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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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增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1、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

高层次人才集中代表一个地区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人才,培养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必将提高城市竞争力,对我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发挥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重要推动作用。

2、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构建一个体系,突出两个重点,围绕三个环节,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

即构建一个促进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和快速成长的支持和培育体系。

突出提升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突出增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活力。

紧紧围绕注重实践的培养环节、讲求实效的引进环节和人尽其才的使用环节。

造就一支执政为民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一批优秀企业家,一大批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高层次人才整体性开发计划,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着眼于培养、支持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着眼于培养数量充足的、在各行业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队伍新增1.6万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结构进一步优化,分布趋于合理,部分行业、领域形成人才优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充足。

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

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

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6•【字号】承市政字〔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承市政字〔2016〕32号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引进方式、对象及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围绕“守底线、快转型、促协同、奔小康”的主基调,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创新机制、以用为本”的原则,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绿色崛起。

引进方式:在注重刚性引进的同时,重点采取成果转化、创办企业及签约聘用、咨询服务、技术合作、科研攻关或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设立技术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

引进对象及目标:围绕我市文化旅游及医疗康养、清洁能源、钒钛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新型建材、先进特色装备制造、天然山泉水、现代物流等“十大绿色转型产业”,以及其它对“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和重大贡献的产业,面向国内外,以京津地区为重点,从2016年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50名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且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二、激励举措(一)对引进的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来我市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前景广阔、具备转化条件的分别给予100—300万元的成果转化专项经费支持;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能带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分别给予200-4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30•【字号】聊发[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聊发〔2013〕20号2013年11月3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东融西借、跨越赶超要求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制定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也称“百人计划”)的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我市东融西借、跨越赶超的战略布局,着眼于紧跟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着眼于本地人才开发和外地人才引进并重,着眼于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水平建设,精心打造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聊城人才工作品牌工程,切实发挥好人才在我市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以实施“百人计划”为总抓手,通过评选表彰、重点培养、大力扶持等措施,利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社科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533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三)基本要求1.突出高端。

立足高端引领、优化结构,重点选拔支持一批能够代表我市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2.重点支持。

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重点人才重点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养。

通过提供科研经费、事业平台等措施,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重点支持。

3.创新机制。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鲁办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9]15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4月29日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更好地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大意义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部署要求,着眼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的重要内容。

省委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在较短时间凝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抓住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有利机遇,加快推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高端人才支撑。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1•【字号】•【施行日期】200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重在使用、特事特办、统筹实施”的原则,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创新政策和措施,加快引进一批我省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以此带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用人单位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来皖创新创业,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分层次有计划地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省里从2009年起,用5至10年时问,根据安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的需求,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为重点,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来皖创新创业(以下简称“百人计划”)。

在符合条件的我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等单位,建立10至20个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为其中符合条件者申报设立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庆城县委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2011年5月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协调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智力支持,推动庆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1、理性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的政策措施,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客观分析,全县人才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环境不优、素质偏低,特别是农林、水务、经济、财会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短缺。

现有各类人才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低于全国和省市平均水平。

从年龄结构上看,13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51岁以上的88人,占64%,1156名中级职称人员中41岁以上的820人,占71 %,年龄明显偏大;从行业结构上看,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人员占92.5%,农林、水务等行业的技术骨干人才比较匮乏;从文化结构上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本科以上学历1258人,占两类人才总数的27.4 %。

人才引进偏少,外流现象突出,近五年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59人,调出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骨干55人。

2、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作支撑。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抓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庆城发展的“82号文件”政策机遇,借助我县富集的石油、煤炭资源和“三高一铁”快速交通建设,树立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的人才意识,把人才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创造人才优势,赢得发展先机。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2.23•【文号】•【施行日期】2008.12.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已经中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用较短时间拥有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不断增多,目前已达121万余人。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在主要发达国家约有20多万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工作,其中45岁以下、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约6.7万人;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约1.5万人。

这些留学人员虽然长期在海外工作、生活,但其中许多人始终心系祖国,有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愿望。

近年来,一大批在海外学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回到祖国,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以留学人员为主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业平台和发展空间。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7.25•【文号】教党〔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40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等重要论述,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增强人才活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方向。

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发挥高校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突出育人导向。

将立德树人要求贯穿高层次人才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其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

激发人才活力。

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创新高层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优化人才布局。

坚持正确导向,规范人才合理流动,加大对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支持力度。

扩大人才开放。

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何引进高端人才方案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何引进高端人才方案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何引进高端人才方案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___〉 ___》精神,大力培养人才、广泛聚集人才、用活用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在建设关键作用,现就自治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___ ___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 ___ ___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充满活力、通畅高效、更加开放的人才发展制度体系, 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创 ___管人才方式方法,全面落实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项任务,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使人才队伍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足区域特色。

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推进基础设施“七网”同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七业”同兴的重大战略决策,突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点,以实施“草原英才”工程为统领,以集聚高精尖缺人才为突破口,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突出系统构建。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构筑人才高地,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区委〔2004〕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进一步加强以区管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为重点的党政人才培养1、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区管干部到重点高校学习深造;适时选派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国内外培训、技能实践、党性锻炼等多形式培养。

2、鼓励党政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鼓励优秀公务员报考MPA,提升党政干部学历层次。

参加学历教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后,按下列规定报销学费: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80%;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未取得学位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60%,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给予报销学费的70%;取得本科第二学历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50%。

3、实施“750”培训工程,每年选派七个不同层面50名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重点人才,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重点高校理论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以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4、根据省“151”和杭州市“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余杭区“139”人才工程:培养10名40岁左右的、省内或市内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35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90名3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到2010年,培养选拔出省“151”培养人选5名,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20名。

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在余杭工作一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区“139”培养人选条件的可列为培养人选;符合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推荐选拔条件的可作为推荐人选。

引进高层次人才经验做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经验做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历做法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历做法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做法这几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全区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已经深入人心,坚持人才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开展,是各级领导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引进高层次人才、留住高层次人才、用好高层次人才是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重要责任。

经过全区上下努力,20xx年以来,我区共引进具有科研项目的博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22名,其中×航空工业学院科技开展公司16名,×传统医学研究中心4名,飞电子科技开展1名,大学文化科技产业开展中心1名。

这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加快了科研项目向科研成果转化的进程,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开展带来了持续动力。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早在20xx年,区人事局对区属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情况进展了调查,当时的情况是:研究生占2.1%,本科占31.4%,大专占54.7%,中专占11.8%,高层次人才明显缺乏。

同时我区又被誉为文化区,区大专院校11所,科研院所33个,是人才聚集的地方。

一方面高层次人才缺乏,一方面又是区人才聚集,这个矛盾是怎样形成的,经过反复思考与调研,我们认为是承载高层次人才的载体少,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机制和环境还没有形成。

确定了今1 / 9后人事人才部门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机制,创立良好人才开展环境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制定人才强区战略,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区委区政府责承区人事局、发改局、经济局、科技局等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拿出人才引进和开发的意见,区人事局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九月份,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该意见不仅提出了引进开发人才的鼓励政策,而且,在完善人才的配套效劳、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上进展了责任分工。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仅在区属单位贯彻,而且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在区加大力度推行。

创业指南-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精品

创业指南-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精品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XX]2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引进计划),重点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引进500名左右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若干人才团队,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技术及重大产品的自主创新方面进入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行列,打造一批快速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

第三章引进对象与条件第七条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引进以下人才:1.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2.落户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第八条引进的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3、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4、年度驻我省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

第五章资助及其待遇第十四条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预算。

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对已获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其创业创新成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持续资助。

人才引进资金资助计划一经下达,即向申报单位拨付相应经费,由单位直接拨付给引进人才个人。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建设意见-单位工作意见(完整版)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建设意见-单位工作意见(完整版)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建设意见-单位工作意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建设意见/单位工作意见为了抢抓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我县201X年度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提出如下意见:一、引才计划201X年度积极组织实施“165人才引进计划”,全县企事业单位引进本科人才100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60名,博士生5名。

其中港口、城市规划、造船等各类急需人才不少于60名。

二、引才原则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需引进原则紧紧围绕响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战略和重点工作,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引进县内急需、紧缺的规划、师范、卫技、医药以及县内特色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

3、优秀人才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博士、硕士和海外人才优先;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双学位毕业生以及学生党员干部优先;本地人才优先;201X年省派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优先。

三、引才条件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原则上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

少数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过批准可引进第一学历为大专的毕业生。

教育系统普教系列引进的人才原则上是师范类毕业生,一般应具备教师执业资格,对急缺的英语、数学、历史、地理专业,可以放宽至“211”重点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卫生系统引进的人才,原则上是医药类院校毕业生。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行制定引才条件。

四、引才程序按规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批计划(5月5日前)。

各乡镇、园区、县直部门在下属事业单位空编数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报送引进人才计划,县有关部门研究汇总后,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

2、发布信息(5月10日-16日)。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2•【字号】晋发[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晋发[2004]23号2004年8月12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犤2003犦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一、抓住历史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1)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

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对于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构建人才支撑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但我省的人才总量、结构、素质还不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消除,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整体环境和氛围还未形成。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长远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2)明确人才强省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是要把人才作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把握人才竞争的主动权,培养和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全面提升我省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把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检验人才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决克服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3支队伍为主体,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发人才资源;坚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立足当前实际,适应发展需要,着眼于国际化趋势,积极创新机制、优化环境。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的指导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的指导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26•【字号】唐政发[2003]14号•【施行日期】200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的指导意见(唐政发〔2003〕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汉沽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新务实奋勇争先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大人才工程实施力度,为我市走在全省最前列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紧紧围绕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得到较大改善;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

到2002年底,我市人才总量达到35.7万人,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1200人,分别比“九五”末增长了6.25%和26.3%.按照“不唯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高学历人才、外国专家、归国留学人员和京津人才智力引进取得新的突破,各类人才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以及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人才队伍的整体状况还不够适应。

一是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从专业结构看,与传统产业相配套的钢铁冶金、机械制造、建材陶瓷以及教育、卫生等专业实力较强,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急需的电子、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人才、“三外”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十分缺乏;从分布结构看,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农村技术人才队伍仍比较薄弱。

二是总体素质偏低,人才队伍的百分之八十是专科以下学历人员,高层次人才少,科技带头人队伍没有形成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和消化吸收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不强。

三是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和环境以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还有较大差距。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北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北发〔2011〕17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桂发〔2010〕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从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和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出发,引进与培养并举,招商与招才并重,大力引进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突破,带动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为加快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推动北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撑。

二、范围和重点(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三位完成者;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前三位完成者;4.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级优秀专家;5.博士生导师,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国家注册类资质的高级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6.博士、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7.硕士、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江西省“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07]10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以下八类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5)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6)企业高级管理人员;(7)有特殊专长的人才;(8)外国专家。

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1、定期发布人才开发需求目录。

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市人事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南昌市人才开发需求目录》,充分发挥开发需求目录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人才队伍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2、实施“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紧缺急需和业绩优先的原则,五年内计划引进1000名左右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其中,企业引进名额不少于总量的60%。

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协议,并能较好履行协议条款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按年度发给经济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三年。

属两院院士的,补贴总额100万元;属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的,补贴总额60万元;属本意见第3-7类人才的,补贴按月计算,发放标准为:本意见第3类人才,每月3000元。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07]1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智力保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创新人才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1、创新人才观念。

当前,国家和区域竞争日趋激烈,我市要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关键在人才。

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核心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实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认清当前人才竞争的激烈性和人才工作的严峻性,不断解放思想,创新人才理念,努力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2、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人才强市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缺乏,高层次、高技能与复合型人才短缺,自主培养能力有限。

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科学教育人才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抓好引进、培养、使用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加快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造就数以十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把我市由人口大市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市。

关于加强人才使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关于加强人才使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关于加强人才使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建议人才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社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目前,我县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对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紧迫。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依托项目和产业,在加大人才的培养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我县在企业、党政事业单位、农业品牌拓展和经营方面都缺乏专业人才,我县是个农业大县,工业经济相对薄弱,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对外地人才吸引力不大,很难引进到两院院士、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足。

同时,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一定误区,片面性较大。

如只重视引进实用型、创新型人才,忽视管理型人才的引进;只重视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才引进的物质待遇,忽视人才引进后的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只重视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才引进,忽视农村和农业中的人才引进工作。

针对目前我县人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对今后人才使用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机制活。

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和创新人才引进观念。

减少各种不利于人才引进的机制因素,积极探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新方式,在坚持德才兼备标准的前提下,要敢于不拘一格选人才,真正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克服只唯文凭不重视实际技能,只论资排辈不重视创造力的思维,真正搞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机制,要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念,做到知才善用、人尽其才,让人才学有所用。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搞活企业引才机制。

积极与高等院校建立更多的大学生实践基地等平台促进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联动发展,使更多的人才服务于企业的发展。

二、政策优。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莘发展创业,首先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优秀人才。

对于来莘就业人才,工资福利待遇要具有足够吸引力,对于在莘创业的人才,要用足创业资助来吸引。

三、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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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2009‟171号印发《余杭区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余杭区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0日余杭区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试行)为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密集型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特制定余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一、目标任务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自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引进50名左右能够引领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领军人才,争取其中有3-5名海外引进的领军人才进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百人计划。

同时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急需的其他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解决关键技术的高级实用型人才等1000名左右。

二、引进对象及标准1.落户或愿意到我区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企业产品符合我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2.我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领域,纺织、机电等传统支柱产业以及文化创意、金融保险、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人才和高级实用型人才。

3.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管理、法律服务等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省内外一流的人才。

4.引进人才一般要具有硕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或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经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引进形式包括调入和柔性引进,柔性引进人才要求引进后在区内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主要举措1.汇总人才信息资源,奠定引才工作基础。

一是分类现有人才信息,建立基础性人才库。

基础性人才库主要是目前可以直接掌握的人才状况,分本地人才库和余杭籍外地高层次人才库,重点做好博士后工作站、企业研发机构等人才的信息。

二是掌握潜在引才资源,建立开放式人才库。

根据余杭区产业发展趋势,对未来人才需求作出判断,提前收集相关人才信息,如与余杭产业关系密切的高校学科领头人、科研团队等,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做好准备。

三是升级现有人才交流信息应用系统,统筹全区人才需求信息。

对我区现有的人才交流信息应用系统改版升级,使人才资源信息与企业需求信息有效对接,为企业、人才提供最佳匹配方案;能对人才供求情况分类汇总,动态掌控我区人才供求状况,及时对外分类发包;根据实际需求,增强搜索、推荐等辅助功能,为企业、人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联合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创造引才条件。

一是建立市域人力资源合作机制。

一方面鼓励并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大中城市的现场招聘会,以及各种宣传、论坛、交易等方面的会议,扩大余杭影响,吸引人才。

另一方面,人才工作机构主动加强与杭州、上海、苏州、宁波、嘉兴等城市联系、合作,推动合作双方在人力资源上的优势共享。

二是试行高校人才预约培养机制。

⑴设立“余杭奖学金”。

针对性与部分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开设“余杭奖学金”,定向预约培养余杭所需人才,同时扩大余杭的影响力。

⑵开设“余杭大学生创业基金”。

与合作高校沟通联系,共同开展创业项目评比活动,每年评选出十大或百大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和创业扶持,鼓励来余杭实施创业。

三是引才与招商引资实行同步宣传。

利用招商引资活动、“良渚论坛”等宣传平台,同步开展引才宣传,推介余杭人才政策,吸引人才到余杭创业、投资或工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引才工作方式。

按照市场运作规则,以服务引导为主,创新引才工作方式,扩大市场引才效应。

一是开展人事外包服务。

根据企业需求,特别是新引进企业、小型企业团队,由组织人事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外包服务,负责承担人才引进具体工作,并做好“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及后续配套工作。

二是建立人才猎头激励机制。

凡创办人才猎头公司,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猎头公司,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优先享受新办企业各种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扶持。

积极开展与猎头公司合作,对于特殊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由“引才办”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向市场发包,猎头公司接受发包。

三是建立驻外人才联络点制度。

有针对性与全国各大城市猎头公司建立联系、合作关系,并将其作为我区驻外引才联络点。

4.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打造引才平台。

进一步创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余杭的重要载体。

一是加大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力度。

落实好建设研发中心的资助政策,力争有条件企业尽快建成使用。

二是加紧扩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

力争有条件的企业都申报建站,五年内超过10家。

三是进一步拓展留学生创业园建设。

做好现有园区软硬件配套工作,并在余杭创新基地建立留创园分园。

四是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聘用岗位。

推出以完成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项工作任务为目标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岗位,面向高层次引进人才开展聘用工作,不占编制,以工作量计酬。

对特别优秀的聘用制人才,试用期满后经区编委会批准可纳入编制管理。

今后事业单位特殊岗位也可面向重点人才定向开展招聘。

五是建立区委、区政府咨询服务团。

吸纳在余杭暂无具体服务岗位的高层次人才,以委托形式,使柔性引进人才或在区内高层次人才兼职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规划、项目评估、对外联络等专项任务。

四、保障激励机制1.成立引才服务机构。

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出发,整合部分人才工作力量,专门成立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

主要做好引才、储才方面的工作及引进人才后续服务工作:建立重点人才库;协调全区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加强与全国省市相关人才服务机构的合作;负责引导人才猎头公司服务余杭人才工作,培育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负责开展与高等院校的人才合作;负责发布紧缺人才的需求信息;牵头做好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的引进及服务;宣传我区的人才政策,营造重才爱才惜才的社会氛围。

2.实行安家费补助制度。

凡引进(柔性引进的,以办理《人才居住证》时间为准)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2年及以上,从事科研、经营管理活动,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与档次、提高科技含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和余杭经济建设作出较为明显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安家补助费。

安家补助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半承担。

具体补助标准为:(1)两院院士给予安家费补助100万元;(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浙江省特级教师,给予安家费补助50万元;(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55周岁以下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以及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外籍专家(相当于国内教授级高工)给予安家费补助30万元;(4)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补助10万元。

3.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实行“一事一策”的灵活机制。

对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包括留学人员)以自有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来余杭进行转化、创办企业的项目,按“一事一策”原则给予重点扶持。

经区政府组织专家对其项目进行评估后,重点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优秀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5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额最高可达20万元。

特别突出的项目资助额上不封顶。

根据余政办…2008‟137号文件,余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高端人才团队(包括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重点项目最高可达200万元人民币。

4.保障居住用房。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专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余杭区有突出贡献人才房申购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享受人才专用房政策和申购突出贡献人才房。

5.实行工作津贴制度。

每2年组织一次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审核认定工作,对经批准认定的可列入50名左右领军人才的人选,自认定后每年发给工作津贴和荣誉证书。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建立人才联系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按条块职能划分,各区域、各系统领导分别联系本地、本系统的高层次人才,经常性开展联系走访,及时掌握人才需求,解决人才工作、生活困难。

7.建立人才终身医疗保健制度。

凡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由区医疗卫生部门制定医疗保健服务措施,为其提供区内终身保健服务。

8.鼓励科研成果转化。

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余杭从事研究开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授权后给予一定数额资助和奖励。

发明专利可视同科技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属职务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持有单位在专利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后,在所得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40%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区人事局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区科技、劳动保障、经发、财政局等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引进人才服务保障的具体工作。

区委人才办要将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做好阶段性考核评估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引才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

3.加大宣传,注重服务。

通过省以上报刊、电视及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公众宣传我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扩大计划的知晓面,为国内外人才所知、所用,吸引更多的人才来余杭工作创业。

不断优化引才服务,完善生活保障措施,努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同时,注重收集企事业单位及其人才对我区人才政策及人才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文件、政策,改进人才服务的方式方法,促进引才计划顺利实施。

主题词:人才工作通知抄送: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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