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报备及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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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报备及考核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结合劈开砖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近期、中期项目评定及考核制度。

二、原则

1.谁先报备谁负责,谁报备谁受益。

2.业务员应树立自力更生的思想,配合领导应坚持公开公正、重点突出、团队合作的原则。

三、报备管理办法

1.业务人员在了解到工程项目时,须及时报备,业务人员在

申请工程项目报备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好《项目报备卡》。

2. 业务人员按时认真填写好《项目报备卡》,交部门经理或

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才算报备正式成立。业务员所跟进的项

目未填《项

目报备卡》,该项目不算报备,如其它人同时跟进,公司可根据

情况调配。

3.项目报备一经批准,经地区公司负责人核实后予以公布生

效。

4.《项目报备卡》中的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必备条件)

1)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具体地理位置;

3)甲、乙方名称、办公地点及相关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接触情况且附其名片;

4)设计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5)建筑形式、建筑层数、建筑面积;

6)开工、竣工日期、项目进度;

7)对该项目的分析。

5.批准报备的项目,如项目负责人在一个月内未到工地现场或跟踪不力,经部门经理与主管领导研究后更换负责人;

6.如一项目初期公司有一个以上业务员进行接触,但均未获取详细资料,业务秘书(助理)通过日报表了解后,知会部门经理及主管

领导开会讨论,根据业务跟踪情况进行调配;

7.部门经理申请报备项目,由副总或总经理负责审定。

本制度从二00 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制度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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