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中心失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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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中心失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一、失物招领制度:

1、登记要求:

(1)拾到失物的人员将失物交至当班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详细填写失物登记表,并立即播报广播寻找失主。

(2)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登记内容包括:拾获人、拾获地点、时间、接收人、物品名称,并对物品进行简单描述,例如颜色、数量、卡号等。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对失物贴好编号,以便查找。

2.认领要求:

(1)当客服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并确认失物完好保存在失物存放柜后,方告知失主需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客服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3、储存要求:

(1)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每天由当班组长对失物进行交接检查,核对清楚后签字确认。

(2)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3)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 (4)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

(5)每周五由主管对未进行认领的失物统一交至站前派出所,并在登记上注明

转交日期、失物数量等。

(6)具有贵重价值的物品(价值或面值超过五百元的物品、现金及有价证券)

应及时由班组长或主管人员上交至办公室并在失物认领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二、失物招领流程

好程度

3.失物编号、接收人姓名

2.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核对认领人身份

4.填写失物认领表

三、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在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

2、当拾物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

3、在确认失物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客服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但不苛刻。

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柜子不用时须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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