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资料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
外汇管理与固定汇率管理知识分析制度(ppt 29页)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 张晓明
第五章 汇率制度
1
固定汇率制度
2
浮动汇率制度
3
汇率制度的比较
4
人民币的汇率制度
学习目标:
知道固定汇率制度的含义和不同货币制度 下的固定汇率制内容;
熟悉浮动汇率制度的含义和特征 说明管理浮动汇率制度的类别 能熟练的比较各种汇率制度; 了解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变迁与进步
浮动汇率制的类别
1、自由浮动Free Float/Clean Float
又称“清洁浮动”,“完全浮动”,政府没有任何干预
2、管理浮动Managed Float/Dirty Float
又称“肮脏浮动”,“不完全浮动”,“中间汇率制度”,即 在有限时间内允许自由浮动,政府可以随时干预。 干预方式包括; 1)直接干预;2)运用货币政策;3)实行外汇管制。
“双挂钩”体
系
美元
1盎司=35美 元
USD
固定
+/-1%波 动幅度
固定
各国货币 日元… 英镑…
此种固定汇率制的特征:
1.固定性:本国货币与美元平价一旦经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 就基本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当本国“国际收支”出现长期不平衡时,须经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批准才能调整本国汇率水平 2.按照《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各国汇率可有±1%的浮动。 3.一旦本国汇率波动超过上述限制,政府有义务干预外汇市场 以维持其稳定
目前绝大部分国家采用此种浮动形式。
中间汇率制的主要形式
(1)钉住浮动:许多发展中国家将本国货币钉住某 个发达国家货币,通常是自己的主要贸易国,以稳定 本国的出口数量。
a.钉住单一货币浮动:过去是英国殖民地的国家 通常钉住英镑,一些国家钉住美元等。
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概述
第一节 外汇管理概述 第二节 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 第三节 我国的外汇管理
第一节 外汇管理概述
一、外汇管理及目的 (一)含义:一国货币当局为使其国际收支和 汇率能在符合本国利益的水平上保持平衡和稳 定,而对外汇的收、支、存、兑和汇率所进行 的保护性管理。
第一节 外汇管理概述
(二)目的:保护本国经济利益 1、通过外汇管制调节国际收支平衡,限制
1) 固定汇率:规定货币间固定比价,市场汇率围 绕固定比价在限制范围内上下波动,政府有义务 维持所规定的波幅。
2)浮动汇率:随外汇市场供求状况而波动的汇率 ,政府不规定市场汇率波幅,也无义务维持波幅 。
第二节 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9年前的分类
1)盯住汇率制:将本国货币盯住另一种货 币,或合成货币,其汇率波动很小的货币 制度。
资本收支 ——资本项目严格管制
第一节 外汇管理概述
3、基本取消外汇管制
贸易收支 非贸易收支 资本收支
货币自由兑换 资本自由流动
第一节 外汇管理概述
三、外汇管制的内容与措施 (一)贸易项目管理 1、出口外汇管理:出口商收汇必须按官方汇率卖
给指定外汇银行 2、进口外汇管理:进口商付汇必须经申请批准后
(二)管理对象
1、人(自然人、法人) ——居民 ——非居民
2、物: 外币(现钞)、外币有价证券、 外币支付凭证、黄金等。
3、地区:本国(地区)、经济区
第一节 外汇管理概述
(三)管制程度
1、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
贸易收支
非贸易收支 严格管制
资本收支
2、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
贸易收支 非贸易收支
经常项目放松管制
预
国际贸易管理与外汇管理知识分析政策
目标与内容:
及时的沟通平台:业务特殊性、突发情况 贸易信贷统计、监测和管理的基础 提高总量筛选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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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企业
B类企业
C类企业
一定期限以上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B/C类期限较短) 90天以上信用证支付
超期限、超金额转口贸易收支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
辅导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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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主体监管整体框 架
将区内企业纳入名录管理,区内企业签署确认书。
对区内企业的整体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专项监测,扩 大了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的范畴。
区内企业暂不纳入分类管理。对区内企业贸易外汇 收支与结售汇的银行审核,维持现行管理不变。
进一步协商海关传输保税货物进出境备案清单电子 数据。在此基础上研究将区内企业纳入总量核查与分类 管理。
第二十三条——明确义务性报告内容、方式和报告 时间窗口
第二十四条——规定主体不一致报告要求 第二十五条——界定主动性报告内容、方式和报告 时间窗口
第四十六条——规定B类企业义务性报告的内容 第四十七条——规定C类企业义务性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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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分类管理
目标与内容
激励守法者——降低社会成本、形成政策正向激励 约束可疑者——提高管理效率、体现管理威慑力 惩戒违规者——提高管理效率、体现管理威慑力 实现数据综合利用 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
与金融机构内部的业务风险控制相结合 主体分类管理 高风险业务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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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
第十三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范围 第十四条——主体一致性原则、代理业务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真实性审核要求 第二十七条——分类管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对须登记业务的处理
外汇管理及汇率管理知识分析含义
2.非贸易外汇的管制方式
非贸易外汇收支是指贸易外汇收支 和资本输出入外汇收支以外的各项 外汇收支。包括运费、保险费、佣 金、利息、股息、专利费、许可证 费、版税、稿费、技术使用费、劳 务费、奖学金、驻外机构经费、旅 费、医疗费、留学生费用等等
3.资本输出入的管制方式
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通 常把资本输入作为发展本国经济的 一个外汇资金来源,因而采取一系 列措施鼓励吸引外资流入
交易期限和展期次数 扩大交易范围,放开全部经常项目交
易,增加部分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 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
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第五,引入做市商制度
所谓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Rule) 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 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 所采用。
2005年1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 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 制度
(1)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 到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1949年-1956年)
(2)第二阶段,私营工商业社会 主义改造完成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1956—1978年)
(3)第三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至1993年12月31日(1979 -1993年)
(4)第四阶段,1994年1月的外 汇管理体系改革到2005年7月。
主要采取:对进出口贸易的管制、 对资本输出入的管制、对黄金和现 钞输出入的管制、对汇率的间接管 制等等
1.贸易外汇的管制
(l) 出口外汇的管制。对出口实 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采用颁发 出口许可证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外 汇的控制
(2) 进口外汇的管制。对进口实 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采用进口 许可证制度、进口配额制度、进口 保证金预存制、征税制度等方法。
外汇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知识分析
外汇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知识分析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外汇管理在国际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外汇管理涉及到国家的金融政策、外汇市场的运作以及企业的跨国经营等方面,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外汇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知识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外汇管理的基本知识。
外汇管理是指国家针对外汇市场的运作和参与者的外汇交易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外汇管理包括外汇储备的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及监管、汇率政策的制定等。
其中,外汇储备的管理是指国家对外汇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监管和管理,以维护国际支付平衡和国家金融安全。
外汇市场的运作及监管则是指国家对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和外汇交易进行监管,在市场中发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
汇率政策的制定是指国家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因素制定相应的汇率政策,以达到国家的经济目标。
外汇管理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外汇交易方面。
外汇交易是指不同国家的货币之间的兑换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需要进行跨国结算,涉及到外汇交易。
外汇交易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汇率的波动。
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参与外汇市场的交易来规避交易风险,并利用汇率的波动获取投机收益。
因此,了解外汇市场的运作机制和外汇交易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非常重要。
此外,业务管理知识在外汇管理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业务管理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和组织资源,利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达到预定目标的过程。
在外汇管理中,企业需要进行跨国经营,涉及到市场开拓、供应链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通过有效的业务管理,企业能够合理规划和组织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交易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
因此,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管理能力,包括市场分析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
总之,外汇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知识在国际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了解外汇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外汇储备的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及监管、汇率政策的制定等,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
{财务管理外汇汇率}国际贸易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精编
{财务管理外汇汇率}国际贸易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一)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二)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一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
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二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第三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二)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三)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四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一)发生本细则第六条规定情况;(二)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三)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四)外汇局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五)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
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第六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外汇风险:国际贸易合同的汇率与外汇管理
外汇风险国际贸易合同的汇率与外汇管理1. 引言外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的波动而导致的贸易合同中的风险。
对于进行国际贸易的企业来说,汇率的波动不仅会影响其市场定价和利润率,还会增加贸易合同的不确定性。
因此,了解外汇风险并进行有效的外汇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汇率风险和外汇管理的重要性,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应对外汇风险。
2. 汇率与国际贸易合同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汇率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汇率的波动会对合同中的货币转换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收入和成本。
如果汇率波动剧烈,企业可能面临无法预测和控制的风险。
例如,一家中国出口商与美国进口商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美元。
如果合同签订时的汇率是1美元兑换7人民币,那么出口商将预计收到700万人民币。
然而,如果在交货之前,汇率突然变为1美元兑换6人民币,那么出口商将只能收到600万人民币,损失了100万人民币的利润。
因此,合理预测和管理汇率风险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3. 外汇管理的重要性外汇管理是指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有效管理汇率风险的一系列战略和措施。
有效的外汇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汇率风险,维护利润率和稳定的现金流。
3.1. 货币套保货币套保是一种通过金融工具来锁定汇率的策略,以保护企业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
企业可以使用货币期货、远期外汇交易和货币互换等工具来对冲汇率风险,确保收入的稳定性。
3.2. 多样化市场多样化市场是指将企业的贸易活动扩展到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分散汇率风险。
通过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合作,企业可以降低对单一市场汇率波动的敏感性。
3.3. 长期合同签订长期合同可以帮助企业在一段时间内锁定汇率。
通过与客户签订长期固定汇率的合同,企业可以降低短期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4. 外汇管理的挑战尽管外汇管理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4.1. 不确定性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使企业很难预测市场走势,并制定有效的外汇管理策略。
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概念(doc 30页)
是外汇汇率上升;反之,一国国际收支盈余则意味着外汇供过于求,本币供不应求,结果是外汇汇率下降。
在国际收支中贸易项目和资本项目对汇率的影响最大。
(2)通货膨胀的差异。
国内外通货膨胀的差异是决定汇率长期趋势的主导因素,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条件下,两国之间的比率,是由各自所代表的价值决定的。
如果一国通货膨胀高于他国,该国货币在外汇市场上就会趋于贬值;反之,就会趋于升值。
(3)利率的影响。
如果一国利率水平相对高于他国,就会刺激国外资金流入,由此改善资本帐户,提高本币的汇率;反之,如果一国的利率水平相对低于他国,则会导致资金外流,资本帐户恶化。
(4)经济发展增长的差异。
国内外经济增长的差异对汇率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经济的增长,国民收入的增加意味着购买力的增强,由此会带来进囗的增加;经济增长同时还意味着生产率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增加,对进囗商品的需求的下降。
另外经济增长也意味着投资机会的增加,有利于吸引外国资金的流入,改善资本帐户。
从长期看经济的增长有利于本币币值的稳中趋升。
(5)市场预期。
国际金融市场的游资数额巨大,这些游资对世界各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状况具有高度十分敏感性,由此产生的预期支配着游资的流动方向,对外汇市场形成巨大冲击,预期因素是短期内影响外汇市场的最主要因素。
(6)货币管理当局的干预。
各国货币当局为了使汇率维持在政府所期望的水平上,会对外汇市场进行直接干预,以改变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这种干预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汇率的长期趋势,但对外汇的短期走势仍有重要影响。
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也称应付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1个或100、1000个单位)为标准,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
也就是说在直接标价法下,汇率是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
外汇汇率上涨,说明外币币值上涨,表示单位外币所能换取的本币增多,本币币值下降;外汇汇率下降,说明外币币值下跌,表示外国单位货币能换取的本币减少,本币币值上升。
{财务管理外汇汇率}国际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讲义
分析讲义北京汇正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员工培训课程表• 北京汇正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员工培训课程表•上午: 9:30—11:30 走进汇正国际, 走进金融市场•下午; 13:30—14:30 外汇黄金的基本面分析• 14:45—16:00 外汇黄金的基本面分析•上午: 9:30—11:30 外汇黄金的技术面分析•下午:13:30—14:30 外汇黄金的技术面分析• 14:45—17:00 模拟帐户的运用•上午:9:30—11:30 公司制度,职业规划•下午:13:30—14:30 营销培训国际外汇套利交易培训课程第一章 外汇基础知识1、什么是外汇?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按照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① 外国货币。
包括纸币、铸币。
② 外币支付凭证。
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③ 外币有价证券。
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外汇的功能1、国际结算的计价手段和支付工具2、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3、 平衡国际收支4、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外汇套利交易培训课程2、什么是汇率?汇率,又称汇价,指一国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或者说是两国货币间的比价。
按国际惯例,通常用三个英文字母来表示货币的名称,我们经常接触的几种货币表示国际外汇套利交易培训课程汇 率 制 度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变动所作的安排和规定,表明各国货币比较的原则和方式。
汇率制度的种类1、固定汇率固定汇率制是指两国货币的汇率基本固定,汇率的波动幅度被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各国中央银行有义务维持本币币值的基本稳定。
2、浮动汇率浮动汇率制是指是不规定汇率波动的上下限,汇率随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自由波动。
汇率变动的原因1、国际收支和通货膨胀的影响2、利率水平的影响3、经济增长差异的影响4、央行干预及货币政策的影响外汇市场的概念是指进行外汇买卖或者货币兑换的场所,与其它金融市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交易发生在不同国家2、交易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进行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顾客中央银行财圣外汇信息咨询国际外汇套利交易培训课程4、外汇市场的特点有市无场循环作业零和游戏财圣外汇信息咨询12市无场•西方工业国家的金融业基本上有两套系统,即集中买卖的中央操作和没有统一固定场所的行商网络。
国际贸易外汇管理与汇率管理知识分析指引
附件2:物资贸易外汇治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物资贸易外汇治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物资;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物资。
第一章企业名录治理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物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物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治理有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
区内企业在取得相关外汇登记证明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五条外汇局关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治理。
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物资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第六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国际贸易和外汇管理
国际贸易和外汇管理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家边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
在现代全球化的经济体系中,国际贸易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对于经济繁荣和国内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而外汇管理则是用来管理和监督国家外汇市场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国际贸易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通过国际贸易,国家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来吸引外国投资和扩大国内市场。
进口商品和服务可以满足国内需求,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同时,出口商品和服务可以增加国家外汇收入,并且促进国内产业的竞争力和升级换代。
国际贸易还可以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外汇管理是为了维护本国货币价值和保护国家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外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持汇率的稳定,避免货币大幅度波动,从而减少汇率风险。
通过外汇管理,政府可以控制资本流动,防止资本外逃,维护国家外汇储备和金融稳定。
外汇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有很多种。
首先,国家可以通过设立外汇管制政策来控制外汇市场的交易和资本流动。
例如,通过限制外汇交易的频率、金额和对象等,可以有效地控制资本流动和汇率波动。
其次,国家可以通过干预外汇市场来调整汇率水平。
当国家希望稳定汇率时,可以采取干预措施,如购买外汇或调整利率等。
最后,国家还可以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来影响汇率水平。
当国家希望提高汇率时,可以通过减少货币供应量来实现。
当然,外汇管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不同国家之间的外汇制度和政策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汇率的不稳定和贸易不平衡。
其次,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给外汇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需要制定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政策来应对风险和变化。
总的来说,国际贸易和外汇管理是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国家发展,而外汇管理则可以保护经济稳定和维护国家利益。
通过合理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措施,国家可以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的挑战,推动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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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从事对外贸易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企业名录管理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
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五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第六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二)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三)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七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一)发生本细则第六条规定情况;(二)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三)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四)外汇局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五)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
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第九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第二章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第十条本细则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四)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五)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一)向境外付款(包括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付款)的,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二)向境内付款的,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三)从境外收款的(包括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款),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四)从境内收款的,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本细则规定对其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并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规定向外汇局报送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
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限于贸易外汇收入(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金融机构放款及境外回款);支出范围包括结汇或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登记的其他外汇支出。
待核查账户内资金不得相互划转,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并完成申报后,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对于申报资金性质为转口贸易外汇收入、退汇的,还需按本细则规定审核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第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付汇或开证手续时,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并按以下规定审核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二)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三)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口合同或发票。
第十六条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
企业从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出转口贸易外汇收入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进出口合同、收入和支出申报单证。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
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第十八条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
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收汇的退汇支付时,对于因错误汇入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收汇凭证;对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收入申报单证、原出口合同。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付汇的退汇结汇或划转时,对于因错误汇出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支出申报单证;对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支出申报单证、原进口合同。
对于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本条规定办理退汇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结算。
因客观需要使用外币现钞结算的,外币现钞结汇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出口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
结汇现钞金额达到规定入境申报金额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经海关签章的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正本。
第二十条本细则规定需办理外汇局登记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3)办理,并通过监测系统签注《登记表》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后,应当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相关单证正本或复印件备查。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异常或可疑贸易外汇收支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第三章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五)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上述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办理收汇或进口数据的主体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对于除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情况,企业可在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主动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企业办理下列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在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前,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登记:(一)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二)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三)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四)外汇局认定其他需要登记的业务。
外汇局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后,出具加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的《登记表》。
第四章非现场核查第二十七条外汇局依托监测系统按月对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核查。
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调整核查频率。
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
第二十八条外汇局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
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调整总量核查指标。
第二十九条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信贷、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来料加工、转口贸易、境外承包工程、进出口退汇等业务,以及区内企业、辅导期企业等主体实施专项监测,将资金流与货物流的规模与结构等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
第三十条外汇局对B、C类企业以及经总量核查与专项监测后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的企业进行持续、动态监测。
对于指标出现较大偏离、连续偏离或相关指标反映情况相互背离的企业,可实施现场核查;对于指标恢复正常的企业,解除重点监测。
第三十一条外汇局依托监测系统对贸易外汇收支情况进行宏观统计和监测分析。
第五章现场核查第三十二条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一)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二)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三)预收货款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比率、延期收款余额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额比率大于25%;(四)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五)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六)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七)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