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外聘师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外聘教师,包括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精英等。
第三条外聘师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外聘师资的资格要求第四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较高学术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4.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5.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1.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等职务;2. 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 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4. 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果。
第三章外聘师资的选拔与聘用第六条外聘师资的选拔与聘用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七条外聘师资的选拔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外聘师资的岗位需求、资格条件等;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科研成果等;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等;4. 评审通过者,由学校人力资源部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外聘师资的聘用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外聘师资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外聘师资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外聘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外聘教师对学校的认同感;2. 协调外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3. 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外聘教师履行职责。
外聘教授管理制度

外聘教授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外聘教授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据教职员工管理的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公正、独立、透明原则。
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教授的权益,激励外聘教授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
2. 外聘教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政治素质、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的统一要求,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学校招聘的外聘教授具有高水平,能够适应学校的教学科研需要。
二、外聘教授的评聘条件及程序1. 外聘教授的应聘条件(1) 具有正规大学或学院博士学位。
(2) 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较高的学术成果。
(3) 在担负的岗位上有一定的管理和教学经验。
(4) 对于国外院校的外聘教授,必须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5) 公开、公正及透明的选拔机制。
2. 外聘教授的评聘程序(1) 学校按照学校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和广泛推荐,确定外聘教授的候选人。
(2)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外聘教授评聘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
(3) 复审和终审的重点是选择与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相适应的高水平的候选人。
(4) 外聘教授的候选人名单,经过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5) 各相关教育学部门可对候选人提出异议,审核真实情况,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确认。
(6) 通过确认的外聘教授经学校与其签订聘书后,开始履行聘期任职。
三、外聘教授的管理1. 聘期(1) 学者的聘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且性质需要变更的,工作性质可由兼职变成全职,续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2) 学校根据教授的聘期进行合同签订,合同中必须明确教授的聘期和合同续签条件。
(3) 学校对于工作不积极,能力不够,违法违纪等教授,有权终止聘用合同。
2. 待遇(1) 学校根据外聘教授的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岗位评级等因素,合理确定外聘教授的薪酬。
(2) 具体薪酬按国家和学校规定执行,薪酬发放按月结算。
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维护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外聘教师在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大学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大学的声誉和形象,服从学校安排和要求。
第四条大学外聘教师是指学校在本校以外聘请的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和积累的专家学者,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的人员。
第五条大学外聘教师的聘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可以根据需要酌情延长。
第六条大学外聘教师主要在教学科研方面开展工作,研究生教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也可以酌情安排。
第七条学校应当为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教学、科研条件,解决其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八条学校通过公开招聘、推荐聘任、合作研究课题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聘请外聘教师。
第九条聘用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遵循程序合法合规,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第十条聘用程序一般包括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经过学术评议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十一条已有专家学者身份,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和积累的教师可以直接聘任,但也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查。
第十二条聘期届满的外聘教师,如果业绩表现良好,可以酌情予以延长聘期。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大学外聘教师在校期间享有与校聘教师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
第十四条外聘教师有权利享受学校为其提供的各种教学、科研条件和资源。
第十五条外聘教师有义务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学、科研任务,对学生负责,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不得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第十七条外聘教师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学校和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外聘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章管理和考核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设立外聘教师管理机构或者专门负责外聘教师管理的部门,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外聘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培训、纪律、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教师包括全职外聘教师和兼职外聘教师,凡与本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教师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外聘教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校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教职责,积极与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校要健全外聘教师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本校要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确定外聘教师的招聘计划,并依法公开招聘。
第七条:招聘标准要明确,根据不同学科和职位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学历、资格、经验、能力等条件。
第八条:本校要建立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外聘教师的招聘活动,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招聘工作组要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招聘程序规范。
第十条:面试环节要注重考查应聘者的学术能力、教学经验、教学设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采取多种评价手段,确保选聘的外聘教师符合本校的教学要求。
第三章考核第十一条:本校要建立外聘教师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可以包括教学观摩、听课评估、学生评价、教育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及时反馈给被考核教师,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
第十四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纠正、警告、解聘等措施。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根据表现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其更好地发挥教学能力。
第四章薪酬第十六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待遇应与其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相匹配,合理制定工资和福利政策。
第十七条:薪酬待遇应当合法合理,公开透明,按时支付。
第十八条:薪酬制度应与教职工薪酬制度保持一致,以激发外聘教师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第十九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可根据其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方面的绩效进行调整,激励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为解决我校教师队伍不足、教师结构不尽合理现状,构建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更好地发挥外聘教师的作用,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类型外聘教师类型包括:兼课教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等。
兼课教师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聘请的课程教师。
特聘教授是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聘请的省内外专家、学者。
客座教授是根据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的需要聘请的国内外学术造诣高深的著名学者、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以及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要职且具有某一方面学术专长的人士。
二、外聘教师条件及工作职责外聘教师基本条件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个人品质,愿意为石家庄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还应具备:(一)兼课教师聘任条件: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 、具备较强的教学与实践能力;主要工作职责:承担理论及实践性课程、指导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要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特聘教授聘任条件:1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生导师资格;2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学术带头人;3 、在省内外学术界具有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身体健康,年龄可酌情放宽。
主要工作职责:1 、指导学科建设与相关科研工作;开设学术讲座;在学科建设,特别是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 、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项工作;3 、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开展科学研究;4 、培养中青年教师;5 、根据需要承担一定教学任务;6 、在聘期内,按照工作要求,保证一定的来校工作时间。
(三)客座教授聘任条件:国内外学术造诣高深的著名学者,在国内外企业界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具有渊博学识的行政领导;主要工作职责:1 、在专业建设,特别是新办专业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 、为教师和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学术指导;3 、提供教学、科研实习基地;4 、为提高中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
学校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

学校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学校需要外聘专家和教授来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为了有效管理外聘专家和教授,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外聘专家、教授的申请和评审2.1 外聘专家、教授的申请应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就、教育经历等详细资料。
2.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3 评审结果将作为决定是否接受外聘专家、教授的依据,评审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3. 外聘专家、教授的聘任和合同3.1 学校决定接受外聘专家、教授后,将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3.2 聘任合同应明确外聘专家、教授的职责和权益,包括教学任务、科研工作、薪酬待遇等。
3.3 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年,具体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4. 外聘专家、教授的管理和评估4.1 学校将指定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外聘专家、教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4.2 外聘专家、教授应按照学校的教学和研究安排履行职责,确保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
4.3 学校将定期对外聘专家、教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等。
5. 外聘专家、教授的奖励与处罚5.1 学校将根据外聘专家、教授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5.2 如果外聘专家、教授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6. 附则6.1 关于外聘专家、教授的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6.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替代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
以上是学校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聘专家、教授的申请、聘任、管理和评估工作,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研究水平。
XX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做好学校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发挥外聘教师的作用,依据XXX教育局(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一)补充一线教师短缺,解决学校缺编问题;
(二)解决因教师孕产假、生病等原因导致的临时人员不足;
(三)采用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方式,学校不直接与临聘教师签订合同。
(四)在XXX教育局(教委)核定的临聘教师指标内开展聘用(具备相应的资质、考察有无师德问题或犯罪记录、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或既往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
(一)由教学部门、校区或学科教研组提出人员需求及对第三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经校务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二)学校根据校务会确定人员向教委提交临时聘用教师申请,待教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
三、工资待遇
临聘教师采用“基本工资+绩效”的方法计算薪酬,在不突破临聘教师工资总额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四、绩效考核
(一)学校参照正式教师的考核标准进行临聘教师的工作绩
效管理,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参照在编教师的考核办法,聘用时间为1学期的教师采取学期考核制度,不满1学期的临聘教师采用月考核制度。
(二)考核结果告知本人并作为下一学期(或下一个月)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发生违反师德、教学效果不达标、家长满意度低或信访等情况及时报请校务会讨论,查证属实者必须当月停止聘用,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管理办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务会。
如有修改,另行发布。
XX学校
年月。
小学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聘专家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外聘专家,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专家。
第三条外聘专家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尊重专家,发挥专长;3. 服务学校,促进发展;4. 严格管理,确保实效。
第二章外聘专家的聘请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聘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
第五条外聘专家的聘请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由学校相关部门或教师提出外聘专家的申请,并附上专家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
2. 审核批准:学校成立外聘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3. 签订协议:经评审委员会批准的外聘专家,由学校与专家签订外聘专家协议。
4. 公示公告:学校将外聘专家的基本情况、聘请时间、工作内容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外聘专家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外聘专家管理制度,明确外聘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外聘专家的职责:1.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2. 提供专业指导,协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3.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八条外聘专家的权利:1. 获得学校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2.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3. 对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外聘专家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职责,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3. 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利用外聘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4. 保守学校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工作信息。
第十条学校对外聘专家的管理:1. 定期召开外聘专家座谈会,了解专家工作情况,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2. 建立外聘专家档案,记录专家工作业绩和表现;3. 对外聘专家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调整待遇的依据;4. 对表现优秀的外聘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学府外聘教授管理办法

学府外聘教授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学府外聘教授的管理,并促进他们的有效发展和贡献。
为了提高学府外聘教授的工作效能和质量,实现学府的教学研究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和范围学府外聘教授是指在学府授予的特定岗位上为一定时期从事教学、研究或其他相关工作的非全职教师。
学府外聘教授不享受学府全职教师的全部权益和待遇。
本办法适用于学府外聘教授的招聘、管理和评估等方面。
3. 招聘程序- 学府应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学府外聘教授的招聘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
-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收集申请材料、组织面试等环节,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 招聘委员会应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研究成果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估,确定录用人选。
4. 管理措施- 学府应向学府外聘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
- 学府应与学府外聘教授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学府应建立健全学府外聘教授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其教学和研究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 学府应为学府外聘教授提供专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升教学和研究能力。
5. 评价和终止- 学府应定期评估学府外聘教授的教学和研究质量,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调整。
- 学府外聘教授在合同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学府一定的时间,并履行相应手续。
- 学府在学府外聘教授教学和研究能力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6. 监督和改进学府应建立学府外聘教授管理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府应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7. 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对于特殊情况,学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用。
以上为《学府外聘教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有变动或修订,学府将另行通知。
*请注意,此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学府相关规定为准。
*。
小学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小学外聘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小学外聘专家是指在学校外部工作,为小学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专业人士。
为了更好地管理外聘专家,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外聘专家的分类根据专业领域、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外聘专家可分为以下几类:1. 学科专家:针对特定学科进行教学改进、课程设计等方面的支持。
2. 教育专家:针对教育教学环节进行指导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管理专家:负责学校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 技术专家:负责学校技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 其他类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类型的外聘专家。
三、外聘专家的招聘和选择1. 招聘办法:学校会根据需求,通过校园官网、校园微信公众号、招聘平台等渠道发布外聘专家的招聘信息。
2. 选择标准:选择外聘专家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2)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3)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4)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
3. 选拔程序:学校会根据外聘专家的申请材料、面试表现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外聘专家。
四、外聘专家的管理1. 工作安排:学校会根据外聘专家的专业领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外聘专家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2. 工作内容:外聘专家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指导、课程设计、教学研究等方面。
3. 工作责任:外聘专家需要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
4. 工作评估:学校会定期对外聘专家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外聘专家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外聘专家有权利享受学校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 义务:外聘专家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六、外聘专家的待遇1. 工资待遇:外聘专家的工资待遇根据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贡献进行确定,并与外聘专家签订劳动合同。
2. 社会保障:外聘专家在学校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 其他待遇:学校还会提供外聘专家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外聘教师队伍管理,保障学校教学有序、正常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聘教师,是指各教学部以学校名义所聘请的非学校在编和在岗的授课教师。
一、总则1、外聘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思想品德,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对学生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4、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任务。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1、聘请和报批外聘教师由教研室负责推荐落实,并与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共同审核其任教资格(试讲)。
(1)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教授课程应与其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
(2)若外聘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应具有教授课程的能力及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3)聘用过的教师再聘,需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给出审核意见方可续聘。
2、审核和审批(1)教学部每学期开学前填报《市政学校兼课教师聘任审批表》交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审核,由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提交主管校长审批。
(2)审核通过的外聘教师由所在的教学部制作《外聘教师情况汇总登记表》,教学部收齐资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并报教务科。
(3)教务科核定课酬标准,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3、办理聘任手续由教学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填写《市政学校兼课教师聘任审批表》,并将合同、审批表和受聘教师资料送交教务科存档备案。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1、备课(1)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治学态度严谨,既教书又育人。
(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
认真编制授课计划,并要求在授课前一周完成。
(3)外聘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部下达的课程表授课,认真遵守教学纪律。
2、授课(1)外聘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讲授内容熟悉,深度适中,概念讲述清楚,重点、难点突出。
学院外聘兼职教授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外聘兼职教授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兼职教授的聘任及规范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请的原则1.引进优秀的教学资源。
一般应为国家985、211建设工程院校在教学、科研方面具有突出成就的研究生导师、教授(副教授);或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普通高校教授(副教授)。
重点承担部分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并承担有关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2.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重点承担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或应用性强的课程教学。
3.提高教学质量。
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系院和专业,特别是有新办专业的教学单位,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可申请聘请兼职教授。
不符合上述原则但因教学需要,以完成教学任务为目的聘任的,按外聘教师相关待遇进行聘任。
第三条聘请兼职教授的条件在所从事的学科、行业或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并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讲授本科课程的教学经验或实践指导经验;在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指导方面能起引领和示范作用,能对我校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水平提高及增强办学实力等方面做出贡献;原则上是在职工作人员,个别聘请的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且身体健康。
主要为下列人员之一:1.国家211、985院校或国家专业研究院(所)的教授、副教授;2.具有博士点的省部属普通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3.普通本科院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4.普通本科院校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名师;5.普通本科院校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主讲名师;6.音乐、美术等专业兼职教授条件适当放宽,可在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中选聘。
7.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副高及以上)或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科级及以上)人员。
第四条兼职教授职责1.按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进行授课并完成相应的教学环节(如安排作业、实验、考试或考查、阅卷、评定学生成绩等),系院部指定的助教可辅助完成。
外聘师资管理制度

外聘师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外聘师资管理,保障师资质量,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聘师资的条件1. 外聘师资应具备相关教学资质和教学经验,且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 外聘师资在应聘时需提供真实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 外聘师资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教学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 外聘师资需接受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熟悉学校的教学理念、文化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外聘师资的聘用程序1. 学校招聘外聘师资时,应进行公开招聘,广泛宣传,确保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学校招聘外聘师资需设立专门的聘用小组,负责审核应聘教师的资格和资料。
3. 学校在择优录用外聘师资后,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学校应在教师到岗后将其信息报告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保教师的资格合法有效。
第四章外聘师资的管理1. 学校成立外聘师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外聘师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外聘师资需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保证按时上课,并严格按照教学标准进行教学。
3. 学校定期对外聘师资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对外聘师资进行奖惩或调整。
4. 外聘师资需遵守学校的纪律,爱护学校的财产,不得利用教学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章外聘师资的激励和约束1. 学校为外聘师资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教学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奖励或晋升。
2. 外聘师资需遵守学校的教学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不遵守规定的教师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
3. 学校为外聘师资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险,确保外聘师资在工作中的安全和权益。
第六章外聘师资的离职处理1. 外聘师资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2. 学校应与外聘师资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及时处理好相关的工资福利和人事关系。
3. 外聘师资离职后需交还学校的相关教学资料和教学资源,如有不实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教师的招聘、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发挥个人专长和优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聘教师是指在校外或非本校系统内由学校委托临时或长期担任特定教学任务、开设特色课程的专兼职教师。
外聘教师不获得学校编制,但享受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待遇。
第三条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应坚持办学特点和办学目标,遵循规章制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学校与外聘教师的沟通和合作,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章程、工作制度和教学计划,认真办理入职手续,执行教学任务,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学校成立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审核外聘教师招聘计划、评估外聘教师绩效、处理外聘教师纠纷等工作。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招聘第六条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等形式招聘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教学经验,符合教学要求。
第七条外聘教师可按照期限分为长期外聘和短期外聘。
长期外聘教师担任连续一学年以上的教学任务,短期外聘教师担任一学期以内的教学任务。
第八条学校应向外聘教师提供相应的聘用合同,明确教学任务、聘期、薪酬、待遇、工作要求等事项,并要求外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履行聘用程序。
第九条学校应向外聘教师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校园设施、课程设置等信息,让外聘教师了解学校教学理念和要求,有利于其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管理第十条外聘教师的管理应有序进行,包括岗前培训、教学督导、课程评估、教学反馈等环节,确保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组织外聘教师参加教学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教育教学理念的交流和碰撞,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对外聘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鼓励外聘教师参加教学比赛和学术研讨活动,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督导和课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外聘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优化教学质量。
学校外聘名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外聘名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外聘名师,包括但不限于教授、副教授、讲师、行业专家等。
三、外聘名师的选拔与聘用1. 外聘名师的选拔:(1)根据我校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外聘名师选拔方案。
(2)通过公开招标、推荐等方式,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外聘名师: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②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④愿意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2. 外聘名师的聘用:(1)学校与外聘名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外聘名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指导学生等职责。
四、外聘名师的管理1. 教学管理:(1)外聘名师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2)学校为外聘名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条件,保障其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定期组织教学检查,了解外聘名师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2. 学术研究管理:(1)外聘名师应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学科影响力。
(2)学校为外聘名师提供学术交流平台,鼓励其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
3. 指导学生管理:(1)外聘名师应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工作。
(2)学校为外聘名师提供必要的指导资源,协助其开展学生指导工作。
4. 评价与考核:(1)学校对外聘名师的教学、学术研究、指导学生等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和考核。
(2)评价和考核结果作为外聘名师续聘、晋升、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1. 学校设立外聘名师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外聘名师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工作。
2. 学校为外聘名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
3. 学校定期举办外聘名师座谈会,听取外聘名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聘教师、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外聘教师、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学科发展和对外学术交流,做好我院外聘教师和专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聘目的进一步提高医院医教研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知名度和影响力。
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讲座专家不在其列。
二、外聘教师、专家基本条件(一)在临床、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 60 周岁以下,博导、院士年龄适当放宽。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临床、科研、教学方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三、外聘教师、专家分类(一)外聘教师,聘用范围为国内外合作院校或其他各高校知名教授或科研教学工作者。
(二)特聘专家,聘用范围为国内外学科技术带头人、知名专家或科研领头人。
四、外聘教师、专家岗位职责(一)传授本学科核心技术,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市内、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协助科室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并帮助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三)协助做好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四)指导提升医院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和教学管理能力。
五、外聘教师、专家申报流程(一)科室申请。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填写《外聘教师、专家申请表》,上报职能科室(科技与学科建设部、教学培训部、医务科、护理部等),如聘期结束需申请续聘,同时附上聘期合同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二)职能科室审查。
职能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项目研发、学术技术梯队建设、教学工作需要,对岗位及申报教师、专家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审核意见。
(三)分管院长审核。
初审后报相应的部门分管院长审核;并由人力资源科同时报人力资源科分管院长审核。
(四)主任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职能科室及人力资源科提交医院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五)公示。
获批的外聘教师、专家在医院内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外聘教师、专家协议签订,人力资源科备案。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依法聘用的外聘人员,包括教职工、项目研究人员、临时工和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外聘人员,是指学校通过聘用协议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为学校提供教学和科研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外聘人员聘用第四条聘用程序学校应根据实际需求,经过审核和批准程序,确定外聘人员聘用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或委托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第五条聘用合同学校与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期限、待遇、考核和终止条件等事项。
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归档备案,以备日后参考。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六条工作指导学校应向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
定期组织交流、座谈和培训,提高外聘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工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安排和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奖惩管理学校应按照规定,对外聘人员进行奖惩管理。
对工作出色、成果突出的外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外聘人员,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九条维权保障学校要加强与外聘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倾听其需求和意见,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对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不能以任何方式歧视或侵犯其权益。
第四章外聘人员离职第十条离职手续外聘人员在工作期满或聘用关系终止时,应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学校应及时结算工资、福利待遇和解绑劳动关系,确认各项事宜。
第十一条信息保密外聘人员在离职前,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学校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离职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机密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其他规定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外聘老师管理制度

外聘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老师的管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聘老师是指校外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被学校聘用为专任教师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遴选外聘老师应当以国家相关法规为依据,建立公平、公正的选聘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外聘老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外聘老师的管理必须遵循教育教学方针,加强对其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制定本管理制度,是为了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外聘老师,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外聘老师的聘用第八条学校聘用外聘老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程序,经过合格的面试和资格审核。
第九条任课需求由学校教务处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主任审批,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发布招聘启事。
第十条学校应当向外聘老师提供详细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说明,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教学任务、薪酬待遇、工作期限等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外聘老师的档案,记录其个人资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为外聘老师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帮助他们提升教学水平。
第三章外聘老师的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负责对外聘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他们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外聘老师的机制,对其教学业绩和教学态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对未达标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外聘老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设备支持,保障其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对外聘老师的工作要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支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外聘老师的教学档案,记录其教学情况、学生评价等信息,为评职称和晋升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外聘老师的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激励教师,提高其教学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第四章外聘老师的培训第十九条学校应当组织外聘老师参加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和发展平台。
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学人员的范围
1.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其他专业人才。
三、外聘教学人员的选聘
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教学人员的需求计划;
2. 由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选拔、评审和推荐;
3. 选拔过程中,应注重外聘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外聘教学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四、外聘教学人员的职责
1.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5.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五、外聘教学人员的待遇
1. 学校按照外聘教学人员的职称、学历和实际工作量,给予相应的报酬;
2. 外聘教学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3. 学校为外聘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教学资源。
六、外聘教学人员的考核
1. 学校每年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学人员续聘、解聘和待遇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学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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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促进我院的快速发展,学院决定从校外高等院校、行业、企事业单位聘请一批专业技术职务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作为我院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科研经验、活跃的学术思想、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先的学术水平和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带领本专业学科其他成员进行学术交流、专业建设和规划。
3、来自高校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来自行业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行业高级职称并获“国家级大师”等荣誉称号,来自企业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二、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基本职责
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职责是指导帮助所属系(部)或教研室进行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具体职责如下:
1、提交对学院专业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本专业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的分析报告。
2、协助系(部)或教研室制订专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教研室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与本专业学科的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
3、参与和带动本系(部)成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4、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每年3月左右)提出所在系(部)招聘人才计划的建议。
5、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教育教学与管理骨干1~2人。
6、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每月至少来校一次,且每次不少于3小时参加学校或系部的有关专业建设等教研或学术活动。
7、每年为我院教师或学生举行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含专业技能展示)2次以上。
三、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
1、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由系(部)或教研室推荐,报教务处汇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学院聘任。
2、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填写《登记表》,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国家大师证等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至院人事处、教务处存档。
3、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2年。
4、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日常管理由教务处负责,所在系(部)具体负责,系(部)应保持与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密切联系,及时告知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参加学院或系(部)有关重要会议,为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5、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校期间的食宿,由后勤处妥善安排。
四、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待遇
1、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每来校指导工作一天津贴为:教授600元,副教授500元。
学术报告酬金另计。
行业专家比照执行。
2、学院对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参加国内专业建设研讨会议等交流与合作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外聘专
业学科带头人申报专业学科科研项目。
五、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20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登记表
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邮编
职务职称
行业荣誉称号
办公电话住宅电话
手机E-Mail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专业特长、研究方向及取得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