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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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中心工程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国金中心项目监理部

。。国际金融中心工程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编制:

审核:

审批: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国金中心项目监理部

目录

第一章本工程概况 (4)

第二章本细则编制依据 (5)

第三章本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 (5)

第四章本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流程 (5)

第五章本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5)

第六章按分项工程编制的具体质量通病防治 (6)

1.地下室防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6)

2.基础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8)

3.砌体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10)

4.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12)

5.模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21)

6.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25)

7.屋面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29)

8.一般抹灰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0)

9.门窗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1)

10.楼地面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4)

11.钢结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5)

12.幕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7)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第一章本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融中心工程

1.1.2项目建设单位:

1.1.3设计单位:

1.1.4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二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5项目监理单位:

1.1.6建设地址:

1.1.7建筑规模:

(1)、本工程建筑面积共 1002887 ㎡,其中地下 368277 ㎡,地上 634610 ㎡,建筑基地面积 48336 ㎡,地下计容建筑面积 90390 ㎡;

(2)、建筑层数:地下 7 层(包括 2 层夹层),地上 7 层裙楼,95 层 T1 塔楼及 65 层 T2 塔楼;

(3)、建筑高度:塔楼 T1 屋面装饰体最高点 452m,主屋面高约 452m;塔楼T2 屋面装饰体最高点 315m,主屋面高约 308m;

(4)、建筑结构形式:T1 塔楼为核心筒+框架+伸臂桁架+环带桁架结构体系;T2 塔楼为核心筒+框架+环带桁架结构体系;

(5)、本工程的设计基准期为 50 年,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T1、T2 塔楼主要构件耐久性设计使用年限为 100 年;

(6)、本工程塔楼裙房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按规范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05g;而 T1、T2 塔楼及裙房的抗震等级根据所处部位分为特一级、一级、二级及三级等四种级别;

(7)、塔楼耐火等级为一级,底部商业耐火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8)、本工程地上结构工程概况如下:

1)、本工程裙楼地上共 7 层,T1 塔楼 95 层、T2 塔楼 65 层。

2)、塔楼核心筒除爬模处采用大模板作为墙体模板体系外,其余墙体、楼梯、梁板等均采用铝合金模板体系。

第二章本细则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内容,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

2、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图及设计文件。

3、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4、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以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批文、规划红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6、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7、《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部分)

第三章本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

质量通病的特点是涉及的面大量广,施工过程中容易被忽视,工程完工后易出现、易发生,影响房屋安全、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

第四章本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流程

1、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2、编制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

4、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6、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尽量一次性进场,对于大宗材料,不能一次性进场的,可以分批分次进场。每次每批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均应向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提《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产品技术所书,对于要求在长沙市备案的产品,还要有长沙市备案证明。经审查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后方可进场。对混凝土供应单位、原材料、半成品外加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资质、人员、质保体系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并认可。

7、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在现场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见证下按要取样,取样后,由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共同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并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9、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以及工程的实体检测工作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存档备查。

10、加强监理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复核,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与质量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程序进行处理与报告。

11、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查同意后予以签认。

12、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后,向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分包资质报审表》包括附件。附件内容:(1)、分包工程的名称(部位),工程数量。(2)、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分包单位的资质(名称),技术力量,所施工的业绩,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3)、分包协议书:单位的材料供应(是包工包料还是包清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等。

13、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了解,确认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分包单位是否有能力完成分包工程任务。若审查合格,同意分包单位进场施工,若审查不合格,要求总承包单位更换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人员。

14、对于现场项目监理工作的落实,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对所监理的项目加强质量通病实施办法的落实,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巡视、平行检验及关键工作、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工作,对进场的材料,防止施工单位对经验收合格的进场材料进行更换,以次充好,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若发现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不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的,现场项目监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者,报告总监后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5、在监理过程中,将监理的部位、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及结果应如实在监理日志中全过程记载。

16、对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并复查质量问题整改的情况。

17、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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