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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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辩护律师

一、基本概念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非法拘禁他人时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会产生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危害的客体为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非法拘禁

本罪的非法拘禁一般是指没有法律赋予的权限或者滥用职权,使他人在一段时间内失去行动自由,或者处于不能脱离一定场所的状态。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情形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他人的身体,从而使其失去自主行动活动的自由,比如捆绑他人的身体、给他人戴上脚镣,使其双脚不能自由活动等等。另一类是将他人限制在一定的场所,使其只能在规定的狭窄封闭的场所内活动,使人身自由受到人为的限制;比如将他人锁在具体的房间、控制在特定的院落等等。

(二)与拘禁行为有关的犯罪

根据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为索取债务,包括索取合法的债务或者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押、拘禁他人的不构成绑架罪,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比如广东省惠州市“马某非法拘禁案”,被告人马某发现她宿舍的电视机和影碟机被盗,因门锁未遭损坏,便怀疑是在此做过客的张某和陈某两人所为,于是当天晚上10点左右,马某叫来其男朋友等人对这两人捆绑、殴打,逼他们承认偷盗之事,以捆绑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逼他们与家人联系汇款8000元到指定账户作为赔偿,否则不准离开,直到第二天中午12时许有好心人打电话报警才被解救。马某因此被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与拘禁有关的其他犯罪还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应当施行数罪并罚;以出卖为目的非法绑架妇女、儿童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等。(三)不宜认定为本罪的非法拘禁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案件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使用戒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非法拘禁、造成他人轻伤、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参照以上规定,其他人员实施非法拘禁的时间短且没有使用暴力或侮辱行为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行为人一般不宜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三、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

(一)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虽然这两种罪侵害的共同客体为都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前者以限制人身自由为目的;后者虽然也有限制行为,其目的却为勒索财物或者以满足其他要求。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他人的,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没有非法占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故法律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为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非法控制他人的,并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行为人索取

超出债务范围的财物的情况。如果行为人索要的超出债务范围不大,可以仍然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索要的超出债务范围过大,甚至与名为索债,实为绑架人质非法索取巨额财产,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与滥用职权罪

这两种罪的区别在于,前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后者的主体则为国家工作人员。前者侵犯的客体为人的人身自由权;而后者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职权的不可亵渎性。在客观方面前者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问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如何处理,按照法条竞合原则,法律有规定的首先适用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构成犯罪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从重处罚。比如河北省行唐县“王某等人非法拘禁案”,河北省行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王某等人以吴某等人涉嫌卖淫嫖娼为由带回派出所询问,被使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吴某等被持续非法关押分别达达82小时、67小时和65小时;被告人王某还指派他人将被害人张某持续非法关押达32小时。人民法院因此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其他涉案干警也分别以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四、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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