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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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

案情:2008 年11月21日15时10分,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遂川路政大队在检查中发现,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 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1、《立案登记表》

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路政案件现场勘验图》

3、《案件调查报告》《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

4、《代缴委托书》及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5、《送达回证》《路政行政处罚报备审查登记表》等其他有关材料

6、《路政管理处罚决定书》

7、《路政管理强制执行申请书》

8、《路政案件现场恢复照片》

9、《路政案件处理结案报告》

路政管理立案登记表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现场笔录

备注:第 1 页共 2 页

现场笔录

路政案件询问笔录

时间2008年12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05分,第一次询问地点大队综合办公室

询问人常XX 记录人蔡XX

被询问人林XX性别女年龄36岁与案件关系当事单位员工

工作单位和职务XX公司基建部主任电话139XXXXXXXX 地址XX县XX路XX号邮编34XXXX

询问内容:

问:你好!我们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遂川路政大队的执法人员常XX、蔡XX,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证件编号分别是36XXX、36XXX,请看清。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请你配合,如实回答。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好的,我不申请回避。

问:请问你的姓名、单位、职务、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有效证件的编号?

答:林XX,XX公司基建部主任,地址是XX县XX路XX号,

电话139XXXXXXXX,身份证号:362XXXXXXXXXX。

问:请问是否是你单位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是否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答:是的。属农网改造范畴。没有办审批。

被询问人签字林XX 第 1 页共 2 页

问:请问该处埋设杆线的产权归属哪个单位?法人代表是谁?地址、联系电话?

答:产权归XX公司所有,法人代表刘XX,XX县XX路XX号,电话137XXXXXXXX。

问:请问该处埋设杆线的用途?

答:居民用电,消除安全隐患。

问:请问你单位何时施工的?

答:就11月21日前几天。

问:请问你对我路政执法人员的现场勘验有无异议?

答:无异议。

问:请问你对我路政执法人员的询问有无异议?

答:无异议。

问:请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没有。

问:以上回答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属实无误!

林XX,2008年12月10日(由被询问人书写并按手印)

被询问人签字林XX 第 2 页共 2 页

路政案件勘验检查笔录

案由XX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

勘验时间2008 年11 月21 日15 时10 分至

11 月21 日15 时30 分

天气情况晴勘验场所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

勘验人常XX 单位及职务遂川路政大队中队长

勘验人夏XX单位及职务遂川路政大队路政员

当事人林XX单位及职务XX公司基建部主任

被邀请人郭XX单位及职务遂川县枚江乡张塘村村民

记录人蔡XX 单位及职务遂川路政大队路政员

勘验情况及结果2008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

勘验人(签名)常XX、夏XX 记录人(签名)蔡XX

被邀请人(签名)郭XX当事人(签名)林XX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路政案件现场照片

说明:2008 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东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说明:2008 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东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现场勘验人:常XX、夏XX当事人:林XX

被邀请人:郭XX制作人:蔡XX

路政案件现场勘验图

勘验图说明:2008 年11月21日,XX公司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 +XXM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经测量,公路东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6米,公路西侧埋设水泥电线杆1根,距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穿越公路架设电线(缆)类设施4根。

现场勘验人:常XX、夏XX当事人:林XX

被邀请人:郭XX勘验图制作人:蔡XX

公路路权案件调查报告

案号:赣高路路政支遂字(2008)XX号

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

案号:赣高路路政支遂违通字第(2008) XX号

XX公司:

你(单位)涉嫌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杆线一案,经调查和审理,认为在大广高速公路XXKM+XX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杆线违法事实清楚,本机关拟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埋设杆线,并处以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理由和依据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执法机关印章)

2008年11月25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当事人执一份,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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