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十条禁令”
教师十条禁令
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2023年2月)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育人环境,保护学生健康,特制定以下十条禁令,请全体教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十条禁令遵守情况纳入每月师德和教学常规考核,由学校党支部监督实施,教务处和德育处负责执行。
1.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任何情况下不得采用肢体接触方式批评学生,尤其不得因为学习差和顽劣违纪而歧视、赶撵和打骂学生。
2.禁止教师以辱骂、起外号等方式侮辱和讽刺挖苦学生。
要谨言慎行讲文明,建立平等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体现师道尊严。
3.禁止教师指使学生从事与其年龄不相称的危险性劳动。
不得组织学生攀高擦洗门窗和打扫屋顶、阳台,不得让学生插拔电源插头,中低年级不得安排值日生站在凳子上擦黑板。
4.禁止教师指使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不得在任何时候役使学生为教师外出购物、搬东西等私事。
5.禁止教师让学生在室外罚站。
学生罚站要适度,不得超过一课时,要站在教师伸手可及区域内,不得把学生赶到室外罚站。
6.禁止教师工作时间私自脱岗。
值周组和值夜组在安全值班期间、上课期间和放学路队护送时段,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工作岗位,不得让学生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7.禁止教师放任学生违纪和从事危险活动。
尤其对非本班学生,无论校内还是校外,发现学生违纪或涉险,都要第一时间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8.禁止教师在学生面前行为放浪、言语轻佻。
任何时候不得对学生进行撩逗、抚摸、戏谑,不得对学生有不适当玩笑和挑逗性语言,不得在校园吸烟、吐痰,不得在餐厅高声谈笑。
9.禁止教师在校园衣着暴露、浓妆艳抹。
不得在学生面前身穿过短、过露、过紧的服装,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化浓妆上课。
10.禁止教师在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
不得在微信群发布消极反动和不实言论,不得在微信群吵架,不得对学生和家长随意亮相和批评攻击,不得在网络上对自己不了解的事件反面跟帖评论。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一)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非正常缺课:作为中小学教师,应时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得
随意请假或缺席课程,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2.违规补课:教师不得擅自组织或接受家长安排的违规补课行为,违背
教育规律和教学计划,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教学活动。
3.虐待学生: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任何不当行为,尊重
学生人格,帮助他们成长,树立积极的教学示范。
4.编造考试成绩:教师不得在考试中篡改、捏造学生成绩,刻意提高学
生分数,应该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习表现。
5.私自收受礼物: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给予的贵重礼物、金钱等,避免
产生不正当利益关系,保持教师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
6.恶意传播负面信息:教师不得在校内外传播不实或负面信息,不得对
同事或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维护校园秩序和师生关系。
7.懒散教学态度:不得懈怠教学工作,马虎敷衍教学内容,追求高标准、
高质量的教学效果,确保学生学到真正的知识和技能。
8.忽视班级管理:教师有责任维护班级秩序,不得放任学生违规行为或
忽视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保持班级规范和谐。
9.忽略师德修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专业修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师
德师风准则,不得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或道德操守。
10.脱离教学实际:不得脱离实际教学工作,追求虚名、功利,应注重教
学实效,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量身定制教学方案。
以上十条禁令是中小学师德师风的重要内容,每位中小学教师都应严格遵守,
以正统的师道修养,引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呢(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详解教师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角色,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各级各类学校都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师风规范,其中包括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这十条禁令不仅是对教师的一种规范,更是对整个教育行业的底线要求。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
一、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必须时刻遵守学校规定的上下课时间,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席。
只有确有特殊情况,才能请假并得到学校批准。
二、不得有意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师应当保持师生之间的专业关系,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包括性骚扰、情感纠葛等。
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三、不得私自徇私舞弊教师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包括泄露试卷、篡改成绩等行为。
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四、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师要做到言行一致,不得散布谣言、错误信息或者违背事实的言论。
应当慎重言行,避免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五、不得影响教学秩序教师要珍惜教学时间,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教学秩序,包括提前下课、无故迟到等行为。
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六、不得擅自泄露学生隐私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严禁擅自泄露学生的家庭、个人信息或者在公共场合谈论学生的私人事务。
保护学生隐私是每位教师的责任。
七、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教师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包括体罚、辱骂、挖苦等。
应当耐心、理性地对待学生。
八、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要履行教育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包括索要礼金、收受贿赂等行为。
应当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九、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违背规定或者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应当听从学校领导的安排,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十、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教师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不能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妨害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等。
应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教师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是
学生的引路人和楷模。
因此,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至关重要。
为了维护教师的职业操守,促进教育教学的良好发展,制定并遵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必须遵守的十条禁令:
1.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体罚学
生或对学生实施其他方式的粗暴行为。
2.严格遵守纪律: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规作弊、瞒报、
私自调课等行为。
3.言行一致:教师应当言行一致,言传身教,言必信行,不得言行不
一,言行相违。
4.保护学生隐私: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开学生的
个人信息或私生活。
5.不搞师生恋: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绝不应该进行师生恋。
6.职责明确:教师应当履行师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将非
教学事务强加给学生。
7.维护学校形象:教师应当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对学校、同事或学生
进行诽谤、攻击或毁谤。
8.教学研究:教师应当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不得因个人原因怠慢教学
工作,不得推诿责任。
9.独立自主:教师应当独立自主,不受金钱、地位或其他诱惑干扰,
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10.不传播虚假信息: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散布、传
播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
以上十条禁令是中小学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的,只有恪守师德师风,教师才能成
为学生示范的楷模,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师德师风的不端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
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十条禁令一。
禁止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
二、禁止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对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等问题学生缺少关爱和疏于管理。
三、禁止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娱乐游戏、炒股经商等。
五、禁止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对学生及家长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ﻫ六、禁止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学习辅导材料,利用职责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七、禁止穿戴不雅进校园,在课堂内吸烟、使用移动电话。
ﻫ八、禁止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和其它利益。
九、禁止私自办班、违规家教、有偿招生,未经批准外出兼课、兼职等。
十、禁止在公共场所酗酒。
教师十不准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ﻫ二、不准歧视、讽剌、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ﻫ三、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ﻫ四、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ﻫ五、不准训斥、侮辱学生家长;六、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停课、无教案上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七、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 ﻫ八、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九、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十、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
学习“十不准”“十条禁令”的心得体会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它要求老师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职业情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职业规范--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面对跨世纪的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
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
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1. 不散布错误信息禁令:教师不应当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而应当根据事实和权威来源提供准确和可靠的教学内容。
不散布错误信息禁令:教师不应当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而应当根据事实和权威来源提供准确和可靠的教学内容。
2. 不歧视禁令:教师不应当因为学生的种族、性别、宗教、贫富差异等因素而对其进行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不歧视禁令:教师不应当因为学生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贫富差异等因素而对其进行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3. 不滥用权力禁令:教师不应当滥用职权或职位,例如利用学生的劳动力、提供不正当的便利或者违反规定的待遇。
不滥用权力禁令:教师不应当滥用职权或职位,例如利用学生的劳动力、提供不正当的便利或者违反规定的待遇。
4. 不暴力惩戒禁令:教师不应当使用任何形式的体罚、屈辱或辱骂等对待学生,而应当以尊重和理解的方式纠正他们的错误。
不暴力惩戒禁令:教师不应当使用任何形式的体罚、屈辱或辱骂等对待学生,而应当以尊重和理解的方式纠正他们的错误。
5. 不侵犯隐私禁令:教师不应当非法获取或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
不侵犯隐私禁令:教师不应当非法获取或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
6. 不贪污受贿禁令:教师不应当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活动,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学校的良好运作。
不贪污受贿禁令:教师不应当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活动,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学校的良好运作。
7. 不违反独立判断禁令:教师需要以独立的判断力来对待教学内容和评估学生的表现,不受他人的干扰或压力影响。
不违反独立判断禁令:教师需要以独立的判断力来对待教学内容和评估学生的表现,不受他人的干扰或压力影响。
8. 不违背专业标准禁令:教师需要遵守教育行业的专业标准和规范,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或不当地行使职业权力。
不违背专业标准禁令:教师需要遵守教育行业的专业标准和规范,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或不当地行使职业权力。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教育是一个国家的基石,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中流砥柱。
从古至今,教师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教育事业的灵魂。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师德师风水平,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教师行为准则,也就是十条师德师风禁令。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条禁令,希望广大教师们引以为戒,做到师德师风的模范。
一、不得私自破坏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公共财物作为一名教师,应当以身作则,维护公共财物的完整,不得私自损坏或挪用。
任何对公共资源的盗用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学生教育的不负责任。
师者,教也。
只有维护公共财物,才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二、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
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私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学生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教师有责任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
三、不得违规收受学生礼物或财物接受学生礼物或财物可能会引发道德问题,甚至导致学生间的不公平。
因此,教师不应该违规收受学生礼物或财物,以免影响教学秩序,或被误解为不端行为。
四、不得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材教师应该尊重教学计划和教材,按照规定授课。
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材,容易造成教学混乱,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师德要求教师要严格遵循教育部门的规定,不得私自变更教学内容。
五、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歧视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歧视。
体罚是违法行为,歧视更是对学生的伤害。
教师要以爱心和耐心来对待每个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六、不得在学校内进行违法活动或不良行为学校是一个社会化的组织,教师在学校内应该做好示范,不参与违法或不良行为。
任何一名教师都应该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学生树立榜样。
七、不得辱骂或侮辱学生、家长或同事教师要有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修养,不能辱骂或侮辱学生、家长或同事。
言语是教师的工作工具,要善用言语来教育学生,以身作则,做他们的榜样。
八、不得私借公物或公款公物和公款是学校的重要资源,教师不得私借或私用公物公款。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
1.违规传播虚假信息
教师不得传播任何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内容、学生表现等方面的虚假信息。
2.擅自篡改学生作业成绩
教师不得私自篡改学生作业、考试成绩,一切评定应基于客观事实、公正原则。
3.教与学不符
教师应遵守课程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内容或超纲授课,确保所教内容与学生实际需求相符。
4.违规处理学生纠纷
教师在学生纠纷处理中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操作,不得擅自偏袒或处理,应保持公正中立。
5.疏于班级管理
教师应加强对班级管理,确保学生秩序、安全,不得因私心疏于管理导致学生违规乱纪。
6.教师违规接受学生礼物
教师不得擅自接受学生送礼,保持师生关系纯粹,不受物质利诱。
7.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包括但不限于体罚、侮辱、歧视等行为。
8.私自收取费用
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一切费用应在规定程序和范围内公开透明。
9.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教师应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学生家庭、个人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10.放弃自我发展
教师应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不得放弃自我发展,保持教育事业的热情和责任心。
以上为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教师应自觉遵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助力
教育事业的发展。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检查开学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检查开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02.24
•【字号】徐教办[2010]4号
•【施行日期】2010.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检查开学工作的通知
(徐教办〔2010〕4号)
局直属各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掌握各校开学工作情况,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开学工作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2月25日--3月5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及各职能处室新学期工作计划,教师教学“五认真”及后勤保障等学期初常规工作。
2.严格执行省、市“五严规定”和“十条禁令”的情况。
3.学校减负增效、构建高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措施。
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学校安全及维护稳定工作情况。
6.学校发展过程中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及要求。
三、检查分工(详见分工表)
四、检查要求
1.每组带★处室负责人为联络人,负责联络带队领导及学校。
2.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写出自查报告;各组可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检查各校开学工作,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一)
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教师是社会的灯塔,他们的师德师风举足轻重。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关系和谐,制定了一系列的禁令,以约束和引导教师的行为。
下面是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十条禁令:1.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计划和大纲。
教师应遵循学校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以确保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2.不得擅自私自招生或指导社会兼职培训班。
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工作,不得私自招生或参与社会兼职培训班,以避免利益冲突。
3.不得泄露学生隐私信息。
教师要妥善保管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他人,以确保学生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4.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索要财物。
教师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保持清正廉洁的师德师风。
5.不得辱骂、虐待或歧视学生。
教师要以平等、公正、尊重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辱骂、虐待或歧视学生,以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6.不得泄露考试试题或作弊行为。
教师应保护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不得泄露考试试题或参与学生的作弊行为,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7.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旷工。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工作纪律和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旷工,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8.不得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
教师应保持师生关系的纯洁和专业,不得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以确保师生之间的清晰界限和尊重。
9.不得传播不良思想或不良信息。
教师应传播正能量和正确的思想观念,不得传播不良思想或不良信息,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0.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乱纪或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以维护法制权威和学校纪律。
以上十条禁令是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教师要牢记这些禁令,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努力,以实现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自我提升。
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颁布(一)
师德十条禁令教育部颁布教育事业是培养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的过程,任何一个国家都十分重视教育的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素质。
教师作为社会中的灯塔,肩负着培养学生、传道授业的重任。
为了规范教师行为,提升教师师德水平,教育部颁布了《师德十条禁令》。
这十条禁令旨在明确规范教师的行为准则,引导教师做到严格遵守,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榜样。
第一条:不得课上违规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教育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任何形式的乱收费都不应该出现在教师的课堂上。
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向学生家长收取不合理费用,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行为。
第二条:不得私自将学生资料外传学生的个人信息是隐私,教师作为干部,必须妥善保护学生的信息,不得私自将学生的资料外传。
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后方可共享学生信息。
第三条:严禁言语侮辱学生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引导者,应该以身作则,言行举止要符合师德要求。
严禁教师以言语侮辱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要以宽厚胸怀来引导学生,教书育人。
第四条:不得迟到早退、提前离校教师应该以身作则,端正工作态度。
严禁教师迟到早退、提前离校,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做到守时守纪。
第五条:不得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打骂学生教师的责任是教育学生,不是虐待学生。
绝不允许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打骂行为,要用爱心和耐心来引导学生。
第六条:不得传授违法行为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榜样,不得传授或鼓励学生从事违法行为。
应该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正直的品德。
第七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要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贿赂。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学校招生、考试等教育招生考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学校的招生录取或考试工作,要做到公正客观。
第九条: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教师是学校的重要干部,不得泄露学校内部的教学或行政信息,要保守学校秘密,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
第十条:不得违规涉足学生个人生活教师应该以教育为主,不得过度干涉学生的个人生活。
徐州市委的十项规定
徐州市委的十项规定
1、市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更多到困难和矛盾相对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察实情、求实效、促发展,力戒走形式、走过场。
2、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3、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
4、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5、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按照中央、省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
6、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考察调研坚持轻车从简。
7、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8、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9、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
10、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题目和答案(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题目和答案教师作为社会的灯塔和引路人,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品德修养和价值观念。
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保持教育环境的正常秩序,教育界制定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这些禁令旨在要求教师做到言传身教,遵守职业道德,发挥教育指导作用。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条师德师风禁令的题目和答案:1. 禁止利用学生谋取私利教师不得利用其权力地位,向学生收取礼物、财物或者谋取其他私利。
这种行为不仅有损教师职业形象,更有可能破坏师生关系。
2. 禁止侵犯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益,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心理或精神方面的侵犯。
任何不当的言行都应受到谴责和制止。
3. 禁止违法违规行为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不能成为学生的不良榜样。
4. 禁止泄露学生隐私教师要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或家庭情况。
保护学生的隐私是保护学生权益的基本要求。
5. 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言语、行为上的伤害。
教师的批评和纠正应当是文明、理性和恰当的。
6. 禁止出现不当师生关系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师生关系,包括情感上的暧昧、肉体上的侵犯等。
教师应当保持师生之间的适当距离和纯洁关系。
7. 禁止擅离教育教学岗位教师应当勤勉尽责,不得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不得荒废工作,不得因私利而怠于职守,应当以学生的学业成就为己任。
8. 禁止辱骂或歧视学生教师应当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不得对学生进行辱骂、歧视或者伤害,要建立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
9. 禁止散播消极情绪教师应当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和工作,不得向学生散播消极情绪和观念,不得对学生灌输消极的情绪和态度。
10. 禁止擅自发布不实言论教师在言论表达时应当负责任,不得散布不实信息或者夸大事实,尤其在媒体上发表言论时更应慎重,以免误导学生和公众。
在实际工作中,教师们应当时刻牢记这十条师德师风禁令,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重温学业 与生同桌论文
重温学业与生同桌摘要:本文以“小组化个别辅导”高效课堂中出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根本解决办法,并给出一些具体操作方法的建议,不过本人还在摸索之中,一些看法不太成熟,有兴趣的同志可以联络交流。
关键词:小组化个别辅导高效课堂时间问题一、问题的提出日前,江苏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出台了“五个严格”的政策要求。
徐州市教育局根据《意见》精神,颁布了“十条禁令”。
二、目前我市解决问题的对策1.首先,教学任务能不能完成问题教师担心教学任务不能完成,实际上是教学时间的问题。
暑假期间,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各校领导到杜郎口中学考察,发现该问题已有解决办法。
回来后,我校严格按照教研室要求贯彻实施“小组化个别辅导”高效课堂模式。
2.其次,学生能不能学好的问题该问题事实上早已经有学者讨论过,并得出了定性的结论,学生学习的好坏,不仅不能只以成绩论;而且,由于学生最近发展区的不同,不同的学生在某一阶段的学习好坏,要看他这一阶段有没有进步,而不是看他是否能考第一名或分数及格。
当然,高中三年后,我们应当能尽最大可能地让学生考出超常的成绩。
平时,我们界定学生学习好坏,是以进步而论的:从不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从不懂到懂,从不好到好,好上加好。
进步越快,说明学得越好。
3.透过现象看本质学生能不能学好,根本原因不在于上不上晚自习、补不补课,而在于时间的利用和效率的问题。
不补课、不上晚自习,只是老师与学生在校时间减少,老师与学生在一起的时间减少,即老师教的时间减少。
但是,高中三年(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这一总时间没有减少,也就是说学生的学习、生活时间并没有减少。
三、新问题的产生“小组化个别辅导”高效课堂模式是否真正解决了时间的问题?姑且不论知识的大爆炸,每门科学的不断发展;就目前高考要求来说,并没有删减学习内容,降低学习要求。
对于学生来说,三年时间也没变,那么,时间问题并没有真正地解决。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徐州市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徐州市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1.19•【字号】徐教信[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徐州市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通知(徐教信〔2010〕1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学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教育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教育信息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信息化工作充满着挑战,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教育信息化跨越发展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需要我们及时总结宣传。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扎实措施,努力开创全市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各地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工作,以“服务教育、支持教育、推动教育”为工作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成果,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中心,加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今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中心工作是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努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积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校落实各项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教育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会议,进一步营造优先发展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在实施“十条禁令”、减负增效工作中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教育信息化助推素质教育,实施课程改革,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提升全市教育综合竞争实力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集中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就。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之五兆芳芳创作
1、严禁传播违背国度法令律例、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任务日介入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团体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服等、不公道和讽刺、歧视和侮辱学生或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颁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筹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剽窃、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任务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动;
9、严禁任务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之蔡仲巾千创作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介入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服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剽窃、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方面(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方面在教育行业,师德师风一直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和引导者,担负着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使命。
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教育部门往往制定了一系列的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这些禁令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确保其言行符合师道尊严,以示榜样。
1. 严禁虐待学生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谩骂等行为,真正做到爱护学生、尊重学生。
2. 严禁传授错误知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谨认真,不可故意传授错误知识或教授与教学内容不符的内容,确保学生得到真正的教育。
3. 严禁违规考试教师不得在考试中作弊或为学生提供作弊机会,不得泄露考题答案,保障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4. 严禁私下教学教师不得私自招生、补课或参与培训班等商业活动,不得在课堂外进行违规教学行为,保证教学正常秩序。
5. 严禁侵犯学生隐私教师不得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或隐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 严禁辱骂同事教师之间应相互尊重、友善相处,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或诽谤同事,保持职业间的良好关系。
7. 严禁教师不当行为教师应当合理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涉及不良嗜好、品行不端或其他不当行为,以维护教育行业形象。
8. 严禁与学生搞不正当关系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超出师生关系以外的私人关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或其他不当行为。
9. 严禁教育赌博教师不得参与赌博活动,不得在学校内外从事赌博相关行为,以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10. 严禁私自招生教师不得未经学校许可私自招生,应当遵循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制定旨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为教育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是教育行业管理的重要一环。
希望每位教师能够严格遵守这些禁令,不断提升自己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成长成才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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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十条禁令”
(一)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各校作息时间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三)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
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生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四)严禁节假日补课。
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五)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
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六)严禁增加考试次数。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
小学每
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
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高(中)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班级不得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中)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七)严禁违规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获奖证书或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行政区招生。
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实行学籍档案与招生录取工作的完全对接,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学校,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更不得以举办此类班级为名进行招生和收费。
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
(九)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
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
任何竞赛活动不得与招生挂钩,不享受招生优惠待遇。
(十)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