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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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知(样本)

界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知(样本)

关于界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知(样本)xxx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切实保障辖区内公路的安全、完好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现状,XXX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界定工作。

一、农村公路的定义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和省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村道是指建制村与乡(镇)、其他建制村、更高等级公路相连接的通道或建制村内主要供公共通行使用的道路。

二、农村公路管理的执法主体及依据(一) 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二) 执法主体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管理职责。

2、《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公路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建筑控制区标准(一)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

杆路建设施工规范(DOC)

杆路建设施工规范(DOC)

架空线路建设施工规范一.杆路施工1.支承杆的选择光缆架空敷设用支承杆一般选用水泥杆,在对混泥土腐蚀较严重地区可选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杆。

水泥杆的长度不小于7m,杆梢直径不能小于150mm,主筋应为Φ5.5mm×12根高强度钢丝并有螺旋横筋;跨越公路、铁路及大型路口时应使用Φ150mm×10m水泥杆,其主筋应为Φ5.5mm16×根,同样应有螺旋横筋。

制作水泥杆的水泥标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根基埋入深度(1)一般土质地方,支承杆全长不足15m时,埋入深度取全长的1/6,但最小要保证1m深度。

若支承杆全长超过15m,埋入深度取2.5m。

(2)水田、泥土地带等土质较软的地方,埋入深度取全长的1/5以上。

(3)终端杆、转弯杆等有较大荷重时,埋入深度取支承杆的1/5以上。

并视情况安装拉线、支杆、拉线杆等进行加固。

(4)山区岩石地方,深埋一般取支承杆全长的1/12以上,基础用水泥等加固。

表层上的厚度小于30cm时,要去掉表土。

建杆用坑取圆形,直径取支承杆根部直径稍大一些的尺寸。

转弯杆、终端杆由于其顶端承担张力,架设时需在相反一侧末梢做成某程度的倾斜,中间杆则架成垂直状。

(参见附表1)10m以下的水泥杆可使用专用工具依靠人力架设。

10m以上的水泥杆,一般需要使用吊车架设。

3.帮桩、杆根横木、根基加固等的安装施工在暴风,积雪地带或地质特别松软的地方,以及杆与杆之间因跨越河流、山谷而距离太大或架设光缆较多时,线路的中间杆、转弯杆、高拉力杆均应采取安装帮桩、杆根横木、增加水泥基础或扩墩等加固措施,以防强风时发生事故。

4.杆路走向与杆距杆路走向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力争避免与其他杆路较越并减少与强电杆路并行架设。

若与电力、电信杆路或地埋线路平行、较越架设时,应符合有关规定(两行平行线路相距至少应大于一个倒杆距离)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相互干扰和发生事故。

杆路沿公路架设时应离开公路界石以外至少10m。

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

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

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案情:2008 年11月21日15时10分,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遂川路政大队在检查中发现,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 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

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1、《立案登记表》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路政案件现场勘验图》3、《案件调查报告》《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4、《代缴委托书》及执行的票据等材料5、《送达回证》《路政行政处罚报备审查登记表》等其他有关材料6、《路政管理处罚决定书》7、《路政管理强制执行申请书》8、《路政案件现场恢复照片》9、《路政案件处理结案报告》路政管理立案登记表(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并在备注栏中说明)现场笔录备注:第 1 页共 2 页现场笔录路政案件询问笔录时间2008年12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05分,第一次询问地点大队综合办公室询问人常XX 记录人蔡XX被询问人林XX性别女年龄36岁与案件关系当事单位员工工作单位和职务XX公司基建部主任电话139XXXXXXXX 地址XX县XX路XX号邮编34XXXX询问内容:问:你好!我们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遂川路政大队的执法人员常XX、蔡XX,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证件编号分别是36XXX、36XXX,请看清。

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请你配合,如实回答。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好的,我不申请回避。

问:请问你的姓名、单位、职务、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有效证件的编号?答:林XX,XX公司基建部主任,地址是XX县XX路XX号,电话139XXXXXXXX,身份证号:362XXXXXXXXXX。

问:请问是否是你单位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是否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答:是的。

未经许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甬路政罚〔2022〕20579)

未经许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甬路政罚〔2022〕20579)

未经许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甬路政罚〔2022〕20579)【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发文案号】甬路政罚〔2022〕20579【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304344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30434481000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1463560000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14635656000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14635656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处罚日期】2022.05.16【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宁海县【处罚对象】胡建东【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46:32处罚名未经许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称行政处甬路政罚〔2022〕20579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对象胡建东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5月10日9时30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甬临线(复线)83K+500M左侧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胡建东。

5月16日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

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身份证影印件、现场照片原件、勘验(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胡建东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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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四、申请材料 (一)请示文件 (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全套文件初步设计 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包括:第一篇:总体设计;第二篇:路 线;第三篇:路基、路面;第四篇:桥梁、涵洞;第五篇:隧道; 第六篇:路线交叉;第七篇: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第八篇:环 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第九篇:其他工程;第十篇:筑路材料;第 十一篇:施工方案;第十二篇:设计概算;附件:基础设施 (2)技术设计文件除设计文件外还包括修正概算; (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第一篇:总体设计;第二篇: 路线;第三篇:路基、路面;第四篇:桥梁、涵洞;第五篇:隧 道;第六篇:路线交叉;第七篇: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第八篇: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第九篇:其它工程;第十篇:筑路材料; 第十一篇:施工组织计划;第十二篇:施工图预算;附件:基础 资料 其中房建工程、交通工程及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 计工程等可以单独呈报。 (三)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施 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份数与设计文件提交数量一致), 单位较小工程,如治超站点可不提交。 (四)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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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772-4212896,0772-4233379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权力运行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作出不予 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 有关单位 申请
不属于本 部门职权 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 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的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一、项目名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 施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一式一份)。 (二)符合涉路等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一 式一份)。 (三)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一式一份)。 (四)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一式一份)。 (五)申请人的情况证明(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身 份证明,原件经窗口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一份),办理人 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一式一份)。 四、申报流程:(见附件) 五、收费标准:行政审批不收费。 六、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 领取要求: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期间,凭受理通知单到市交通 运输局服务窗口领取或者邮寄,最多跑一次事项邮寄。 联系方式及地址: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来 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电话:0772-4272855

《河南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

《河南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

《河南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河南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202x年6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路路政许可依法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公路路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路政许可是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权,根据公路路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准许申请人从事某一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路路政许可申请人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公路路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许可工作。

第五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公路路政许可委员会,对复杂或者重大的公路路政许可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章路政许可事项第六条修建铁路、公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第七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第八条因抢险、防汛需要,在高速公路特大型桥梁周围三百米,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第九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十二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第十三条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第十四条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第十五条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设置广告设施。

第三章管辖第十六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路政许可事项:(一)修建铁路、公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国道、省道或者使国道、省道改线;(二)跨越、穿越国道、省道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三)因抢险、防汛需要在特大型桥梁周围三百米、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四)跨省辖市进行超限运输;(五)在国道、省道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埋设天然气、石油管线等危险设施;(六)高速公路路政许可事项。

杆路规范及相关资料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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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专业委员会
常用的线路器材简介-架空杆路
• 镀锌钢绞线、吊线抱箍、拉线抱箍、挂钩、混凝土水泥杆、拉线盘、 拉线铁柄、衬环
吊线 光缆 电杆
地面
光缆挂钩 三眼单槽夹板 接头盒
吊线抱箍
三眼单槽夹板
螺旋套管 拉线抱箍 三眼双槽夹板
7/2.2拉线
拉线衬环 地锚铁柄
水泥拉盘 线路专业委员会
常用的线路器材简介-架空杆路
• 镀锌钢绞线、吊线抱箍、拉线抱箍、挂钩、混凝土水泥杆、拉线盘、 拉线铁柄、衬环
吊线 光缆 电杆
地面
光缆挂钩 三眼单槽夹板 接头盒
吊线抱箍
三眼单槽夹板
螺旋套管 拉线抱箍 三眼双槽夹板
7/2.2拉线
拉线衬环 地锚铁柄
水泥拉盘 线路专业委员会
说明(主要设计标准和技术措施 )
• 本工程架空光缆线路距其他物体的水平、 垂直、交越时的净距限制 。(规范中有相 应要求)
线路专业委员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说明(主要设计标准和技术措施 )
• 拉线及吊线辅助装置 :
• 角深不大于13m时,拉线与吊线的规格相 同;角深大于13米时,拉线采用比吊线规 格大一级的钢绞线 。
• 每隔8档设双方拉线,每隔32档作四方拉线, 吊线并在此处作双向假终结 。
• 吊线坡度变更超过杆距的5%小于10%的电 杆,吊线应做仰、俯角辅助装置。
说明(主要设计标准和技术措施 )
新立杆路的要求
• (1)水泥电杆:梢径15cm ,基本杆高为 7(8)米 。
• (2)杆洞 :电杆洞壁圆滑,洞底平整 。 • (3)直线段上的电杆应成一直线
线路专业委员会
说明(主要设计标准和技术措施 )
新立杆路的要求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1.27•【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23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1年9月25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二十三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公路路产管理第四章超限运输管理第五章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纳入公路路网的乡道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路路政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并经营的公路,其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其他专业规划时,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路政管理规定

路政管理规定

路政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路产”)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管全国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保护路产;(三)实施路政巡查;(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依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负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路产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第八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第二节地上杆线

第二节地上杆线

第二节地上杆线
第16.2.1条地上杆线应按照规划横断面布置,平行道路中线安设,并满足道路建筑限界的要求。

杆柱宜布置在路侧带内。

多幅路道路的部分杆柱可布置在分隔带内,并注意街景美观。

有条件时应将明线改为地下电缆。

架空电力线与路树的最小垂直距离见第13.3.3条。

第16.2.2条各种架空线宜合杆架设,但应保证各种线路的功能不受干扰。

第16.2.3条热力等管道不得在快速路与主干路上空架设。

第16.2.4条架空电线与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通讯线的规定见表16.2.4-1。

二、架空电力线的规定见表16.2.4-2。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一、实施机关交通局。

二、承办机构神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三、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二)《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经批准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范围内埋设、架设管线、电缆和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条件(一)申请资格条件:1、确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2、已履行工程项目有关批准手续;3、符合公路发展规则;4、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不影响公路路基稳定、边沟排水等;5、涉及路产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1、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2、申请书,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施工期限等;3、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4、工程简介、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具体作业地点、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包括平面、断面图纸);5、涉及路产损害的,还应当提交补偿方案文本。

五、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程序(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榆林路政管理支神木县农村公路路政大队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三)、现场勘验;(四)、做出许可决定;(五)、签订协议;(六)、颁发许可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处罚依据及处罚情况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处罚依据及处罚情况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处罚依据及处罚情况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案案情摘要与法规适用当事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案案情摘要与法规适用当事人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扩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许可埋设设施案案情摘要与法规适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而建设单位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即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遮挡公路标志案案情摘要与法规适用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遮挡公路标志的,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5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妨碍安全视距案案情摘要与法规适用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妨碍安全视距的,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行政审批(管...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行政审批(管...
2、含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涉路工程技术审查意见;
3、原件需加盖业主单位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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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1
0
必选
1、重大涉路工程项目应当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的公路安全评价或者公路工程设计、咨询专业资质。其他涉路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编制出具;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公路路政
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65号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人员审查申请材料,不属本机关权限,当场作出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需补正。
3、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能够当场许可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7.原油、天然气管道沿既有公路平行埋设的,原油、天然气管道的防护带至公路用地范围边缘的距离:原油管道应大于10m,天然气管道应大于20m。地形受限制地段或四级公路,上述距离可适当减小。地形特别困难的个别地段,当对管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最小不得少于1m。另外,管道穿(跨)越河流时,管道距特大桥、大桥、中桥、水下隧道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距离小桥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 m。同时应当区分管道的施工工艺状态下的距离取舍(在旱桥段进行上述设计施工的不受此限制)。
1
0
可选
1、原件需盖业主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5
代理人的身份证
0
1
可选
1、复印件需盖业主单位公章。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申请材料说明:收原件,原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来源 申请人
申请人
填报须知 无

注:原网页提供样本、空表格下载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7-822854 95 咨询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 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 五8:30-12:00,14 :00-17:30) 咨询网址:ht t p://1234 / 政务微博:无 微信号:foshan_1234 5 电子邮箱:lz kyz @16 3. com 信函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 号
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57-1234 5-6 投诉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 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 五8:30-12:00,14 :00-17:30) 投诉网址:ht t p:///hdjl/xzt s/ 电子邮箱:fgk@fsjt 信函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 号
申请人
路政许可申请书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申请表格文书 申请材料说明:收原件,原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申请人
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申请材料说明: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申请人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申请材料说明:1、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2、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 盖业主单位公章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公 安机关户籍管 理部门
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申请材料说明: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收复印件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公 安机关户籍管 理部门
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 计和施工方案(含交通主管部 门或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出具 的...

杆路资料

杆路资料

地锚深度表
电杆洞深表 (m)
电杆洞深应符合规定见下表。

土质的电杆洞洞深偏差,应小于±5厘米,石质的电杆洞洞深偏差,应小于±3厘米。

电缆挂钩规格与选用
电缆外径及重量参考表
吊线原始垂度
电缆吊线程式选用参考标准
注:表中数据是按1条吊线悬挂1条电缆进行考虑。

杆路与其他建筑设施间最小净距
高桩杆埋深与倾斜距(单位:m)
1000mm
地面300mm
架空电缆及明线线条交越其它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注:通信线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通信线应架设在电车滑接线的上方位置。

架空光缆架设高度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它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架空光缆交越其它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注:通信线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应架设在电车滑接线的上方位置。

拉线与地锚铁柄、地锚石选用表
注:拉线程式必须比吊线程式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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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
案情:2008 年11月21日15时10分,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遂川路政大队在检查中发现,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 XXM 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

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 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 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 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5 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 根。

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1、《立案登记表》
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路政案件现场勘验图》
3、《案件调查报告》《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
4、《代缴委托书》及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5、《送达回证》《路政行政处罚报备审查登记表》等其他有关材料
6、《路政管理处罚决定书》
7、《路政管理强制执行申请书》
8、《路政案件现场恢复照片》9、《路政案件处理结案报告》
路政管理立案登记表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
路政案件询问笔录
时间2008年12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05分,第一次询问地点大队综合办公室询问人常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蔡XX
被询问人_______ 林XX _______ 性别女年龄36岁
与案件关系_________ 当事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和职务XX公司基建部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139XXXXXXXX
地址XX县XX路XX号邮编34XXXX 询问内容:问:你好!我们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遂川路政大队的
执法人员常XX蔡XX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证件编号分别是36XXX 36XXX请看清。

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请你配合,如实回答。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好的,我不申请回避。

问:请问你的姓名、单位、职务、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有
效证件的编号?
答:林XX,XX公司基建部主任,地址是XX县XX路XX号,
电话139XXXXXXX身份证号:362XXXXXXXXXX
问:请问是否是你单位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h XX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是否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答:是的。

属农网改造范畴。

没有办审批。

问:请问该处埋设杆线的产权归属哪个单位?法人代表是谁?地址、联系电话?
答:产权归XX公司所有,法人代表刘XX XX县XX路XX号,电
话137XXXXXXXX
问:请问该处埋设杆线的用途?
答:居民用电,消除安全隐患。

问:请问你单位何时施工的?
答:就11月21日前几天。

问:请问你对我路政执法人员的现场勘验有无异议?
答:无异议。

问:请问你对我路政执法人员的询问有无异议?
答:无异议。

问:请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没有。

问:以上回答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属实无误!
勘验情况及结果2008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
XXKM+XX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

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
勘验人(签名)常XX 夏XX 记录人(签名)蔡XX 被邀请人(签名)郭XX 当事人(签名)林XX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路政案件现场照片
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说明:2008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东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水泥电线杆
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现场勘验人:常XX 夏XX 当事人:林XX ________ 被邀请人:郭XX 制作人:蔡XX _______
路政案件现场勘验图
勘验图说明:2008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 + XXM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

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现场勘验人: 常XX夏XX 当事人:林XX
被邀请人:郭XX 勘验图制作人:蔡XX
公路路权案件调查报告
(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向上级备案,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
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
XX公司 :
你(单位)涉嫌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一案,经调查和审理,认为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违法事实清楚,本机关拟
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埋设杆线,并处以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理由和依据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_,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执法机关印章)
2008年11月25 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当事人执一份,存档一份。


路政案件文书送达回证
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可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在备注栏内写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2、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

3、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员
到场说明情况,在备注栏写明拒收事由,并由到场人签字证明。

路政行政处罚报备审查登记表
路政(遂)罚备字〔2008〕XX号
(备注:1、本报备审查表适用范围包括: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5000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2、应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的次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路政管理处罚决定书
(遂)罚字(2008)32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XX 公司邮编: 34XXXX
联系地址:XX 县XX路XX号______________ 电话:137XXXXXXXX
你(单位)于2008年月2^_日因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 X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的行为(现场照片、勘验检查笔录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江西省高
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xx县支行缴纳罚款,地址XX县xx大道,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逾期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60日内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印章)
2009年12月20日
(本决定书一式二份,当事人执一份,存档一份。


路政案件文书送达回证
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2、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

3、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员
到场说明情况,在备注栏写明拒收事由,并由到场人签字证明。

路政管理强制执行申请书
江西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机关于2009 年2月_5_日对被申请执行人XX公司作出了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遂)罚字(2008)XX号),被申请执行人
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申请内容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下:申请对被申请执行人江西省XX公司
强制执行叁万元(Y 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即每日1500元),《路政管理处罚决定书》(遂)罚字(2008)32号于2月5日由当事人妥收。

加处罚款自2月20日起至被申请执行人行政诉讼期届满之日止共计75
日,合计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Y 112500元)。

罚款总计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Y 162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XX公司,地址:XX县XX路XX号;邮编:343800;法人代表:刘XX 联系电话:137XXXXXXXX
附有关材料:《路政案件卷宗》(案号:赣高路路政支遂字(2008)XX号)
(执法机关印章)
2009 年10月31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二份,被申请执行法院执一份,存档一份。


路政案件处理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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