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01606社保缴费标准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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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表单

2015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表单
表 户口性 质 险种名称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本地/ 工伤保险 外地城 镇户口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合计金额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本/外 工伤保险 地农村 户口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合计金额 养老保险 本市农 失业保险 村劳动 工伤保险 力(按 24号文 生育保险 参保) 医疗保险 合计金额 2317 17379 3476 17379 3476 2317 缴费基数 (下限) 2317 17379 3476 缴费基数 (上限) 企业缴费 比例 20% 1% 0.80% 0.80% 10% 32.60% 20% 1% 0.80% 0.80% 10% 32.60% 20% 1% 0.80% 0.80% 10% 32.60% 个人缴费 企业缴费金 个人缴费金 企业缴费金 个人缴费金 比例 额(下限) 额(下限) 额(上限) 额(上限) 8% 0.20% 不缴纳 不缴纳 2%+3 10.20%+3 8% 0 0 0 2%+3 10%+3 8% 0.20% 0 0 2%+3 10.2%+3 463.40 23.17 27.81 27.81 347.60 889.79 463.40 23.17 27.81 27.81 347.60 889.79 463.40 23.17 27.81 27.81 347.60 889.79 185.36 4.63 0.00 0.00 72.52 262.51 185.36 0.00 0.00 0.00 72.52 257.88 185.36 4.63 0.00 0.00 72.52 262.51 3475.80 173.79 139.03 139.03 1737.90 5665.55 3475.80 173.79 139.03 139.03 1737.90 5665.55 3475.80 173.79 139.03 139.03 1737.90 5665.55 1390.32 34.76 0.00 0.00 350.58 1775.66 1390.32 0.00 0.00 0.00 350.58 1740.90 1390.32 34.76 0.00 0.00 350.58 1775.66 本市上一年 职工月平均 工资为6463 元。月平均 工资300%为 19389元,以 60%作为缴 费基数为 3878元,以 40%作为缴 费基数的, 为2585元。 备注

2014.7—2015.6社保缴纳比例一览表

2014.7—2015.6社保缴纳比例一览表

按当年标准执行 按当年标准执行 200.00
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53元 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71.83元 工伤险、生育险减半征收,到2014年12月(原来0.6%调整为0.3%) 失业保险单位部分从2013.11.1下调为1%,到2015-10-31
2830 2830
阳地区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一览表 企业承担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1 一 二 项目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五险合计 大额医疗保险 残疾人保障金 工会经费 公积金 2500.00 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最低60%) 百分比 4715.00 4715.00 4715.00 4563.00 4563.00 2829.00 2829.00 2829.00 2737.80 20.0% 1.0% 0.35% 8.0% 0.3% 金额 566.00 28.30 9.90 365.04 13.69 982.93 48.00 828元/人*年,单位承担(一次性缴纳) 实际工资的2%,单位承担(按月缴纳) 2500*16%=400 8.0% 200.00 8.0% 295.55 48.00 年缴费额 2% 55.00 百分比 8% 0.5% 金额 226.40 14.15 缴费基数 在社平 60%— 300% 个人承担 备注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1档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53.721809669.605档44.7712537.24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180 48351.6060周 岁以下 1档 223.85 122686.2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

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最低(40%) 403.4 325.7238.3223.95791.39 一档(60%) 605.2993.19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1396.592016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表(仅供参考)2015年省平工资:60520.00元2015年市平工资:57480.00元(以2015年省平月工资40%2017元、2015年市平月工资60% 2874元保底为例)单位:元人员类别险种缴费基数(申报工资)缴费比例、总额其中:备注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一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 27.0% 544.59 19.0% 383.23 8.0% 161.36 2017元保底医疗保险2874 8.5% 244.29 6.5% 186.81 2.0% 57.48申报工资按2874元保底大病补充2874 1.0% 28.74 1.0% 28.74 0.0% 0生育保险28740.5% 14.37 0.5% 14.37 0.0% 0失业保险2874 1.0% 28.74 0.6% 17.24 0.4% 11.496工伤保险28740.224% 6.44 0.224% 6.44 0.0% 0小计38.224% 867.17 27.824% 636.83 10.4% 230.34二类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同上同上31.224% 725.98 20.824% 495.64 10.4% 230.34 同上三类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同上同上24.224% 524.8 15.824% 351.94 8.4% 172.86 同上备注:1、如企业申报二类、三类人员,须提供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成都10区6县4市内的户口均为一类。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篇一:《2015年最新社保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去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计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调新年伊始,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为何缴费费率偏高,缴费基数还在涨?涨了之后负担是不是更重?“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表}.社保缴费上涨已成全国趋势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表}.篇二:《2015年西安社保缴费基数明细表》{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表}.2015年社保缴费明细表缴费基数的取值范围应以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60%为下限。

2014年陕西省社会平均工资,2015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06元(低保),最高限为13030元。

2014年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为,2015年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2825元为缴费基数(低保),最高限为14124元。

注:如有变动,请参照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洛政办[2007]111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9.17【实施日期】2007.09.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07]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参保范围和对象第一条《办法》所称“本市行政区域内”是指全市范围内(包括8县1市6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本市)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

第二条《办法》所规定的参保对象是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第三条中小学阶段学生是指经教育、劳动、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在洛各类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以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其中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是指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第二章登记参保、缴费和基金筹集第四条《办法》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是指居民家庭中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整体参保。

第五条登记参保采取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入户调查、采集信息的办法进行。

在入户调查期间,居民应填写和提供下列资料:(1)《洛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2)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3)2.5厘米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学龄前儿童暂不提供);(4)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应提供经社区出具和办事处核定的证明材料;(5)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16年社会统筹缴纳

2016年社会统筹缴纳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参照郑州市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郑州市2014年社会年平均工资每月49279,社会保险缴费保底基数每月2463.95,社会保险缴费封顶基数每月12319.7。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8%,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其中单位1.5%、个人0.5%)。

河南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河南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河南2016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概念及作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基数,是指职工个人账户和用人单位账户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础。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额,对于调整社会保险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河南2016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河南省制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主要包括《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办法》、《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还需要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相应的缴费基数标准。

三、河南2016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具体标准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办法》规定,河南省2016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具体标准如下: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薪资水平,河南省2016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为每月 3074 元至 xxx 元不等。

具体标准如下: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xxx 元及以下的地区: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 3 倍,即 3074 元;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xxx 元至 xxx 元的地区: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至 10 倍,即 3074 元至 xxx 元;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 xxx 元的地区: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 10 倍,即 xxx 元。

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河南省2016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为每月 2300 元至 xxx 元不等。

具体标准如下: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xxx 元及以下的地区: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 2.25 倍,即 2300 元;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xxx 元至 xxx 元的地区: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 2.25 倍至 7.5 倍,即 2300 元至 xxx 元;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 xxx 元的地区: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 7.5 倍,即 xxx 元。

新 洛阳社保缴费基数2018.7-2019.6

新 洛阳社保缴费基数2018.7-2019.6

医疗大病
96元/年 原参保人员及新参保人员(无论何月参保)均按96元收取。
说明:
1、2017年度洛阳市平均工资57863元,月平均工资4821.92元,最低缴费保底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93.15元。 2、职工工资超过2893.15元,应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保险。个人缴纳基数除失业保险保底不封顶外,其余险种均 按照社平工资的三倍(14465.76)封顶;单位缴纳基数均按照职工实际工资保底不封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及费用(2018.7月-2019.6月)
当地最低 序号 1 2 3 4 5 6 7 8 保险种类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女工生育
上述五险每月合计
缴费比例 单位 0.19 0.07 0.007 0.004 0.005 0.276 0.103 个人202.53 20.26 11.58 14.47 798.54
额 合计(元/人、月) 个人缴纳 231.45 57.86 8.68 781.15 260.39 28.94 11.58 14.47 297.99 1096.53 备注
2893.15 2893.15 2893.15 2893.15 2893.15

2015五险参保缴费比例

2015五险参保缴费比例
个体工商户
个体养老保险
12%
8%
医疗保险
11%
2%
工伤保险
0.5%~2%
——
失业保险
1%
1%
生育保险
0.8%
——
1.2015年个体户缴费基数下限为2912元,上限为6047元。
2.医保大额救助:在职260元/年;退休360元/年
3.工伤险依据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定。
农籍职工三险户
农籍职工养老
20%
小知识:2015年参保缴费比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企业五险
企业养老保险
20%
8%
医疗保险
11%
2%
工伤保险
0.5%~2%
——
失业保险
1%
1%
生育保险
0.8%
——
1.2015年,缴费基数下限为2812元,上限为14058元。
2.医保大额救助:在职260元/年;退休360元/年。
3.工伤险依据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定。
8%
农籍职工医疗
8%
——
农籍职工工伤
0.5%~2%
——
1.2015年,缴费基数下限为2109元,上限为14058元。
2.医保大额救助:在职260元/年;退休360元/年。
3.工伤险依据工商营业执照Fra bibliotek营范围确定。

洛阳市社会保险比例及费用(2018年7月-2019年6月)(最新)

洛阳市社会保险比例及费用(2018年7月-2019年6月)(最新)

洛阳市社会保险比例及费用(2018年7月-2019年6月)
序号 保险种类 当地最低 缴费基数 单位 缴费比例 个人 0.08 0.02 单位缴纳 549.70 202.52 金额 个人缴纳 231.45 57.86 合计(元/人 、月) 781.15 260.38 备注
1 2 3 4 5 6 7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女工生育 上述五险每月合计 医疗大病
2893.15 2893.15 2893.15 2893.15 2893.15
0.19 0.07 0.007 0.01 0.005 0.282
0.003
20.25
8.68Leabharlann 28.9328.93
28.93
14.47
14.47
0.103
815.87
297.99
1113.86
96元/年
原参保人员及新参保人员(无论何月参保)均按96元收取。
说明: 1、2018年度洛阳市平均工资57863元,月平均工资4822元,最低缴费保底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93.15元。 2、职工工资超过2893.15元,应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保险。个人缴纳基数除失业保险保底不封顶外,其余险种均按照社平工 资的三倍(14466.00)封顶;单位缴纳基数均按照职工实际工资保底不封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015年洛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

2015年洛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

2015年洛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 自7月1日起,洛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将统一实行2015年度新的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7个缴费档次。

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这7个比例,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度不得更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4.9%或9%。

其中,按9%费率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就医、买药;按4.9%费率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但可正常享受住院报销等待遇。

洛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选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应统一基数档次且保持不变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用重新申报,需要变更的参保人员须在6月30日前到其代理机构申报下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

该负责人提醒,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这一缴费年度还有欠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在6月30日前到市社保局或指定银行补缴。

7月1日之后将不允许补缴,只能顺延缴费。

相关阅读: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 费率是否偏高 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至50%的比例。

为何缴费费率偏高,缴费基数还在涨?涨了之后职工负担是不是更重? 1问 是不是普遍上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

这意味着,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员工也得按照2812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

201507-201606社保缴费标准 (洛阳市)

201507-201606社保缴费标准 (洛阳市)

备注
1、2014年度洛阳市平均工资44485.00元;月平均工资3707.08元;月平均工资的60%基数为2224.25元(该基数为洛阳市最低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超过2224.25元的,应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保险,最高缴费基数限额为133455元 3、医疗大病保险:原参保人员每年7月一次性收取一年(当年7月至次年6月)费用96元,中断接续人员凡大病欠费的均按96元收取。
社会保险缴纳的比例及费用标准(2015.7月-2016.6月)
缴费比例 序号 保险种类 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 1 2 3 4 5 6 7 说明: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五险合计 医疗大病救助 96元/年 ######### ######### ######### ######### ######### 20% 7% 1.5% 1% 0.8% 30.3% 个人缴纳 8% 2% 0.5% - - 10.5%
应缴金额 合计(元/人/月) 单位缴纳 444.85 155.70 33.36 22.24 17.79 673.95 个人缴纳 177.94 44.49 11.12 - - 233.55 622.79 200.19 44.49 22.24 17.79 907.50 96/年
原参保人员及新参保人员未缴费的(无 论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参保)均按96元收取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医疗保健【发文字号】洛政办[2016]135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2.23【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6〕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23日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三)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第三条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及协助参保工作;残联部门负责残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洛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洛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洛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洛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是指洛阳地区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

这一标准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员工的社会福利和权益。

具体来说,洛阳的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每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和金额具体如下: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20%,职工缴纳8%,缴费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10%,职工缴纳2%,缴费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就业和生活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1.5%,职工缴纳0.5%。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0.5%,职工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0.8%,职工不缴纳。

六、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缴纳5%,缴费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

综上所述,洛阳的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企业员工的社会福利和权益,具体缴费比例和金额也得到相应规定。

企业要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的社会福利和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2016年河南省社保缴费新规定

2016年河南省社保缴费新规定

2016年河南省社保缴费新规定2016年河南省社保缴费新规定 5⽉12⽇,记者从省⼈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5⽉1⽇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从2016年5⽉1⽇起,河南省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单位缴费⽐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前的1.5%降为1.2%,个⼈缴费⽐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前的0.5%降为0.3%。

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

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社会保险待遇?对此,省⼈社厅有关负责⼈表⽰,个⼈待遇与个⼈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降低。

通知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伤保险平均费率和⽣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预算管理,各级⼈社部门要不断扩⼤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出结构,加⼤对社会保险的投⼊,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额⽀付。

2016河南社保缴费基数:未提及事业单位养⽼保险 记者了解到,经河南省政府同意,5⽉1⽇起,河南省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单位缴费⽐例由20%降为19%,降低了1个百分点。

在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

其中,单位缴费⽐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前的1.5%降为1.2%,个⼈缴费⽐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前的0.5%降为0.3%。

河南这次降低缴费范围提及的是企业,并未提及机关事业单位。

据记者了解,本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主要⽬的是,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

此次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据初步估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该省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
注意事项:
(1)缴费基数:每年6月至7月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参保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请按照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如实申报。

(2)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根据2014年度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2014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6463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养老、失业)=2014年月社会平均工资×40%=6463×40%=2585;
缴费基数下限(工伤、医疗、生育)=2014年月社会平均工资×60%=6463×60%=3878;
缴费基数上限=2014年月社会平均工资×300%=6463×300%=19389。

(3)失业保险:按照养24号文参保的北京市农业户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2015年 保险标准

2015年 保险标准

2015年企业保险基数标准
企业
养老缴费基数2311.95元
缴费比例:养老28% 647.35元
单位20% 462.39元
个人8% 184.96元
医疗缴费基数:4022.75
比例10%+0.8%(生育)434.46元
单位:8%+0.8% 354元
个人:2% 80.46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4022.75元(新增)
比例2%(80.46元)单位1.5% (60.35元)个人0.5% (20.11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2413.65元(恢复)
比例2%(48.27元)单位1.5% (36.20元)个人0.5% (12.07元)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2311.95元(60%)
比例0.5% 全部由单位负担11.56元
比例1% 缴费基数3853.25元单位负担38.54元
公积金缴费基数2609元(18%)(469.62元)
比例单元11% (286.99元)个人7% (182.63元)
企业开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企业介绍信一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次性开户费500元
服务费收费标准:
1-3人/100元/月4-6人/25元/人/月。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NEWS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关于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通知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2015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004元,月平均工资4417元。

按此确定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50元,上限为13251元。

(二)2016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15年度(1—12月份)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2650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上限13251元确定缴费基数。

(四)2015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1202元,月平均工资1767元。

按此确定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060元,上限5301元。

(五)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417元作为缴费基数;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或50%,即2650元或2209元申报缴费基数。

(六)2016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451元。

在职人员2016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合计244.81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222.55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2.26元;退休人员2016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合计200.3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178.04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2.26元。

(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1.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80元;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90元,其中低保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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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金额 合计(元/人/月) 单位缴纳 444.85 155.70 33.36 22.24 17.79 673.95 个人缴纳 177.94 44.49 11.12 - - 233.55 622.79 200.19 44.49 22.24 17.79 907.50 96/年
原参保人员及新参保人员未缴费的(无 论何月参保)均按96元收取
备注
1、2014年度洛阳市平均工资44485.00元;月平均工资3707.08元;月平均工资的60%基数为2224.25元(该基数为洛阳市最低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超过2224.25元的,应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保险,最高缴费基数限额为133455元 3、医疗大病保险:原参保人员每年7月一次性收取一年(当年7月至次年6月)费用96元,中断接续人员凡大病欠费的均按96元收取。
社会保险缴纳的比例及费用标准(2015.7月-2016.6月)
缴费比例 序号 保险种类 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 1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五险合计 医疗大病救助 96元/年 ######### ######### ######### ######### ######### 20% 7% 1.5% 1% 0.8% 30.3% 个人缴纳 8% 2% 0.5% -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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