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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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站后及“四电”工程用地,一律由所在标段土建项目部负责在 前期一次办理。变更设计零星增加用地,必须提交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才 能办理,坚持先批后用。
3.5征地拆迁工作应准确调查数量,严格控制,尽量减少边角房、 边角地、夹心地。
3.6根据成绵乐公司必须按照“纪要”和“协议”的要求,做好征 地拆迁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自身管理,就地协调解决问题。遇 有协议以外的特殊问题,逐级上报,统筹协调解决。对违背纪要和协议 所发生的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并妥善处理。
2.3.3配合勘测定界单位测设用地界址、开挖界沟、理清管段所属 行政辖区分界里程,确认权属人。同一乡、村涉及不同施工单位的,要 相互配合,同时完成;
2.3.4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现场复核确认用地范围、类别、 权属及征地数量;清点丈量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种类,确认数量; 按不同权属人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 4),现场办理各方确认、签章;
2.2局指挥部职责
2.2.1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征地拆迁 工作;
2.2.2负责向成绵乐公司、德阳市、绵阳市国土、规划部门提报控 制性工程施工用地申请;
2.2.3掌握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制定本标段的征地拆迁推进 计划并监督执行;
2.2.4组织商谈特殊拆迁项目的补偿事宜;
2.2.5协调处理实施征地拆迁遇到的特殊问题;
少征占用耕地。
3.3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为拆迁项目,经路地双方 共同详细调查,现场丈量县、乡、村、被征地拆迁人以及建设、设计、 施工单位和出资方代表签认后,督促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对实 际数量与设计不符时由公司审核确定;对特殊拆迁项目,可采用委托有 资质中介机构评估后,报成绵乐公司解决。
5.2各项目部和市、县主管部门依据各方确认的“地验交— 5”、“地验交—4”表,共同整理汇总用地、拆迁数量,填写《统征用 地数量汇总表》(建协表—2)和《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 (建协表—1),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成绵乐公司核对后报省主管部 门,作为统征统迁用地、拆迁补偿费结算的依据。
5.3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划定后,由成绵乐公司组织相关项目部对现 场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填写《拆迁厂矿企事业单位数量汇总表》(建协 表—5)、《线路用地范围沟渠路水管塘调查表》(建协表—6),汇总 后报公司。
2.3.5提供按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计算无误后的《铁路用地界 桩表》(地验交—5),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按行政村级区域认定,办 理签章;
2.3.6确认征地拆迁数量的完成情况;
2.3.7收集、整理征地拆迁有关资料,编制地亩竣工文件并办理移 交;
2.3.8详细调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沟、渠、路、管、塘, 核对设计处理方案;调查隧道顶部生产生活设施情况,形成原始资料;
2.2.6组织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交验归档及土地确权。
2.3各项目部的职责
2.3.1必须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与建设项目用地有关市、县行政主 管部门协商办理承建范围内征地拆迁的具体事宜;
2.3.2复核施工用地图纸、资料,向建设项目用地所属市、县行政 主管部门提交铁路建设用地图及相关资料,向局指挥部提报用地计划;
5.5路内树木砍伐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林木砍伐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项目部填写《砍 伐铁路林木申请表》报铁路工务部门按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砍伐,砍伐 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并将砍伐树木运送到工务部门指定地点,施 工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处理砍伐树木。
5.6按照施工图现场核对完善的规定,相关项目部取、弃土(碴) 场、预制梁场用地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核对完善,事先到地方国土、水 保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取弃土及桥梁预制场用地核对完善汇总 表》(建协表—3)。要本着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力争不占 或少占农用地,禁止在有地质隐患的区域和主要行洪沟槽弃土(碴)。 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平整恢复,经地方环保、水 保、征地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后,输移交手续。
4.4.1成绵乐公司依据省部会谈纪要、建设项目用地批文,与省 (市)人民政府商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办法;
4.4.2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图、征地数量表、拆迁调查明细表 等资料,省(市)人民政府与市、县国土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建(构)筑物评估,签订拆迁合同;
4.4.3督促市(县)国土部门与乡镇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
4.2.3成绵乐公司配合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总体利用规划 图”规划红线和“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4.2.4成绵乐公司向省(市)国土资源厅填写“项目用地申请 表”和申请“项目用地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
4.2.5协助地方国土部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2.6协助地方国土部门补划基本农田;
4.2.7向地方国土部门承诺耕地占补平衡;
6.4征地拆迁手续费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征地拆迁费用 的拨付,按成绵乐公司与沿线各市签订的实施协议办理。
6.5临时工程设施用地费用在施工单位包价中自行解决。局指挥部 依据成绵乐客专公司《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按各项目部 实际完成的征地数量核定,办理计价后向各项目部拨付。
6.6局指挥部及各项目部对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要建立数据库, 实行动态管理。将征地拆迁费用一并纳入概算投资受控范围。
4.5.2向市(县)国土部门申领铁路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4.5.3整理工程竣工征地资料并向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移交。
5 征地拆迁的现场操作
5.1各项目部依据“施工用地图”,按照铁路区间、站场用地、改 移工程(含地方道路)用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铁路用地界桩表》 (地验交—5)并签章;组织各方及时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建 (构)筑物的清点丈量,城镇房屋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确认,其它的 合法建(构)筑物实地丈量后确认,按不同产权人(路内拆迁以产权单 位为单位)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 4)并签章。由市、县主管部门、乡(镇)、村、被征地拆迁人和成绵 乐公司、设计单位签章确认。
4 熟知成绵乐客专建设用地征用程序
4.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分土地预审、正式用地报批、征地拆迁 具体实施、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4.2土地预审阶段程序
4.2.1根据立项批文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床报 告;
4.2.2成绵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部门申 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5.10大、小临时设施用地,由局指挥部会同各项目部向市、县国土 部门确定的补偿标准自行办理,按规定签订“临时租用协议书”、支付 费用,并报市、县国土部门批准后使用。使用完毕应办理移交结案手 续。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平整,按审查要求复垦,经市、县国土、水保 部门验收并办理“临时用地验收合格手续”。
6 征地拆迁计划及拨款
6.1局指挥部及所属各项目部依据本标段施组安排,向所在市、县 主管部门、业主提报征地拆迁进度计划。
6.2了解掌握成绵乐客专公司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计划所涉及 的相关地方政府拨款情况。
6.3各项目部按月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共同签认的(地验交 —4、地验交—5表)整理汇总用地拆迁数量;填报《统征用地完成数量 汇总表》(建协表—2)和《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建协表 —1)报局指挥部。由局指挥部审定本标段施工单位汇总填报的已完成 征地拆迁数量,按“实施协议”确定的标准办理确认手续。填报《征地 拆迁投资完成计价表》及《征地拆迁投资完成汇总表》,报成绵乐公 司。
2.3.9督促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按照有关移民安置内部监测 内容,完成有关报表;
2.3.10按局指挥部要求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3 征地拆迁的原则
3.1根据成绵乐公司征地拆迁工作按部省纪要精神、与沿线政府签 订实施协议组织征地拆迁实施工作。
3.2铁路工程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站线及其配套设施(含“四 电”)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含边角、夹心、改渠、改路、安置等返 还用地以及铁路回收地)、临时用地(含取弃土、碴场),用地范围及 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准,经勘测定界、现场丈量、县、 乡、村、被征地拆迁人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出资方代表签认 后,由成绵乐公司、局指挥部、项目部督促地方政府统一征用划拨;临 时用地应坚持永临结合、临时工程用地尽可能的用正式工程用地,以减
1.2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紧紧依 靠沿线各级地方政府,依法维护好铁路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贯 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1.3局指挥部工程部是本标段征地拆迁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局指挥 部及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实施职责
2.1成绵乐客运专线CMLZQ-2标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实行逐级负责、 分层实施、各项目部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3.7局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及全体职工应自觉尊重地方民俗民风和 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文明 施工、遵纪守法,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共同搞好路地协调工作,创造良 好的铁路建设外部环境。
3.8局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法律、法规,负责环保、水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并自觉接受当地政府 环保、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5.7改移工程用地纳入工程本身向相关单位办理移交,相关移交手 续纳入地亩竣工文件。
5.8地亩竣工文件的编制依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 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运〔2008〕158号)的规定,按 市、县为单位编制组卷,并负责向铁路接管单位移交。
5.9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由成绵乐公司向国土部 门申报,设计、各项目部应予以配合。
5.4工程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成绵乐公司督促相关项目部和市、
县主管部门及时办理铁路建设用地划拨通知并依法进行公告;拆除用地 界内的建(构)筑物并移交土地;移交后的土地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和 看护,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征用土地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
对地方在铁路用地界线外30米以内新建一般设施,或150米以内新 建噪音敏感设施,相关项目部要及时书面通知地方县级主管部门采取措 施妥善处理,同时抄送公司。
4.3.3需由成绵乐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建设项目预审批复及批复 意见落实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 其他设计核准文件,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资料,是否位于地质灾害 易发区的有关资料,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线路 总平面布置图和用地位置图,林地手续资料。
4.4征地拆迁具体实施阶段
4.4.4设计单位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复核,放地界桩、挖地界沟;
4.4.5设计、施工单位、乡镇政府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丈量,办理征 地补偿、交地手续;
4.4.6在设计、施工单位协助下,督促房屋拆迁的实施,并办理会 签手续。
4.5竣工验收阶段
4.5.1复核绘制实际用地图,整理工程用地拆迁资料,与乡镇政府 办理征地界址和范围的签认手续、埋设地界桩;
4.2.8组ຫໍສະໝຸດ Baidu专家论证。
4.3正式用地报批阶段
4.3.1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批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方中介 机构进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出成果报告书。如遇林地达一定数量 时,需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将成果报告书报送市(县)国土资源局 并及时跟踪省(市)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审批情况。
4.3.2需由地方政府完成的七项工作:省级人民政府用地申请,省 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呈报说明,土地利用 规划调整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图件,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及补充 耕地验收文件及图件,市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履行征地程序的有关说明, 关于征地补偿费用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及承诺。
十四、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1 总则
1.1为确保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CMLZQ-2标段建设的顺利进行,统 一思想、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利于操作,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 协调机制,做到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根据成绵乐铁 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绵乐公司)《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 办法》,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5征地拆迁工作应准确调查数量,严格控制,尽量减少边角房、 边角地、夹心地。
3.6根据成绵乐公司必须按照“纪要”和“协议”的要求,做好征 地拆迁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自身管理,就地协调解决问题。遇 有协议以外的特殊问题,逐级上报,统筹协调解决。对违背纪要和协议 所发生的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并妥善处理。
2.3.3配合勘测定界单位测设用地界址、开挖界沟、理清管段所属 行政辖区分界里程,确认权属人。同一乡、村涉及不同施工单位的,要 相互配合,同时完成;
2.3.4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现场复核确认用地范围、类别、 权属及征地数量;清点丈量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种类,确认数量; 按不同权属人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 4),现场办理各方确认、签章;
2.2局指挥部职责
2.2.1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征地拆迁 工作;
2.2.2负责向成绵乐公司、德阳市、绵阳市国土、规划部门提报控 制性工程施工用地申请;
2.2.3掌握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制定本标段的征地拆迁推进 计划并监督执行;
2.2.4组织商谈特殊拆迁项目的补偿事宜;
2.2.5协调处理实施征地拆迁遇到的特殊问题;
少征占用耕地。
3.3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为拆迁项目,经路地双方 共同详细调查,现场丈量县、乡、村、被征地拆迁人以及建设、设计、 施工单位和出资方代表签认后,督促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对实 际数量与设计不符时由公司审核确定;对特殊拆迁项目,可采用委托有 资质中介机构评估后,报成绵乐公司解决。
5.2各项目部和市、县主管部门依据各方确认的“地验交— 5”、“地验交—4”表,共同整理汇总用地、拆迁数量,填写《统征用 地数量汇总表》(建协表—2)和《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 (建协表—1),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成绵乐公司核对后报省主管部 门,作为统征统迁用地、拆迁补偿费结算的依据。
5.3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划定后,由成绵乐公司组织相关项目部对现 场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填写《拆迁厂矿企事业单位数量汇总表》(建协 表—5)、《线路用地范围沟渠路水管塘调查表》(建协表—6),汇总 后报公司。
2.3.5提供按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计算无误后的《铁路用地界 桩表》(地验交—5),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按行政村级区域认定,办 理签章;
2.3.6确认征地拆迁数量的完成情况;
2.3.7收集、整理征地拆迁有关资料,编制地亩竣工文件并办理移 交;
2.3.8详细调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沟、渠、路、管、塘, 核对设计处理方案;调查隧道顶部生产生活设施情况,形成原始资料;
2.2.6组织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交验归档及土地确权。
2.3各项目部的职责
2.3.1必须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与建设项目用地有关市、县行政主 管部门协商办理承建范围内征地拆迁的具体事宜;
2.3.2复核施工用地图纸、资料,向建设项目用地所属市、县行政 主管部门提交铁路建设用地图及相关资料,向局指挥部提报用地计划;
5.5路内树木砍伐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林木砍伐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项目部填写《砍 伐铁路林木申请表》报铁路工务部门按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砍伐,砍伐 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并将砍伐树木运送到工务部门指定地点,施 工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处理砍伐树木。
5.6按照施工图现场核对完善的规定,相关项目部取、弃土(碴) 场、预制梁场用地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核对完善,事先到地方国土、水 保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取弃土及桥梁预制场用地核对完善汇总 表》(建协表—3)。要本着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力争不占 或少占农用地,禁止在有地质隐患的区域和主要行洪沟槽弃土(碴)。 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平整恢复,经地方环保、水 保、征地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后,输移交手续。
4.4.1成绵乐公司依据省部会谈纪要、建设项目用地批文,与省 (市)人民政府商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办法;
4.4.2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图、征地数量表、拆迁调查明细表 等资料,省(市)人民政府与市、县国土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建(构)筑物评估,签订拆迁合同;
4.4.3督促市(县)国土部门与乡镇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
4.2.3成绵乐公司配合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总体利用规划 图”规划红线和“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4.2.4成绵乐公司向省(市)国土资源厅填写“项目用地申请 表”和申请“项目用地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
4.2.5协助地方国土部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2.6协助地方国土部门补划基本农田;
4.2.7向地方国土部门承诺耕地占补平衡;
6.4征地拆迁手续费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征地拆迁费用 的拨付,按成绵乐公司与沿线各市签订的实施协议办理。
6.5临时工程设施用地费用在施工单位包价中自行解决。局指挥部 依据成绵乐客专公司《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按各项目部 实际完成的征地数量核定,办理计价后向各项目部拨付。
6.6局指挥部及各项目部对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要建立数据库, 实行动态管理。将征地拆迁费用一并纳入概算投资受控范围。
4.5.2向市(县)国土部门申领铁路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4.5.3整理工程竣工征地资料并向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移交。
5 征地拆迁的现场操作
5.1各项目部依据“施工用地图”,按照铁路区间、站场用地、改 移工程(含地方道路)用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铁路用地界桩表》 (地验交—5)并签章;组织各方及时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建 (构)筑物的清点丈量,城镇房屋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确认,其它的 合法建(构)筑物实地丈量后确认,按不同产权人(路内拆迁以产权单 位为单位)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 4)并签章。由市、县主管部门、乡(镇)、村、被征地拆迁人和成绵 乐公司、设计单位签章确认。
4 熟知成绵乐客专建设用地征用程序
4.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分土地预审、正式用地报批、征地拆迁 具体实施、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4.2土地预审阶段程序
4.2.1根据立项批文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床报 告;
4.2.2成绵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部门申 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5.10大、小临时设施用地,由局指挥部会同各项目部向市、县国土 部门确定的补偿标准自行办理,按规定签订“临时租用协议书”、支付 费用,并报市、县国土部门批准后使用。使用完毕应办理移交结案手 续。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平整,按审查要求复垦,经市、县国土、水保 部门验收并办理“临时用地验收合格手续”。
6 征地拆迁计划及拨款
6.1局指挥部及所属各项目部依据本标段施组安排,向所在市、县 主管部门、业主提报征地拆迁进度计划。
6.2了解掌握成绵乐客专公司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计划所涉及 的相关地方政府拨款情况。
6.3各项目部按月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共同签认的(地验交 —4、地验交—5表)整理汇总用地拆迁数量;填报《统征用地完成数量 汇总表》(建协表—2)和《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建协表 —1)报局指挥部。由局指挥部审定本标段施工单位汇总填报的已完成 征地拆迁数量,按“实施协议”确定的标准办理确认手续。填报《征地 拆迁投资完成计价表》及《征地拆迁投资完成汇总表》,报成绵乐公 司。
2.3.9督促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按照有关移民安置内部监测 内容,完成有关报表;
2.3.10按局指挥部要求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3 征地拆迁的原则
3.1根据成绵乐公司征地拆迁工作按部省纪要精神、与沿线政府签 订实施协议组织征地拆迁实施工作。
3.2铁路工程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站线及其配套设施(含“四 电”)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含边角、夹心、改渠、改路、安置等返 还用地以及铁路回收地)、临时用地(含取弃土、碴场),用地范围及 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准,经勘测定界、现场丈量、县、 乡、村、被征地拆迁人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出资方代表签认 后,由成绵乐公司、局指挥部、项目部督促地方政府统一征用划拨;临 时用地应坚持永临结合、临时工程用地尽可能的用正式工程用地,以减
1.2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紧紧依 靠沿线各级地方政府,依法维护好铁路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贯 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1.3局指挥部工程部是本标段征地拆迁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局指挥 部及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实施职责
2.1成绵乐客运专线CMLZQ-2标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实行逐级负责、 分层实施、各项目部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3.7局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及全体职工应自觉尊重地方民俗民风和 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文明 施工、遵纪守法,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共同搞好路地协调工作,创造良 好的铁路建设外部环境。
3.8局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法律、法规,负责环保、水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并自觉接受当地政府 环保、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5.7改移工程用地纳入工程本身向相关单位办理移交,相关移交手 续纳入地亩竣工文件。
5.8地亩竣工文件的编制依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 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运〔2008〕158号)的规定,按 市、县为单位编制组卷,并负责向铁路接管单位移交。
5.9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由成绵乐公司向国土部 门申报,设计、各项目部应予以配合。
5.4工程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成绵乐公司督促相关项目部和市、
县主管部门及时办理铁路建设用地划拨通知并依法进行公告;拆除用地 界内的建(构)筑物并移交土地;移交后的土地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和 看护,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征用土地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
对地方在铁路用地界线外30米以内新建一般设施,或150米以内新 建噪音敏感设施,相关项目部要及时书面通知地方县级主管部门采取措 施妥善处理,同时抄送公司。
4.3.3需由成绵乐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建设项目预审批复及批复 意见落实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 其他设计核准文件,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资料,是否位于地质灾害 易发区的有关资料,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线路 总平面布置图和用地位置图,林地手续资料。
4.4征地拆迁具体实施阶段
4.4.4设计单位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复核,放地界桩、挖地界沟;
4.4.5设计、施工单位、乡镇政府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丈量,办理征 地补偿、交地手续;
4.4.6在设计、施工单位协助下,督促房屋拆迁的实施,并办理会 签手续。
4.5竣工验收阶段
4.5.1复核绘制实际用地图,整理工程用地拆迁资料,与乡镇政府 办理征地界址和范围的签认手续、埋设地界桩;
4.2.8组ຫໍສະໝຸດ Baidu专家论证。
4.3正式用地报批阶段
4.3.1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批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方中介 机构进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出成果报告书。如遇林地达一定数量 时,需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将成果报告书报送市(县)国土资源局 并及时跟踪省(市)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审批情况。
4.3.2需由地方政府完成的七项工作:省级人民政府用地申请,省 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呈报说明,土地利用 规划调整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图件,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及补充 耕地验收文件及图件,市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履行征地程序的有关说明, 关于征地补偿费用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及承诺。
十四、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1 总则
1.1为确保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CMLZQ-2标段建设的顺利进行,统 一思想、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利于操作,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 协调机制,做到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根据成绵乐铁 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绵乐公司)《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 办法》,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