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条件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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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条件与职责
为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提高专业的建设水平,培育优
势特色专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每一个专业设置一名专业带头人。
(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不跨专业兼任,每一名符合任职条
件的教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专业的带头人。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
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承担本
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原则上应具有如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中级职称且硕士研究生毕业。
3.中级职称且发表相关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标准(大纲),并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二)负责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计划。
(四)负责本专业的教学团队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五)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
革研究与实施。
(六)协助系部完成本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掌握本专业
学生就业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综合情况。
(七)负责本专业建设的经费管理工作。
(一)专业带头人的遴选由各相关系部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
确定推荐名单,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后报学术领导小组审核,由学校批准发文聘任。
(二)专业带头人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三)专业带头人的考核由所在系部组织进行。系部对专业
带头人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专业带头人学期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系部期末要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抽查,相关文字材料最后交人事处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各1份。
五、待遇
(一)专业带头人享受系部教研室主任同级待遇,岗位津贴
由学校发放。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相关外出参加短期进
修培训及学术会议。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级教学名师的选拔。(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的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