑原则、刑事责任原则、刑罚原则等。
3.刑法总论的基本刑事责任原则和适用范围(40分钟)a.刑事责任原则的分类:主体责任原则、客体责任原则、实质责任原则、违法即责任原则。
b.适用范围:刑事责任原则适用于刑事犯罪行为和主观方面的刑事责任。
4.运用刑法总论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40分钟)a.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运用刑法总论的理论和原则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b.学生讨论:让学生参与进来,共同分析和讨论案例,分享各自的观点和见解。
五、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讲解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内容和理论体系,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2.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运用刑法总论的理论和原则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讨论法:运用学生讨论的方式,共同分析和讨论案例,分享各自的观点和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六、教学评价:1.笔试评价:通过课后作业或考试形式的笔试,测试学生对刑法总论基本概念、内容、理论和原则的掌握情况。
2024年度-刑法总论教案(全部)
罪刑相适应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 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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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刑罚处罚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 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学习要求
学习者应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熟悉刑 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在学习过程中, 应注重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 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 ,还应注重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和素养,树立 正确的法律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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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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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裁量
法院在判决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 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 适度判处刑罚。同时,还要考虑犯罪人 的个人情况,如年龄、精神状况、前科 等。
VS
刑罚的执行
刑罚的执行是刑罚权的实现过程。在执行 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犯 罪人的人权和合法权益。同时,执行机关 还要对犯罪人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促 进其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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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种类与体系
刑罚的种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 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罚的体系
我国刑罚体系由轻到重,形成了一个 完整的阶梯。对于同一种犯罪,可以 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刑罚,实现 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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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裁量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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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各论的体系结构与内容
体系结构
刑法各论通常按照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顺序进行编排 ,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一、课程概述1. 课程名称:西南政法大学刑法总论2. 课程性质:专业核心课3. 学时安排:64学时4.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运用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刑法的基本概念与任务2. 犯罪论体系3. 违法与犯罪4. 犯罪主体5. 犯罪主观方面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
3. 讨论法:组织学生就刑法总论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
四、教学资源1. 教材:西南政法大学刑法总论教材。
2. 案例库:收集各类刑法案例,用于教学分析。
3. 学术资源:提供相关学术论文、著作,供学生拓展阅读。
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
2. 期中考试:测试学生对刑法总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 期末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刑法总论知识运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4. 课堂讨论:评价学生的参与度、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教案编写完毕,仅供参考。
如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请随时告知。
六、教学进程安排1. 第一周:刑法基本概念与任务2. 第二周:违法与犯罪3. 第三周:犯罪论体系4. 第四周:犯罪主体5. 第五周:犯罪主观方面6. 第六周:犯罪停止形态7. 第七周:犯罪排除事由8. 第八周:犯罪责任年龄9. 第九周:刑法的空间效力10. 第十周:刑法的时效七、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刑法的基本概念、犯罪论体系、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排除事由、犯罪责任年龄、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效。
2. 教学难点:犯罪论体系、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排除事由、犯罪责任年龄、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效。
八、教学活动设计1. 课堂讲授:讲解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
2.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
3. 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就刑法总论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
2024年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刑法学(总论)教案一、课程概述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是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学总论是对刑法基本原理和制度的研究,包括刑法的性质、任务、原则、效力、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内容。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教学目标1.理解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掌握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理解犯罪的实质和危害。
3.理解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明确刑事责任的确定和追究原则。
4.掌握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理解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5.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教学内容1.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刑法的性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
2.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分类:犯罪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共安全罪等。
3.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制裁。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刑罚、非刑罚处理方法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4.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评价和惩罚。
刑法学(总论)教案
教学参考书目
2000 年版。
3. 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4. 李立众编:《刑法一本通》,法律出版社,20Βιβλιοθήκη 1 年版。教学 后记7
教学 目的
教材 分析
第 6 章 犯罪客观方面
教学类型
理论教学
课时安排
6
教学方法
提前预习、口头讲解、课件演示、课堂讨论
明确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概念,掌握危害行为的两种基本形态和刑法因果
难点
定和刑法理论中,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四个一 般要件之一,是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
责任的主观基础。因此,犯罪的主观方面在犯罪构成中
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1. 概述
第 1 课时 教
学
2. 犯罪故意
内
容
与
第 2 课时 犯罪过失
进
程
第 3 课时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思考题
第 4 课时 认识错误 1. 论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的区别与联系。 2. 论犯罪目的在刑法学中的意义。
为的实施者,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才是犯罪主
难点
体,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是犯罪主体。犯罪主体 又是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凡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的基本实现形式是
承受刑罚,因而犯罪主体也是刑罚的对象。因此,研
究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都离不开对犯罪主体的研究。
教
1. 概述
学 进
本章主要阐述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刑事责任年龄等刑事责任能力诸影响因素,主体特殊
重点
身份的概念、分类与意义;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总论教案
刑法专题第一讲刑法概述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和功能一、刑法的概念(一) 定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二) 分类1、形式刑法和实质刑法2、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指的就是刑法典,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3、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二刑法的性质(一) 刑法的阶级性质1、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2、刑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3、刑法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二)刑法的法律性质1、刑法调整与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和其他部门法律不同2、强制性不同3、刑法是其他部门法律得以实施的后盾和保障三刑法的功能和任务(一)功能1、行为规制功能2、社会保护功能3、人权保障功能(二)任务1、预防犯罪2、保护人民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刑法典(一)1979年刑法我国第一部刑法典,共192条,规定了240多个罪名,与大量的法律解释并存而且多为扩张解释.(二)1997年刑法新刑法共452条,6万多字,共规定了413个罪名.(三)刑法修正案新刑法生效后,立法机关先后颁布了6个刑法修正案。
1、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3、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4、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5、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6、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单行刑法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1979年旧刑法实施之后、1997年新刑法实施之前,立法机关一共颁布过二十四个单行刑法。
新刑法实施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一个单行刑法,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三、附属刑法附属刑法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非刑事法律中所包含的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条款。
旧刑法典适用期间,立法机关共颁布了130余个附属刑法条文。
演示文稿: 刑法总论-教案1-2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6
概念:
是指一国的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于什么人有效。它
解决的是国家的刑事管辖权问题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针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属地管辖原则 §6
属地管辖原则(领土原则)——指凡发生在某个国家领 土内的一切犯罪活动,都由该国的法律管辖的原则。最 基本原则
§6(属地管辖权):
“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都适用本法(第1款)
刑法总论
刑事司法学院 徐久生 教学邮箱:beispiel @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新版第18页
国内犯 → 属地管辖原则
空间效力范围
属人管辖原则
适用
国外犯
保护管辖原则
范围
普遍管辖原则
时间效力范围 →生效、失效或是否有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适用范围的概念 ——是指刑法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即在 什么地方对什么人有效,在什么时间内有效
当如何处置?(不定选)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刑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答案:A
典型试题: 下列应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的有哪些选项?( 多选 )
A. 我国公民刘某在新疆故意杀人 B. 我国公民王某从黑龙江劫持人质到韩国,在韩国
被抓获 C. 美国公民史密斯在大连市诈骗被抓获 D. 某国公民A从境外劫持民用机,降落在我国某机场
解析:
三、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 §10
第10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 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 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 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消极承认原则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刑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2. 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体系。
3. 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刑法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刑法的概念与特征2. 刑法的基本原则3. 刑法体系4. 犯罪与刑罚5. 刑法的适用范围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刑法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刑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刑法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
四、教学准备:1. 教案、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源。
2. 计算机、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3. 相关刑法案例材料。
五、教学过程:第一课时:1. 导入:介绍刑法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2. 讲解:讲解刑法的特征和作用。
3. 案例分析:分析刑法案例,让学生理解刑法的规定。
第二课时:1. 讲解:介绍刑法的基本原则。
2. 讨论:分组讨论刑法原则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3. 总结:归纳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第三课时:1. 讲解:介绍刑法体系,包括刑法典的结构和内容。
2. 案例分析:分析刑法案例,让学生掌握刑法体系的应用。
3. 小组讨论:探讨刑法体系在解决刑法问题中的作用。
第四课时:1. 讲解:讲解犯罪与刑罚的概念和关系。
2. 案例分析:分析犯罪与刑罚的案例,让学生理解犯罪与刑罚的联系。
3. 小组讨论:讨论犯罪与刑罚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第五课时:1. 讲解:介绍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和时间范围。
2. 案例分析:分析刑法适用范围的案例,让学生掌握刑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3. 小组讨论:探讨刑法适用范围在解决刑法问题中的作用。
六、教学评估:1. 课堂问答:通过提问了解学生对刑法概念、特征和作用的理解程度。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刑法案例分析的能力和运用刑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评价:评价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包括合作与沟通能力。
七、教学拓展:1. 组织学生参观法院,了解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刑法的概念、特征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 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当原则。
3. 引导学生了解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理解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种类。
4. 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刑法的概念与特征2. 刑法的基本原则3. 犯罪与刑罚4. 犯罪构成要件5. 犯罪种类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种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刑法规定及应用。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刑法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
4. 提问法:引导学生思考,提高课堂互动性。
四、教学准备1. 教材:刑法总论教材。
2. 课件:制作精美的演示文稿,辅助讲解刑法知识点。
3. 案例资料: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用于分析与讨论。
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一个真实的犯罪案例,引发学生对刑法的兴趣,进而导入本节课的主题。
2. 讲解刑法的概念与特征:介绍刑法的定义、性质、任务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 阐述刑法的基本原则:详细讲解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当原则。
4. 分析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探讨犯罪与刑罚的联系,讲解犯罪构成要件及其意义。
5. 介绍犯罪种类:划分犯罪种类,讲解各种犯罪的特点和区别。
6.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7. 课堂互动:鼓励学生提问,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 总结与复习:对本节课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布置课后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9. 课后辅导:提供课后学习资源,解答学生的疑问,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六、教学评价1.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刑法知识的课后作业,检验学生对课堂内容的掌握程度。
2. 课堂表现: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提问回答等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
3. 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包括合作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刑法总论第二版课程设计
刑法总论第二版课程设计
课程目标
本门课程旨在通过深入探讨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实践应用,使学生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内容和方法,进而提高刑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能力。
课程安排
第一章刑法总论简介
本章主要介绍刑法总论的含义、任务、内容、性质和重要作用,为后续深入探讨刑法总论的具体内容打下基础。
第二章罪与刑的基本原则
本章主要阐述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不立原则、罪过与罚过相适应原则等基本原则,帮助学生理解罪与刑关系的基本规律。
第三章犯罪的概念、构成和种类
本章主要讲解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主客体等基本概念,同时介绍各类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危害程度。
第四章刑法责任与刑事责任
本章主要阐述刑法责任的基本概念、成立条件、种类、限制和免责原则,进而深入探讨刑事责任的成立要件和相关制度。
第五章刑法规定的适用与解释
本章主要介绍刑法规定的适用和解释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巧,使学生了解刑法规则的正确适用和准确理解。
第六章刑法的实施程序
本章主要讲解刑法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程序和阶段,包括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程序等。
作业要求
学生需要完成每章的课后习题,参与讨论,并撰写一份刑法总论的研究报告,涵盖刑法总论的相关热点问题和学术争议。
考核方式
本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表现、出勤率、作业评分和期末考试等,期末考试成绩占总分的50%。
授课教材
•《刑法总论(第二版)》
•《刑法学教程》
•《刑法概论》
•《刑法》
教学方法
本门课程采用讲授、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辩论等教学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全面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和实践应用。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
演示文稿刑法总论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刑法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理解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 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 让学生了解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4. 使学生掌握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二、教学内容:1. 刑法的定义、特征和功能2.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 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4. 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和刑法适用范围。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刑法的规定和适用。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刑法问题,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四、教学准备:1. 教案、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料。
2. 投影仪、电脑等教学设备。
3. 典型案例及其分析。
五、教学过程:1. 引入新课:简要介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引起学生对刑法的兴趣。
2. 讲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定义、特征和功能。
3. 讲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 讲解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5. 讲解刑法的适用范围: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6. 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典型案例,巩固所学内容。
8. 布置作业:让学生通过练习题目,巩固所学知识。
9. 课堂反馈:了解学生对刑法总论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为下一步教学做好准备。
六、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2. 使学生掌握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分类,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3. 让学生了解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承担方式,理解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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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第一编刑法绪论第一讲刑法概说【教学目的与要求】弄清刑法的基本概念、分类和性质,明确我国刑法制定的宗旨、依据和任务,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授课提纲】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它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刚才本人已经给大家作了全景式的介绍。
那么,从这一讲开始,我们就将进入实质性学习阶段。
我们学习的这门课程叫刑法学,因此首先就必须将刑法方面的基本问题弄清。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分类和性质一·刑法的含义(一)从语言学意义上对刑法进行的解释:1·刑之渊源;2·法之渊源。
3·刑法的基本字义: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伸张社会正义的法律武器。
(二)从基本内容上对刑法进行的解释:刑法者,规定犯罪与刑罚之法规也。
(三)从阶级本质和基本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对刑法进行的解释: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以及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法的分类(一)从涵盖范畴上划分:广义上的刑法与狭义上的刑法;(二)从适用范围上划分: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三)从立法体例上划分:单一刑法与附属刑法。
三·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才开始出现的特有社会现象;刑法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而非执法人员的个人意志。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属性:1·刑法规定的内容-独特性;2·刑法调整的范围-广泛性;3·刑法强制的程度-严厉性。
第二节刑法制定的宗旨、根据和任务一·刑法制定的宗旨(刑法第1条)(一)惩罚犯罪:通过惩罚犯罪达到对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保护(惩治害群之马,恢复社会安定)(二)保护人民:通过保护人民达到对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保护(施行安抚政策,保持社会稳定)二·刑法制定的根据(刑法第1条)(一)法律根据:宪法(母命不可违抗)(二) 实践根据:司法经验和基本国情三·刑法的功能和任务(刑法第2条)(一)刑法的功能:1·引导功能与评价功能;2·惩罚功能与保障功能;3·保护功能与促进功能。
《刑法学》教学课件(刑法总论)第一章
三、刑法典的编纂体例
1.编 2.章解释的含义
(一)国内学者 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二)国外理论 司法工作者或者学者赋予刑法规范特定含
1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和(早期)。 2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主流)。 3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是规定犯罪成立条件与刑罚适用标准 的法律规范体系
1. 刑法是一种法律规范; 2.规定犯罪成立条件与刑罚适用标准是刑法 特有的内容;
3. 刑法是具有特定目的、功能的规范体系。
2. 理论根据:刑法的保障功能 3. 解释方法:合目的论、补充法
四、刑法解释的种类
(一)刑法解释的效力分类
1. 法定解释
特定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对刑法规范 作出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解释。
1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特定程序制定
的法律解释。
2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
适用刑法中具体问题的解释。
4. 论理解释(逻辑解释):即运用形式逻辑 来探求刑法规范真实含义的刑法解释方法。
本章思考题
1 . 怎样理解“保护人民”这一刑法基本价值与 “惩罚犯罪”等刑法功能的关系?
思考提示:“保护人民”是刑法的根本目的, “惩罚犯罪”必须服务于这一根本目的为限度。 2 . 如何理解刑法应该严格解释?
思考提示:刑法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制裁方法 的严厉性决定了不论是放纵犯罪,还是滥用刑罚, 都会从根本上危及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刑法 的解释必须比其他法律解释更准确、更合理、更 不容许存在相对模糊的空间。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梅胜第一章刑法概述本章重点:刑法的概念、性质(尤其是法律性质)、任务、体系和解释。
本章的难点在于: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的外延;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刑法解释主体的不同导致解释效果的不同。
本章的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基本属性、创制及完善过程;全面掌握刑法的体系和各种解释方法。
本章的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而言,掌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政治和经济统治,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和刑事责任,以及对罪犯的惩罚,这是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狭之分,广义的刑法一一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一一是指刑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此外,刑法又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一一指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如刑法。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间、地点和事件的刑法,包括单独的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刑法的阶级性;二是刑法的合法性。
1、刑法的阶级性。
它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即是哪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
我国刑法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护广大公民利益,惩罚犯罪,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
2 .刑法的法律性质。
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它呈现出刑法的独特性。
首先,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第二,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后盾;第三,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重。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一、刑法的创设刑法的创制,就是刑法的制定过程。
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经历了漫长的创制过程。
表现为:1、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就先后制定了《反革命条例》和《惩治腐败条例》等单独的刑法,为制定刑法奠定了基础。
2、1950年一一1954年9月,法制委员会起草了两个草案: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
在立法上实现罪责刑相 适应原则,要求注重对 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 度的宏观预测和遏制手 段的总体设计,确定合 理的刑罚体系、刑罚制 度与法定刑。
在量刑方面实现罪责刑 相适应原则,要求将量 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 地位,强化量刑公正的 执法观念,实现刑与罪 的均衡协调。
在行刑方面实现罪责刑 相适应原则,要求注重 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 的消长变化情况,合理 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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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化事由与违法性阻却事由比较
2024/1/30
区别
正当化事由与违法性阻却事由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行为本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而后者是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但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不具有违法性。
联系
二者都是犯罪构成要件的例外情形,都是对犯罪行为的出罪化处理。同时,在某 些情况下,正当化事由和违法性阻却事由可能发生竞合,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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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正当化事由与违 法性阻却事由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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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化事由概述
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正当化事由是指行为在形式上符合某 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有 社会危害性,因而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
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正当化事由的成立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客观性、主观性和法益 均衡性三个条件。
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 诺、推定承诺、自救行为等。
历史研究方法
运用历史资料,研究刑法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 变过程,探寻其发展规律。
ABCD
2024/1/30
比较研究方法
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法系、不同历史时期的刑 法制度进行比较,揭示其异同和优劣。
实证研究方法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检验刑法理论的 正确性和可行性,为刑法实践提供指导。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中央开放专科)前言刑法学是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属于必修课,分两个学期开设。
全书可分为刑法学一般理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和刑罚论四部分。
刑法学一般理论包括:绪论、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论包括:第四章犯罪概念、第五章犯罪构成、第六章犯罪客体、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第八章犯罪主体、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第十章排除犯罪性的行为、第十一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二章共同犯罪、第十三章罪数。
犯罪论部分是全书的重点。
刑法学的核心问题及刑法学学科中的一切问题,都同犯罪问题有关。
刑事责任论:第十四章刑事责任。
刑罚论包括:第十五章刑罚概说、第十六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十七章刑罚裁量、第十八章刑罚裁量制度、第十九章刑罚执行制度、第二十章刑罚消灭制度。
学习方法:自学为主,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着重把握各章的重点内容,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必须结合上册·刑法总论的一般理论和下册·刑法各论的具体罪刑知识,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平时应多做练习,通过做大量的练习,才能把握这门课程的重点。
期末考试:由中央电大命题,考试涵盖面很广,各章都有可能出题。
根据2002年7月的试题,考试题型包括:填空题(占20%,每空1分,大约10道题)、不定项选择题(占20%,每题2分,10道题)、名词解释(占20%,每个4分,5个名词)、简答题(占24%,每题8分,3道题)、案例分析题(占16%,1道题)。
面授内容:提示重点,讲解难点,分析案例。
目的是帮助大家掌握重点,理解难点,通过考试。
(期末总复习会给大家编复习资料)绪论一、什么是刑法学(教材2页)二、什么是刑法(教材2页)刑事实体法(教材2页):也称实体刑法,是程序刑法的对称。
从实体上规定国家刑罚权的内容及其实施的法律,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也可以称为本来意义上的刑法。
广义刑法的所有内容均属实体刑法,它以刑法典为中心,包括单行刑事法规及附属刑法,都是对国家刑罚权的实体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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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第17条 ●必须记牢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款)。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2款)。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第3款)。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 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容教养(第4款)。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5款)
【案例分析】 被告人陈某某,男,14周岁差1天 。02年6月某日 晚11时,陈某某路过本村粮食仓库,看见值班室里 的两名女青年已经熟睡,心中起了邪念。。。。。。
刑法理论上通常将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14 2、绝对有刑事责任年龄 +16 3、相对有(无)刑事责任年龄;14 – 16
(二)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关系 刑事责任能力以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前提。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被推定。。。,但是,
(三)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刑法第18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共4款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 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 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 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1款)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 第2款)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 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 轻处罚 (第3款)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4款)
【案例分析】
被告人甲怀疑自己的妻子与自己的堂兄乙有不正 当的男女关系,自认为活得不如别人,被人戴了绿 帽子,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在两次自杀未遂的情况 下,突然改变主意,心想,还不如先将老婆和堂兄 乙杀掉,然后再自杀。于是,在一日的凌晨。。。。
【问题】路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4个备选答案
A. 盗窃罪 C. 绑架罪
B.抢劫罪 D.抢劫罪、绑架罪
【答案】 B 本题的难点在于: 有 3 个难点
1、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的人绑架他人后杀死人质,或者故意伤害人质致人质 重伤或者死亡的,依法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 致人重伤、死亡罪定罪处罚。
【典型试题】 自然人主体特殊要件 甲系某医院的外科医生,应邀在朋友的私人诊所兼 职期间,擅自为多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对甲的行 为应当如何定性?(不定选)
A.构成非法行医罪 C.构成医疗事故罪
B.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
第二节 自然人犯罪主体要件
一、刑事责任年龄 §17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 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 俗称 “犯罪年龄”
此时,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构成犯罪
2、教唆犯按照教唆的犯罪定罪处罚。即教唆他人犯抢 劫罪的,对教唆人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从本题的答案看,第17条相对责任年龄的范围,不 限于“实行行为”,还包括“教唆行为”、 “帮助行 为”
【案例分析】 赵某盗窃、抢劫、交通肇事案 赵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N次,共计盗得财物价值约1万 元。14岁生日那天,赵某请几个狐朋狗友到一家餐馆 吃饭。饭后回家途中,赵某看到 。。。。。。 【问题】对赵某的行为,如何根据刑法的规定处理?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依法应负刑 事责任的人
犯罪主体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 的主体本身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犯罪构成中作为要件研究的不是犯罪主体本身, 而是犯罪主体的要件!! 又分为:
自然人主体要件 (1、自然人主体一般要件 2、自然人主体特殊要件 )
法人主体要件(一般要件; 特殊要件)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和认定
1、计算 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实足年龄,是指 周岁。满多少周岁,是指过了多少岁生日的第二天。 过生日当天还不满周岁。
2、认定
如果行为人的年龄无法查清,怎么办?
司法解释第4条:确实无法查明的,推定其没有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 很大的进步
二、刑事责任能力 (一)概念—— 是指行为人辨认自己行为的社会 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包括:辨认能力 和 控制能力 两个方面,两者缺一不可
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有(不定选):
A.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C. 对甲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对甲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 C —— 完全属于第18条第3款规定的情况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18条第4款 ◆指生理性醉酒,或称普通醉酒,行为人可控制
【审理】山西省临汾地区中级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 为,被告人甲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判后,被告人 不服,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提出上诉。
【课堂练习】 甲因为琐事与乙发生争执。乙转身离去后,甲
则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棒追上乙,朝乙的脑袋上猛击 数下。乙倒地后,甲又朝其脑袋连击数下,致乙死 亡。之后,甲又到乙办公室乱砸一气。甲作案后跳 矿井自杀未遂。经鉴定,甲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故意、过失)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4 -18 ● 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5
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5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刑法第17条第2款
●请记住这八种犯罪九种情形!!
【典型试题】 路某(15周岁)先后唆使张某(15周岁)盗窃他
人财物折价1万余元; 唆使李某(19周岁)绑架他人 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周岁)抢劫他人 财物1500元。
第五章 犯罪主体
自然人主体
犯 罪 主 体 法人主体 要 件
刑事责任年龄 1一般要件 刑事责任能力
2 特殊要件 一般要件+特定的身份
1 依法建立和合法存在 2 实施了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3 以法人名义、为法人利益而实施 4 实施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
一、犯罪主体和犯罪主体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