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状有机肥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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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状有机肥生产操作规程

一、原辅料领用操作规程

1 领料人员根据生产指令单上的领用要求,填写领料单。

2 领料单经生产主管签字后,领料人员才能交给仓管申请领料,领取生产所需原料及辅料,领料时领料人员和仓管必须签字确认实领数量。

3 领取来的各类原辅料必须分类整齐的摆放在物料暂存区,以易于识别。

二、上堆前原辅料混合操作规程

1 原料预处理

1.1如果原料水分过大,一定要将其晾晒或沥干,以满足配料混合后达到配方的技术要求。

1.2如果所用原料是干原料,粒径≥2cm的必须粉碎以满足要求。

1.3如果干原料水分≤10%而且硬度较大,可以将湿原料与干原料按配方比例先混合浸润24h后再处理。

2 辅料预处理

2.1辅料粒径≥2cm的要先粉碎均匀至达生产要求。

2.2混在辅料里的硬块或金属物及长布线条等要先清除干净。

3 混合搅拌

3.1检查各类原辅料是否准备齐全,输送带及搅拌机运行是否正常。

3.2先将搅拌机下料开关关紧,开启搅拌运行开关,将各类物料按配比送到搅拌斗中。

3.3物料添加完成后,将物料在搅拌机内搅拌,保证各类物料搅拌均匀。

3.4原料搅拌均匀后,开启输送带,打开搅拌机下料开关(开口大小以物料不溢出输送带为宜)将物料装入运输工具,运输到发酵场。运输过程中物料不能装的太满,避免物料洒落,造成浪费及污染。

3.5物料放完后,关闭搅拌斗下料口和输送的开关,进行下一轮的配料搅拌。

三、上堆发酵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合于堆肥发酵的整个过程。

2 技术要求

参见堆肥发酵生产工艺规程。

3 操作步骤

3.1上堆

将混合均匀的原料在发酵场上堆成底边宽1.8m-3.0m,上边宽0.8-1.0m,高1.0m-1.5m 的梯形条垛,条垛之间间隔0.5m。

3.2翻堆

每一天的上堆发酵原料作为一个批次,并插上堆肥发酵标识牌。原料上堆后在24-48h内温度会上升到60度以上,保持48h后,(但当温度超过70度后,必须立即翻堆)开始翻堆,翻堆时务必均匀彻底,将低层物料尽量翻入堆中上部,以便充分腐熟。

3.3发酵结束

发酵完整的堆肥过程由低温、中温、高温和降温四个阶段组成。温度由低向高再逐渐回落,此时物料应无任何异味,即可结束发酵。

4 记录

在整个发酵过程中,除进行翻堆操作外,应每日测量、记录发酵温度,做好《发酵监控记录》。

四、物料干燥粉碎及入库操作规程

1 干燥

1.1晾晒

将发酵完成的堆肥在晾晒场地上均匀的摊开,摊晾厚度不能超过20cm,并不时的翻晒使物料均匀快速的晾干。

1.2粉碎及筛分

当堆肥晾晒至水分小于25%后就可以进行粉碎筛分(筛网孔径3mm)。开启粉碎机电源至少10s后才能向粉碎机中投放物料,投放物料的速度要均匀。第一次筛分的筛上物集中进行二次破碎筛分处理,二次筛分的筛下物与一次筛分的筛下物混合后进入下工序。(粉碎前先检查破碎机刀片是否完整,运转是否正常;筛分机筛网是否破损,如有问题应立即更换和维修。)

2 入库

2.1将筛下物混合好后,通知化验室抽样检测,如果库存时间长每月都需要定期抽检。

2.2在保存的过程中每一批的堆肥必须分开对放,堆体不能高于1.5m,并插上标识牌,定期进行巡检,防止成品受潮变质等。

五、有机肥料(柱状)生产加工操作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产品加工处理的工艺技术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堆肥腐熟后的有机肥料的成品加工。

2 产品技术参数

2.1腐熟成熟产品技术要求参见堆肥发酵生产质量指标及产品质量标准。

2.2加工产品技术指标

粒度(1.00-8.00mm)≥80%。

3 加工工艺步骤

3.1原料的领取

3.1.1根据生产指令单上的生产配方要求,领取生产所需物料。

3.1.2各物料必须整齐的摆放在物料暂存区,区分明确,易于识别。

3.1.3 领料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由生产主管签署后生产人员才能领料,领料时生产人员和仓管必须签字确认实发数量。

3.2混料搅拌

3.2.1检测原料是否准备齐全,混料机运行是否正常。

3.2.2先将混料机下料口开关关紧,混料机运行开关开启,按照生产指令单上的物料配比将物料添加到混料机中。

3.2.3物料添加完成后立即搅拌,将各种物料搅拌均匀,才能放料。

3.2.4物料搅拌均匀后,开启输送带打开混料机下料开关(开口大小以物料不溢出输送带为宜)将物料输送至加料机。

3.2.5在混料机中如果物料多于五分之一的情况下严禁停机,避免再次启动时负何过大损坏电机。

3.2.6物料放完后,关闭混料机下料口和输送带的开关,进入下一轮的混料搅拌。

3.3造粒

3.3.1先检测加料机和造粒机电源和运行是否正常。

3.3.2将加料机里添满原料,关闭加料机的下料开关,开启加料机电源。

3.3.3 开启造粒机电源开关,待运转稳定后打开加料机下料开关,调节开口大小控制造粒机电流稳定在50-70A,并保证粒型外观满足企控标准。

3.3.4操作人员密切关注粒型外观,一旦出现外观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寻找原因并进行现场处理,不能处理的通知相关人员。

3.3.5看机人员要时刻注意造粒机的工作电压(380V)、工作电流(50-70A)和造粒机运转声音,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寻找原因并进行现场处理,不能处理的通知相关人员。

3.3.6造粒机正常停机前必须用油料封盘,将造粒机内腔物料清理干净。如果超过48小时不造粒,必须将造粒盘取出用废机油浸泡维护。

3.3.7造粒看机岗位是一个重要的岗位,必须保证岗位上不能离人。

3.4烘干

3.4.1 提前检查锅炉、风机、烘干机是否运转正常

3.4.2烘干岗位要提前20分钟开始烧锅炉,等温度升起来后开启鼓风机、引风机和烘干机开关。

3.4.3正常运行5分钟后,开始进料烘干,根据进料量和进料水分调节烘干炉温度控制烘干机内温度在70-130度,同时必须满足成品水分小于15%。

3.4.4司炉人员必须时刻注意成品的水分(可以通过手感估计),以调节烘干机内的温度。

3.5筛分、包装

3.5.1检查机器运装是否正常,包装袋标识粘贴是否完整、牢固,定量系统是否校正,缝包机是否加油维护。

3.5.2 烘干机开启后应立即开启筛分机,将从第一筛分口和第三筛分口出来的物料返回配料处,重新造粒;第二筛分口出来的柱状产品进入下工序。

3.5.3先由包装机粗称25kg/袋,再经磅秤进行复秤准确称量25kg/袋。

3.5.4先将内袋中的空气赶净,然后在距内袋口10-15cm的地方用包装带扎紧内袋。

3.5.5将准确定量、扎紧内袋的25kg/袋的包装袋放置输送带上进行缝包操作。缝制好的包装袋不能出现跳线、断线、缝线不直、包装袋挂伤和二次缝包等问题。

3.5.6包装好的成品先在待检区暂存。

3.6检验、入库

3.6.1除质检人员随机抽样外,生产人员必须每两小时取一个小样,最后混合成一个批次的样品进行检测。

3.6.2 根据检验报告合格立即入库保存,不合格的进入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程序。

六、有机肥料(粉状)生产加工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产品加工处理的工艺技术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堆肥腐熟后的有机肥料的成品加工。

2 产品技术参数

2.1 腐熟成熟产品技术要求参见堆肥发酵生产质量指标及产品质量标准。

2.2 加工产品技术指标

细度(1.0-3.0mm)≥80%。

3 加工工艺流程

3.1物料的领取

3.1.1根据生产指令单上的生产配方要求,领取生产所需物料。

3.1.2各物料必须整齐的摆放在物料暂存区,区分明确易于识别。

3.1.3领料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由生产主管签署后生产人员才能领料,领料时生产人员和仓管必须签字确认实发数量。

3.2 物料的预处理

3.2.1所有辅料必须满足水分小于15%,超标的辅料必须通过晾晒达到标准。

3.2.2原料中混有的废旧包装线、铁屑、纸屑、编制袋线绳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3.3配料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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