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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经理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 公平公正:对所有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3. 合理有序:确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同时加强约束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流动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退休等。

2. 调动:包括部门间调动、岗位调动等。

3. 晋升:包括职位晋升、等级晋升等。

4. 降职:包括职位降职、等级降职等。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五条管理人员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提交离职申请:离职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2. 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3. 办理离职手续:离职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退还公司财产;- 结清工资、奖金等;- 完成离职交接;- 签署离职证明。

第六条离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处理。

第四章调动管理第七条管理人员调动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调动申请:调动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及意向。

2. 审批:人力资源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 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调动合同变更;- 完成工作交接;- 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章晋升管理第八条管理人员晋升应遵循以下程序:1. 推荐: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推荐具备晋升条件的管理人员。

2. 考核: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业绩、综合素质等。

3. 审批: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4. 办理晋升手续:晋升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晋升合同变更;- 完成工作交接;- 办理晋升手续。

企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企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员流动管理,保障企业稳定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人员流动类型第四条人员流动类型包括:1. 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从一个岗位或部门调至另一个岗位或部门。

2. 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退休: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 试用期: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五条人员流动程序如下:1. 员工提出流动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流动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流动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员工。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流动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员工档案、合同等。

4. 办理手续:员工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如调动手续、离职手续等。

5. 办理档案转移:员工档案转移至新部门或离职档案归档。

第四章人员流动注意事项第六条人员流动注意事项如下:1. 员工在提出流动申请时,应说明流动原因,确保真实、准确。

2. 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流动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个人意愿和部门工作需要。

3. 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流动申请时,应严格审查员工档案、合同等,确保合法合规。

4. 员工在办理流动手续时,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相关手续。

第五章人员流动保障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保障机制,包括:1. 职业培训: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2. 职业规划: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3. 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4. 福利待遇: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门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部门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人员流动管理,保障部门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及条件第四条人员流动范围:1. 内部调动:指员工在本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动。

2. 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正式离开公司的行为。

3. 外部招聘: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外招聘员工。

第五条人员流动条件:1. 员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权提出流动申请。

2. 员工在提出流动申请前,需完成本岗位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 员工在试用期内,如需流动,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 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六条内部调动程序: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内部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意愿。

2. 部门经理审核员工调动申请,并在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离职程序: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2. 部门经理对员工离职原因进行调查,并要求员工完成交接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外部招聘程序:1. 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外部招聘需求。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信息。

3. 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筛选,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员。

第四章人员流动纪律第九条员工在流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不得虚报、隐瞒个人信息。

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人员流动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实习生等。

1.3 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人员流动类型和程序2.1 人员流动类型2.1.1 内部流动:员工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流动。

2.1.2 外部流动:员工离开公司,加入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流动。

2.1.3 招聘流动:公司通过招聘渠道,引进新员工填补空缺或增加岗位人员的流动。

2.2 人员流动程序2.2.1 内部流动程序(1)员工向拟转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流动的原因和意愿。

(2)拟转入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面试或考察,评估其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3)拟转入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员工调动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变更、薪资福利调整等。

(5)员工完成相关手续后,正式调入新岗位。

2.2.2 外部流动程序(1)员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和去向。

(2)公司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总结其在公司的表现和收获。

(3)公司领导审批辞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薪资结算等。

(4)员工离开公司,结束劳动合同关系。

2.2.3 招聘流动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宣传公司文化和岗位特点。

(2)对求职人员进行筛选,组织面试、笔试等环节,评估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合格者,经过背景调查和体检,确定录用意向。

(4)人力资源部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5)新员工参加公司培训,熟悉公司文化和业务,融入新岗位。

三、人员流动管理要求3.1 内部流动3.1.1 员工应充分了解公司内部岗位需求,结合自身特长和发展方向,主动提出流动申请。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流动管理,规范人员进出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内部调动、晋升、降职、离职等人员流动行为。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第四条人员流动范围包括:1. 内部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晋升: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业务能力提升,经考核合格后,晋升至更高一级岗位。

3. 降职: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业务能力不足,经考核不合格后,降职至较低一级岗位。

4. 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提出离职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流程第五条人员流动流程如下:1. 员工提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流动申请,并填写《人员流动申请表》。

2. 部门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资格条件、岗位需求等。

4. 公司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5. 办理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变更、社会保险转移等。

6. 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薪酬结算等。

第四章人员流动管理要求第七条人员流动管理要求如下:1. 员工提出流动申请时,应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确保流动申请符合公司规定。

3. 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确保人员流动的合法、合规。

4. 公司领导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发展。

5. 人员流动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流动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员工人员的流动,包括招聘、职位变动、人事调动、晋升、降职、辞退等流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内部人员流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阻挠流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透明、便捷的流动渠道,及时通知员工有关流动的政策规定、程序等内容,同时根据流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流动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流动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流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流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改进与完善。

第二章招聘第七条企业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聘进行歧视或偏向。

第八条企业应当充分考核招聘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确保招聘人员的符合企业的岗位需要和发展方向。

第九条企业应当规范招聘程序,明确招聘流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招聘。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招聘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企业的了解和融入速度,确保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新员工的成长规划及培训体系,促进新员工在公司内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第三章职位变动第十二条职位变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职位调整或变更。

第十三条职位变动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能、个人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职位变动。

第十四条职位变动程序应当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和规章进行,不能绕开程序私自进行职位变动。

第十五条职位变动需要经过企业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得越权擅自进行职位变动。

第十六条职位变动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实际情况,尊重员工的意愿,充分沟通协商,确保职位变动的公正和合理。

第四章人事调动第十七条人事调动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而需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调动。

第十八条人事调动应当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能、个人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调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人事调动。

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岗位人员流动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激发员工工作潜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员工的流动管理,包括转岗、调动、内部竞聘、岗位晋升、职业培训等。

第三条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员工的意愿,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称岗位人员包括领导岗、管理岗和技术岗等。

第五条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应与本单位的用工需求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保障岗位人员流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第六条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应与薪酬管理、绩效考评和员工培训等制度相衔接,形成相互促进和协调的机制。

第七条岗位人员流动管理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二章岗位人员流动的形式第八条岗位人员流动的形式包括:转岗、调动、内部竞聘、岗位晋升等。

第九条转岗是指员工从原有的职位调至其他岗位,通常是由员工自愿申请或者企业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进行安排。

第十条调动是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工作地点的调整,通常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发挥其优势、改善工作环境等目的。

第十一条内部竞聘是指企业内部开放某一岗位的竞争性选拔,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岗位要求进行申请,经过面试和考核选拔出最适合的人选。

第十二条岗位晋升是指员工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和职业能力得到更高层次的岗位,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选拔。

第三章岗位人员流动的程序第十三条员工申请转岗或调动应提交申请书,并经上级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内部竞聘需在企业内部发布岗位空缺信息,员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进行申请,企业通过面试和考核选拔出合适人选。

第十五条岗位晋升一般由上级部门提名,员工经过考核和选拔后晋升。

第十六条员工被调整到新岗位后,原岗位的工作交接事项应由员工和原工作部门共同完成,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七条员工调动或岗位晋升后,新任岗位需要的培训和适应时间应得到必要的支持。

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保障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人员流动的行业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人员流动登记与审核第四条从事流动工作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单位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时,应核实其身份信息、工作性质、居住时间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六条对流动人员的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第九条加强流动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对流动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其劳动权益,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对流动人员进行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加强流动人员住宿管理,确保住宿安全。

第四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理第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流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对流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确保疫情不扩散。

第十六条对有疫情风险地区的流动人员,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第十七条加强流动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疫意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对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建立流动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对各单位流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XX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人员流动管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入职、离职、调动、休假等。

三、人员流动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人员流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流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人员流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度要求。

3. 员工应自觉遵守人员流动管理制度,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人员流动相关手续。

四、人员流动管理流程1. 入职(1)员工通过招聘渠道进入本单位,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力资源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2. 离职(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离职手续办理。

(3)离职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还公司物品、清还借款等。

3. 调动(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申请调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2)调动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原岗位工作不受影响。

4. 休假(1)员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等规定,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人员流动管理要求1. 人员流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档案,妥善保管员工个人信息。

3. 员工在流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人员流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流动人员,维护单位安全和稳定,制定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内的流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派遣人员、外聘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流动人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流动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激励、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形成完善的体系。

第五条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岗位主管负责,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支持和监督。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六条招聘流动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人才适才的原则,对符合单位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七条招聘流动人员的岗位要求应当明确,包括工作内容、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

第八条招聘流动人员的程序应当严格执行,包括招聘公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九条招聘流动人员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招聘流动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材料。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对于新招聘的流动人员,应当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安全规定等内容。

第十二条对于特殊岗位的流动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保障其安全和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对于在职流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四章考核激励第十四条对于流动人员的工作绩效应当进行定期评价,激励优秀人员。

第十五条对于流动人员的奖惩制度应当明确,对于优秀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于不称职的人员应当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合同期满,并表现良好的流动人员,应当及时转正,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内的流动人员应当遵守岗位相关安全规范,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特殊工种的流动人员,应当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明确其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对于流动人员的作业场所、工具、设备等应当保障其安全。

第六章离职管理第二十条流动人员离职需提前提交离职申请,经单位同意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有序、合理。

第二章流动管理范围第四条人员流动管理范围包括:(一)入职、离职、调动、转正、试用期满、试用期延长等手续办理;(二)员工请假、出差、出差审批、出差报销等手续办理;(三)员工加班、加班审批、加班工资核算等手续办理;(四)员工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办理;(五)其他与人员流动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流动管理程序第五条入职程序:(一)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经过面试、考核等环节,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办理社保、公积金、银行卡等;(四)参加入职培训,熟悉单位规章制度。

第六条离职程序:(一)员工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离职申请,核实离职原因;(三)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归还单位物品等;(四)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证明。

第七条调动程序:(一)员工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调动申请,核实调动原因;(三)办理调动手续,包括调整薪资、社保、公积金等;(四)调整岗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请假、出差程序:(一)员工提出请假、出差申请,说明请假、出差原因;(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请假、出差申请,核实请假、出差原因;(三)办理请假、出差手续,包括审批、报销等。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九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各项手续,确保手续办理的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对人员流动进行管理,确保人员流动的合规、有序。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人员流动管理规定

人员流动管理规定

人员流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流动的管理,提高组织效率,增强员工职业发展的机会,特制定本人员流动管理规定。

第二章人员流动的定义与目的1. 人员流动是指公司员工在不同职位之间、不同岗位之间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人员流动的目的是激励员工发展潜力,促进员工个人成长,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并且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人员流动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人员流动应基于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进行公平评估和选择。

2. 鼓励公开竞聘原则:员工有权参与内部岗位竞聘,公司将提供平等而公正的机会。

3. 适应业务发展原则:人员流动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员工流动,保障各个岗位的正常运作。

4. 保护员工利益原则:人员流动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应确保员工在流动后继续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四章人员流动的程序与方式1. 内部岗位竞聘:公司将定期公布内部岗位空缺信息,员工可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进行申请。

2. 内部调动: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进行内部调动,包括岗位调整、部门调动等。

3. 培训提升:为提供员工继续发展的机会,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安排相应的培训和学习计划。

4. 转岗申请:员工如需转岗,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批。

第五章人员流动的限制与约束1. 任职期限要求:员工在当前岗位任职满一定期限后方可申请其他职位,以保障岗位稳定运作。

2. 考核要求:员工在人员流动前需经过绩效考核,确保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3. 岗位需求优先原则:公司内部人员流动遵循岗位需求优先原则,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六章人员流动的评估与奖励1. 人员流动评估:公司将定期对人员流动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流动效果和员工发展目标的实现。

2. 流动奖励措施:对于流动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晋升、加薪、培训机会等。

第七章人员流动的退出与离职1. 流动退出原则:员工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定期限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再次流动。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我公司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优化。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人事调整和晋升等情况。

2. 人员流动的类型和程序2.1 调动类型2.1.1 试用期内调动试用期内员工的调动属于管理层的自主权,但应遵循公平、公正和合法的原则进行。

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内部部门调动或职位变动。

2.1.2 正式员工调动正式员工调动主要包括内部调动和跨部门调动两种类型。

2.1.2.1 内部调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同一部门内不同职位之间的调动。

此类调动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估和批准,同时需征得员工本人的意见。

2.1.2.2 跨部门调动跨部门调动是指员工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此类调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协商和评估,员工本人也需要提出申请,并经过理事会的批准。

2.2 调动程序2.2.1 调动申请员工如需申请调动,应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明确申请的类型、原因和其他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2.2.2 调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必要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经过综合评估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理事会提交调动申请的审批报告。

2.2.3 调动通知理事会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出正式的调动通知,明确调动的职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具体信息,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调动的顺利进行。

3. 人员流动的原则和权益保障3.1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的人员流动都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因个人因素或歧视性因素而影响调动决策。

3.2 个人意愿原则员工的个人意愿应作为调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员工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动,并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3.3 权益保障员工在人员流动过程中,享有正当权益保障。

这包括保留原有的工作待遇和职位等,同时也应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业务需要。

4.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流动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求学人员等。

第三条流动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依法行政原则;(三)便民、高效原则;(四)属地管理原则。

第二章登记与备案第四条流动人员应当在本地区居住或工作满三个月以上,需向居住地或工作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第五条流动人员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居民身份证;(二)户口簿;(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流动人员登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时,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条流动人员在本地区居住或工作满一年以上,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为流动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一)法律咨询;(二)户籍业务办理;(三)临时住宿登记;(四)其他相关服务。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包括:(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员的法制观念;(二)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员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流动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流动人员的生活、工作状况,及时解决流动人员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XX地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给社会治理和基础设施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对于流动人口,不论其来源地、职业或其他身份特征,都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2. 公正原则: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不歧视任何一方,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便民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以方便流动人口和社会为目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 公共安全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与公共安全密切结合,做好风险排查和控制工作,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1.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确保其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2. 流动人口登记程序:流动人口登记应尽量简化流程,提高登记的便捷性,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登记,确保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3. 口头登记补办: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口,可以采取口头登记的方式,并尽快为其办理合法身份证明。

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1. 医疗保障:对于流动人口,应提供公共医疗保障,确保其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建立医疗卡或者健康档案等制度,实现跨地区医疗保障的互通互认。

2. 教育保障:流动人口的子女应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资源,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劳动保障: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灵活就业的机会,保障其劳动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劳动歧视。

五、流动人口公共服务1. 公共交通: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其出行,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

2. 公共租赁住房:针对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应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与供给,提供合理的租金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3. 公共就业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提高其就业机会和职业技能。

六、流动人口管理协作机制1.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

企业员工流动管理办法.doc

企业员工流动管理办法.doc

企业员工流动管理办法1 .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流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人力资源体系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正式员工)的晋升、降级、调动、外派和派遣申请。

试用期(含实习)人员按《试用期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3.3.1部门的组织职责: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晋升、降级、调动、外派和派遣手续。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晋升、降级、调动、外派和派遣程序,并组织相应的考核工作。

4.工作原则4.1工作人员的调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资格为标准,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4.2员工调动必须遵循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3员工的调动必须基于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从实际工作需要的角度出发。

5.特殊定义5.1促销:晋升是指员工从一个较低的职位晋升到一个较高的职位,并相应地提升职责、权力和利益。

员工的晋升主要基于绩效考核的结果,结合他的工作态度和能力。

5.2降级:它指的是将员工从原来的职位减少到责任较少的职位。

裁员主要是基于绩效考核的结果和干部问责的管理方法。

5.3机动性5.3.1机动性:基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工作变动包括内部职位空缺的内部分配和公司要求的其他调动。

5.3.2旋转:培训管理后备人员的岗位轮换;公司关键职位(采购、财务、质量检验和销售)的定期或不定期轮换。

5.4海外:它是指公司总部人员对总部以外的分子公司、基地、网点和客户的长期工作。

5.5派遣:是指派遣公司总部人员到控股公司和参与公司代表我们从事管理工作。

6.工作流程6.1由相关方发起,在人力资源部填写《人员调岗申请表(公司内、跨公司)》。

根据员工晋升、降级、岗位调动、审批权限表进行审批。

6.2《员工升、降、调职审批权表》的项目内容。

海外外派和派遣处理审查1审查2审查3批准备案备注生产部人事车间主任基地经理生产运营中心经理执行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采购与销售部人事采购与销售部总经理办公室经理采购与销售部经理执行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职能部门总经理员工部门经理执行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中层经理(经理级以上) 部门经理执行副总经理人力资源副总裁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考核合格高级管理人员总裁人力资源(组织考核)董事长人力资源部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6.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调动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岗位调动手续,综合考核参照相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人员流动是组织机构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如何有效地管理人员流动对于企业的运行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招聘、培训、职务调整和离职四个方面,提供一套有效的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1. 招聘招聘是引入新鲜血液和新思维的重要途径。

在人员流动管理中,招聘的关键是择优录用。

首先,组织应该制定明确的需求岗位职责和要求,以确保招聘目标的准确性。

其次,招聘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避免任人唯亲。

最后,应根据应聘者的能力、经验和适应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佳人选。

2. 培训培训是提高员工能力和潜力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应对组织需求的变化。

在人员流动管理中,培训的关键是针对性和全面性。

首先,应该根据员工现有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其次,培训方式可以多样化,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

最后,培训后需要对员工进行评估,以确保培训效果。

3. 职务调整职务调整是组织中发展和晋升的重要机制,也是人员流动管理的核心环节。

在人员流动管理中,职务调整的关键是公平和激励。

首先,职务调整应该基于员工的能力和贡献,避免人事腐败和任人唯亲。

其次,应该建立公正的评价机制,如引入360度评估、个人发展计划等,以确保职务调整的客观性。

最后,职务调整应该与薪酬激励相结合,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4. 离职离职是人员流动管理中不可避免的一环,但如何妥善处理离职对于组织的稳定和声誉至关重要。

在人员流动管理中,离职的关键是和谐和有效。

首先,组织应与离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尽力解决问题以留住人才。

其次,离职程序应规范和简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最后,组织应对离职员工进行综合评估,以了解组织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综上所述,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应包括招聘、培训、职务调整和离职四个环节。

通过合理的招聘和选拔、有针对性的培训、公平的职务调整和和谐的离职管理,可以有效地管理人员流动,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和竞争力。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共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规范员工流动管理,引导员工合理流动,以达到人岗匹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管理权限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员工入职、流动手续的办理及监督。

4 员工入职新进员工的报到程序新录用的员工携带所要求的报到材料,于入职当日到综合部进行报到,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以其报到日为起薪日。

新员工报到当日所需材料新员工报到材料如下:(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国民教育、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中专)等取得的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等;另,当年未毕业可用公司开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当年毕业未参加工作的不需要);(4)人体检健康证明;(5)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综合部应同时建立入职员工的内部人事档案。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必备档案除以上所列各项新员工报到所需材料外,还需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以及劳动者转正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补充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解聘通知书等。

其他有关材料: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表彰奖励以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

归档要求具体如下: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部门和个人签字及形成时间的日期。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的三日内建立其基本人事档案。

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盖章的,必须盖章。

部门领导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两年,其他员工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一年。

此人事档案为公司内部建立的档案, 其中材料为公司留存份,员工离职不返还。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试用期的考核试用期考核应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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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四季康美公司员工(不含董事长、董事、总裁)。

第二条目的为了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范人员流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人员流动概述第三条人员流动的内涵人员流动是指具有人力资源存量的人员,其工作地域(工作地)、工作岗位、工作关系发生变化的人事活动,合理的人员流动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使用。

第四条人员流动的类型人员流动从范围来分,可分为国际流动和国内流动。

国内流动分为企业之间的流动和企业内部流动。

企业层次的流动包括流入、流出和内部流动三种形式。

第三章人员流入管理第五条人员流入管理包括:人员入职、任命、转正的管理。

第一节人员入职管理第六条入职管理范畴人资部接到《新员工录用报到核批单》(包括员工的姓名、入职所属部门、岗位、联系方式及入职时间等信息),即进入入职管理。

第七条入职手续办理1、人资部接到《新员工录用报到核批单》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平台等形式向被录用人员发放《入职通知》,通知具体入职时间、地点、岗位及需准备的证件等相关报到要求。

2、报到面谈(1)、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后,安排时间单独与其面谈,再次了解其就业心态、职业规划、生活状况等,如无异常可传递部门初步接纳信号并激发其积极的工作心态;(2)、人资部负责人对专员级以上新员工,在用人部门面谈结束后,安排时间单独与其面谈,增加了解和需求,如无异常可传递公司初步接纳信号并引导其初步接纳公司;(3)、在面谈后发现有不适合岗位要求或其他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用人部门与人资部协商处理,双方确认不适合试用的,可取消录用资格或停止办理入职手续。

3、入职资料填写及签署(1)、资料包括:《入职登记表》、《培训登记表》)、《保密协议》、《亲人联系表》、《劳动合同》、《公司制度文件知悉单》、《岗位说明书及绩效责任状》等;(2)、《劳动合同》签订原则: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导入期一个月,试用期为二~五个月;经理级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约定见习期一个月,试用期为二个月。

4、入职资料验收(1)、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历证、学位证、语种水平证件(特殊岗位)、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近照两张;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银行卡复印件两份;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适用于店务人员);(2)、人资部审查新员工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

发现虚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入职通知书》自动失效;员工入职后被查实虚假者,当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保留追诉权利;(3)、不能提供身份证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其余资料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提供的,须在其入职七天内提供,否则可以考虑劝退。

如证件变更,应在发生变化二十天内将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人资部审查备案,否则,发生一切后果,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5、背景调查(1)、人资部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应聘者原来的领导、同事以及了解应聘者的相关人员或者通过网络搜索其相关资料或者通过委托人才机构,对应聘者的教育状况、工作经历、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背景调查;(2)、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人资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复查或者针对任何可疑点进行必要的调查。

6、入职资料、物品申领(1)、考勤卡发放:在公司总部办公的职能部门人员,人资部在其入职当日办理IC考勤卡;需经常出差、驻外以及店务的人员,用人部门在其入职当日办理纸质考勤卡;(2)、工衣发放:员工转正后到行政部领取工衣,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制作费,服务满一年后返还全款;(3)、宿舍申请:新员工入职当日可申请住宿,行政部酌情批准(优先考虑店务人员的住宿申请);(4)、办公用品申领:人资部在新员工入职前三天向行政部报备,行政部提前安排办公座位并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送相关办公用品。

第八条入职介绍1、由人资部引领新员工熟悉公司办公环境,介绍各部门,引见各同事;2、由人资部登记新员工的常用手机号、QQ号,更新通讯录备案并报送至用人部门,逢周三、周五在公司QQ群中发布新人入职公告;3、在公司或用人部门的会议上向参会人员介绍新入职员工,同时新员工作自我介绍。

第九条入职培训1、新员工行政培训由人资部负责,包括:企业文化、公司发展历程、公司荣誉、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规章制度、薪酬福利、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等内容的讲解,增强新员工对公司的了解与忠诚;2、新员工产品、技术专业培训由教育部负责,包括:养生行业的发展前景、基础中医知识、中医诊断方法的应用、推拿按摩技术的操作、明星产品知识及销售方法等内容的讲解,增强对养生事业的热爱及产品、技术的熟知;3、人资部和教育部在组织培训前,知会用人部门做好工作和时间安排;4、培训结束需进行相关的考试,成绩作为转正评估标准之一。

对考核不合格者,人资部与用人部门协商进行劝退或针对性培训及观察处理。

第十条入职试用1、人资部办理完新员工入职手续后交与用人部门进行管理;2、用人部门接收新员工后组织岗位培训,包括:部门架构、职责、岗位职责、岗位技能、业务知识等工作所需掌握的内容;3、用人部门将培训情况与考核成绩交人资部备案并根据岗位学习成绩,安排具体工作以及职位定级,抄送人资部审核备案;4、新员工上岗后,用人部门须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其制定工作计划,提供实操技术指导和锻炼机会,帮助其岗位技能成长;同时进行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的辅导,跟进新员工工作与生活思想动态;每月填报《新员工试用期跟进表》,出现任何异动情况,用人部门及时通知人资部协商处理;5、新员工上岗七天内,人资部负责稳定性观察,如有异动,跟进处理;七天后人资部配合用人部门跟进新员工工作与生活思想动态,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新员工进行调配。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1、人资部在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新员工的信息录入《人员数据库》,编入公司员工花名册并在公司内部发布信息;2、新员工的个人资料独立建档,由人资部专人负责归档及保管;(1)、按规定按时抄报相应资料、信息给财务等相关部门核算工资,如造成工资漏发、错发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2)、对员工档案实行保密制度,如工作需要可申请在人资部查阅,不得借出。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1、未经人资部允许并备案的,不得先上岗再补办入职手续,因无入职档案导致工资无法核算或其他后果的,由用人部门承担责任;2、凡是再次入职的员工,必须通过人资部审核,公司审批,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非身育、疾病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离职的,不满两年不得申请入职原部门或其他部门)第二节人员任命管理第十三条任命的含义这里所指的是人事任命,即公司或部门因为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对指定人员赋予职务、职责及权利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通常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四条任命的原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2、时效性原则;3、激励原则。

第十五条任命权限1、主管级以下人员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提名,用人部门审批,人资部复核;2、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名,人资部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3、统一由人资部发布任命书(或通知),未经任命不得离开原岗位或上任新岗位。

第十六条任命流程1、用人部门填写《签呈书》交人资部审核,内容包括:拟任命人员姓名、所属部门、入职时间、拟任命职务、任命原因等信息;2、人资部审核内容(1)、拟任命职务是否在职系职级内?(2)、拟任命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职责要求?任命的原因是否合理?(3)、原岗位是否有接任安排?3、属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命,经用人部门审核,人资部复核后办理任命手续;属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的任命,经人资部审核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的办理任命手续,未经批准的,由人资部负责人向用人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取消提名;4、由人资部发布任命书(或通知),抄送用人部门备案,用人部门、人资部门分别对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及工作要求;5、新任命人员,必须对原岗位进行工作交接,未交接完毕暂不上任新岗位,原岗位属主管级或以上岗位的,新任命人员必须兼职性地进行一个月交接;6、相关手续办完后,人资部负责资料变更、文件归档、档案保管,并按规定按时抄报相应资料、信息给财务等相关部门。

第三节人员转正管理第十七条转正的含义转正是相对试用而言的,是指员工经过新的环境、岗位、工作等方面的适应和熟知,在心态上已趋向稳定,在能力上趋向快速提升时,由非正式成员变成正式成员的一种人事关系变化。

第十八条转正的对象主要对试用期的新员工以及岗位异动的员工。

第十九条员工试用期限1、原则上,新入职的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含一个月见习期),经理级或以上员工试用期为六个月(含一个月导入期);2、岗位异动的员工,试用期为一~三个月。

第二十条员工转正条件1、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2、通过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的考核,经人资部审查合格;3、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态度、思想、品德符合要求;4、试用期间没有因出现个人故意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而受到严重惩罚。

第二十一条员工提前转正条件1、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2、符合正常转正条件。

第二十二条转正申请1、一般情况下,在试用期限结束前十天,员工本人或其直接上级可以提出正常转正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按规定逐级审核批准;2、申请提前转正申请的,普通员工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经理级及以上员工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3、未按时间和要求提交转正申请的,若导致转正延误,后果自负。

第二十三条转正考核1、人资部根据员工转正申请,将《转正考核通知》发至员工所在部门,通知被考核人及相关负责人做好转正考核准备;2、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收到《转正考核通知》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结果,所有试用期员工必须通过考核方可转正;3、考核结果须在每月10日前报送财务部,逾期无效。

造成转正人员工资计算错误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4、考评人员必须对员工进行客观的评价,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考核内容(1)、公共考试,由人资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并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内容;(2)、专业考试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性质从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工作表现等多维度进行考核。

6、考核结果运用(1)、综合分95-100分,批准转正,并可考虑提高职级或薪级;(2)、综合分85-94分,批准转正,按入职约定定级定薪;(3)、综合分71-84分,批准转正,按岗位转正后最低薪级;(4)、综合分60-70分,延长试用期15-60天;(5)、综合分59分及以下,辞退或降薪重新试用。

第二十四条人资部负责转正员工资料变更、文件归档、档案保管,并按规定按时抄报相应资料、信息给财务等相关部门。

第三章人员内部流动管理第二十五条人员内部流动管理包括:人员晋升、竞聘、平调、轮岗、降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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