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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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大学生学科竞
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竞赛制度
【发文字号】京教办函[2015]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4.13
【实施日期】2015.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4年,市教委共举办了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竞赛等19项赛事,来自85所高校的近4万名学生参加了市级竞赛。

目前各项竞赛评审工作已经完成。

现将竞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科竞赛对于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促进教师教学改革交流的重要作用,利用学科竞赛引导性强、受益面广的特点,积极开展校级竞赛,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附件1
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
竞赛获奖名单。

2014年第十二届理律杯高校模拟法庭竞赛-Tsinghua

2014年第十二届理律杯高校模拟法庭竞赛-Tsinghua

2014年第十二届“理律杯”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辩护词苗世明呈递队伍编号:16号2014年11月8日第16号参赛队辩护词纲要申诉人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请求法庭撤销原审判决和裁定,依法对申诉人作出无罪判决,并支持申诉人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

以下是书状的主要内容:一、申诉人苗世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实依据:2005年到2008年,苗世明仅听取一些汇报和为防保所提供一些医疗技术方面的建议,并未参与该所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在该所的工作是技术咨询和技术保障,无职权也未从事公务,故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二、申诉人苗世明的行为不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事实依据:2008年4月16日,钱运昌提出购买甲肝灭活疫苗的计划后,苗世明从卫生防疫角度分析认为对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实属必要。

接种疫苗当天,苗世明一直才县医院抢救急重病人,客观上不能“亲临指导”。

法律依据:《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疫苗流通和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四十二条,《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二章4.1条。

三、申诉人苗世明的行为与本案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事实依据:本案中死亡女孩是死于偶合症,与疫苗接种无关。

三百多人住院主要是因为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媒体的不当报道也扩大了该事件的影响范围。

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四.申诉人苗世明无滥用职权的主观罪过事实依据:苗世明没有从事任何与职权相关的公务行为,无滥用职权的故意。

五、申诉人苗世明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事实依据:苗世明因法院错误判决而被监禁两年,导致人身自由遭受侵害。

同时,因其受到刑事处罚而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社会声誉也受到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三十三条、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审理评析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审理评析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审理评析为培养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同时为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选拔优秀参赛选手,由文法学院主办的北京科技大学第三届模拟法庭竞赛顺利展开。

在各位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参与下,本届模拟法庭竞赛圆满完成了前两轮竞赛。

本次模拟法庭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休庭合议四个阶段。

各位选手积极准备,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在与对手交锋中展现了充分的自信。

其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人提问的环节更是将每场模拟法庭的氛围推向高潮。

本次活动在法律知识的传播的同时,选用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前两轮选取的是有一定关联的案例。

第一轮选取了于医疗相关的案例。

被告人陈晨案发前系北京市昌平区999急救中心副主任医师。

2020年2月19日许,被告人陈晨在对头部受伤的被害人梁敏实施开颅手术。

进行抢救的过程中,在未确认梁敏死亡、未征得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摘取被害人的眼角膜,并于次日移植给被告人的女儿陈佳。

在被摘取眼角膜后,被害人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被害人双眼眼角膜被摘除,该伤情依法被认定为重伤。

被害人家属发现被害人遗体眼角膜缺失情况,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于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就对陈晨的罪名展开了相应的起诉和辩护。

在第二轮的案主是医院的麻醉师金旭。

陈晨联系到金旭来给自己的女儿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是金旭欠了一笔贷款被债主威胁生命,而富商白金刚之前联系过金旭,能否插队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他愿意多出钱给自己的女儿治疗。

于是就假借给陈晨女儿做手术的名义,诈骗了陈晨所获的眼角膜和好处费。

此前,陈晨并不知道被做手术的人不是自己的女儿。

了解事实后,陈晨接受金旭建议,伪造女儿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的病历材料,并收受了金旭20万。

控方和辩方就金旭的罪名进行了相应的起诉和辩护。

在这两个相关的案例中,同学们积极寻找法律资料,进一步了解案件。

无论是赛前还是赛中,同学们都秉持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精神,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夯实了所学知识,丰富了法律实战经验,对之后的法律学习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01第三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B

01第三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B

第三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朱凡,男,29岁,1981年9月2日出生,山东省人,汉族,中专文化,农民,户籍地:山东省莱阳市柏林庄镇冶房村。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0年5月7日被山东省公安局莱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1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现押莱阳市看守所。

二、基本案情被告人朱凡,男,29岁,与张平原系夫妻关系,后两人离婚,但是仍有交往。

2010年5月6日上午,朱凡在小区附近公园向张平提出复婚,张平不同意。

当天12时许,两人来到山东省莱阳市宜家新村2号楼1单元301室住处门口,被告人又再次提出复婚要求,见张平不同意,就拿起门口的椅子殴打张平,张平倒地哭泣,朱凡将张平推搡入301室内,并反锁房门。

张平躺到床上继续哭泣。

为稳定朱凡情绪,张平提出可以复婚,但是朱凡称太晚了,并用电视天线勒住张平的颈部,并说,“今天我勒死你,把你弄死,我也不活了”。

欲将其杀死,张平哀求说想见孩子最后一面,同时用手拉住天线。

朱凡松手了,但又说现在不杀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张平将电线厂在储藏室内。

此时朱凡坐在沙发上喝啤酒,张平继续对朱凡说软话,并劝朱凡上床睡觉。

朱凡睡觉后,张平离开。

三、证据清单Array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受理人:受理时间:四、证据(一)被告人朱凡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朱凡于2010年5月6日、7日、8日、11日的供述:2010年5月6日上午,我和张平在小区附近公园时,我提到复婚,张平不同意,后我俩就往宜家新村住处走。

当走到楼门口时,我说还是想和她复婚,她还是不同意,我一气之下便拿起门口的椅子打她,她倒地上哭了,我也就不打了。

我过去抱起她,连推带抱的把她弄到301室。

到屋以后,她躺床上哭,我见这情景,当时就想把她勒死。

我拿着电视天线到床边,把天线绕在她脖子上就勒她,她一见就用双手抓住天线,我一勒她,就把她拽下床。

我还说:“今天我勒死你,把你弄死,我也不活了”之类的话,我当时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想把她给弄死。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号赛题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号赛题
2014 年第二届
第一号赛题
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 2014 年 5 月 武汉
目录
1.第一号赛题说明........................................................................................................ 1 2.三江市公安局平原区分局起诉意见书.................................................................... 2 3.讯问笔录.................................................................................................................... 3 4.讯问笔录.................................................................................................................... 5 5.常住人口登记卡........................................................................................................ 6 6.康磊个人详细信息表................................................................................................ 7 7.个人详细信息表........................................................................................................ 8 8.三江市公安局平原分局法医鉴定所鉴定书............................................................ 9 9.云锦康诺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检查报告.............................................. 10 10.刑事技术鉴定书.................................................................................................... 12 11.关于检验情况的说明............................................................................................ 14 12.补充鉴定申请书.................................................................................................... 15 13.不予补充鉴定决定书............................................................................................ 16 14.重新鉴定申请书.................................................................................................... 17 15.不予重新鉴定决定书............................................................................................ 18 16.补充侦查决定书.................................................................................................... 19 17.云锦康诺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补充鉴定书........................................ 20 18.情况说明................................................................................................................ 21 19.询问笔录................................................................................................................ 22 20.询问笔录................................................................................................................ 24 21.询问笔录................................................................................................................ 26 22.询问笔录................................................................................................................ 27 23.询问笔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9 24.询问笔录................................................................................................................ 31 25.询问笔录................................................................................................................ 32 26.询问笔录................................................................................................................ 34 27.询问笔录................................................................................................................ 35

第七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竞赛赛题A

第七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竞赛赛题A
3、本案不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 4、本案所有程序及证据取得视为合法,所有证据材料的签字均 视为手写签字;每次询问、讯问前,侦查人员均已告知相关人员权利、 义务,所有证据材料均应视为原始材料,所有签名、印章、指印等均 为真实有效,除非有特殊说明; 5、本材料案情及所有人物、姓名、电话号码、身份信息等均为 比赛需要之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7
了。 8 月 25 日晚上我听说有人在公园里看到了人头,就想着事情肯
定会被警方知道,所以还是自己说清楚的好,于是就来投案了。 在我家我没有和被害人发生任何肢体冲突,除了她推我的那一
下,她倒地过程中头面部撞到了马桶对面墙上一下,具体头面部哪里 撞到的墙我没印象了,但肯定撞了一下,然后就是她后脑勺先后在马 桶水箱和马桶坐便边缘各磕了一下,最后倒地时也是后脑勺着地,之 后就死了。当时就一动不动,我后来拍了她脸好几次叫她起来,但她 都没反应,我就确认她死了,然后我就分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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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谢玉,男,汉族,身份证号 110108195102021111,1951 年 2 月 2 日出生于北京市,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新开区杨柳街南里 8 号 楼 2 门 12 号。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新开区分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 五分院批准,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被逮捕,现押于北京市第五看守所。
蒙挚
新开刑侦支队
见证人姓名、单位
梅长苏 江左盟武术培训中心主任
辨认人
谢玉,男
内容概要:
谢玉对 10 张照片进行辨认后,明确指出 3 号照片上的女子(即
余莺儿)就是其案发当晚带回家准备过夜但后来死于其家中被其分尸
的女子。

第一届模拟法庭大赛总结书

第一届模拟法庭大赛总结书

第一届模拟法庭大赛总结书主办:共青团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承办:华北电力大学校法律协会总结:校法律协会编辑部2011年6月4日一、活动背景今年是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全国各地的组织机构与个人通过不同方式来向党献礼;同时,近期发生的若干个案件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激烈讨论与深层次思考。

二、活动目的今年是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日,自“五四运动”,特别是我党建立以来“民主和法治”的口号响彻神州大地,我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建立了一个全新的。

民主的国家,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辉煌卓越,硕果颇丰,在这样一个在全校范围内特别的时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回顾建党以来我国的法治进程,歌颂我党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民主做出的卓越贡献。

不仅可以让同学们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增强法制观念,更能感受我党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英明决策与杰出贡献。

也为我校参加省部级模拟法庭竞赛提前预热。

三、宣传阶段由模拟法庭筹备委员会把工作分配到各个部,其中,编辑部负责起草宣传内容,宣传部认真设计版面,网络部负责PS的制作,活动部负责活动实施。

为了最大程度的扩大同学们的受益面,我们的宣传板摆在了人流量密集,高峰次数多的二餐斜对面。

版面内容以歌颂中国共产党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为主轴,号召大家积极响应参加比赛,外加一个报名参赛方式的通知。

四、参赛动员大会为了充分调动在校师生的参赛积极性并让大家对模拟法庭大赛有一个比较全面细致的了解,模拟法庭筹备委员会在教六一阶举行了参赛动员大会,全校大一各班团支书悉数到场。

工作人员把模拟法庭相关事宜的书面材料发放到每一个与会者手中,同时主持人在台上通过PPT演讲与播放模拟法庭相关视频等方式介绍比赛的相关知识。

五、初赛情况5月21号下午三点,校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初赛在教六一阶准时开幕。

初赛的主要内容是以PPT演讲的形式对李启铭案、药加鑫案、许霆案进行案例分析。

对第十一届北京市模拟法庭揭幕赛的过程评析

对第十一届北京市模拟法庭揭幕赛的过程评析

对第十一届北京市模拟法庭揭幕赛的过程评析
2019年11月9日,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校学生会承办、我校协办的第十一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开幕式暨第一轮比赛在我校木樨地校区举行。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汪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来自北京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60位评审专家出席了开幕仪式。

竞赛遵循正式法庭审理案件的程序,赛题均由真实案例改编,每场竞赛的评委均由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等实务部门人员担任。

在第一轮比赛中,我校代表队以5:0战胜对手,法学与犯罪学学院刘宏沅同学获得比赛的优秀选手。

评审专家对我校代表队的表现给予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队员们表示,通过学习、训练、比赛,并得到评审专家的点评增强了自信心,并且在法学理论的掌握、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迄今为止已经成功举办十届,是针对京津冀在校大学生所举办的大型法学知识技能竞技性比赛。

本次比赛共邀请到来自京津冀三地48所高校参赛,竞赛遵循“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的理念,旨在培养大学生法律务实能力、培养合作意识,在开阔法学专业学生学科视野的同时提高其实践与创新能力。

本届比赛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与我校法学与犯罪学学院统筹规划。

我校120名本科生志愿者在竞赛组委会的组织下进行志愿服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展现了公大师生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受到竞赛组委会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模拟法庭联赛初赛赛题

模拟法庭联赛初赛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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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经过
到 案 人 员 : 刘 旭 , 男 , 22 岁 , 回 族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230102199212162813,1992 年 12 月 16 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康街 114 号 4 楼 1 室。
到案方式:刑事传唤 线索来源:被害人赵青刚报案 到案过程:2015 年 8 月 30 日,被害人赵青刚报案至北京市公安 昌平分局称:当日 13 时 30 分许,他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 16 号楼 409 室被刘旭抢劫,并称其被抢苹果牌 5 型手机一部,现金 1200 元。 2015 年 9 月 12 日中午 12 时 30 分左右,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 局刑侦一大队刑警中队中队长佟大明、带领侦查员于永滨等人在南岗 区大世界手机市场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刘旭)在欲卖苹果牌五型手机 时,遂将该男子带回中队审查,审查中该男子供述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 14 时许,该人在北京市天通苑西三区 16 号楼其租户地与他人因房 租发生争执,抢的他人手机一部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刘旭因涉嫌抢劫罪,于 2015 年 9 月 12 日被北京市公 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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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5 年 8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旭在北京市昌平 区天通苑西三区 16 号楼 409 室其群租房住处内,以索要押金为由, 强行抢走赵青刚(男,25 岁,黑龙江人)的苹果牌 5 型手机一部及 现金 1200 元,所抢手机价值人民币 2940 元。9 月 12 日,犯罪嫌疑 人刘旭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世界手机市场出售涉案手机时, 被民警当场抓获。
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 刘旭
民警:李楠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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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

第二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

2010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学校名称获奖人员奖项北京理工大学吕施羽、王小天、张磊、姚书佳、孙祺舒、孙彤一等奖北京农学院徐阳、张敏学、马严、金廷芳、肖瑶、张一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孙正源、熊思源、诸捷、李也、刘斯文、赵天天华北电力大学刘加勋、郭海鹏、林沁、杨青萌、李金蔚、王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缪鹏、刘伟、李娜、麦妍、张爽、李思雨二等奖北京工商大学赵卓民、陈鑫、崔名佼、郭莹、姚艺丹、柳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邢弼家、林子能、孙新宽、魏倩茹、张羽利、李思捷北京化工大学姜男、邢傲然、詹璐瑶、宁帆、程思、王吟元北京交通大学资雯迪、冯亚星、张骋、李明、王志昭、梁嗣雯北京师范大学夏巍予、郑义、庄小茜、李梦娇、杜晓琳、李燕北京邮电大学刘丽云、黄亚丽、单越、朱新星、李建蕾、伊术通首都师范大学李辉、马京安、程新淼、哈笑棣、尹承娇、崔慎鑫中国人民大学孟也甜、张洋、高天竹、付莉、沈宁、李斌中国政法大学许晓悦、郭碧昊、李舒、江璐璐、王恒、张梦瑶中央财经大学黄鑫淼、岑宇阳、陈宇兵、覃莹、庞杰心、杨之乔中央民族大学宋睿智、刘绪川、孔咪咪、梅丽、李显希、王明星北京工业大学姜山、王菡、霍爽、王小东、杜沐霖、周冬野三等奖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王晓娇、边维维、杨雯、墨龙、黄诗怡、赵婉茜北京联合大学周点点、王丛、马一、王宇宁、李紫蕉、杨丽丽北京物资学院魏孝辰、吕彦霖、郑骄阳、许思奇、王家、李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张冠豪、张东晓、郭炳江、钱伟聪、范美华、王源外交学院王若净、朱思源、刘洋、刘瑞瑞、王璨、徐谭硕中国传媒大学刘琳、田咏竹、孙慧、程京亚、孙嘉宝、黄昊中国农业大学唐俊、沈希竹、柳燕、郭东、牛嘉琦、曲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王彬、徐杨、刘梦华、何帆、陈琳、桂鑫北京农学院徐阳、张敏学、马严、金廷芳、肖瑶、张一驰最佳书状奖华北电力大学刘加勋、郭海鹏、林沁、杨青萌、李金蔚、王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学权优秀指导教师奖北京理工大学李金明。

最新第七届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修改版)

最新第七届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修改版)

第七届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修改版)第七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案例说明1、请参赛队根据下列案件材料及法律规范,控方以“刘旭涉嫌抢劫罪”为基准提起公诉,如控方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增加罪名提起公诉。

2、控方与辩方必须遵循下列“基本案情”和证据材料中所述内容发表意见,被告人供述不能超出案例材料内容范围。

3、本案不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4、本案所有程序及证据取得视为合法,材料中不再显示;5、本案中,每次询问、讯问前,侦查人员均已告知相关人员权利、义务;6、本材料中所有证据材料均应视为原始材料,所有签名、印章、指印等均为真实有效,除非有特殊说明;7、本材料所有人物、姓名、电话号码、身份信息等均为比赛需要之虚拟,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8、所有证据材料的签字均视为手写签字。

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人刘旭,男,22岁,回族,身份证号码230102************,1992年12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康街114号4楼1室,高中文化,无业。

因涉嫌抢劫罪,于2015年9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9月28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基本案情2015年8月30日1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旭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16号楼409室其群租房住处内,以索要押金为由,强行抢走赵青刚(男,25岁,黑龙江人)的苹果牌5型手机一部及现金1200元,所抢手机价值人民币2940元。

9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旭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世界手机市场出售涉案手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证据证据清单序号名称页数备注1 被告人刘旭的供述与辩解 32 被害人赵青刚的陈述 33 赵青刚的辨认笔录 14 马永红的证言 25 到案经过 16 拘留证 17 110接警记录 18 扣押决定书 19 扣押物品清单 110 涉案手机照片 111 工作说明 112 诊断证明 113 房屋租赁合同(节选) 114 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 115 涉案财产价格鉴定书 116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1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第十一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

第十一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

第十一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赛题背景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模拟法庭竞赛成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项竞赛旨在通过真实模拟法庭审判的方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

第十一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一项具备承前启后意义的赛事,参赛选手将面对一个与现实相关的法律案件,为参赛选手提供锻炼和发展的机会。

赛题内容本次竞赛的赛题为一宗刑事案件,案件涉及盗窃罪。

以下是案情简述:王某于2022年6月1日晚上8点左右到某店购物时,被保安员李某当做嫌疑人拦下,并通知了附近警方。

警方到达后,对王某进行了盘查,并在其随身物品中发现了一件价值2000元的商品。

王某被警方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发后,经王某辩解,他声称这件商品是自己的,并提供了购物小票作为证据。

他称,他购物后和朋友去了餐厅,把购物袋放在了椅子上,后来离开时忘记拿了。

附近摄像头录下了王某当天晚上8时左右进店购物并结账的画面,王某的朋友也证实了他们当晚一起去了餐厅。

但是在餐厅内并没有摄像头,无法获取到更多的证据。

现在,法庭需要你作为辩护律师,根据以上信息为王某进行辩护。

竞赛要求在进行辩护时,请参赛选手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辩解:1.陈述王某的无罪理由。

2.对王某提供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进行分析和评估。

3.针对检方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提供有效的反驳措辞和证据。

4.结合法律条款和相关法律案例,进行辩护策略的设计和论证,提出相应的维权主张。

参赛选手可以自行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和法律常识,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以确保辩护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同时,为了让辩论更加有说服力,参赛选手可以适度引用相关法律条文、法规和先例。

竞赛评分标准1.辩护理由合理性和说服力。

2.对证据和证人证言的分析和评估。

3.对反驳意见的反驳措辞和证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对法律条款和相关法律案例的运用和解释。

5.辩护策略的设计和论证。

6.维权主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赛题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赛题
关于广东恒太食品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活动处理意见的通知
针对广东恒太食品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期间,广泛向社 会不特定多数的主体吸收存款之行为,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 动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47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 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非法集资的,属非法金融业务活 动。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广东恒太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进行引诱的 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定期给付高额利润的行为,属于非 法集资行为。
签名:乔桥 讯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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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害人马依琳的陈述
姓名:马依琳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3 年 5 月 3 日 民族:汉族 籍贯:四川省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黎屋围大道大金鼓小区 5 单元 1032
2004 年夏天,我在外面做直销认识了刘山红,刘山红跟我介绍说有一个做 泡菜的也在集资,可以挣钱。我开始都没当回事,到 8、9 月份时,刘山红来我 家找我,让我跟她去沙河看下泡菜厂子。到了沙河的恒太食品厂,徐慧子和刘 山红带我看厂子,他们跟我说恒太食品厂以前也跟人借过钱,是按 10%给的利 息,借款三个月。现在厂子要盖冷库,建泡菜池子,需要七十万元,想让我帮 着找点投资。徐慧子跟我说这回借这 70 万元时间长点,借半年,只给 8%的利 息,我当时看厂子规模挺大的,加上刘山红以前跟我吹的说乔桥是大企业家, 说他们厂规模很大,还钱肯定没问题。徐慧子就让我俩找钱去,说一定不会让 我们白跑,可以给我们 10%的劳务费。这样我就开始给恒太食品厂找钱,自己 投了 8 万元,同时还介绍我亲戚、朋友等十多人投钱,先后给恒太公司借了 70 万元。我每送次钱就会跟他们签次合同,借款金额是本金加利息的总金额,比 如说本金是 1 万元,借款期是 6 个月,每月利息是 8%,合同的借款金额就写 14800 元,合同写着每月还 800 元,最后一个月还 10800 元。恒太公司在合同 上盖章,人名章有乔桥的,也有徐慧子的。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 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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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齐笙洁,女,39岁,身份证号码:371325************,山东省临沂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秀水大街明珠小区南区4栋211室。

被告张家铭,男,30岁,身份证号码:370102************,山东省济南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历下段窑头小区1号楼3单元201室。

二、基本案情原告齐笙洁起诉称:2010年至2011年期间,夏天、王美君(两人系夫妻关系)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陆续借款900,000元。

债权到期后夏天、王美君均无力偿还借款。

2011年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约定抵消”原则,夏天、王美君将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聚鑫旺园小区7号三单元1002号的房屋租赁给原告三十年,以折抵被告欠款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原告齐笙洁与夏天、王美君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2500元,房屋租赁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41年1月31日止,共计三十年,房屋租金总额为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夏天、王美君给原告出具一张一次性交付租金900,000元的收条。

2011年2月原告朋友开始居住此租赁房屋。

2010年12月,夏天、王美君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租赁房屋卖给被告人张家铭。

2011年6月15日张家铭与居住房屋的原告朋友就腾退租赁房屋发生争执,还报了警。

当天原告联系夏天、王美君,他们说房子是因为他们欠张家铭的钱,作价2,400,000元卖给张家铭了,也没有实际给钱。

但是之后原告再给夏天、王美君打电话显示已停机,原告已联系不到二人。

现夏天、王美君二人下落不明。

三、证据清单Array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受理人:受理时间:4 四、证据(一)借条 借条今借张家铭现金人民币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元整)借款人:夏天2009年9月30日(二)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王美君夏天(出租人)乙方:齐笙洁(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赛 第一轮 赛题B 【最终版】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赛 第一轮 赛题B 【最终版】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李涛,男,1983 年 6 月 4 日生,身份证号码 142201198306040012, 汉族,出生地山西省,高中文化,农民,住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齐村 11 号。因 涉嫌犯爆炸罪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被羁押,同年 5 月 15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湖南 省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
其中一个是可疑爆炸装置,另一个为可疑纵火装置。可疑爆炸装置由两个可疑 爆炸物组成,外侧用透明胶带缠裹。两个可疑爆炸物的引线黑线绑在一起,可 疑爆炸物上绑有一根白色电线,电线中间部分有铜线裸露,裸露的铜线部分与 可疑爆炸物的导火线缠绕在一起,两个可疑爆炸物中间有一根蓝色电线。
11
现场勘验检查制图 3
我们在 2013 年 3 月 18 日中午 11 时 20 分左右发现了爆炸装置,爆炸物在我 开的车上装着(车是蓝色五菱之光,车号:湘 FA0927),有两个炸药桶装物绑在 一起,有几根电线装在我车的座子下面,有两汽油瓶在油箱边绑着,还有一个点 火器,炸药是电线接在启动器上面的。是云溪区路口镇汽配城修车的工人发现的。
我在陆城村租了一间房子。租完房子以后,我就开始着手准备做这个东西。 我做的这个东西的工具有电打火、两个二踢脚、电话线、铁丝、手套、三个瓶子、 汽油、胶带、纸片。
我当时是在晚上 12 点多去的,到了以后看到他的车在,就趴在驾驶员座位 下,用手机照着亮安装的爆炸装置。我想平时都是他开着那辆蓝色五菱之光,别 人没人开,顶多是有人坐他的车子。他的车平时就是拉工具或者拉他家的工人, 也就两三个工人,我和他的工人没有矛盾,我在想报复他的事,没想到他车上还 要拉工人。我没有做过爆炸试验,只是试着做,觉得有可能爆炸,也是碰运气的。
我们和别人也没有什么矛盾,有矛盾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原来的妹夫叫 赵国平,另一个人是原来给我们干过活的李涛。

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A

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A

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A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黄琛,女,1985年5月10日出生,四川省人,汉族,大学文化,无业,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北滨花园4栋1单元201室。

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2年7月16日被羁押,同年7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靖看守所。

二、基本案情2012年7月14日14时许,被告人黄琛在四川成都市郫县锦绣西苑小区6栋2单元502室内,因长期精神压抑,采用释放管道内天然气的方式自杀。

后经成都市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对其门外天然气浓度进行检测,天然气浓度已超过爆炸极限,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次日0时许,经消防部门进入室内通风后,爆炸危险解除。

三、证据清单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受理人:受理时间:四、证据(一)被告人黄琛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黄琛于2012年7月15日11时、18时,16日、17日、25日的供述:2012年7月14日13时许,我在家里做饭,因我最近心情一直不好,因经济问题和家里人发生矛盾。

当时我点想不开,就想是不是我死了事情就会了结了,后来我就把煤气灶开关打开,后我就去客厅里了,过一会儿,我在客厅沙发上睡着了,后来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醒来后已经在医院了。

我当时意识不清,我不记得听到有人敲门。

当时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把家里燃气灶开关打开,准备自杀。

因为我觉得这种方式自杀比较安静。

我当时没仔细考虑,现在很后悔。

签名:黄琛讯问人:民警张进秦峰姓名:陈景华性别:男出生日期:1983年4月25日民族:蒙古族籍贯:内蒙古自治区锦绣西苑物业房管员2012年7月14日20时许,有群众发现锦绣西苑6栋2单元502室有煤气味。

我到现场,敲门没有人应答,我及时与业主联系。

业主称她自己联系住户,后业主无法联系上住户,情况当时紧急,我就打110报警了。

后警察对现场及楼上业主进行疏散,燃气公司到现场关闭天然气阀门断气,并对502室进行天然气检测,达到60%以上,严重超标,有爆炸危险。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 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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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齐笙洁,女,39岁,身份证号码:371325************,山东省临沂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秀水大街明珠小区南区4栋211室。

被告张家铭,男,30岁,身份证号码:370102************,山东省济南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历下段窑头小区1号楼3单元201室。

二、基本案情原告齐笙洁起诉称:2010年至2011年期间,夏天、王美君(两人系夫妻关系)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陆续借款900,000元。

债权到期后夏天、王美君均无力偿还借款。

2011年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约定抵消”原则,夏天、王美君将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聚鑫旺园小区7号三单元1002号的房屋租赁给原告三十年,以折抵被告欠款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原告齐笙洁与夏天、王美君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2500元,房屋租赁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41年1月31日止,共计三十年,房屋租金总额为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夏天、王美君给原告出具一张一次性交付租金900,000元的收条。

2011年2月原告朋友开始居住此租赁房屋。

2010年12月,夏天、王美君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租赁房屋卖给被告人张家铭。

2011年6月15日张家铭与居住房屋的原告朋友就腾退租赁房屋发生争执,还报了警。

当天原告联系夏天、王美君,他们说房子是因为他们欠张家铭的钱,作价2,400,000元卖给张家铭了,也没有实际给钱。

但是之后原告再给夏天、王美君打电话显示已停机,原告已联系不到二人。

现夏天、王美君二人下落不明。

三、证据清单Array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受理人:受理时间:4 四、证据(一)借条 借条今借张家铭现金人民币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元整)借款人:夏天2009年9月30日(二)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王美君夏天(出租人)乙方:齐笙洁(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案例

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案例

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我要给你们讲讲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中超级精彩的案例!
就说那次,小张和小李这两个对手在法庭上针锋相对,那场面,简直像火星四溅啊!小张一脸严肃,言辞犀利,就跟那战场上的将军似的,每一句话都好像带着刺,直扎向对方。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这根本不符合事实嘛!”他那气势,可真够吓人的。

而小李呢,也不甘示弱,沉着冷静地还击,“哼,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话?”
这场模拟法庭竞赛可不比真正的法庭逊色啊,双方都全力以赴。

就好像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每一招每一式都暗藏玄机。

这不是一场简单的竞赛,这是智慧的较量,是口才的比拼啊!
记得有一个案例,是关于一个合同纠纷的。

双方为了那一份合同争得脸红脖子粗,就如同两只斗鸡在互不相让。

“这份合同明明就是这么约定的!”“哪有,你完全是歪曲事实!”那激烈的程度,让旁观者都忍不住为他们捏一把汗。

在这过程中,法官也是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就像是裁判一样,冷静地观察着双方的表现,时不时地抛出一个犀利的问题,让双方不得不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回答。

“那么,关于这个细节,你怎么解释?”瞧瞧,多有威严!
这些案例真的是太有意思了,它们就像是一个个充满悬念的故事,让人忍不住想要窥探到底。

每一个案例都像是一扇门,打开之后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有复杂的人际关系,有纠结的利益冲突。

真的让人大开眼界啊,不是吗?我觉得啊,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就是一个展现才华和能力的绝佳舞台,让那些有才华的人能够在这里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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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
编号获奖学校参赛队员名单
一等奖
1中国政法大学蔡佳宏、王元义、霍东方、张瑄、周易秋、陈晨2北京建筑大学朱丰、刘婉嫕、孙强、王琛、黄凌梅、张欣
3北京师范大学宋玥婵、徐芳、杜勇贤、宛如锦、刘志远、许晨夕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高金科、余前亮、刘禹、张泽钰、杨洋、杨爽
二等奖
1中央财经大学孙超、孙全富、陈灵峰、刘思宇、马君慧、秦英2北京交通大学李若柳、武慧、李明阳、赫欣、施韵、马国洋
3北京联合大学谭冬梅、徐俊哲、李斌、周昕宇、赵世豪、郭凯丽4北京物资学院张立志、罗顺意、郑壮、杨蕊、王静欣、刘缘
5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王天一、赵佳伟、于昊、符燕培、林芮、周佳丽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叶聪颖、杨鹏杰、曾彦、杨怡欣、车佳美、路少华7北京农学院陶曦月、黄婉迪、张龄方、张影、鲁静娴、邢杰8北京中医药大学邢翰林、余道轩、方乐、张光卉、王舒、冯亦浓9北京工业大学高雅、张依林、魏依人、李嘉锋、杨雪、宋璇
10北京理工大学王露梦、苏明珠、于文奇、龙天鸣、丁雨晴、张可馨
11中央民族大学马辰哲、王凡丹、陈美君、李楠楠、司琳琳、高铭12北京化工大学王琳、李晓、张悦、刘蓉、袁霖、李洋
13中华女子学院张学双、刘晓航、蒲婉娇、张弛、李仟仟、张黎14北京工商大学杨奕、黄振文、黎萍、张斯汀、刘文超、尹绪梅15中国地质大学李仙、王艺丹、王雅琳、袁铭、杨万里、刘慧
16首都经贸大学郭广英豪、黄琰、崔恩东、张倩、李沛霖、王蕾三等奖
1中国农业大学孙晓辉、王浩天、许佳慧、于航、陈泽杰、白雨薇
2中国传媒大学徐亚立、刘荣俊、王晨、惠多、刘敏、李华莲
3中国矿业大学王航、刘茜、倪铭婧、张清芳、赵石诚、冯依闻
4北方工业大学毕克菲、汪一凡、李佳欣、孙银龙、王珊、赵凯丽5外交学院刘昕平、李蕊、高旭、施忆、侯雨桑、陈响宇
6北京印刷学院黄璜、冯楠、童漪、张紫依、李昊、刘典宗
7北京邮电大学许访、孙铭阳、泽仁卓嘎、龚琼、杨春、谢仁淼
8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蒋星星、付烨铭、徐爽、吴雪莹、孙乙丹、仇帅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文、郑思漪、黄珣、李云帆、许源华、郭泽铭10华北电力大学鲍志超、陈恩、崔舒雅、李旭东、于家琪、赵英鹏11国际关系学院焦若阳、侯昕卓、李冠通、刘逸、郑智中、戴天歌
12首都师范大学周荣超、李婷婷、邓雯宇、刘宏扬、邱佳妍、周敏婷
最佳文书奖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优秀指导教师
编号获奖学校指导教师姓名1中国政法大学孙邦清赵天红2北京建筑大学王俊梅袁力3北京师范大学廖明韩婷婷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洪欣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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