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论孝道之行及其现代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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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论孝道之行及其现代意蕴
摘要:《孝经》是先秦儒家阐述孝道的重要著作。《孝经》认为,孝之始在事亲,孝之中在事君,孝之终在立身,孝之行惟守义。《孝经》对于孝道之行的阐释对现代社会人们如何行孝仍有其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告诉人们,爱敬亲长乃行孝之本,爱己之心乃行孝之始,逢过谏诤乃孝道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孝经》;孝行;爱敬;谏诤《孝经》被列为“十三经”之一,是先秦儒家阐述孝道的“专著”。《孝经注疏序》中记载:“夫《孝经》者,孔子之所述作也。”《孝经》有古文本和今文本,唐开元年间,“诏令群儒质定”,尔后“今文行而古文废”(《四库全书总目·孝经类》)。《孝经》注解版本颇多,其中有不少帝王将相为其注疏,现在的通行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邢昺疏。在我们中国,作为“至德要道”,孝是人们一切德行的根本。然而,在中外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多元并存、老龄化加速到来的当今社会,两千多年来的孝道文化却受到了一定的冲击。2009年4月9日,一位育有5个子女的80岁的老妇被发现饿死家中;2009年9月11日,18岁的齐某因父母争吵闹离婚而将其杀害并尸解;2011年8月19日,安徽桐城一名男子趁母亲熟睡,将年过七旬的老母亲烧死……此外,大中小学生自杀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种种事实表明,在如今的中国社会,一些社会成员的孝道观念已极其淡薄。所以,在现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重申孝道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行的内涵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夫孝,德之本也”。那么《孝经》中又是如何论述孝行的先后与本末的呢?
1.孝之始在事亲
《孝经·开宗明义章》指出:“夫孝,始于事亲”。《中庸》上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孟子·离娄上》也有记载:“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现代新儒学代表人物唐君毅先生在其《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一书中指出:“对父母之自然之孝,亦为我与一切生命相感通之开始点,或对一切人尽责任之开始点,一切仁心之流行之泉源与根本。”“爱莫大于爱亲”。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敬的人,他又怎能做出对他人、对集体和对国家有益的事情呢?因此,人要行孝,就应从事亲开始。如何事亲?《孝经》要求要做到“五孝”和“三不”。“五孝”即“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即倡导要养老、敬老、护老、送老和祭老。“三不”即不骄、不乱、不争。“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孝经·纪孝行章》)。事亲不单指养亲,更重要的是尊亲和敬亲,就是给父母以精神上的慰藉。曾子说过:“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可见尊亲、敬亲比养亲更重要。“孝的第一要义是子对亲之爱,子对亲之爱必须包含或体现为敬”[2]。缺乏敬意的孝,是苍白的、敷衍的“孝”。如果只养不敬,那么跟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在传统孝道中,“敬”是一种比“养”更高层次的孝行。养亲容易,但要做到事事尊亲则并非易事。仅仅免父母于劳役,烹制美味给父母,却不能侍之以“悦”色,就难以称得上是孝。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免受伤害,也是古之
君子孝亲的重要方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子女的身体受之于父母,既然全而生之,故也应全而还之。“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作为古代二十四孝子之一的曾子,就曾将身体视为父母的遗赠:“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2.孝之中在事君
许多人认为,孝行仅限于对双亲,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孝不仅关涉家庭伦理,也可扩延至社会层面,因为孝
可以移作忠。“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大学》)。身怀孝、悌、慈三德,乃修身而可教于家也,然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于此,故家齐而国必治[3]。这是由其作为“德之本也”的特征所决定的。《孝经》倡导要把孝敬父母之心升华或外射为效忠君主。“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君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孝经·广扬名章》)。把孝亲上升到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层面,是因为忠孝两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礼记·祭统》)。“忠孝二德,人格最要之件也,二者缺一,时曰非人……人非父母无自生,非国家无自存,孝于亲,忠于国,皆报恩之大义”[4]。那么如何尽忠呢?尽忠要求应尊重君主和上级,应言行举止合乎礼仪,做到“事上也敬”、“事君以忠”。
3.孝之终在立身
孝,最终的追求是立身。立身,不仅指自身的道德修养,其实其中还蕴涵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所以说,孝道最初产生于家庭内部,发展到后来,孝的内涵和外延便逐渐延伸,便不单局限于孝敬父母,而是要将孝敬父母与忠于国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联系在一起。这是对孝道彻上彻下、彻首彻尾的发挥。孝从事亲的家庭伦理出发,在家庭里,它要求子女要孝敬长辈,要做到使长辈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继而扩展到国家和社会,则要求人们要遵纪守法,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然后,再通过行孝来立身行道,使自己在事业上能有所成就。立身行道的目标存在于人的内心,它能促进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这即所谓“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孝经·广扬名章》)。一个人,他要立身行道,要达到立德、立功和立言的目标,就要在家庭中尽孝,在工作中敬业,对国家尽忠,要通过修身养性、自强自立、奋进拼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扬名于天下以光显父母,这是孝之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