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83916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2016.8.11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第5号令)、湘运管办发〔2013〕17号《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
达到全国围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第三条集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设备(3G、4G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卫星监控设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
分(子)公司负责车辆实时24小时动态监控本单位全部车辆,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卫星监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科技信息部负责卫星监控平台系统运行、设备管理、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安全部对GPS 中心通报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GPS中心每天、每月向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发布监控数据、报表。
第一种发布方式:集团公司门户公告信息栏;第二种发布方式: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
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查看、下载所有通报的数据、报表。
第七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采用租赁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租用监控系统平台、统一采购终端设备,由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集团公司提供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1、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信号稳定。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准确采集和传输车辆动态信息。
2、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维护设立专门的维护岗位,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外观、接口、天线等,确保设备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定期对监控系统的软件进行升级,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的完善性。
建立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
3、故障处理当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对于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的故障,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以保证车辆动态监控的连续性。
对故障设备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找出故障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故障的再次发生。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1、值班安排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2、值班职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
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人员。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包括监控时间、车辆信息、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3、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聊天等。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车辆动态监控的相关信息。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处理及分析制度1、数据采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的筛选和整理,去除无效数据。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公司所有车辆交由第三方监控公司进行24小时监控。
为落实监控责任,加强安全监督,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型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控公司对本公司营运车辆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
安全科负责监控平台的选用和运输车辆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管理,负责监控信息的接收、核实、统计、处理工作。
4、安全科职责1)确保所有营运车辆按规定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通过交通运输部JT/T796标准符合性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履行平台备案手续;2)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规定设置白天行驶时间和夜间行驶时间限值等具体要求;3)派专人负责与第三方监控公司进行对接,进行监控信息的接收、核实、统计、处理工作。
4)配合三方监控平台对驾驶员进行车载终端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学习,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设备的一般能力,正确处理监控指令。
5)负责录入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6)每天对监控日记进行汇总、分析,建立监控信息台账,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根据三方监控平台出具的分析报告,对上月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处理,并对30天以上不在线车辆进行核实,属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行为按照公司制度处理。
5、驾驶员管理要求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正确掌握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执终端设备收到的安全指令信息,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确保行车安全。
3)做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检查、保管和维护工作。
未经安全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屏蔽终端监控系统,不得故意毁坏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否则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指挥部是车辆管理和监控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车辆配备和规范管理第四条公司为保障正常运行需求,按照业务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车辆,并依据车辆使用情况调整车辆数量。
第五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号牌等。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必须及时整改或淘汰,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和路况,合理规划线路,减少不必要的行驶。
第十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附带相关证件和备品备件,确保临时需求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三章车辆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监控系统,包括GPS定位、视频监控、远程控制等设备。
第十二条车辆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保障监控效果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监控系统应该定期更新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监控需求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车辆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和分析。
第十七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和监控第十八条公司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或途经路线。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客数量进行,不得超员或超载。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不得擅自停靠或在非法地点停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认真履行监控职责。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纠正,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为车辆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依据。
5、协助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车辆运行信息。
6、保守车辆运行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相关信息。
7、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监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
1、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
2、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硬件、软件、通信线路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故障原因、维修结果等。
5、对新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和调试,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功能。
7、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安全运营能力,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
1、监控系统应具备准确、实时采集车辆运行数据的功能,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车辆使用的安全性、高效性以及合规性。
该制度旨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车辆的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以提升车辆的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运输效率和安全。
1. 背景介绍车辆作为企业运输的重要资产,对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传统的车辆管理方式无法满足对车辆使用情况的即时了解和管理需求,因此需要建立一套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 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车辆通过安装车载GPS定位系统,可以实时追踪和监控车辆的行驶路径、速度等信息。
这样一来,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随时了解车辆的具体位置,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度其他车辆进行配送等。
3. 远程监控车辆状态在车辆上安装传感器,可以远程监控车辆的状态,如发动机工作状态、油耗情况、轮胎气压等。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管理人员可以及时进行处理,避免车辆故障引发更大的问题。
4. 数据分析和报告通过对车辆监控数据的分析,管理人员可以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运输效率等指标。
基于这些数据,可以进行运输安排的优化,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
同时,还可以生成车辆监控报告,用于内部管理和对外合作。
5. 安全性保障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升车辆的安全性。
通过监控车辆的行驶情况,可以防止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设定电子围栏,一旦车辆越界,系统将自动报警,保障车辆和货物的安全。
6. 落实制度的责任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执行流程。
各个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落实制度要求,确保车辆监控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7. 培训与沟通为了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培训和沟通工作不可忽视。
相关人员需要接受培训,了解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处理流程,并与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解决问题和优化车辆管理流程。
结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运输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规范车辆使用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拥有的所有车辆。
三、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1. 公司将配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通过GPS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车辆的行驶轨迹、位置信息等。
2. 所有公司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3. 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车辆使用1. 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预约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出行时间、目的地、出行人员等相关信息。
2. 车辆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预约的时间,逾期需重新预约。
3. 车辆使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范。
4. 不得私自调整车辆座椅、音响、空调等设备,不得擅自磕碰、划伤车辆。
5. 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洁干净,检查车辆状况并报告相关人员。
五、车辆保养和维护1. 车辆保养和维护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车辆每隔一定里程或时间需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在此期间不得安排使用。
3. 使用车辆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车辆保养和维修的规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维修人员。
六、违规行为处理1. 若员工在使用车辆时发生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私自借用车辆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罚款。
2. 若员工未按要求进行车辆预约申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并造成车辆使用受限的,由相关维修人员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保密要求所有与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相关的信息,包括车辆监控数据、车辆轨迹等,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八、制度宣导公司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制度宣导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对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的知晓和遵守。
九、制度执行1. 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引言车辆是运输公司的重要资产,有效管理和监控车辆的状态和行为对于运输公司的安全和效率至关重要。
为此,运输公司制定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以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性。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运输公司能够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状态和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运输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运输公司所有的车辆,包括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
4.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4.1.监控设备应安装在车辆的固定位置,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4.2.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由技术人员负责,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4.3.监控设备的数据传输应采用安全加密的方式,防止数据泄漏和被非法获取。
5.监控范围和内容5.1.位置监控:监控设备应记录车辆的实时位置,并能够将位置信息传输给监控中心。
5.2.行为监控:监控设备应记录车辆的行驶速度、里程数、停车时长等行为信息,并能够将这些信息传输给监控中心。
5.3.状态监控:监控设备应记录车辆的引擎状态、燃油消耗量、电池电量等状态信息,并能够将这些信息传输给监控中心。
5.4.报警监控:监控设备应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如发生事故、超速、疲劳驾驶等情况,以便监控中心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6.监控中心运营6.1.监控中心应24小时全天候运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和响应车辆的动态监控信息。
6.2.监控中心应设有专门的操作员和技术人员,具备处理和分析车辆监控数据的能力。
6.3.监控中心应配备高效可靠的通讯设备,以确保与车辆的实时连接。
7.数据分析与处理7.1.监控中心应对车辆监控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2.监控中心应建立数据分析和处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7.3.监控中心应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以提升车辆管理和运输效率。
8.违规处理和纪律处分8.1.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监控中心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制度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3、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的车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协助处理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6、保守公司和车辆的相关机密,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信息。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经过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3、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定,不得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和视线。
4、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数据准确。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相应的临时监控措施。
6、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制度1、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2、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异常情况。
3、对分析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驾驶员和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报表,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和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询和追溯。
6、对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事件的监控数据,应妥善保存,并作为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处理制度1、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为加强车辆运行过程管控,法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平安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1)公司车队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纪录违章车辆,精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修理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并纪录存档(详见附件);(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操作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在使用过程中发觉动态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准时通知车队联系修理商。
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动态监控系统规定驾驶车辆,操作动态监控系统。
3、管理要求(1)长途车出车前应对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状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出车;(2)任何人不得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3)车辆行驶过程中接收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平安停车阅读;(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假如超过限定时速,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5)车辆在行驶中需要监控中心关心的,可以向监控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依据实际状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6)车辆在行驶中消失紧急状况(如抛锚或抢劫)时,驾驶员以手动或脚踏报警器2秒钟,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打开车载终端的监听功能,依据状况向四周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理险情,除遇紧急状况,一般状况不要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7)监控中心应准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信息发送和程序(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纪录违规车辆;(2)精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修理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动态监控系统车载设施,对本公司所安装了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状况分析统计;(4)对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运管处,依据公司管理需要向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发送有光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本单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第五条本单位车辆应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对于未安装或者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及时整改处理。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 定位功能:能准确显示车辆的位置信息。
2. 路况监测功能:能实时监测车辆所处路况,包括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情况。
3. 行车记录功能:能记录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行驶速度等信息。
4. 报警功能:能自动报警并发送报警信息,包括超速、偏离路线等情况。
5. 指挥调度功能:能实现对车辆的调度指挥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报表生成功能。
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第八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下发实施。
第十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超速、偏离路线、长时间停留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应负责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不得私自关闭或拆除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如有需要应及时向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申请。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指令进行行车,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者超速行驶。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公司利用GPS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抽查,对车辆出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做好《GPS安全监控车辆行驶巡查记录》,每月安全生产例会上讲评。
二、对车辆GPS监控装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行时在线,设置限速标志与所行驶的线路匹配;时时监控,及时记录和处理车辆出现的违法行为,违法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留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对故意遮挡、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给予1000元的处罚,直至停班整顿或辞退,因此造成设备损坏的,承担GPS设备的修复或更换费用;对监控设备正常易损部件的损坏,驾驶人应及时上报公司进行维修;对故意不维修监控设备的,公司将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三、安全监控管理要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车辆超速行驶、疲劳开车、私自加班和夜间运行车辆的安全监控。
(一)超速行驶。
大型载货汽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超过以上规定速度行驶的为超速行驶。
(二)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以上没有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或者没有停车更换接力驾驶员的为疲劳驾驶。
(三)私自更改运行路线的。
未按照规定运行路线行驶的。
四、对车辆报警信息的处理。
超速报警。
要及时下发短信进行安全提示,经提示仍超速行驶的,要拨打电话进行制止。
对经常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疲劳报警。
要及时下发短信进行提示或拨打电话,通知驾驶员选择安全地点(高速公路应选择服务区)停车熄火休息20分钟以上或者停车2分钟以上调换接力驾驶员。
调换驾驶员时应更换驾驶员IC卡。
五、充分利用安全监控,科学管理车辆和驾驶员。
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如今,随着汽车的普及和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车辆监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提高车辆运输效率,规范车辆行驶安全,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范围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减少交通事故,提高运输效率。
范围涵盖所有公司注册的车辆,包括公司所有者和员工。
三、监控设备安装与使用为了有效监控车辆的行车情况,公司将会为每辆车安装定位跟踪设备。
该设备将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速度、停留时间以及相关的车况信息,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管理系统。
员工不得私自停用或拆除设备,一旦发现立即上报。
四、监控数据存储与保管车辆监控数据将定期备份存放,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存一定的时间。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复制、删除或篡改监控数据。
数据保管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五、监控数据分析与应用监控数据将由专门人员进行分析,以评估车辆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根据监控数据分析结果,公司会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对驾驶员的培训或更新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等。
六、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员工或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视情况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等。
七、权利和义务公司有权使用车辆监控数据来管理车辆和员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员工应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公司车辆,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培训与宣传公司将定期开展有关车辆监控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对该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同时,公司还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九、监督和反馈员工可以通过公司的渠道向监控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并反映问题。
监控管理部门将认真对待每一份反馈,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回复。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经讨论决定修改的,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保存相应的修改记录以备查阅。
结语通过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改善车辆运输管理水平,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和道路交通的日益繁忙,车辆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车辆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我们公司制定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
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 车辆定位和监控装置安装为了实现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和定位,本公司要求所有的车辆配备车辆定位和监控装置。
具体要求如下:(1)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并与监控中心相连,能够随时获取车辆的定位信息。
(2)车辆监控装置必须具备双向通信功能,以便监控人员与司机进行沟通。
2. 车辆行驶轨迹记录与分析为了加强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控和分析,本公司要求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记录和分析。
具体要求如下:(1)车辆监控装置必须能够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并能够生成轨迹图供后续分析。
(2)监控中心负责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车辆违规行为监控与处理为了规范车辆的行驶行为,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违规行为监控与处理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监控中心通过车辆监控装置对车辆的超速、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控。
(2)一旦发现车辆存在违规行为,监控中心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车辆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为了及时处理车辆事故,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本公司制定了车辆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车辆监控装置必须能够检测车辆是否发生事故,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发送报警信息。
(2)监控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将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5. 车辆维护保养监控与管理为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本公司要求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进行监控和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1)车辆监控装置必须能够检测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等数据,并记录在案。
(2)监控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营运车、租赁车等。
第二章监控系统建设第三条公司应配备先进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实时定位:实时显示车辆位置,包括经纬度、速度、方向等信息;2. 行驶轨迹:记录车辆行驶轨迹,便于查询和分析;3. 违章提醒:对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车道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提醒;4. 报警功能:在车辆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5. 数据统计与分析:对车辆行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五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接受监控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熟练掌握。
第六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第七条车辆行驶过程中,监控平台应实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提醒。
第八条车辆使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监控系统。
第四章监控数据管理第九条监控数据应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第十条监控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一条监控数据用于车辆使用管理、驾驶员考核、事故调查等方面。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驾驶员违章驾驶,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因监控设备故障、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监控数据缺失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前言
为了保障运输安全,实现运输信息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2. 监控装置的安装
2.1 监控装置的种类
根据车辆的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监控设备包括车辆位置监控、车内视频监控、司机行为监控等。
2.2 监控装置的安装
(1)车辆位置监控装置应安装在车辆前后部位,可实现自动定位功能。
(2)车内视频监控装置应安装在车厢内,可以覆盖全车厢。
(3)司机行为监控装置应安装在驾驶舱内,可以实时监控司机的操作行为。
3. 监控数据处理
3.1 数据处理过程
监控装置会收集车辆位置、速度、行驶时间、视频等数据,这些数据需要通过
系统处理得到有用的信息。
3.2 数据存储和分析
监控数据应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存储和处理,以便于后续分析和使用。
系统应
能够实时生成报表,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报警。
4. 监控设备管理
4.1 设备的维护
监控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包括清洁和检修,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2 设备使用规范
有效的管理需要监控所有车辆的行驶情况,以及司机的工作状态,如:驾驶员
离开驾驶舱等操作都会被系统监管并显示。
4.3 监控数据的保密
监控数据为敏感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相关人员应该签署保密协议,并专人
管理。
5. 总结
建立和完善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安全性和后续追溯能力,有利于规范运输行为,并提高客户满意度。
在实践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易于实施的操作规范,并定期维护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应当遵循实时、准确、有效的原则,确保对车辆运行状态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第二章监控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立车辆动态监控中心,配备专职监控人员,负责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监控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监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车辆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向驾驶员反馈监控信息,督促其改正违规行为。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监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协调处理监控中发现的问题。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得故意损坏监控设备,不得干扰监控信号。
第三章监控设备管理第八条对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
第十条建立监控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型号、安装时间、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四章监控数据采集与处理第十一条实时采集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轨迹、驾驶员状态等信息,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建立数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三条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总结车辆运行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四条对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监控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向驾驶员发出警示信息,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六条对初次违规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员,按照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定期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八条制定车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企业运输管理水平,科学化地管理和派遣车辆,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行位置、速度、方向、路线、历史轨迹等展开实时安全监控,规范车辆运行受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X。
第二章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具备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通讯等综合监控功能,对预防安全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条公司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定位设备,并将备案资料及账号提供给监控室。
第六条公司所有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监控员职责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随时关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二、监控员负责管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检查车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监控车辆发出报警信息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联系运营商进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监控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提醒。
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情况,及时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短信发送平台发送预警信息。
五、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擅自更改路线、绕行高速或私拉乱跑等行为,做好监控记录,并及时报送备案。
六、监控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授权,不得私自赋予他人及越权使用,如需授权使用,需上报领导审批。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83916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及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并全部纳入辽宁中环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寰游天下”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并在公司配备了专用的GPS监控设备,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及时处理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由专人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
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用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日常GPS车载终端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切不可将主线进行拖拽,防止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四、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实时在线监控,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对于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每次将归于当事人罚款100元。
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卸影响使用,每次罚款100元.
六、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上报,由领导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并做好记录.。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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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及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并全部纳入辽宁中环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寰游天下”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并在公司配备了专用的GPS 监控设备,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及时处理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由专人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
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用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日常GPS车载终端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切不可将主线进行拖拽,防止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四、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实时在线监控,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对于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每次将归于当事人罚款100元。
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卸影响使用,每次罚款100元。
六、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上报,由领导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并做好记录。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