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结算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预结算活动,加强公司的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投资的有效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初设概算的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材料单价及综合施工单价的确认、设计变更、工程收方、经济技术签证、工程结算的办理等相关方面。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二、分则

1、部门职责

1.1总工办

负责公司投资拟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及内容的审核;参与审核初设概算;负责设计交底;负责工程重大技术变更的审查和联络;负责对工程材料及设备品种和品牌等的审核和抽查。

负责公司拟建项目的投资估算;负责公司拟建项目初设概算的复审;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图预算;复审工程进度报表;参与隐蔽工程计量、经济签证核价;负责复审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的价格;负责供应商的资格复审;负责测定综合施工单价;参与测定特殊材料损耗率;参与处理工程索赔;负责工程结算的办理。

1.2 工程部:

参与公司投资拟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及内容的审核;参与审核初设概算;负责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工程技术变更;负责工程收方、技术签证和经济估价;负责审核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参与综合施工单价的测定,负责特殊材料损耗率的测定;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负责处理工程索赔;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参与工程结算的办理。

1.3 材设部

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的价格;负责制定采购材料、设备的计划及验收标准和办法;负责根据工程进度的调整和材料供应的变化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1.4行政人事部:

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验收及归档管理。

1.5财务部:

负责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的全过程审计;负责审核、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价款。

2、工程预算的前期管理

工程预算管理要坚持从源头抓起,坚持事前编制概预算,坚持在过程中控制,坚持程序及手续的严谨,防止和杜绝事后追认的情况。

2.1 初设概算的编制和审批

项目的初设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公司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项目初设图纸及概算后,由工程部对初步设计的技术可行性和项目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交总工办,总工办负责对其概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进行调整。

经总工办审核调整后形成的初设概算,经执行副总、总工程师及总经理批准后,分送工程部、总工办和财务部备案,作为该工程投资控制的基础依据。

2.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2.2.1设计交底

设计单位提交工程施工图三个工作日内,由总工办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部等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形成审查意见后交设计单位进行调整。

2.2.2施工图会审

经设计单位调整完成的施工图在重新提交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总工办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总工办根据审查意见或修改后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

2.2.3材料价格的审核

施工图会审时,工程部应明确工程所需材料的规格型号,形成工程材料设备清单。材设部根据材料设备清单,参照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完成价格的审核,总工办负责复审。

完成审核的材料价格进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并作为工程合同中约定材料计价方式或签定材料采购合同的依据。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价格审核按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2.2.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工程项目在组织合同招(议)标前,应形成完整的工程施工图,通过施工图会审并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由公司总工办负责实施,未通过施工图会审和无施工图预算的工程,不能组织合同招(议)标和组织施工。

初设概算投资额50万(不含)以上的土建工程,20万(不含)以上的独立设备安装和环境工程等(A类工程),必须提交由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并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图会审。通过会审的施工图由总工办编制施工图预算。投资额在上述限额以下的工程,因特殊情况无法形成工程施工图预算时,按以下程序进行管理:

2.2.4.1初设概算投资额在10万至50万(含)的土建工程,5万至20万(含)的独立设备安装和环境工程等(B类工程),由设计单位或工程部提出施工方案,由总工办审批后编制工程概算,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该工程投资控制及合同谈判/招(议)标的依据;

2.2.4.2投资额在10万以下的土建工程,5万以下的设备安装工程和环境工程等(C类工程),由工程部提出施工方案和工程概算后报执行副总批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概算作为该工程投资控制及合同谈判/招(议)标的依据,并报送总工办备案。

2.2.5施工图预算的审批

总工办编制完成的施工图预算,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审核并签署

意见后,报请公司总经理和副董事长批准。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该项工程招(议)标、签订合同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合同签订后,施工图预算/工程概算送公司财务部备案。

3、工程过程的预算管理

3.1合同外新增项目的审批

合同签订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造价)控制。确需在合同约定范围外新增工程内容时,由工程部提出施工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办根据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概(预)算。合同外新增项目概(预)算编制完成后,按以下程序管理:

3.1.1新增项目的计价方式在原合同中已有约定,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且未超过原合同总价30%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新增项目进入原工程合同同类价格执行;

3.1.2新增项目可实行综合施工单价的,且概(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时,由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报执行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工程部根据批准意见组织会同总工办和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综合施工单价,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作为与承包商商谈的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综合施工单价以会议纪要形式并经合同双方有权签字人员签字确认。该纪要由工程部送总工办、财务部备案,并作为该工程合同结算的依据。

3.1.3新增项目的计价方式在原合同中无约定,或新增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或新增项目预算超过原合同总价30%以上时,新增项目均应另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合同审批权限报批。

3.2工程计量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工程收方签证等工程计量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管理办法》中关于工程计量管理的规定进行。本制度补充规定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