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样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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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件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确来料产品质量稳定,进料检验处检验人员有参照依据、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IQC进料检验过程的样件管理。
3、职责
3.1样件的确认由品保部与技术部共同确认。
3.2IQC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IPQC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供应商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2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参考性样件
①客户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外购件原物料。
4.2.2指导性样件
①外观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样件的有效期
样件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即每一件更换一次,如因损坏、退色等原因,应立即更换;更换时由品保部通知技术部重新签样,由技术部、采购部与客户的品质担当人员,重新针对产品的外观,包括颜色、花纹、宽度、厚度会同签认。
4.4样件的确认
4.4.1外观样件和极限样件的确认:技术部根据产品定义确定外观颜色和极限样件或由客户签样。
4.4.2其他指导样件的确认:依据产品图纸进行确认。
4.5样件的审批
4.5.1外观样件和极限样件由品保部负责建立和审批,并按文件管理的要求传递相关执行部门。
4.5.2其他指导性样件由质保部负责建立和审批。
4.6样件的管理
4.6.1建立样件文件档案
品保部人员或技术负责本项目人员应在样件上加贴含有样件编号、名称、确定日期以及有效期的样品标签;同时,还应建立《样件登记表》记录上述内容以及样件的保管者或使用者。
4.6.2样件的储存
样件的保管者应确保样件及其保存环境不受非自然因素的影响,且使样件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发生变化的程度降至最低。其中外观样件应遮光保存,未做表面处理的样件应做防护处理,其他所有样件应避免灰尘影响。
4.6.3样件的借用
样件严禁借用,如需使用应在样件室内进行,并要保持样件的完好。
4.6.4样件的处置
4.6.4.1样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失效,应立即按上述要求重新建立样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