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与对策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商业银行-金融-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贷款风险历来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连续攀升,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双升”现象更是严重,2018年末不良率高达4%,并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高额的不良率引发越来越多人的担忧。
基于此状况,本文重点分析了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控制对策。
造成农商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从外因和内因两方面来分析,其中外部原因包括:国家经济形势、产业结构、政府干预、市场变化和借款人等五个方面;内部原因包括:农商行治理结构缺陷、信贷人员素质制约、内部风险控制差、拨备覆盖率较低和化解问题的创新方式不足等。
提出农商行对外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独立决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建设,创建良好的信贷环境;对内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和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等控制措施。
通过一系列的治理对策来抑制不良贷款的增加,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合理区间。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对策The Present Situation,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Bad Loans in Rural Commercial Banks Abstract:Loan risk has always been the most important form of risk in banking industry and even in the whole financial industry. In recent years, the bad loan rate of commercial banks has climbed continuously, the phenomenon of "double rise" of bad loans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s more serious, the bad rate is up to 4% at the end of 2018, and there is a tendency to continue to rise, and also the high bad rate has aroused more and more people's worries. Based on this situa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of the causes of bad loans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bad loans of agricultural comptoirs can be analyzed from two aspects: the national economic situation,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the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the market change and the borrower and so five on, the internal reasons include: the defects of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e agricultural firm, the quality restriction of the credit personnel, the poor internal risk control, Low provision coverage and innovative ways to defuse problems are inadequate. It is suggested that agricultural firms should reduce the improper intervention of the government, make independent decision-making, improve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arket construction, and create a good credit environment, and improve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enhance the quality of credit personnel, increase the introduction of outstanding talents and improve the ability to respond to risks and other control measures. Through a series of governance countermeasures to curb the increase of bad loans, the bad loan rate to control in a reasonable range.Keywords:rural commercial banks; bad loans; causes; countermeasures一、导论我国经济事态发展向好、稳中有进,但是也能明显感受到2018年经济增速放缓、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
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
浅谈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农信社不良贷款中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占有相当高的比例。
从法律角度讲,这些贷款已丧失了最终寻求司法救助的可能,这除了给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增加难度外,更重要的是极易给农信社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当前,诉讼时效管理必须引起信用社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客户经理的高度重视。
本人就丧失诉讼时效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一、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主要原因(一)人员素质提高与信贷环境变化不符以往,部分农信社的客户经理业务知识匮乏,对法律时效方面知识了解较少,在维护贷款时效性、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缺乏主动性,没有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对农信社的风险资产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系统的理解,由此造成部分不良贷款的时效性被延误耽搁,甚至造成损失。
(二)工作方法单一,清收不良积极性差目前,不少信贷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仍停留在清收短期易收回不良贷款上,忽视了清理难度较大的不良贷款。
在保全这些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方法上,大多数客户经理也只是下发催收通知书,主张债权的方式简单、机械、单一,缺少创新意识。
若遇到的“钉子户”、“逃债户”拒绝签收催收通知书的,有的客户经理则仅在催收记录上做“拒签”记录,怀着“尽职免责”的心理,缺乏做进一步工作的动力,无法起到保全诉讼时效管理的目的。
(三)贷前调查不实,贷后检查不落实部分信用社在发放贷款前未作深入调查,凭主观臆断评定信用等级,建立小额农户贷款档案、评级、授信等工作走了形式主义;贷款发放后检查力度不到位,未认真追踪借款人经营情况及执行合同情况,有的检查走过场,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甚至存在对还款能力差的贷款弃而不管的现象,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诉讼时效丧失。
(四)考核机制不健全在对内管理上,对贷款质量的考核还只停留在形态管理上,对不良贷款产生后的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却未实施相应的考核。
考核的目标导向性在确保贷款诉讼时效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致使客户经理没有把工作精力放在此项工作上,考核机制不健全,给诉讼时效管理带来了障碍。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况丶农行是中国大型国有银行之一,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广泛的业务覆盖范围。
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金融风险的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给银行运营和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对于中国农业银行而言,如何有效应对不良贷款问题,降低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成为了银行业务经营的重要课题。
一、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分析1. 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形成,一方面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企业经营困难加大,导致企业不良贷款风险增加,进而影响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金融市场的风险也给中国农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金融市场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质量。
2. 风险管理不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形成还受到银行自身风险管理不完善的影响。
在银行业务拓展中,部分信贷人员未能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没有进行充分的核查,导致了信贷资产的质量下降。
银行在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因素,加剧了不良贷款问题的发生。
3. 信贷政策松懈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形成还与银行信贷政策松动有关。
为了追求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增长,一些分支机构在放贷过程中存在着违规放贷和不当竞争现象,忽视了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客户纳入信贷范围,导致了不良贷款的增加。
二、中国农业银行应对不良贷款问题的对策分析1.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对信贷资产的准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银行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定价模型和风险控制指标,加强对客户的整体信用评估,客观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发生。
2. 强化信贷审查中国农业银行需要加强对信贷审查的力度,在客户准入阶段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信贷资产的质量。
浅谈农村金融机构在维护债权中对诉讼时效的规避
1 向借 款 人 送 达催 收通 知 书 。对 于 自然 人 贷 款 , 收 人 可 以 是其 、 签
本人 、 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的亲属或被授权主体 , 同 因此 由 同住 的 亲属 签 收 时 应 注 意查 验 签 收 人 的身 份 证 件 及 与 借 款 人 的 关 系 . 收人 签 签 收 时 应 当 注 明其 与 借 款 人 的 亲 属 关 系 和 同 住 关 系 . 有 两个 以上 的 并
债 权 , 致诉 讼 时 效 丧 失 。 导
、
形成 诉 讼 时效 丧 失 的原 因
总 的说 来 . 农村 金 融 机 构 丧 失 诉 讼 时 效 贷 款 问 题 的 形 成 主 要 由 以
下几个方面造成。
二 、 诉讼 时效 的 有 效 维 护措 施 对
( ) 时 中 断 诉 讼 时 效 的 方 式 一 及 对 未 超 过 诉 讼 时 效 的贷 款 . 借 款 人 违 约 未 按 时还 款 并 无 主 动 还 若 款 意愿 。 应 立 即诉 讼 , 实不 宜立 即诉 讼 的 。 采 取 有 效 方 式 主 张 权 就 确 应
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 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当前, 村金融机构在 农
贷 款 管 理 工 作 中 存 在 着 大 量 的 丧 失诉 讼 时效 的 问题 , 同 程 度 影 响 着 不 银 行 贷 款质 量 的提 高 和 法人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进程 。 就此 问题 作 如 下 探 现
讨 , 飨读 者 。 以
利 中断 诉 讼 时 效 , 下列 举 了几 种 常 用 方 式 . 参 考 选 择 : 以 供
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的问题
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的问题、成因及解决办法随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各项业务向着更规范化、更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然而,由于历史、制度、人员及社会信用逐渐缺失等原因,不良贷款的产生及清收便成为突出问题,如不找到原因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成为阻碍农商行发展的一大绊脚石.一、不良贷款清收中出现的问题:1、贷款合同不完善.尤其是农户小额贷款中,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配偶都没有在借款合同或者担保合同上签字,借款人的配偶(个别是家庭成员)只是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上“信用审查”一项上签字,表示接受信用审查。
因贷款合同格式不同,个别贷款合同的《审批表》上,“配偶或者主要家庭成员签字”一栏里,记载“本人承诺在借款人不及时返款贷款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这些情况下,起诉时就要合理的确定被告,否则由于没有在借款合同或者担保合同上签字,配偶就不能作为适格的被告。
2、贷款过程有瑕疵,贷款时不是本人签字。
不是本人签字的情况不在少数,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不是本人签字,会导致整个借款合同无效,如果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该笔借款就少了一个可以承担责任的主体,无论哪种情况,对银行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3、贷款逾期几年、甚至十几年,贷款材料混乱、不完整。
尽管几年前已经开始大批量整顿不良贷款,但在近期的催收过程中,仍有不少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已经逾期的不良贷款尚未催收完毕。
由于历史久远、人员调动等原因,导致对借款人的近期的情况不了解或者了解的不详细,再加上有些贷款材料比较混乱,同一借款人的几笔贷款混在一起,个别贷款材料不完整,只有贷款申请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丢失,这些都加大了清收的难度.4、贷款逾期后,未及时催收.个别贷款逾期后,并未及时催收,有些仅是在贷款逾期的最初几年催收几次,有些催收通知单上不是借款人签章(如关联企业的签章)或者签字,有些是一次性在几张催款通知单上加盖签章几年不在催收,有些仅是发出电报催收但借款人并未签收……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除非借款人同意还款,否则,无法在程序上保证不良贷款的回收。
浅析农村信用社贷款超诉讼时效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农村信用社贷款超诉讼时效的成因及对策浅析农村信用社贷款超诉讼时效的成因及对策时间:2011-10-17 14:08 来源:深泽农信联社作者:赵敬坤点击:465次近几年,信用社加快了改革发展的步伐,面貌也焕然一新,但贷款超诉讼时效问题却依然存在,严重制约着信用社的发展,威胁到信用社的生存,应引起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加大了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重视,把贷款超诉讼时效问题提上工作日程,从而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债权,推动信贷业务健康安全发展。
贷款超诉讼时效,从法律角度来讲,信用社对这些贷款已经丧失了最终寻求司法救助的可能,这些信贷资金的安全,已经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法律的最终保障。
不管是信用社管理者还是信贷人员,有必要掌握一些诉讼时效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应对现有超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症结,对症下药,才能减少资产的损失,提高资产质量。
一、农村信用社超诉讼时效的成因(一)主观方面原因1、个别信贷人员自身知识匮乏,对贷款诉讼时效理解不到位。
在我们现有的信贷人员中,对法律中的时效问题,存在模糊认识。
错误的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任何时候,债权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债务人进行追讨以及提起诉讼。
这种想法似乎很符合国人的传统观念和情理。
孰不知,传统观念、情理与国法,尽管在总体方面具有一致性,但是,情理与国法并不总是完全并行不悖的。
情理所体现的是一种合乎一般常理的事实上的公平与公正,而法律体现的则是公正与公平。
二者是有分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2、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不良贷款大都是发放时间较长,当时信贷流程及规章制度不严,贷款合同中要素不全,主要存在的问题:首先贷款合同的签订不规范,不严密。
如有的借款人签章与本人实际姓名不符,有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竟填上了贷款人,贷款人填上了借款人;其次贷款手续不完备,造成相关要素或材料不齐全而无法起诉,如:有的信用社没有对非法人机构办理贷款授权授信手续,贷款合同、借据漏盖的公章和法人章,造成原办理的借款合同在法律上失效,从而不能诉至法院。
不良贷款成因与化解对策
农信社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作者:李星咏湖…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382 更新时间:2009-1-9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经营效益和持续生存和发展。
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同时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陷入了“先清后增”的怪圈。
有的随贷款规模的扩张表面降低了不良占比,掩盖了风险,但不良贷款绝对额却不降反升,都成为困扰信用社发展的顽疾。
因此,在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新形势下,如何化解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树立农村信用社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竞争力,巩固农村阵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就要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既要有方法,又要有策略,划阶段清收,尽快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妨借鉴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疏堵结合,从堵新和清旧两方面同时入手,在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方面多下功夫,多出绝招,在压缩不良贷款存量上多想点子,多施手段,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对于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
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预防、化解贷款风险。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
对借款人的准入判断,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
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一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商品买卖;贷款抵押品折扣率过高,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风险,相关责任人却因怕暴露问题担责任,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柳暗花明,消极等待,坐失清收良机,最终使贷款造成损失。
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对策及建议
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对策及建议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农村信用社法人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加速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和处置势在必行。
但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和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加之执法环境不畅,不良贷款清收、转化、处置呈现出社会性、复杂性等特点。
下面,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结合农村信用社清收、转化、处置不良贷款实际,对清收、转化、处置不良贷款的难点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政策性建议,与同行商榷。
一、难点(一)清收小额贷款难农户不良贷款沉淀总额大、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加之农村经济落后,城镇经济发达,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大大减小,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不少农户举家外迁,下落不明。
农村信用社人员少、时间紧、工作量大。
不少信用社地处偏僻的山地丘陵地带,交通落后,存贷规模小、效率低,配备人员少,装备落后。
加之通讯不畅、信息闭塞,小额农户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量大,难度高,清收工作困难重重。
(二)依法收贷难贷款人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收回不良贷款本息时,在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采取最后一个手段:依法起诉。
由于社会诚信不足,执法环境不畅,依法收贷呈现出成本高、效率低、执行难和举证难的特点。
成本高。
依法收贷从起诉到执行需要缴纳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以10 万的诉讼标的为例,需交纳诉讼费7820元,保全费2280元,评估费500元,拍卖费5000 元,执行费3650 元,共计19250元,占诉讼标的的19%。
(各地具体执行标准大相径庭,有的偏高,有的较低。
)——效率低。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收贷从提起诉讼到申请执行,应经立案、送达、交换证据、开庭审理、判决、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少则半年,多则两三年,更有甚者遥遥无期。
——执行难。
依法收贷进入执行程序后,一方面债务人千方百计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打通执行关节,调动各种关系向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法院执行人员人熟、地熟、情也熟,因各种原因,迫于各种压力,总是拖延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作为中国最大的农业银行之一,中国农业银行在国内金融市场有着重要的地位。
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本文将对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问题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结构转型的缓慢导致了农村经济的困难。
随着中国经济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产业经济转型,农村地区的经济活动面临着种种困难。
这导致了农民的还款能力较弱,进而增加了不良贷款的风险。
第二,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体系仍需完善。
中国农业银行在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信贷审批过程中的审查不严格、风险评估不准确等,都可能导致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增多。
金融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农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金融产品创新也存在一些风险。
创新型金融产品可能存在明晰性低、风险较高等问题,导致不良贷款的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
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应该更加注重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金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提升还款能力。
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借款人的审查,提高信贷审批的严格性和准确性。
加强对不良贷款的追偿工作,确保不良贷款的及时处理。
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
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内部控制,防止不良贷款的发生。
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合作。
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加强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监管政策和规定,确保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得到有效的支持和监督。
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通过加强农村经济的支持、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以及与监管机构的合作,中国农业银行有望有效应对不良贷款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不良贷款的调查分析报告
信用社不良贷款的调查分析报告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最大障碍。
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
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
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
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
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2、贷款管理机制设臵不合理。
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
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也是中国国有银行体系中的一员。
作为国有银行,农业银行在支持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困扰银行业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源及对策分析探讨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其应对之策。
一、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源我们需要了解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源。
不良贷款是指银行在借贷过程中,由于借款人违约、资金用途不明或者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这其中有多种原因导致的不良贷款问题,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经济下行压力:中国经济的下行压力使得企业经营面临挑战,尤其是在制造业和房地产行业。
2. 风险管理不善:部分银行在风险管理和贷款审查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高风险贷款难以及时识别和处理。
3. 不当的信贷政策:一些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存在过于宽松的信贷政策,导致风险较高的项目获得了过多的资金支持。
4. 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某些借款人由于经营不善或者违规行为,导致贷款无法按期还款。
5.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因素也对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造成一定影响。
二、对策分析针对以上根源,中国农业银行应该从多个方面提出对策,以减少不良贷款问题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已经出现的不良贷款。
1. 加强风险管理:农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对借款人的资信和还款能力的审查,避免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企业或项目。
2. 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查制度,增加对贷款项目的评估和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符合约定用途,并定期对贷款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调整。
3. 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于风险项目的识别和处理能力,降低因员工过于乐观或不谨慎而导致的不良贷款问题。
4. 加强对借款人的跟踪管理:农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借款人信息档案,加强对借款人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借款人经营问题,避免因违约行为导致贷款不良化。
银行丧失诉讼时效的警示案例
银行丧失诉讼时效的警示案例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原告某银行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被告赵某、王某提出的时效抗辩不成立,并依法判令借款人齐某返还银行贷款300万元及利息、罚息122.1万元;保证人郑某(新贷旧贷为同一保证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保证人赵某、王某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齐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两份,约定:借款总金额300万元,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所需,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16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29日止。
借款年利率为7.27%,合同期内利率保持不变,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
同日,被告赵某、王某、郑某三人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承诺为其齐某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上述合同签订后,齐某未能按期还款,保证人赵某、王某、郑某未承担保证责任。
截止2021年6月23日,被告齐某拖欠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122.1万元。
为此,某银行诉至本院,双方由此涉诉。
另查明,案涉2016年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系“借新还旧”。
该借款源于2015年5月齐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时,在2015年度《最高额保证合同》中,仅有保证人郑某签名确认,保证人赵某、王某并未签名确认。
同时,2016年度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并未载明借新还旧的借款用途,且被告赵某、王某、郑某均签名确认。
还查明,庭审中,原告某银行提交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两份,证明因本案借款原告某银行曾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于2019年5月22日缴纳诉讼费,本案诉讼时效中断,原告某银行有权提出诉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真实有效,予以确认。
最新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对策及建议
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对策及建议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对策及建议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农村信用社法人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加速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和处置势在必行。
但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和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加之执法环境不畅,不良贷款清收、转化、处置呈现出社会性、复杂性等特点。
下面,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结合农村信用社清收、转化、处置不良贷款实际,对清收、转化、处置不良贷款的难点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政策性建议,与同行商榷。
一、难点(一)清收小额贷款难农户不良贷款沉淀总额大、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加之农村经济落后,城镇经济发达,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大大减小,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不少农户举家外迁,下落不明。
农村信用社人员少、时间紧、工作量大。
不少信用社地处偏僻的山地丘陵地带,交通落后,存贷规模小、效率低,配备人员少,装备落后。
加之通讯不畅、信息闭塞,小额农户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量大,难度高,清收工作困难重重。
(二)依法收贷难贷款人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收回不良贷款本息时,在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采取最后一个手段:依法起诉。
由于社会诚信不足,执法环境不畅,依法收贷呈现出成本高、效率低、执行难和举证难的特点。
——成本高。
依法收贷从起诉到执行需要缴纳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以10万的诉讼标的为例,需交纳诉讼费7820元,保全费2280元,评估费500元,拍卖费5000元,执行费3650元,共计19250元,占诉讼标的的19%。
(各地具体执行标准大相径庭,有的偏高,有的较低。
)——效率低。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收贷从提起诉讼到申请执行,应经立案、送达、交换证据、开庭审理、判决、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少则半年,多则两三年,更有甚者遥遥无期。
——执行难。
依法收贷进入执行程序后,一方面债务人千方百计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打通执行关节,调动各种关系向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农业银行是全国性农村金融机构之一,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农业、农村及农民群体,因此,其风险管理和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该行的热门话题。
本文将从不良贷款问题的背景和原因分析入手,进而提出中国农业银行的解决对策。
一、不良贷款问题的背景和原因分析首先,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转型与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困难。
其次,传统农业经济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连续多年的自然灾害对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压力,也使得银行的贷款出现了一定的不良情况。
此外,农业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拖欠资金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问题。
二、对中国农业银行的解决对策1.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内部检查和审计制度,提高贷款的审核标准和风险评估能力,从源头上避免不良贷款的发生。
2. 严格管理借款人加强对农民或农村企业的贷款管理,仔细评估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经济实力,加强担保品的审查和管理,同时通过加强信访渠道建设,及时了解贷款人的资金状况,对于出现拖欠的情况,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银行的权益。
3. 积极推进金融创新通过积极推进金融创新,逐步实施差别化战略,将财务资源向高风险低收益客户和领域转移,同时注重开拓新的客户和市场,寻找新的增长点。
4. 建立风险预警模型要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治理,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模型,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此外,建立流动资金管理系统,将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全面监管,避免银行资金被变相流入其他领域,从而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三、总结在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农业银行需要加强内外部系统的建设,在风险管理、贷款管理和法律风险预警基础上,不断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确保农村金融发展有序、稳健,不良贷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银行贷款的诉讼时效风险及治理对策
级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科 学 定 价 。商 业 银 行 应 该 建 立 符 合 中 小 企 业 特 点 的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办 法 .而 不 能 简 单 地 套 用 大 中 型 企
业 的评 级标准 来衡 量和评定 中小企业 。建立 科学 的中小企
业 风 险指 标 评 价 体 系 .加 大 企 业 法 人 代 表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品 行 及 经 营 实 效 评 级 权 重 ,客 观 评 出 中 小 企 业 的 应 有 级 别
员 少 、管 理 客 户 量 大 的 状 况 ,信 贷 员 在 时 间 和 精 力 【均 没 :
有保 证 ,这就给信贷员保全贷款的时效 带来 了困难 。 二是信贷风险人员素质低 。大部分信贷人员法律知识 欠 缺 ,只知 道以提起诉 讼或要求 借款 人签收 银行发 出的贷款
催 收 通 知 书 的 方 式 中 断 诉 讼 时 效 , 在 借 款 人 拒 不 签 收 贷 款 催 收 通知 书 。又 不 能 提 起 诉 讼 的情 况下 ,便 束 手 无 策 。 三 是 对 诉 讼 时 效 的 重 要 性 认 识 不 足 。 部 分 信 贷 人 员 认
为 .有 的 客 户 缺 乏 市 场 竞 争 力 , 亏 损 严 重 ,根 本 无 力 归 还
或公 民之间的借 贷关系 ,是平等 主体 之间的债权债务关 系。
国 家 各 专 业 银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向人 民 法 院请 求 保 护 其 追
偿 债权 权利 的 .应 当适用 民法通 则关 于诉 讼时 效 的规定 。 确 已 超 过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并 且 没 有 诉 讼 时 效 中 止 、 中 断 或
银行 .还 是金融管 理部门 。都 应从金 融业是 高风险行业 的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现状分析及解决措施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现状分析及解决措施作者:吕建美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1年第10期【摘要】国家提出的金融机构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要求,推动着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情况,深化改革,确定今后的发展战略。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重要的支撑力量,在金融体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伴随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商业银行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
论文以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为研究对象,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现状进行分析,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对应的措施。
【Abstract】The tasks and requirements put forward by the state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serve the real economy, prevent and control financial risks, and deepen financial reform promot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deepen reform and determine futur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onditions. As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ce in the financial market, rural commercial banks occupy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With the accelerating process of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rural commercial banks should formulat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cope with the changes in the market environment. This paper takes the loan business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loan business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points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furth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measures.【關键词】贷款产品;贷款结构;贷款风险【Keywords】loan product; loan structure; loan risk【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10-0088-031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的概述及流程1.1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的概述贷款业务是农村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根基,是农村商业银行收入来源中比重较大的一部分。
信用社(银行)不 良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加大不良贷款监测、考核、清收、盘活、保全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测、考核、清收管理的对象是列入农村信用社统计口径的不良贷款。
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联社,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末收利息(现阶段重点是按期限分类的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末收利息)。
非信贷不良资产的分类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前可参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掌握。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有效运作,严格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
其监测、考核、清收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县级联社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员专(兼)职,实行专项考核。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不良贷款管理,真实反映不良贷款。
损失类贷款(呆滞、呆帐贷款)的认定必须由县(区、市)联社信贷、会计、稽核部门联合审查认定,报理事会批准后方能进行帐务调整。
要确保不良贷款数据真实、准确。
对采取故意隐瞒、做假帐等手段造成不良贷款不真实、数据不准确;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不良贷款的监测和分析第五条建立健全不良贷款管理监测体系。
各信用社要建立不良贷款分户台账,各县级联社要建立大额不良贷款分户台账,逐户记载不良贷款客户的经营情况以及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
大额不良贷款的具体额度由各县联社确定。
第六条县联社要采取有效方式,对重点农村信用社和客户进行直接监控。
重点农村信用社指:不良贷款率前5名的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不减反增或不良贷款率不降反升的信用社。
重点客户指:大额不良贷款客户及贷款余额(排列在本社前十名)的客户和拥有关联企业的集团客户。
第七条各级联社要按月对不良贷款进行监测、按季对不良贷款进行分析,对辖内农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变化情况明显的要重点说明,并形成分析报告。
农村信用社贷款诉讼案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 一 涉农贷款 占比大。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
力军 , 在服务“ 三农 ” , 中 充分发挥 自身点多面广 的优势 , 对 广大农 户 、 涉农项 目和涉农小企业进 行了全方 位的服务和
终未得到根本解决 。 : 如 一些借款人缺乏诚信 意识 , 无视国
家法律 和法 院裁判 , 对借款债务推脱抵赖 , 转移 、 隐匿财产
躲 避 执 行 , 至 长 年 外 出躲 藏 或 者 全 家 迁 居 他 处 , 走 了 甚 一
之, 直至贷款超过诉讼 时效 而无法起诉或执行 。一些借 款
人擅 自处理 已经被查封的财产 , 通过假破 产 、 假抵押等 虚 假交易转 移财产 以逃避债务 。 些单位不积极履行协助执 一 行义务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 、帮助逃避执行 义务 , 阻 碍了依法执行 活动顺利进行 。
( ) 件 通 知 书无 法 送达 。 二 案 由于被 告人 数 多 , 告 人 或被
律知识水 平 , 一步增强员工合规 意识 , 进 严格按 照有关 规 定, 加强贷款 审批 发放和贷后 管理 , 格依法 签订和履 行 严 借款合 同 , 切实 提高信贷资产 质量 , 源头上避 免不 良贷 从
那 顺
( 国人 民银 行 鄂 尔 多 斯市 中心 支 行 东 胜 0 0 ) 中 10 0 7
内容摘要 : 建立村镇银行是 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覆盖 率低 、 金融供给 不足 、 融服 务缺位等 问题 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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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信用社贷款诉讼寨件特点、 寸 存在的问 对策建议 题及
浅析《民法典》新规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与对策
浅析《民法典》新规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与对策张平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既往民事法律规范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经验基础上的集大成者,它的实施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作为金融核心组成的银行业也不例外,尤其是其中“物权编”和“合同编”对金融交易活动规则的调整和补充,对银行业信贷业务发展影响深远,十分必要结合业务实践,做好法律风险识别和防控工作。
本文以银行债权人为视角,分析新规关键变化给银行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同时紧贴热点难点问题,尝试提出应对策略,为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民法典;银行信贷;应对策略一、增设居住权(一)核心要义解读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亮点之一,通过第366条至371条予以规定。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本应包含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能,但在民法典中所有权人仅让渡占有和使用权能;在我国其产生方式仅包括遗嘱与合同,无论当事人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居住,均不能直接取得居住权;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享有的权利,对于非用于居住的商铺、厂房、办公楼等,原则上不能设立居住权;居住权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居住权合同成立生效仅是居住权设立的必要不充分条件;由于居住权具备人身属性,其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且不得继承转让,亦不能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消灭原因主要为居住权人死亡或约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消灭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二)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新增居住权规定将给银行押品评估、管理、处置带来重大影响,主要体现为:一是居住权与抵押权的冲突,两者同属物权,当发生冲突时,其先后顺序,民法典并无明确规定。
对于居住权在先的情况,银行若想设立抵押权,则需考虑居住权剩余期限、是否出租等因素,担保价值风险增加;对于抵押权在先的情况,银行虽可通过合同约定禁止已抵押房产再设居住权,但不能排除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且先设抵押后办居住权的,能否产生法定对抗效力,在居住权尚未到期前予以处置抵押物,有待司法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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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与对策
保全诉讼时效是保全银行信贷资产的前提和基础,信贷资产一旦丧失了诉讼时效,也就失去了运用法律手段来保全信贷资产的可能性。
但在信贷业务实践中,多数农村合作银行均有一定数量的贷款丧失了诉讼时效,在极少数银行甚至有大量贷款丧失了诉讼时效(达数亿元之巨),尤其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放的贷款。
因此对银行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寻求相关对策,对银行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分析
贷款错过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的原因是复杂的。
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信用基础欠佳和债务人(企业)法制、信用观念淡薄。
高度健全的社会信用是健康交易秩序的基础。
但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债务人(企业)与银行之间没有建立规范意义上的信用关系和经济主体关系,债务人(企业)及恶意逃废银行债权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债务人(企业)贷款到期后,既不偿还贷款,又不签收银行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遏力躲避信贷人员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诉讼时效过期届满。
2、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过于粗疏,银行在实践中可以用来保全诉讼时效的手段十分有限,制约了农村合作银
行保全诉讼时效工作的开展。
在司法实践中更是存在着机械的严格规则主义倾向,部分基层法院甚至以债务人(企业)签收银行的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为银行主张权利、中止诉讼时效的唯一依据,在诉讼时效的认定上有放纵企业逃废债行为的倾向。
3、受过去账外违规经营影响,部分信贷资产质量差。
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多数银行均存在一定数量的账外经营,此部分信贷资产虽然已经办理了并账手续,但由于此部分资产质量比较差,多数债务人已经名存实亡或者无法找到,客观上给银行保全诉讼时效带来了困难。
4、信贷队伍力量薄弱。
贷款诉讼时效的保全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
但在基层银行普遍存在信贷人员力量薄弱的现象。
每名信贷员管理的贷款客户至少在二十多户,有的信贷员管理的贷款客户竞多达五、六十户。
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给信贷员保全贷款的时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困难,时间和精力均没有保证。
5、部分信贷人员对保全诉讼时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客户及部分国有大中小型企业,而这些客体普遍存在经济与消费不平衡、产品老化、效率低下,亏损面大,缺乏竞争能力等问题,没有还贷能力或者还贷能力差。
于是部分信贷人员便认为,反正借款人现在经济(经营)状况极差或者是社会五保困难户和已经停止了经营的企业,保不保全诉讼时效没有什么意义,在此认识基础上便怠于去保全这些贷款的诉讼时效,致使诉讼时效届满。
6、部分信贷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保全诉讼时效的手段单一。
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但部分信贷人员对诉讼时效的认识存有偏差,部分基层银行信贷员只知道以提起诉讼或要求借款人签收银行发出的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的方式中断诉讼时效,于是在借款人拒不签收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又不能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便束手无策、坐等诉讼时效届满。
7、部分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
在信贷工作中,长期以来,“重贷轻管”的现象一直没有彻底扭转,贷后管理工作比较薄弱,责任不明,加之少数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致使对贷款催讨不力,丧失诉讼时效。
尤其是对不同的信贷人员工作交接,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引导,使得后来接手的信贷人员存在消极态度,致使贷款诉讼时效丧失。
8、贷款档案管理欠规范。
没有建立并完善有关信贷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没有认真执行,行同虚设致使有关诉讼时效的借款合同、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还款计划等重要档案丢失。
此种现象在多数银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涉及账外经营、涉及不同的管户信贷员时表现尤为突出。
二、保全银行贷款诉讼时效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造成贷款诉讼时效丧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问题的解决,也应从多方面入手:
1、提高对诉讼时效重要性的认识。
保全贷款的诉讼时效是保全信贷资产的前提和基础,即使是目前已经陷入经营困境或者停止经营的企业也应保全诉讼时效,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状况是
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是不断变化的,现在缺乏还贷能力的企业日后也有获得发展的可能,而一旦丧失了诉讼时效,当企业经营状况好转、有了还贷能力后,银行也因丧失了胜诉权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2、灵活运用多种诉讼方式保全诉讼时效。
提起诉讼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一条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
在信贷工作实践中,银行要注意灵活运用公证催收、律师见证催收、支付令等非诉讼方式来高效、经济地保全诉讼时效。
对于在行政干预情况下而发放的贷款,可以考虑在行政机关的协助下保全诉讼时效。
3、建立贷款诉讼时效保全责任制。
应将保全贷款诉讼时效工作制度化,将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的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者抽查,对丧失诉讼时效的,要查清事实,区分责任,严肃处理。
4、建立诉讼时效预警机制。
应完善银行现有的信贷台帐系统,增加有关贷款诉讼时效方面的内容,运用先进的电子计算机促进贷款诉讼时效的保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在司法机关的支持下保全贷款的时效。
对于一些恶意逃废银行债权、涉嫌诈骗贷款的的借款人,保全贷款的时效,仅靠信贷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必要时可以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进行保全。
6、规范贷款档案管理。
规范的贷款档案管理是保全诉讼时效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应建立并完善有关信贷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信
贷业务档案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制度,同时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精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