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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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首诊负责制度。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三、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四、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病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五、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上报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科进行疑难病会诊。
六、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七、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八、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接诊,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
九、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十、本院病区收住条件不足时,应及时转院。
内科门急诊工作制度
一、内科急诊医师在门诊部和急诊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遵守门诊部和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急诊科医师要坚持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急诊科医师兼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
三、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评估判断轻重缓急,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优先处置措施,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四、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要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五、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六、急诊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七、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后果由被邀医师承担。
八、急诊科医师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九、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急诊科诊室应建立慢病、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要保持诊室清洁整齐。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手卫生规范,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要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并做好记录。
十二、急诊科医师要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十三、急诊科医师要做好门诊日志登记急诊登记及其他资料的登记统计工作。十四、急诊科医师要积极配合门诊部工作,按时完成门诊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外科门诊是门诊部工作的重要科室。外科门诊医师由外科病房(七病区)选派外科医师在外科诊室值班。
二、值班期间要服从门诊部统一行政管理。要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贯彻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按照外科门诊《常见病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合理治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遇有急症、疑难危重患者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积极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及《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规范书写门诊病历,规范开具门诊处方,下达门诊医嘱。
五、及时准确将患者信息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填入《门诊日志》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登记表》中。
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手卫生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保持诊室卫生清洁,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施行门诊能够开展的各项手术,防止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八、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器械药品,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一旦缺少和损坏,应及时登记报告,以便补充和更换,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履行沟通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十、宣传外科保健知识,做好健康教育并记录。
十一、按照《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
妇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妇科门诊医师隶属门诊部统一管理。要严格遵守医院及门诊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程。
二、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合理治疗。
三、危重病人处理要及时、敏捷,尽心竭力救治,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全力抢救。疑难病人,应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规范书写病历及各项医疗文书,各项记录完整,注意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有关事项。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精心施行门诊能够开展的各项手术,要保证质量,讲究实效,防止差错,杜绝事故。
六、履行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七、宣传妇幼卫生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做好健康教育记录。
八、对需转诊、转院病人,应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患者有效沟通,说明转诊、转院依据。
九、妇科医师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巡视病人,做到随喊随到,按照妇科诊疗指南,规范诊治。
十、妥善保管各种器械药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防止缺少和损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完成医院及门诊部各管理小组分配的分配的管理职责。
十二、做好诊室和检查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消毒、隔离、报告等相关措施。
儿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儿科门诊医师隶属门诊部统一管理。要严格遵守医院及门诊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程。
二、儿科门诊医生要坚持首诊负责制,遇有疑难危重患儿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应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三、儿科门诊医师对患儿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按《病历书写规范》及《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规范书写门诊及门诊处方。
四、儿科门诊医师要针对患儿特点,按照我院《儿科常见病诊疗指南》,耐心问诊,认真查体,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六、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传染病转诊、分流到至上级医院感染科或专科医院并做好疫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