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与文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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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与文学翻译
(一)引言
说起林语堂,最能打动人的地方要数他的英文创作了。作为作家,他那“极其美妙、令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既羡慕又深感惭愧”的娴熟的英语,为他赢得了国际文坛的巨匠地位,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有的作品还被美国大学选为教材,有的被政府高层倚为了解中国之必读。的确,在国际文坛上,这位“幽默大师”凭他的写作实力占据了一席之地。一向以“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自居的林语堂主要以英文写作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是他的“两脚踏东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起林语堂,人们就会想起他用英文写的《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等诸多作品。多年来,他的英文作品不断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评价。而他的翻译理论和作品相对来说受到忽视。笔者认为,他的文学翻译作品也很重要,同样是他“两脚踏东西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文就林语堂的文学翻译理论及翻译作品进行分析,从另一方面对他的文学成就进行评估。
(二)林语堂文学翻译理论
林语堂祖籍福建龙溪,1895年出身于一基督教家庭。他从小聪明好学,曾就读于上海的圣约翰大学,继而又留学海外,英文功底深厚,对他以后从事英文写作和翻译打下了扎实的语言基础。他写了很多介绍中国文化和历史的书,加上在西方社会生活多年,对东西方文化的了解和对中英文的掌握都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完全有能力搞文学翻译,然而他却把自己的一生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写作中去。这是因为,翻译只是对别人作品的再创造,不能脱离原著,而写作是自己的原创造,作者可以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观点,抒发自己的感慨。林语堂那放荡不羁的性格也决定了他不愿在别人的字里行间游走。从林语堂的很多文学作品中都有可以感受到他的人生观。
尽管如此,同许多当时受过西方文化熏陶的文化巨子一样,林语堂还是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翻译领域,有若干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作品问世。关于翻译理论的文章有《论翻译》、《论译诗》等。其中《论翻译》对翻译理论阐述得更系统、更具体。在这篇文章中,他开门见山地提出翻译是一门艺术这一观点。他认为,要成为一个好的翻译者,首先应对原文有深刻的理解,其次是译者的母语也要有相当的水平,再次是要有翻译实践。他本人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比如,林语堂从小学到大学上的都是教会学校,英文功底自不必说,可以说到了行云流水的地步。但在接受西方教育的同时,他的中文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荒废,对中国文化、文学作品了解得也不多。为了弥补自己的中国文化这一空白,大学毕业后,他开始了漫长的中文补课过程,大量阅读文学历史书籍,贪婪地吮吸着国文的精髓。这为他日后的写作和文学翻译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论翻译》中,林语堂还阐述了翻译的标准问题。他认为翻译有三个标准:忠实、通顺、美。初一看,这三个标准和严复的“信达雅”有些相似,但林语堂的标准有着自己的含义。“忠实”指的是对原著及原著作者负责,“通顺”指的是对译文读者负责,“美”指的是对艺术的责任。但他反对呆板的、字面上的忠实。“忠实并非字字对译”,“忠实须求传神”。他认为绝对的忠实是不可能的。他认为翻译者能达到七八成或八九成的忠实就已是极端了。在《论翻译》中他说过这样一段话:“凡文字有声音之美,有意义之美,有传神之美,有文气文体形式之美,译者或顾其义而忘其神,
或得其神而忘其体,决不能把文义文神文气文体及声音之美完全同时译出。”所以他认为艺术文都是不可译的。
在《论译诗》中,他认为诗的形式和内容同等重要,不能为了内容的准确而失去原文的风貌。所以他主张“传神”这一翻译标准。其实“形”与“神”的统一是诗歌翻译的真谛,“形神兼备”原则也历来是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传神”的标准也由来已久,并非是林语堂的首创,在他之前和之后都有人指出,如朱在豪、傅雷、徐志摩等。而林语堂倡导的“传神”这一翻译标准,与他的性格、文学主张不无关系。他性格开朗、豪放不羁;文学方面,在提倡“幽默文学”之后又提出“性灵文学”,主张在文学方面依个人个性自由自在地表达,所以在翻译方面他有“传神”主张也就不足为怪了。林语堂认为:英文华译,要英文精通,而中文亦非常好,两样条件都有了,须有闲情逸致,才可译诗。林语堂所说的“闲情逸致”,实际上指的是译者的潜在素质,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翻译是一种再创造,既然是译诗,译者就必须有诗人的某些素质,才可能把一种文字的诗译成另一种可被人接受的诗歌体裁。但在诗歌的可译性上,林语堂未免有些极端。他说:“诗乃最不可译的东西。无论古今中外,最好的诗(尤其是抒情诗)都是不可译的。”可见,在涉及可译性的问题上,林语堂既否定了艺术文的可译性,也否定了诗的可译性。对诗的可译性问题,当时的翻译家们可谓是各抒已见。如朱光潜在谈论诗的翻译时,就直截了当地说:“说诗可翻译的人大概不懂得诗。”茅盾也认为诗是不可译的:“诗经过翻译,即使和原文极吻合,也只能算是对原诗的译述,不能视为即是原诗。”而郭沫若本人就译了很多诗,他在译诗的问题上发表的一些见解表明他认为诗是可译的。成仿吾也坚持这一观点,他说:“译诗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见,在这方面,有赞同林语堂的观点的,也有持相反的意见的。但从文学翻译发展史来看,林语堂的艺术文不可译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尽管不同语言间存在差别,但语言间的共性也是普遍存在的。这种共性是翻译可能性的基础。从中外翻译界长期的翻译实践中也可以看到,绝大多数文学作品是可以翻译的,也基本上能做到忠实确切,只不过可译性存在一定的限度而已。(三)林语堂文学翻译作品评价
尽管林语堂的大半生都用在文学创作中,尽管他否认艺术文的可译性,但他还是不可避免地涉足到翻译领域,而且是很早的事情。二、三十年代,他翻译介绍斯平加恩这一西方文学批评派,还翻译介绍不少德国作家、诗人海涅的诗歌,有时也自己翻译自己的文章,如《伦敦的乞丐》、《中国文化的精神》、《论西装和中装》、《一场没有听众的演讲》、《谈言论自由》等都有中英文两种文字发表。1935年,林语堂英译的《浮生六记》出版发行,随后他又把《老残游记》译成英文并出版。这两部清代名著的翻译出版,是林语堂在翻译领域的重要成就。中译英的另一重要代表作是《道德经》,英译中的主要代表作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萧伯纳的剧本《茶花女》。本文就《道德经》和《浮生六记》的部分译文为根据,对林氏的翻译作品进行评析。
《道德经》是一部哲学著作,用文言文写成,加上哲学术语本身就很抽象高深,所以读懂这本书本身就有很大的困难,需要很高的古文造诣和渊博的哲学休养。众所周知,在翻译过程中,理解与表达最能全方位地反映译者的功底和水平。作为译者,他对原著的理解必须是深刻的、全面的,尤其是涉及专业知识的原著更是如此。在《道德经》一书中,有关哲学的术语比比皆是,如“道”、“精”、“气”、“常”、“随”、“形”、“生”、“无”等。只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谈得上有通顺自然的翻译。而林语堂中文基础好,对道家哲学观点颇有研究,对原文的理解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